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船舶合同DOC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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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船舶合同DOC10
建造|船舶|合同c午夜〔
2〕时内,合同价不予调整,价格不变。
〔2〕假设于交船日后迟交超过〔30〕天,那么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
2〕时开始,合同价按以下规定予以递减:
第〔3〕天至第〔60〕天¥_________。
第〔6〕天至第〔90〕天¥_________。
第〔9〕天至第〔20〕天¥_________。
第〔2〕天至第〔50〕天¥_________。
第〔5〕天至第〔80〕天¥_________。
尽管如此,合同价格的递减率不得超过〔80〕天,上述规定的递减
率是以规定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中午〔2〕时算起。
〔3〕但是,假设交船时间的延迟仅自交船日期的第一个〔30〕天起至〔8
0〕天,超过〔80〕天,按第十条规定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在上述延迟交船超
过〔80〕天后假设买方没有按第十条规定发出取消合同的通知,建造方以书面要
求买方予以抉择。
在此情况下,买方收到通知〔5〕天后,应予以答复建造方是
取消合同还是同意以后择日接船。
兹双方理解,假设该船不能择日交付,买方根据上
述条款仍保存取消合同的权利。
〔4〕假设买方书面要求提前交船,为满足其要求应予以提前交船,假设比原交船
提前〔30〕天以上,从第〔3〕天算起,该船的合同价格,每天应增加__
_______日元。
双方认为不应把建造方接受买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释为改变或
变更本合同所订的交船日期。
〔5〕在充分考虑了按第八条规定所允许延迟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
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条款所规定的日期交船,那么应视为交船延期,此
乃书就本条款的目的。
2.速度:
〔〕经试航证实该船实际速度比该船保证速度减少不到〔3/0〕海里/
时的条件下,其合同价格不受影响和不予以改变。
〔2〕然而,实际速度低于该船保证速度从〔3/0〕节开始〔包括减少〔
3/0〕节〕其合同价格按以下递减〔但小于〔/0〕节时可忽略不计〕:
〔3/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4/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5/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6/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7/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8/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9/0〕节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节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日元
〔3〕假设经试航,实际速度低于该船的保证速度达〔〕节以上时,那么买方可
根据第十条规定予以抉择,拒收或取消合同或以降低合同价格后接船。
根据上述,
低于〔〕节其合同价格减少值为___________日元。
3.油耗:
〔〕按说明书规定经__________试航证明该船油耗超过规定的油
耗的________%其合同价格不因此受其影响而予以改变。
〔2〕该船实际油耗超过规定的油耗从_____%开始,合同价格按增加油
耗量的比例而减少,即超过上述值%时,合同价格减少_____%。
〔3〕假设该船的实际油耗超过规定油耗的〔_______%〕买方可予以选
择,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价格的〔_____%〕
其降价的总额为_______日元。
4.总载重量:
〔〕按说明书规定该船的实际载重吨假设低于或超出其规定总载重量时在低于
___________长吨以上,对每长吨降低其价格的________日元,
最多降________日元。
或者是超过_________长吨以上,每一
长吨的增加,其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日元〔在此两种情况下〕,缺乏一
长吨者均不计〕。
〔2〕假设该船实际总载重吨低于合同规定的_______长吨以上,可由买
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抉择,拒收该船,撤销本合同,或按上述规定,
按_________长吨计,降低合同价格,即总额减少______日元。
第四条建造期间图纸的审批及检验
.图纸的审批:
〔〕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条注明的地址,将图纸一式三份寄给买方予以审批。
在收到后十四〔4〕天内买方将一份书面批准的或提示意见的图纸寄还给建造方。
建造方向买方提交的图纸应按双方同意的目录清单提供。
〔2〕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买方委派的代表到达船厂时除非双方另有商议,买
方可将经双方同意的图纸清单中剩余的局部图纸交于代表批准,代表应在收到后7
天之内,将一局部附有意见的图纸送还建造方,凡代表所批准的,将视为买方按合
同已予以批准。
〔3〕假设买方或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其图纸不按时送还给建造方,其图纸视
已完全被批准论。
2.买方代表的委派:
买方可在船厂派常驻代表〔称代表〕以书面授权并负责说明书的修改,价格的
调整,图纸的审核批准,参加试航及有关机械、设备和舾装的检验及买方委托所需
作的事情。
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3.授权代表检验:
根据合同及说明书规定在整个建造期中由船级社、有关当局及买方检查组等对
该船所用的机械设备和舾装等予以必要的检查。
按照建造方和买方双方同意的意见,代表有权在建造期内参加对该船的各种机
械设备进行试验和检验。
建造方应合理的提前将试验,检验的日期和地点通知给代表,便于出席。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试航和检验时,应视作弃权。
代表假设发现建造工程所
用材料、工艺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时,代表应迅速以书面通知建造方,建
造方收到通知后,假设同意其意见时应立即纠正不当之处。
在该船交船前的整个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对建造该船的主机和辅机、工程现场、
材料仓库,其中包括船厂、车间、仓库和办公室等,同时对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与
该船有关的现场或材料仓库等可自由巡视。
4.设施:
建造方应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够的办公室并根据船厂惯例在船厂附近提供合
理的设施,以便有效的进行工作。
5.建造方的义务: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买方聘用该工程的雇员,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员。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员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买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
程现场〔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与该船建造有关的地点〕发生工伤等,
建造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同样,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员的极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财产
遭受破坏、损失等建造方概不负责。
6.买方的责任:
买方予以保证其代表在执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防止造成发生不
必需的增加而延迟或干扰其建造进度。
建造方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对建造该船不适合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买方经实际
调查后,认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确的,买方应尽快调换其代表。
第五条修改
.说明书的修改:
说明书的修改或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但根据建造方的判断,这类修改或变
更或累积的修改或变更不会严重影响建造方承担的其他的方案。
此外在修改或变更
前买方予以同意由变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价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说明书的其他条
件的变更。
修改协议通过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换文后生效或以电报并经换文确认,本
合同双方已取得一致意见后生效,此换文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组成局部。
建造方假设发现有必要改进生产方法时,可对说明书作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
得买方的同意,而买方不应无理由地拒绝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
2.船级的变更及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假设船级社或其他授权的主管机关要求改变已确定的船级及建造
该船的标准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假设这种变更或修改是强制性的,那么任何一方收到船级社或其他主管机构
关于对建造该船确定须作修改的信息时,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假设买方同意由此
修改而引起的合同价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说明书的修改时建造方应把此修改置
于建造过程中实施。
〔2〕假设修改并非强制性的,但买方要求将此修改置于建造过程中实施,买方
应将此意见通知建造方,假设这种修改不影响其合同的执行并且买方同意由此修改而
引起合同价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说明书方面的变更时,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
方案。
3.材料的代用品:
按照本合同及该船建造说明书所要求的各种材料假设不能及时购置到或因短缺而
影响交船日期时,建造方在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满足船级
社及建造该船标准的要求,采用代用材料的协议可按本条第款规定的方式进行,
其中包括修改合同价格及有关其他的条款。
第六条试航
.通知:
建造方至少要在试航前〔4〕天用书面通知或用电报通知该船试航的时间、
地点,而买方收到通知后尽快告知对方。
买方可派代表随船试航检验。
买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参加试航时,视为买方弃权,建
造方可在无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试航。
在此情况下假设建造方出具证书证明该
船试航结果符合本合同及说明书的要求时,买方有责任予以接船。
2.气候条件:
建造方选择最为适宜的气候条件予以试航。
