SOP物料管理规程.docx
《SOP物料管理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OP物料管理规程.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SOP物料管理规程
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控制生产成本,减少损失,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港务公司、运输公司所有物料的采购、仓储及发放,依据本制度执行。
属下公司建立的有关制度,只起补充作用;凡以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 物料预算
第三条 用料预算
(一)常备材料
由前方三部及运输公司依据生产及保养计划,配合营业目标,按月编制拟订用料预算,交仓库管理员。
(二)预备材料
由仓库管理员依据仓库库存量,按月编制拟订用料预算。
第三章请购
第四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一)常备材料(零配件等)―前方三部及运输公司;
(二)预备材料(润料、劳保用品等)-仓库管理员。
(三)非常备材料:
1.1. 订购生产用料-前方三部;
2.2. 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仓库管理员。
第五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各用料部门于每月底交报物料采购计划到仓库管理员,由仓库管理员依据库存情况,拟订下月公司物料请购计划,根据核决权限呈报有关领导核批。
(二)非计划临时需用物料,申领无库存时,由需用部门开立请购单,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主管核批后,根据核决权限呈交有关领导核批后,送交仓库管理员安排采购事宜。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电话申请有关领导并由该领导电话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第六条 请购及加工、维修核决权限
(一)集中采购计划
3000元以下,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3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非计划采购、急件采购
1000元以下,由部门主管审批;
1000元-3000元,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3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成本包干期间的物料采购
当码头或其他部门实行成本包干时,由总经理审批成本总计划,副总经理审批总计划内的采购项目。
第四章 采购
第七条 采购部门划分
(一)公司一般物料由物料采购组负责采购。
(二)公司重要物料及专案用料,由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专人直接与厂商议价、订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方式
(一)集中计划采购
根据各部门月底上报之拟订用料预算及采购计划书,于每月初集中上报有关领导审批,并按审批计划进行集中采购。
(二)急件即时采购
月中临时需用物料、急需物料,上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即时采购。
(三)长期报价采购
长期需用物料,可由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四)大型固定资产购置
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招标投标法》的法规要求进行。
第九条 采购工作程序
(一)接到经部门主管审批之采购通知单后,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并做好询价记录,按“货比三家”的原则,择价廉物美的厂商进行采购。
(二)询价、比价、议价后,于请购单上详填询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等,依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适用于集中采购方式)
(三)除长期报价采购方式外,凡单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料及用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购需提交供应商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有关资料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定价,报有关领导核批后,采购员安排订购事宜。
属长期报价采购的,由财务部参与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的事宜。
(四)凡大宗货物、设备、需质量保修之物料的采购须与厂商签订合同,以作保障。
(五)催交货物,并协助仓储管理人员检验、办理入仓手续。
(六)凭备用金即时付款或上交发票财务部,由财务安排转帐。
(七)建立供应商及价格档案,每月上报财务部当月采购物品及价格汇总表。
第十条 价格及质量复核
(一)质量复核
仓库管理员与领用部门复核。
(二)价格复核
由仓库管理员与财务主管人员每月依据采购人员上报之采购物料价格汇总表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 费用支出及报销
(一)采购人员可从公司财务申请一万元作为采购备用金。
(二)原则上每次采购之后,即时报销。
采购人员持请购单(财务一联)、发票、进仓单(财务一联),报请有关领导核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五章 仓储
第十二条 验收
(一)收料规定
1. 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依请购单内容,核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及发票,清点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入仓单上,收料入仓。
2. 如所购材料与请购单不符,通知采购处理,并知会主管。
