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与全球化的制度环境浅析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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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与全球化的制度环境浅析1
集体行动与全球化的制度环境浅析
(1)
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政策分析家们的热门话题,但是对经济全球化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似乎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不少人认为,所谓经济全球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才呈现出来的一种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其实,人们用来说明全球化发展水平的许多核心指标早在十九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就已经达到了,目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在某些方面只是刚刚恢复到当时的水平,有些方面甚至还不如从前。
波拉尼曾经指出,十九世纪的文明是建立在四大支柱之上的。
这所谓的四大支柱就是强权均势、金本位制、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和自由的国家。
1市场机制在形成十九世纪文明过程中起了基础性的作用,而金本位制则创造条件使各主要国家的市场得以统一。
其实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英国的超级经济强国的地位所形成的“霸权稳定状态”。
如果说以上制度架构是那个时代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条件的话,那么目前这一场来势迅猛的全球化浪潮是靠什么制度予以保证的呢我们这里着重就全球化过程中的制度环境的变化,从理论上做一点初步的分析。
一、集体行动的逻辑
战后初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经济超级大国。
世界经济秩序不可避免地形成以美国为中心的格局。
在这个时期美国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当然我们说这个作用主要指的是它在战后世界经济秩序的确立过程中所发挥的影响。
世界经济秩序,无论是公平的还是不公平的,建立和维持它总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并且由于它具有一种“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建立和维持一种秩序属于典型的“集体行动”。
2这种努力所付出的成本能否收回并且是否还有经济利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制度服务的提供者控制局势的能力和愿望。
根据集体行动的逻辑,战后世界格局中所出现的这种一个国家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的局面,正是全局性制度创新的一个十分有利的条件。
早已有人注意到经济全球化与世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
无政府状态下的种种问题可以用下面这个简单的例子加以形象地概括:
“如果某一块地属于村镇共有,而村镇共同体中的某一成员突然在这一块地里放牧了比其他同乡多一倍的牲畜,那么,他给共同体每个成员所造成的损失是微乎其微的,然而他从中获得的利益却非常大。
人们本来可以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告知违章者不应该在牧场上放牧比别人多一倍的奶牛,但是这样做实际上并不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这种做法代价太高。
”3
这个例子是产权经济学家们用来说明私有产权的重要性及其起源问题的,但是它的内涵却是十分丰富的。
对其略作修改和引伸,用来解释国际秩序的建立和维持也是同样有效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例子中,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是没有人愿意出头露面来维持秩序的。
4其实,这样一种制度环境,无论是制止对公共利益的侵害还是采取正面措施增加公共福利,都会存在供给不足的情况。
比如,在上述情况下动员村民进行某项基本建设,以增强这块公地的生产力,也是十分不便的。
根本原因是任何人对公益事业所做的贡献,其他人都可以利益均沾,即存在“免费搭车”现象。
产权学派对此开出的药方是私有化,建立私有产权制度。
这无疑是一种选择。
把整个公地分成若干小块,使每一小块都有明确的所有者,问题可以得到部分的解决。
但是这样的私有化,只是将经营公地的一部分成本和收益内部化了。
对那些可能同时对大家的利益产生影响的外部事件,仍然不会有人很积极的关心。
土地是可以私有化的,但是真正的“公共物品”如社会秩序等,是无法实现私有化的。
因此我们更需要一种在共同体中鼓励成员由于关心自己的利益而为共同体做贡献的机制。
这也是一种私有化借以起作用的机制。
设想另一种情况,土地没有分成小块实行私有化,而是保持公地的完整性,每个村民分得一定数量的股份。
并且根据莫须有的理由,每个村民所分得的股份并不完全相同。
5股权呈现相对集中的情况。
这种假设下的制度环境与上述那种典型的私有化有一个主要的区别。
那就是,它更多地保留了制度和秩序的“公共物品”的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虽然都对这块土地拥有一部分所有权,但谁也不知道他所有的是整个这块地中的哪一个部分。
这一点所造成的问题同没有股份化以前的情形大体相同。
不同的是,股权相对集中,使所有村民对公地的关心程度和责任感也就起了变化。
拥有较多股份的大户,由于他们从秩序中所得到的利益以及在秩序遭到破坏时他们所承担的损失都比别人更加明显,从而获得了维护和改善秩序的内在动力。
卢梭在十八世纪提出的关于富人统治的逻辑,在这里仍有它的理论意义。
他写道:
“富人对自己财产的每一部分都是敏感的,要使富人受损失,那是极其容易的事;因此富人对自己的财产必须采取一些安全的措施;总之,我们认为一种制度,与其说是对他有害的人所发明的,不如说是对他有利的人所发明的,这才是比较合理的。
”6
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假定其中一户拥有20%的股份,其他99户共拥有80%的股份。
这时情况就可能大不相同了。
如果一项维持秩序的工作需要花费10元钱,而它给社会给带来的总收益是100元,这在原来的情况下也是很难实现的。
因为如果任何一个村民进行这项工作,他最后收回的只有1元,收益远远低于其成本。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考虑有人召集全体会议来协商成本的分摊和收益的分配,那样做的交易成本和先前是一样的昂贵。
但现在有了股权集中的形势,情况就不同了。
由这个大户出资提供这种秩序服务,虽然他并不能得到全部的收益,但是他实际收益20元,也足以补偿其成本并且还有盈余。