到确定的试航日期气候条件不佳时,
应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地予以试航。
兹明确,假设该船进行试航时气候骤
变,不利继续试航,试航应停止并延迟到允许试航气候条件的第2天进行。
假设买方
根据停止试航前的试验结果,书面同意接船,那么可不再续试。
由于不佳的气候条件使试航予以推迟而导致交船的延迟,应视为允许的交船的
延迟期。
3.如何进行试航:
〔〕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建造方承担,建造方需安排足够的船员保证航
行平安。
试航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方式进行,而且做完说明书所规定的性能试验内容。
试航往返航线由建造方予以决定。
〔2〕在试航前,虽然由买方提供试航所需的燃油、润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
造方应将试航中所耗的燃油、润滑油等费用以原购价支付给买方。
在测定油耗时,
其留在主机、机械及管路中的流动油量不计在内。
由买方提供的燃油、润滑油等数
量按建造厂的规定办理。
4.接船或拒绝接船的实施方法:
〔〕试航完毕后,假设建造方认为试航的结果说明该船符合本合同的说明书的
要求,建造方应电告买方并用书面确认试航完毕。
买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3天内,
电告建造方并用书面确认接船或拒绝接船。
〔2〕但假设试航结果说明,该船或该船的任何一局部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和/或
说明书的要求条件,或者建造方对买方拒绝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处表示同意,
建造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不符之处。
当这种不符之处加以纠正后,建造方应
或拒绝接船。
〔3〕假设买方拒绝接船,那么应在拒绝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该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
局部或哪一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说明书的规定。
〔4〕假设买方未能按上述〔〕和〔2〕规定的时间内电告并用书面确认其接
船或拒绝接船以及接船或拒绝接船的理由,那么应认为买方已接受该船。
〔5〕建造方对买方根据本条款拒绝接受该船一事可以提出争议,在此情况下
那么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可将争议提交仲裁,由仲裁庭作出终局性裁定。
5.库存剩余的易耗品的处理:
假设买方在接船时,该船上还剩余试航后留下来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
库存易耗品,买方同意按这些库存的原价向建造方购置并于接船时付款。
第七条交船
.时间与地点:
该船应于_____之前或者当日在船厂由建造方交于买方。
假设根据本合同条
款因建造进程的需要而允许推迟交船,那么上述交船日期要作相应的推迟,按照上述
日期或按推迟的日期移交,均称为交船日期。
2.何时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买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前提下,该船的交付应在本合同的各
方同时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议定书时生效,确认该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买方
接船。
3.向买方提交的文件:
该船交付和接船时建造方应向买方提交以下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议定书之后:
〔〕根据说明书制定该船试航的文件;
〔2〕按说明书规定项下的设备清单,包括备件和其他的所需备件;
〔3〕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2〕所规定的易耗品清单并列有原购置价格;
〔4〕全部证明书,包括按本合同规定该船交付时须提供的建造方证明和说明
书;假设船级证书和/或其他的证明书在该船交付时尚没有提交时,买方接受临时证
明书,不作违约论,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证书后立即将正式证书提交给买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证书说明该船移交给买方时没有设定任何留置权、费用、
抵押或其他的负担加在买方名义上,也要特别说明_______当局没有对该
船附加一切税收和费用,在试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对其分包商、雇员及船员不应
负任何债务。
4.该船的招标:
根据本合同和说明书,于建造完工后买方无正常理由,又不接受该船,建造方
有权在符合上述规定的程序的条件下对该船进行招标。
5.产权与风险:
该船的产权和灭失的风险只在完成上述交船与接船后,移交给买方。
双方明确
表示,在交付有效前,该船的产权和灭失的风险及该船的设备属于建造方,但战争、
地震和海啸的风险除外。
6.该船的驶离:
该船移交后,买方立即拥有该船的所有权,并应在移交生效的3天内从船厂驶
离。
假设买方于3天内未驶离船厂,买方应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费用。
第八条推迟和延长交船时间〔不可抗力〕
.推迟的原因:
假设在实际交船前的任何时候,由于天灾、政府当局的干预、战争、封锁、革命、
起义、叛乱、罢工、瘟疫、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海啸、爆炸、碰撞、搁浅、
禁运等,造成推迟该船的建造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所需的时间,作为延迟时间的先
决条件,以此而推迟履行交船,但不应超过全部推迟所累计的时间。
2.延迟的通知:
推迟开始之日起7天内,建造方应用电报通知买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建造方