原则上不予接收。
(二)超、短交处理
1. 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依买卖惯例,超交3%以下者,收料时在备注栏注明超交量,经主管同意后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2.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可免补交,如需补交,通知采购人员联络供应商处理。
(三)因仓管员失误,未能正确核对库存情况,造成合格物资闲置而增大库存量,由仓管员承担有关责任及损失;因采购人员失误,未能正确按请购单购买,造成合格物资闲置而增大库存量,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及损失。
(四)检验
仓库管理员要协同请购部门对订购的材料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的材料,由仓库管理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入库定位。
不合验收标准的材料,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后,转交采购人员办理退货,另行采购,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同时知会请购部门。
第十三条 发料
(一)物料发放必须依据经部门主管核批之物料申请单,由仓库管理员严格发放,并填写出仓单,做好出仓记录,严禁领料人员到货架上自行提取物料。
(二)工具、零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发放。
(三)劳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内丢失、损坏而重新领用者,须上报财务部,按规定在其月薪中扣除等值金额。
第十四条 仓位规划
(一)仓库管理员应依物料进、出仓情况、包装等规划所需库位及面积,以使库位有效利用。
(二)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等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十五条 料位与料品标示
设进、销、存登记卡,明显标示料位与料品层次别、通道别及库位流水编号。
第十六条 盘点及帐务处理
(一)每月底,仓库管理员自行盘点,汇总统计当月进销存情况、物料耗用情况、维修加工情况,上报财务部盘点报告、进销存汇总表、物料耗用汇总表、维修加工汇总表。
(二)回收之废旧料件,由仓库保管员每季制定废旧料件明细,交由财务部主管,由财务部主管安排处理事宜并入帐。
(三)仓储管理人员协同财务管理人员每季度末盘点一次,并报盘点报告给总经理。
第十七条 仓库安全管理
(一)任何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仓库管理员负有制止之责,否则严加惩处。
(二)仓库须严加防范,慎防偷盗发生。
(三)仓库内及其附近应安置消防设备,以策安全。
(四)贵重材料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
第六章 委托外加工、维修
第十八条 委托外加工、维修作业程序
(一)由申请外加工、维修部门填写维修、加工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批后,报请有关领导核批。
(二)申请外加工、维修部门将经领导核批之维修、加工申请单,交仓库管理员通知采购人员。
(三)接到外加工、维修通知后,采购人员着手与加工、维修厂商洽谈、签约。
(四)经加工后的物料,交由仓库管理员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安排发放。
(五)经维修后的机械、车辆等,由仓库管理员协同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港务公司、运输公司物料管理严格依据该制度执行。
属下公司如有实施细则,制定后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总调度。
成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宗旨:
建立和规范成品管理,有效地控制成品的数量和质量,为稳定持续地供应市场合格品服务。
2.性质:
本制度对成品库管及相关人员具有强制约束力。
3.主要任务: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实施成品入库、贮存、出库的标准化作业,确保成品管理安全、有序、受控。
4.主要内容:
本制度主要包括:
成品的入库管理、贮存管理、出库管理及其凭证标识、记录的管理。
5.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各种成品饮料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生产车间成品入库时,成品库管应告知叉车工按指定位置进行入库作业,并做好待检标识。
2.叉车工进行入库作业时,应严格按岗位职责进行标准化作业。
3.入库成品的放置,须便于先进先出原则的执行。
4.成品库管依据现场完成入库的数量和品种进行统计,核对无误后,开据入库单。
三、贮存管理
1.划区管理:
成品库贮存场地划分为贮存区和搬运通道区,贮存区编号,划出标识线。
2.标识管理
1)贮存区分别设“合格品区”和“不合格品区”,做出标识。
2)成品入库后放置于“合格品区”,但要挂“待检”标识牌。
待检合格后,撤掉“待检”牌。
若检验不合格,将其移至“不合格品”贮存区,并作出标识,挂“不合格”牌。
3.批号管理
1)同批号的产品按区位号顺序码放。
2)不同批号的产品不得混放。
4.质量监控
1)成品库管需每天巡查,对贮存成品实行有效地监控,做到标识明确。
2)配合品控员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5.贮存防护:
成品库管必须做好贮存成品的防护工作,落实防冻、防雨、防虫、防鼠及通风措施,严禁丢失。
6.成品盘点
1)每月日进行盘点,做好记录。
2)盘点出现帐实不符时,不得私自调帐,须提交书面报告,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调帐。
7.成品报损
1)库存清理出质量问题产品,每月盘点时做一次报损处置。
2)凡经批准报损的质量问题产品,成品库管须及时做报废处置和登帐。
四、出库管理
1.出库依据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2)《发货收货对帐单》
2.出库准备
