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034918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4.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docx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与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汇编

市长在墓葬秩序规范会发言

在当前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的时期,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动员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视,也反映出我市规范墓葬秩序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全面规范墓葬秩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强力推进我市墓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行,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执行比较到位;全面推行火化,XX年5月1日实现了全境全员100%火化;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墓地610个,有效减少了乱葬滥埋和大坟大碑现象;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共建设生态墓地567处,XX年,90%以上的骨灰实现生态葬法处理。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1、从认识上看,存在两种倾向。

一是畏难情绪较重。

部分乡镇和行政村领导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对抓好殡葬改革工作信心不足、动力不强。

有的片面认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会引发群众信访问题,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不强,甚至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

二是被动应付思想。

部分领导干部平时注重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发展,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个别部门职责不明确,错误认为殡葬改革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从举措上看,存在三个不到位。

一是宣传不到位。

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广度,长期性和实效性不强,对开展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宣传透彻,造成基层干部群众对推进殡葬改革的认识不够,政策法规不清楚,工作执行难到位,群众丧葬观念转变缓慢。

二是管理不到位。

乡村公益性墓地规划无序,点多面广,有的村每个自然村就建有一个公墓,特别是村规模调整后,有的村甚至达到16个。

墓地建设档次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难以推行生态葬法。

墓地管理粗放,有的村把整座山都作为村公益性墓地,丧户可以随处乱葬。

存在违规经营现象,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死亡骨灰葬入本村公墓,严重破坏了殡葬管理秩序。

三是整治不到位。

各乡镇、街道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不平衡,部分乡镇、村对墓葬管理的工作力度有所松懈,对超标准树大碑造大坟和乱葬滥埋、违法经营坟墓的情况执法不严、整治不力,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

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农村富人违反殡改政策,违规建坟,在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从成效上看,存在两个严重问题。

XX年以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严重反弹,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

去年,市委傅根友书记和陈锦标市长分别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反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一是超标准建坟现象严重。

根据各乡镇、街道自查上报情况,全市公益性墓地内71%以上的坟墓属于超标准建坟,共有树大碑、造大坟等超标准坟墓3778穴。

大部分墓碑面积是规定标准的两倍,墓穴面积是规定标准的3倍,甚至有部分超过标准的10倍多,建造的墓碑高达2.75米,墓穴占地面积40多平方米。

二是乱葬滥埋现象严重。

一些丧户私自将亲人的骨灰葬在自留山、自留地上,或是到村公益性墓地外买地、买山入葬。

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787穴乱葬滥埋坟墓,最严重的一个乡镇就有160穴。

同时,生态葬法在我市大部分行政村停止推行。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

目前,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正处于一个深化提升的关键时期,必须及时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否则我市多年来推行的殡葬改革成果将前功尽弃。

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深化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快推进我市打造“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与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着力巩固成果,规范墓葬秩序,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我市殡葬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深化提升,深入开展违规建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墓葬秩序。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全力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1、合理规划墓区建设。

主要是对全市乡村公益性墓地进行重新规划、审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环境,强化管理。

在时间要求上,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1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在4月底完成建设工作。

要在对各行政村墓地规划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殡改办,由民政部门牵头,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参与,对全市所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发给公益性墓区证。

在规划选址上,要符合乡镇、街道的总体规划,原则上对原有符合规划要求的公益性墓地进行规划改造,修建墓区道路及排水设施。

需要重新选址的,必须利用荒山脊地,避开“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和农民群众的居住点。

在建设要求上,原则上1个村建1个墓地,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的村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以建2个,鼓励联村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墓地。

要规划部分生态墓地,原则上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生态墓地建设标准规划建设2个以上生态墓地。

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行政村按照“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墓地基础设施,改善墓地环境,切实解决“定点安葬”问题。

特别是要结合全市“312”新农村绿化运动,大力推进墓区绿化工作,确保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2、严格禁止乱葬滥埋和规范墓葬标准。

重点是严格执行《省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时纠正查处乱葬滥埋、超标准建坟、公益性墓地超范围经营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严禁乱葬滥埋。

在新规划建设的乡村公益性墓地投入使用前,骨灰一律按规定标准葬入原村公益性墓地内,自5月1日起,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公益性墓地或市公墓内。

今后乱葬滥埋的,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

严禁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性活动,接纳非本服务区域内死亡人员骨灰葬入,一经查实,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二是严格规范墓葬标准。

原则上一个墓区内的墓穴面积、墓碑面积和制式要统一。

具体标准是:

