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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发文件31号斜巷轨道运输

 

二矿公司发〔2010〕31号

 

陕西澄合二矿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矿井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澄合二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0年二月十九日

 

陕西澄合二矿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挡并重,管理与装备并重”的原则,有效遏制提升运输事故,保障职工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管理与责任(组织与管理责任)

第一条陕西澄合二矿有限责任公司由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负责运输管理工作;由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运输技术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运输安全监督工作及有关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工作;机电科是全公司的运输管理业务部门,运输区负责轨道运输及小绞车运输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技术工作;安监科是公司运输管理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全公司有关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执行监督工作,并日常监督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二条机电科是全公司的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运输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副科长具体负责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安监科负责全公司运输管理安全的监督工作,设专职技术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运输安检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好绞车“放行牌”的管理工作,填写日记台帐;运输区负责日常业务及管理工作;各生产区队负责所辖区内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运输设备完好,安全设施完善灵敏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小绞车管理

第三条小绞车使用坚持“管、用、修”一致的原则,每台绞车的“管、用、修”必须落实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原则上非本单位的司机严禁开车,若工作确需,须征得绞车所管辖单位同意,并承担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责任,否则,从严追查开车人和指令开车者的责任。

小绞车司机和摘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并做到持证上岗。

第四条严格执行小绞车放行管理制度,凡是满足不了下列要求之一的,一律不得放行使用。

(一)小绞车的安装

1、全公司井下所有绞车都必须采用混凝土固定基础安装。

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措施,方可采用临时固定安装。

2、采用临时固定安装的绞车必须使用压柱、戗柱(回柱绞车采用四压两戗、调度绞车采用两压两戗)和地锚组合固定的方式安装,压柱、戗柱必须采用直径不小于16厘米的质优杂木,严禁采用摩擦支柱、工字钢或液压支柱等金属物件代替。

3、绞车必须安装在绞车硐室内,室必须按照绞车的安装要求,保证操作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设备摆放要留有足够检修空间,其硐室规格不小于:

JD-11.8米×1.4米×1.2米(高×宽×深);

JD-1.6、JD-2.52.5米×3米×2米(高×宽×深);

JD-42.5米×3.5米×2.5米(高×宽×深)。

硐室地板必须铺砖。

4、小绞车的安装与其它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标准化要求,两突出点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0㎜(综采工作面500㎜)。

5、绞车必须安装在主运行轨道一侧,其距坡头阻车器的距离不小于一列车长加5米以上距离,坡头阻车器距坡头不得小于1米,绞车出绳必须与轨道中心线相适应。

(二)信号必须齐全可靠

小绞车信号必须采用声光信号,严禁采用其它任何物品代替,信号所用的小型电器必须上板并在信号及绞车硐室内固定,小绞车的远端信号必须设置信号硐室,其规格不小于1.8米×1.4米×1.2米(高×宽×深),对于较长斜巷(长度超过100米或坡度大于12度,斜长50米以上)和多队交叉作业区域的上、下部车场及斜巷中有交叉巷口时,绞车同时必须装备与绞车联动的声光警示信号,绞车的信号对于提升、下放、停车和事故信号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绞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绞车要有挡绳板、制动闸调整必须灵活、可靠,制动闸把下压角不得大于170度,钢丝绳长度在最大提升长度时滚筒上还必须留有3-5圈余绳,绳头的两个压板必须正确压牢等。

(四)保险绳:

斜巷提升所使用的绞车必须使用保险绳,其长度必须与所提最大数量矿车一致,其规格为:

JD-1绞车与绞车绳相同、JD-1.6及其以上型号的绞车保险绳规格不小于φ15.5钢丝绳。

(五)斜巷提升所使用的绞车必须使用可逆开关控制,严禁不带电运行和放飞车,必须采用远方操作按钮进行操作。

(六)钢丝绳符合规定

严禁使用断股、松股、锈蚀严重和变形严重、断丝数超过规定的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总和不得超过总面积的:

提物10%,提人、物5%),钢丝绳严禁打结连接和插接使用,钢丝绳钩头要使用桃形环或钩头,其桃尖外至编接长度不小于500毫米,并用相应绳卡固定,钢丝绳规格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停止工作后必须将钢丝绳回收在滚筒上,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维护、检验、检查。

(七)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详见第三章)。

(八)管理牌、放行牌、警示牌、小绞车司机、信号挂钩工岗位责任制牌必须齐全清晰。

管理牌内容包括:

绞车型号、坡度、坡长、提车数量(按照设备能力、坡度、载荷大小、钢丝绳规格等进行计算)、设备维护负责人等内容,并悬挂在上、下部车场,作为挂钩工挂车标准。

放行牌:

悬挂在绞车安装处,内容包括:

编号、放行人和放行时间。

安检员要对当班进行检查登记,不符合放行标准时要及时摘牌,并通知当班班长本人,停止运行,同时,打电话向上一级主管及调度室汇报,直至区队处理好后再发牌运行。

警示牌:

悬挂在上、下部车场各一块,必须醒目。

岗位责任制牌:

悬挂在绞车硐室、信号挂钩工躲避硐室。

第五条提升车辆规定:

三、四采区轨道下山,四采区轨道上山等JD-4绞车,每次提升空、重车辆不得超过五辆。

JD-1.6、JD-2.5绞车,无论坡度大小,每次提升空重车辆不得超过四辆。

JD-1绞车,坡度大于15度,每次提升空重车辆一辆;坡度小于等于15度,每次提升空重车辆不得超过两辆;坡度小于等于10度,每次提升空重车不得超过3辆。

第六条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所使用绞车的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不开”:

绞车达不到放行标准,无放行牌不开,超挂车不开。

信号不清不开,停车后必须切断绞车电源,方可离开。

第七条挂钩工要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五不挂”,即:

安全设施不全不灵敏、不符合要求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超重、超长、超高、超宽或绑的不牢等)不挂,超过规定车辆数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

发信号前一定要对钩头、插销、链环、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运送较长或超长、超宽、超高等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符合审批程序,并贯彻考试,且只能采用单车提运,严禁串车连挂。

第三章斜巷坡挡设置

第八条斜巷轨道运输中,必须设置足够的坡挡设施,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斜长小于50米(含50米)的斜巷,上部车场(坡头)必须设置一挡,下部起点以上5米处设一挡。

2、对于斜长超过50米以上的斜巷,上部车场(坡头),下部起点以上5米;上部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长度处(15-20米),下部车场略大于一列车处,各设置一挡,在上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处与下部起坡点5米处两程之间应视长度增设一定数量的挡车装置,各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0米。

3、上部坡头阻车器,必须是能够自动复位的常闭式挡车器,且操作柄距轨外侧不得小于500㎜,且处于人行道侧。

4、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处(15-20米)挡车器,必须是能够自动复位常闭式挡车器,操作机构的安装与坡头阻车器操作柄同侧相邻,不得跨绳操作。

5、坡中与下部起坡点5米处挡车位置,必须采用常开式速度挡车器,要自动灵活,安装牢固,动作可靠。

6、下部车场略大于一列的挡车器,采用常闭式挡车栏,在提放车和摘挂钩时都处于关闭状态,以免摘挂钩时其它车辆进入摘挂钩区域伤其挂钩工和事故车辆进入其它轨道伤及其他人员。

7、掘进工作面在向下斜巷掘进时,除按上述斜巷坡挡设置要求装设坡头、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处(15-20米)和坡中挡车装置外,还必须装设下列安全设施。

(1)扒装机后10米处装设坚固的安全防护遮挡。

随扒装机前移,且必须有专人操作,随时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通过后立即关闭。

(2)在安全防护遮挡上方10米处装设速度挡车器一组,随遮挡一起移动,以保证行车不超速运行,而破坏安全设施。

8、掘进工作面再向上斜巷掘进时,除按上述斜巷坡挡设置要求装设坡中、坡底、下部车场挡车装置外,还必须在绞车前方装设安全防护遮拦,以免矸石、物料车辆碰伤绞车司机与设备。

9、门式挡车器两立腿间距不小于1700㎜,横梁高度不小于2200㎜,其它安全设施按规定执行。

第四章综合防护与其它

第九条车场布置要求

1、车场的设置。

必须有正确的车场设计,包括车场的布置方式、地点、长度、巷道断面宽度及高度、管线敷设、风筒吊挂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标准化标准要求。

车场宽度要保证人行道侧1.6米高度内矿车与巷壁宽度不小于0.8米,矿车与另一侧巷壁宽度和矿车与矿车之间宽度不超过0.3米,车场有效长度不得小于1.5倍的列车长度等,确保运行安全。

2、停车场轨道要水平,上部车场不得向斜巷下运方向倾斜,以免矿车自滑,造成跑车。

第十条轨道

1、轨道敷设质量达到规程及标准化标准要求,主要运输巷轨道(主运输线及采区集中运输线)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高低、内错不得大于2㎜,轨距偏差不得大于+5㎜-2㎜,水平偏差不得大于5㎜,扣件必须安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不得使用杂拌道,轨枕的规格数量符合标准要求等,临时轨道、所有偏差不得大于主要运输线轨道的偏差量的2倍,轨枕规范,间距不得大于1米,严禁采用板皮做枕木使用。

主要绞车道必须设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稳固,其它绞车道必须保证流水畅通,但不得冲刷道心。

2、变坡点轨道过渡段处严禁采用对头、折接方式连接,必须采用竖曲轨过渡,且必须保证过渡段两端留有500毫米以上的直道,以保证与直轨的可靠连接。

第十一条斜巷运输严禁蹬钩,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由斜巷上下车场挂钩工负责落实执行。

第十二条运输斜巷、车场内严禁堆放其它物料,真正做到“三无”,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

第十三条运输斜巷、车场的巷道支护必须符合安规要求,达到合格,严禁空帮、漏顶、断棚、掉渣现象,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在绞车提升运输过程中,若遇矿车掉道,严禁采用主钢丝绳强拉硬拽,以防断绳或造成钢丝绳内伤而造成事故隐患,必须采用可靠有效的措施,将矿车复轨后,再行运行。

第十五条在斜巷运输的轨道变坡点处要装设地滚,以免拉伤轨道、枕木,加剧钢丝绳磨损,造成轨道质量破坏与钢丝绳使用寿命降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之前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主题词:

安全生产提升运输规定通知

抄送:

澄合矿业公司,二矿公司领导。

二矿公司党政办公室2010年2月19日印发

校对:

樊高成共印:

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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