1)成品库管接到《发货收货对帐单》后,须进行审查,确保无误。
2)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先后顺序,确定出库产品品种、批号和区位号。
3)向叉车工交待清楚搬运产品的区位号及数量。
3.出库作业
1)出库准备就续,成品库管通知叉车工按要求开始搬运作业。
2)搬运过程中,叉车工应严格按岗位职责标准化作业。
3)搬运作业结束后,成品库管经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开据《出门证》。
4.交付手续
1)成品库管员开出《出门证》后,须责成《发货收货对帐单》持单人履行签字手续。
2)成品库管留存《发货收货对帐单》,归档保存。
5、质量保证:
成品库管必须严格执行产品未经检验或产品不合格不出库的原则。
6、非卖品出库:
非卖品出库,成品库管需见到相关领导批条后方可办理出库。
五、记录台帐管理
1.成品库管对成品入库,贮存、出库都需及时准确地填写各项记录,登记和更换标识。
2.各种标识用后收回,妥善保管,各种记录,记帐完好保存,装订备查。
六、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生产部。
2.本制度从颁布日起生效。
不合格物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不合格物料处理的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经确认不合格的物料,包括未入库物料,已入库物料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合格物料。
三、责任人物料采购员、仓管员、车间管理人员。
四、流程规定1.未入库的不合格物料处理。
到货验收不合格的物料,仓管员拒收物料,并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来确认,直接退货或换货,但不能影响需方正常生产。
2.已入库的不合格物料处理1.1检验不符合规定经质检部门确认为退货的物料,应移至不合格品区域,挂上不合格标识。
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退货单,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仓库凭退货单办理退货手续。
1.2因保管不善或超过储存期而失效,或因产品更新换代更改外包装而不再使用的物料,应移至不合格品区域,挂上红色标识,按公司物料报废、销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3.使用过程确认不合格物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物料,车间应及时到仓库办理退货手续,仓管员核对无误后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域,挂上不合格标识,由仓库提出申请,质检部经理做出处理方案。
待验物料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待验物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范围:
待验物料。
责任者:
物料部有关人员、质量监督人员。
程序:
1、待验物料在存放时须保持物料的原有包装状态,放在待验区中。
待验的标签、说明书按有关规定进行。
2、质量管理部收到请验单后,派人进行取样(取样证贴在已取样物料的外包装上),检验完毕后,发出检验报告单。
3、检验合格的物料,应进行如下处理。
(1)在其外包装上贴上由质量管理部发放的合格标签,检查物料名称、代号和编号的情况(即合格标签与物料标签核对)。
(2)如来不及用合格标签贴在该物料的所有包装上,可将标签放在塑料袋中,每个袋中必须含有货架上货物件数所需的合格标签数,将塑料袋系在有关的货架上或包装容器上,在发料的同时发放合格标签。
(3)将合格物料从待验区移到相应的合格区。
(4)将库卡从“待验”卡片夹转入“合格品”卡片夹中,并按检验报告单填入有关数据,在库卡上注明合格物料的数量。
4、检验不合格物料,进行如下处理。
(1)逐件贴上质量管理部发放的不合格标签,检查物料名称、代号和编号的情况(即不合格标签与物料标签核对)。
(2)将不合格的物料从待验区移到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物料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质量管理部判定为限定性合格的物料,进行如下处理。
(1)在限定性合格的物料每个包装上贴上质量管理部发放的限定性合格标签。
(2)将限定性合格的物料从待验区移到相应的合格区。
(3)从“待验”卡片夹中取出库卡,在其上注明限定性合格字样,按检验报告单填上有关数据,转入“限定性合格”夹中。
物料发放时应执行质量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6、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库存量为零时,库卡须有仓库封存归档保存。
五金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修设备和保证生产提供合格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确保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规范管理,本着有效、实用、强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五金库物资管理。
三、职责
设备维修主管:
负责备品、配件、五金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提供其技术要求。
综合维修人员:
提供技术要求和设备备品、配件请购计划及请购手续,负责控制设备备品、配件消耗。
五金库管理员:
提供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库存情况和通用物资请购计划及请购手续,负责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账面管理。
物资采购员:
提供入库凭证和合格的采购物资。
物资使用部门:
提供非通用物资请购计划、请购手续和齐全的领料手续。
财务部:
监督本规程的实施,负责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盘点、账目数据的监督工作。
四、内容
1.库存管理
1.1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存储