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7m2,双穴不得大于1m2;墓碑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4m2,双穴不得大于0.6m2;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

墓碑制式在不超标的前提下,由各乡镇、街道或各行政村确定,丧户到村里统一定制领取。

墓葬穴位由村里统一安排,原则上按顺序或一行内抽签确定,不得隔行选择。

今后凡在公益性墓地内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拆除。

3、积极倡导“小碑型”生态葬法。

生态墓葬占地面积小、墓区绿化好,有利于群众节约墓葬成本,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下一步,要继续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在建设标准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葬法的通知》(江政办发[XX]1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墓地绿化覆盖率必须达到80%以上;墓碑的尺寸大小控制在40㎝×50㎝以内;墓碑可平放或倾斜放,离地面高度控制在0.15米以内,倾斜放的墓碑与草坪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5度。

在具体要求上,推行“小碑型”生态葬法的村,要严禁骨灰在生态墓地外乱葬滥埋,从5月1日开始,所有生态墓地使用区域内的骨灰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生态墓区内(包括迁坟);凡今后乱葬滥埋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在生态墓地内超标准树碑建坟,发生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拆除。

在建设经费上,生态墓地建设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由市、乡两级财政以奖代补和村级集体经济共同承担的办法解决。

4、集中开展违规建坟墓葬整治。

整治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整治对象是XX年5月1日至XX年2月16日期间的违规建坟。

整治步骤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是调查核实。

各乡镇、街道要动员辖区内违规建坟户,自觉向本村申报违规建坟情况。

在各村申报基础上,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申报情况逐户调查核实,登记编号造册,于3月10日前上报市殡改办,并对申报和核实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集中整治。

各乡镇、街道于3月12日前向户主发出清理迁移或绿化覆盖违规建坟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和村要集中精力,组织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户主按时整改,确保在8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或绿化覆盖。

对逾期未整改迁移或绿化覆盖的违规坟墓,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强制拆除或平毁。

三是检查验收。

各乡镇、街道要每月底向市殡改办上报墓葬专项整治的进度。

市殡改办将在8月底组织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对验收优秀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限时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特别是对违规建坟的集中整治,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殡葬改革成果。

1、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举措。

每年4月份是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规范墓葬秩序工作。

特别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开道作用,把整治通知书印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形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殡葬的强大声势。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支持作用,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软磨硬抵、违规建坟的进行曝光,为推进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要强化职责,齐抓共管。

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

要充分发挥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着力形成民政牵头、责任在乡、村为基础、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市殡改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这项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要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已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分值为5分,并签订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市殡改办年底还将对各乡镇、街道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各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专项考核。

从下届村级换届开始,要把遵守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情况列入村两委干部的任职条件之一。

3、要严格政策,依法整治。

违规建坟集中整治是一场“硬仗”、“攻坚战”,任务艰巨。

关键是各地各部门要消除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

会后,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制定整治方案,与各行政村签订工作责任书,精心部署安排,分层分类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违规建坟户座谈会,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三点:

一是强化协作。

集中整治主要以乡镇、村为主体,民政、国土、规划、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

二是严格执法。

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整治。

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支持墓葬整治,如有亲属的坟墓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要主动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和村做好迁移整改或绿化覆盖工作。

对违反政策法规搞风光大葬、乱葬滥埋、树大碑造大坟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讲究方法。

要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基础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在方法上不能简单粗暴,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对“钉子户”的教育引导,把工作做深做透,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平稳有序开展。

4、要长效管理,标本兼治。

一是要健全组织网络。

各乡镇、街道要设立殡葬管理员,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的作用,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殡葬管理组织网络。

二是要完善执法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配备联合执法队伍,及时有效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民政部门要成立以殡葬执法为主的民政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违规建坟的执法力度。

各乡镇、街道要提前介入殡葬管理事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核实、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要强化源头管理。

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建立乡村公益墓地年检制度,加强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

要建立骨灰跟踪管理机制,明确骨灰安葬范围,规范骨灰领取程序。

各地要积极探索墓碑制售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村为单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定点的墓碑制售厂(店),签订生产使用墓碑合同,按照标准统一墓碑制式、统一墓碑面积、统一墓碑价格,丧户使用墓碑一律到村里订购。

工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墓碑制售店的管理,签订生产销售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得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大碑和向我市辖区内的丧户个人销售墓碑,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是要加强培训工作。

重点是要加强墓碑制售店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殡葬管理员及专管殡葬事务的村干部的业务培训、风水先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