有权要求推迟该船的交船日并用书面确认推迟开始的日期及推迟的理由。
同样,在
此推迟结束后的7天内,建造方应用书面通知买方或用电报通知以书面确认此推迟
已结束,也应规定由于此推迟而使交船日推迟的时间;买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
内未能对建造方要求推迟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确认,应认为买方同意予以推迟。
3.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于本条第款规定之原因及根据本合同条款允许推迟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
应理解为可允许的推迟,有别于XX的推迟。
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凡未
经授权的推迟应对合同价予以调整。
4.因超期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除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允许推迟交船日的情况外,按照本条所陈述的原因,其推
迟的累计的总括时间到达或超过〔20〕天的情况下,买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
的规定取消本合同。
当延迟累计的时间到达〔20〕天时建造方应致函买方,予
以抉择,而买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内,应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还
是将来于指定日期移交。
兹双方同意并理解假设继而再次作延迟时,根据本合同条款买方仍保存取消合同
的权利。
第九条质量担保
.保证:
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于该船移交给买方使用〔2〕个月内,假设发现因材料
或工艺而引起的缺陷时,建造方应予以免费为其缺陷进行补救。
其保证局部仅包括
船体、机器、设备及舵机,但不包括由买方提供的或代表买方提供的任何局部。
2.出现缺陷的通知:
根据本保证,在发现缺陷后买方应尽快地用书面通知建造方或电报通知并用书
面确认,对其缺陷提出补偿。
买方的书面通知应阐述缺陷的性质和程度。
假设于〔
2〕个月有效期届满之前发现缺陷,但在保证期后〔30〕天内,其通知未能送达
时,建造方对此不承担义务。
3.缺陷的补救:
〔〕建造方应根据本合同的保证条款,对出现的任何缺陷予以补救,在其船
厂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建造方承担。
〔2〕假设将该船驶至船厂修理不能实现时,买方可选其认为适宜的地点予以修
理或更换,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给所需更换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发
不得影响或推迟船的营运和航行日程。
假设买方建议在建造厂以外的船厂修理或更换,
不致推迟船期,也不影响营运和航行日期下,买方应将拟进行修理的时间和地点
通知建造方。
建造方有权让其代表验证买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质和程度。
验证完毕后,
建造方应立即用电报告知买方予以接受还是拒绝此缺陷为保证中所列之内容。
一
旦建造方接受,成认本合同项下应补救之缺陷,或者经仲裁决定应为补救之缺陷,
建造方应立即向买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换局部的金额,此金额应与在建造方船厂进
行同样修理或更换的合理费用相同。
〔3〕在任何情况下驶往选定地点予以修理或更换部件的驶船费用和责任属买
方。
〔4〕本条项下的任何争议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款规定仲裁。
4.建造方的责任范围:
〔〕除本条第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对该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担责任
或义务。
在任何情况下,建造方对于因本条第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该船或因
其他的缺陷进行补救所导致的和特殊的,不管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损害包括利润
收入或滞期费的损失概不承担责任或义务。
〔2〕交船后经买方更换的,或经各承包商修理过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
当及经买方的雇佣人员或代理人维修过的,或属于正常的磨损,或在建造方无法控
制条件下发生的,对该船任何局部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担责任。
〔3〕该船由建造方建造并售给买方,所以上述条款中规定的保证可代替或排
除由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律所含的任何其他的保证、保修、惯例及条例。
5.保证工程师:
建造方有权指定一名保证工程师作为代表,在建造方确定的保证期内为该船服
务,买方和其雇员应向建造方代表,保证工程师在该船上执行任务并给予全面合作。
买方给予保证工程师的待遇应与该船总工程师的待遇相适应。
为其提供住房和生
活条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证工程师收费。
买方每月应向建造方支付___
______的金额作为保证工程师在船上执行任务所需费用的补偿,并于效劳期
满后支付返回_______的飞机票等费用。
鉴于本款所述之细节,双方应于移交该船后另签协议,使之付诸实现。
第十条买方的退货
.通知:
该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额是预付款性质。
假设买方根据合同允许取消合同的
各条款行使退货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建造方或用电报通知并以书面确认,通知的
有效期应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届时,建造方应立即将买方支付给建造方的用于该船的全部款额退还给买方,