1.1.1分类统一保管储备,有统一标识,做到摆放整齐、规范,不同性质、用途的产品不能混放在一起。
1.1.2库房要实行定制管理,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品种与库位应保持一一对应的关系。
1.1.3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应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妥善保管。
如管、橡胶等物品,不得叠放,要采用专用货架存放,机油、煤油等要单独存放,砂布要采取防潮措施存放等。
1.1.4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须先进的摆放在前,后进的摆放在后。
1.1.5对备品、配件、五金材料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包装袋(如灯具、精密件、易碎品、塑料制品等)不准随意拆除,避免造成划伤和进入灰尘。
1.1.6库房对不合格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不合格区域内)。
1.2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保管
1.2.1对库存备品、配件、五金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变质、损坏或超过保质期变质的不良物资(如粘得牢、油墨、溶剂、砂布等)采取报废等措施。
1.2.2定期检查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库存量,达到最低存储量的及时通知相关请购人员办理请购手续。
1.2.3每月与财务部核对账目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后,再根据正确的账目与财务部一起制作盘点表,然后共同对物资进行抽盘。
1.2.4每年的7月和12月与财务部核对账目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后,再根据正确的账目与财务部一起制作盘点表,然后共同对物资进行全面盘点。
1.2.5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发现物资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变质或损坏等)需报废处理的,必须书面报告公司领导经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1.2.6库房管理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请购管理
2.1请购单位职责
2.1.1通用物资(如日光灯管、剪刀、油漆刷等)由库房管理员每月15号前做月计划并完成请购手续。
2.1.2非通用物资(如贴标机色带、喷码机溶剂、油墨等)由物资使用部门自行计划并完成请购手续。
2.1.3设备配件(如气缸、电磁阀、磁控管等)由综合维修人员计划并完成请购手续。
2.1.4请购计划须有请购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部部长的签字。
2.2请购方式
2.2.1一般情况下采取请购单方式。
2.2.2请购物资相对而言属于单独的设备(如电子天平、磁力搅拌器等),用途为损坏性维修,金额较大(如智能崩解仪等)的和其它需要做情况说明的应采取请购报告方式。
2.3请购内容的填写
2.3.1必须清楚填写请购单中要求的每一项内容(批准数量除外),如有漏项物资采购员有权拒绝采购。
2.3.2请购报告必须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请购单位、请购时间和请购物资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用途、需用时间、请购数量,如有漏项物资采购员有权拒绝采购。
2.3.3请购单和请购报告的内容不得涂改。
2.4请购审批流程
2.4.1采取请购单方式的,请购总价在300元以下的由请购部门负责人审核,设备管理部部长批准,请购总价在300元以上的由请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4.2请购报告由请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3.入库管理
3.1入库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发票等为依据,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的现象(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或手册)或质保书的应随货同行,一并交予库房管理员)。
3.2入库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当面查点物资的数量或重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3.2.1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
3.2.2与请购单要求不相符的采购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3.2.3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采购员必须通知库房管理员到现场核对验收,未能现场核对验收的物资须设备管理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否则不得办理入库。
3.3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3.5对于发外维修、委托加工的物资,入库时分类开具入库单,注明维修或加工,办理入库时必须凭发票办理入库,入库登记信息类同采购入库。
3.6填写入库单时,库房管理员必须清楚注明供应商名称(须是税务或工商登记名称)、采购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
4.出库管理
4.1物资出库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有质量保存期的物资,应按要求作好出库安排。
4.2必须凭领料单办理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或手续不齐全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房拿走物资。