同志们,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任重而道远。

希望各地各部门要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真抓实干,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切实把殡葬改革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利民工程抓好、抓实,为推进科学发展,打造“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长在夏季农建专题会讲话

这次夏季农建推进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对于我们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加大力度,持之以恒,深入开展夏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动农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会议在6月份召开,在我市农建会议上,还是第一次。

其目的是克服我市气候特点造成的小麦收获时间比东府晚10天左右的实际这个不利因素,抓早动快。

会议名称叫推进会,旨在以榜样的力量,示范的作用,促进全市夏季农建又好又快的展开。

上午,与会代表参观了凤翔县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他们领导重视,动手早,行动快,群众大干实干的经验,使大家深受启发,备受鼓舞。

刚才,吕恭同志对开展夏季农建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这些我都同意。

凤翔、岐山、千阳和麟游4个县做了大会交流发言,各有侧重,特点鲜明,他们的共同经验是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公开招标,注重质量,提高效益。

平原山区的农建各具鲜明的特点和鲜活的经验。

凤翔县狠抓机制创新,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乡镇水务站为项目实施主体,县上落实启动资金;岐山县与各乡镇签订农建责任书,实行整村推进,整合资金,按地块大小,土方量多少以奖代补,鼓励大规模治理;千阳县公开招标,项目捆绑,整体实施,实行农建验收卡制度。

麟游县采取公开招标集中连片等举措,都取得了好的示范作用,特别是我们的山区县,广大农民对农建由过去当作任务压下去,到现在成了农民抢着要投资,要任务,即由过去让你干,到现在我要干这一转变,说明了农建已深入人心,已成为民生工程。

这些经验对各县区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

下面,我就抓好夏季农建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冬今春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水利建设的方方面面,以抗灾减灾和中央拉动内需项目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群众,依托项目带动,实施整体推进,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新修基本农田1.5万亩,改造提高基本农田10.8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38平方公里,整修加固堤防80公里,全面超额完成了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农业生产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四个第一,五大突破”的重大部署,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历史机遇,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实现新突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建设步伐有力加快;防汛准备工作扎实充分,在抗御自然灾害,保障水利设施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水利基础和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抗旱减灾成效明显,水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乡镇水务管理站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89亿元,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总体均衡,水利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础还很薄弱,农业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水利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还不够充分有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重道远。

夏季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黄金季节,我们要以平田修地为重点,坚持开展夏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动摇。

各县区一定要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高度,从关注民生的角度,从关注生态环境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抓住有利时机,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引导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掀起新的建设热潮,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水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各县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狠抓重点建设工程,紧紧围绕市上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江河综合治理,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水利风景区建设等十大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建设管理,注重质量效益,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关于夏季农建工作,吕恭同志已经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全市夏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已陆续展开,发展势头很好。

下面我再着重讲几点意见:

一要切实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抗灾增收的基础工程。

几年来,各县区按照《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明显。

今年计划即将下达,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坚持新修与改造提高并举,土地整治与水利配套并重,国家项目补助与群众筹资筹劳结合,以中、省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为依托,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和退耕还林口粮田等相关项目资金的整合,组织发动群众,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林网适宜的要求,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尤其是抓好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努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我们今天参观的凤翔县农建现场规划科学、规模大、质量好,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借鉴他们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对于今年下达小型灌区改造任务的渭滨、陈仓、眉县和千阳4个县区,要按照建设目标,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二要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水是生命之源。

解决饮水困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

关注民生、认真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的饮水安全问题,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

各县区一定要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以优先解决群众饮水困难为重点,坚持“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整块推进、建成销号”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计划,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全年解决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

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原规划确定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XX年,解决81.2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三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面上各项水利工程建设。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仅仅是平田修地,而是涉及水利建设的方方面面,在重点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的同时,还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冯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资金落实和项目建设,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不断增强灌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要结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努力争取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二是狠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保XX年年底完成全市列入计划的2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目前基本完工的姚家沟、白家窑、丰收等水库要加快整编资料,准备验收;正在施工的潘溪河、鸡峰山、东河沟等水库要狠抓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初步设计已批复的官务、美水沟、刘家沟水库要积极上报招标实施方案,准备开工。

三是抓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程。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市上已成立了以唐书记、戴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试点工作已经展开。

各县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工作。

四是抓紧建设水利风景区,扩大水利旅游的知名度,初步建立起水利旅游品牌,为我市水利经济开辟新的亮点。

五是加快江河综合治理步伐,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精心实施重点水保治理工程,努力发展生态水利,实施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工程。

六是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水利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洪涝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