但假设建造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提交仲裁者除外。
在此情况下,按需退还给买方的金额计算,并按买方分别支付给建造方之日起,
至建造方将这些款项汇还给买方之日的利息,按利率为_______%计算。
但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4款之规定取消合同时,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义务的解除:
建造方将款项退给买方后,本合同项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担的全部义务、责任
和债务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条买方不履行责任
.不履行责任的定义:
以下所述应视为买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
期后3日内,买方仍没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买方在该船移交时没有支付第四期款额;或
〔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该船已准备支付给买方时,买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费用:
假设买方不履行支付责任,未按本条〔〕和〔2〕规定作出的分期付款,买
方按应付日起至向建造方支付全部费用加利率_________%的利息支付
给建造方;假设未按本条〔3〕接收船,应视为买方没有支付第四期分期付款,并
应支付自建造方方案交船日期〔包括方案交船的当日〕按上述同的得率计算利
息。
买方有失责、违约时,对建造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费用。
3.失责后果:
〔〕假设发生上述规定的买方违约,那么交船日应自动推迟,其推迟期为买方违
约所持续的期限。
〔2〕假设买方违约持续〔5〕天,建造方可自行决定,电告买方,并用书面
确认,取消合同,那么合同立即失效,买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属建造方财产。
假设发生
取消合同,买方付给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额属建造方持有。
4.该船的出售:
〔〕假设本合同按上述规定取消,建造方有权以其认为适宜的方式处理,或继
续或中止该船的建造,公开出售或私下出售,采用自己认为适宜的方法,而不对买
方的损失和亏损负任何责任。
〔2〕假设该船出售时已处完工状态,那么销售所得,建造方应首先支付参与销售
及由于买方违约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价的
分期款额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率_____%计算。
〔3〕假设该船处于尚未完工状态,那么建造方处理该船所得销售值,首先用来支
付参与出售及由于买方违约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费用。
然后支付该船价格及分期
付款需付的差额局部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补偿给建造方合理利润的损失局部。
〔4〕鉴于上述两种情况假设销售金额超过所需支付的总金额,建造方应立即将
超过局部支付给买方,不加利息。
但是,支付给买方的金额不得超过买方已支付分
支付款的金额,假设买方有供给品,不应超过其供给品的价格。
〔5〕假设出售的金额缺乏支付上述所需支付的总金额时,根据建造方的要求,
买方应立即支付尚缺差额局部。
第十二条保险
.投保险别的范围:
从该船铺龙骨开始直至完工、交船及买方接船时止,建造方应自费就建造该船
所用供给品,包括已运到船厂的,已装船的,买方提供的供给品及全部机械、材料、
设备、仪器和舾装件向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应与___
___所采用的保险条款相适应。
这类险别的保额应概括船舶交付时的金额,最低限度应等于,但不限于买方向
建造方支付的总金额,其中包括买方的供给物品。
上述保险的保单应以建造方为抬头。
此保单项下的全部损失应按规定支付给建
造方。
假设买方要求对已付款购置的关于该船所需的部件、材料、机器和设备予以保
险时,可投保地震、罢工、战争或其他的本条款中没有明确的风险,为此建造方应
予以办理。
该投保费用应由买方于该船支付时补偿给建造方。
2.追偿额的运用:
〔〕局部灭失:
假设该建造船舶于买方验收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凡属保险范围内使被保险人
受到损失,而且所造成的损失并不构成该船的实际的或推定的全损,建造方应依据
本条〔〕所示,依据保险单应予以追偿,所得的金额用于支付修理费用,旨在弥
补损失,以到达船级社的要求。
根据本合同所含说明书的规定,于该船完工时,买
方依据合同予以接船。
〔2〕全损:
但是,假设该船被裁定为实际的或推定的全损,经本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磋商,
建造方
可抉择如下:
〔a〕根据本合同规定,工程需继续下去,在此情况下,按保单追偿的金额应
用于该船的修补费用,但双方应首先书面同意合理的推迟交船日,为完成其重建需
调整本合同其他的条款,包括合同价;
〔b〕根据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总额应立即归还买方,但不计利息,
据此,应认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一方对另一方享有和承担全部的权利、责
任、义务和债务应立即终止。
在船被裁定为实际或推定全损之后的2个月内,假设双
方未能达成协议,那么适用上述2项规定。
3.建造方投保义务的终止:
本合同项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义务在卖方交船并由买方接船后立即终止。
第十三条争议与仲裁
.诉讼:
本合同双方之间由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规定或与这些规定有
关的问题而引起的任何争执不能解决时,此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