4.3领料时,领料员和发料员必须当面清点发放数量。
由于领料员当场不清点数量,事后发现数量少了的,由领料员承担责任。
物料领出库后,保管责任相应由库房管理员转移到领用员,出现丢失、人为损坏,责任人须照价赔偿。
4.4填写出库单时,领料员必须清楚注明领料部门名称、工程名称、所领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数量,发料员必须清楚注明所领物资的实际数量、金额(不含税)。
5.报废管理
5.1报废原则
5.1.1各部门是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报废的申请单位,负责完成所管辖区域内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报废相关手续。
5.1.2报废申请必须由财务部和设备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5.1.3申请报废的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
5.1.3.1已到规定报废年限的;
5.1.3.2备品、配件、五金材料丢失已被证实无法找回的;
5.1.3.3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所属设备已报废的;
5.1.3.4其他经公司认可可以报废的。
5.2报废处理
5.2.1财务部、设备管理部根据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报废手续作资产注销。
5.2.2报废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由原管理单位妥善封存,然后与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清单一并转交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统一处理。
6.返库管理
6.1返库原则
6.1.2各部门是备品、配件、五金材料返库的申请单位,负责完成所管辖区域内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返库相关手续。
6.1.2返库申请必须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设备管理部部长批准。
6.1.3旧物资和领用剩余物资返库先由旧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维修主管鉴定,确认为可用旧物资后贴上返库标识方能办理返库。
6.1.4寄库物资的返库申请须清楚注明寄存时间。
五、相关文件及编码
《五金库管理规程》
《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报废申请表》
《备品、配件、五金材料返库申请表》
物料储存条件及储存期限管理制度
目的:
制定物料储存及储存期的管理制度,确保物料在效期内使用。
范围:
物料的贮存管理。
责任者:
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相关人员。
程序:
1、仓库在进库收料时,须在库卡中注明物料的失效期限。
2、物料入库后,质量管理部须对物料的有效期或储存期及储存条件进行监控。
3、物料储存仓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并能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做好防冻、保暖、防暑降温及除湿工作,以保证物料在其要求的温度、湿度条件下储存;空胶囊等需恒温恒湿的物料须存放于能保持温、湿度恒定的房间。
仓库应定期进行温、湿度的监控与记录,每天至少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4、质量管理部须对仓库内所有物料制订重新检查前的贮存期限,特别是易变质、污染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
5、物料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贮存与使用,使用期限无规定的,其贮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6、超过贮存期限的物料要停止发放、使用。
7、有效期有规定的物料,仓库须在有效期到达前三个月请求复验,无有效期规定的物料,须在三年期满前三个月请求复验。
复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完成。
8、复验合格的物料,执行复验后所确定的贮存期规定,并作好标记。
9、复验不合格的物料,按不合格物料进行处理。
10、所有记录等资料至少须保存五年。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验收、储存和保管制度
目的:
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
库房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责任者:
保管员
程序:
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入库时,仓库必须仔细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包装,了解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性能。
2、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立专库进行存放,库房要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责任心强、有危险物品的管理经验。
3、危险品库房必须与其它建筑保持一定距离,带有腐蚀性的酸、碱库房与水井、变电站有良好的隔离措施。
4、库内的电器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用电的安全规定,并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等危险品不得露天贮存,且须有防护措施。
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得同存一库,沸点低、易挥发的易燃物品要采取低温贮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