至于他能否以服务费或别的什么方式从其他村民那里收取一些补偿,那取决于他的谈判能力以及为此而付出的谈判费用。
但无论如何,从经济学的意义上看,财富的集中使原本无利可图的事情,现在变得有利可图了。
这是克服集体行动中“公共物品”供应不足的一个十分便捷的办法。
这种财富集中所产生的制度创新的动力,我们把它看作是战后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制度环境方面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
美国在战后世界舞台上扮演了相当长时期的世界警察的角色,甚至现在也仍在继续。
我们通常把战后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和以美国为核心的多边贸易自由化体制,看作推动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制度架构,美国在其中所起作用显然是无法取代的。
从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我们似乎可以读出美国治天下的合理性来。
罗伯特.基奥恩等人干脆将美国治天下的逻辑称为“霸权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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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个世界提供一种制度性服务,当然它也要追求一种回报,这种回报就是它所维持的秩序必须最大限度地保证美国的利益。
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的规律的作用,这样的制度环境注定不会永久性地持续下去。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制度环境自身就存在着一种使自己失去其存在基础的破坏力量。
二、不平衡规律的制度性机制
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规律已经有多种解释,这里我们沿着集体行动的逻辑对这种不平衡发展现象的一些制度性机制做一初步的分析。
根据前面的逻辑,我们可以发现,发展的不平衡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条件。
但是我们并没有分析这种不平衡发展的原因,这里我们也并不打算全面讨论不平衡发展的最初基础。
我们在这里要指出的是,建立在这种不平衡基础上的制度提供机制是不稳定的。
把这两小节的分析结合起来,我们要论证的是,发展不平衡形成了“霸权稳定状态”的前提,而“霸权稳定状态”内部却存在着一种自我毁灭的力量。
从制度环境的变化过程来看,这种力量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制度服务的外部经济和弱国的“免费搭车”行为,会慢慢蚕食强国的统治基础;同时,后起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所得到的“后起的优势”不仅存在于技术方面,而且也深深植根于制度安排之中。
我们上文中所用的例子,既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财富的集中是如何有助于制度的创立,同时也向我们显示了这种制度提供机制的极限。
在那个例子中,我们找到的克服集体行动难题的所谓捷径,实际上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
大户提供维持秩序的服务,必要条件是,他为此所付出的成本能够由他的收益所补偿。
只要这个条件具备,就可以绕开谈判过程所引起的交易费用,直接使那种由于交易成本的困扰而难以实现的制度安排得以实现。
但是,不难看出,尽管大户的成本得到补偿,他付出努力所产生的巨大的外部经济,终将成为动摇他的大户地位的因素。
开始时,共同体中其他每个成员从这种外部经济中所得到利益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但是动态地看问题,我们不能忽略积少成多的累计过程。
在“霸权稳定状态”下,强国维持秩序所付出的代价,变成众多国家的一个额外利益。
可以说战后美国的一些盟国正是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抓住机遇迅速发展了自己,从而最终形成了与美国相抗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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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在这一过程中大户或者强国难道不可以凭借的他的统治地位从共同体的其他成员那里索取制度服务的费用吗道理上可以,但经济上往往不可行。
首先,制度服务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很难把拒绝缴费者从共同体中排除出去。
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这样的维持秩序的服务是由国家提供的,国家有征收税收的垄断权。
而在我们这个利益共同体的例子中以及在国际社会上,强者与弱者的关系与主权国家内部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再者,制度性服务的外部经济,同时由为数众多的共同体成员所分享,每个成员在同一个时期得到的份额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与每一个成员讨价还价只能收取极少的补偿。
要将外部经济全部内部化,就需要同所有的成员进行这样的谈判。
高昂的交易成本是阻止这种谈判的主要原因。
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政府提供服务,公民以税收购买这种服务。
我们已经指出这样的机制在国际社会上是不存在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以及在这种状态下的秩序维持机制,是“霸权稳定状态”难以持久的根本原因。
这也是国际秩序必然向多极化过渡的一个制度上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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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为了维持霸主国的地位,强国通常还要承担额外的代价。
因为在国际社会中确定领导地位并使这种地位得以长期维持,需要别国对它的合法性的普遍信赖和支持为基础。
这种所谓威信的建立和维持,也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有时甚至要做出民族利益的牺牲。
“如果其他国家开始认识到霸主国家的行动是为了谋求私利,并与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背道而驰,那么,霸权体系就会大大削弱。
如果霸主国公民认为其他国家在弄虚作假,欺骗行诈,或者为维持领导地位而付出的代价超过预期的利益,那么,霸权体系也会每况愈下。
”10这也正是美国战后在处理国际事物过程中越来越频繁地碰到的一个问题。
同时,随着共同体中其他成员作为竞争对手的崛起,霸主国家对它们的容忍也在降低。
我们所使用的那个虚构的例子可以继续为我们分析这个问题提供帮助。
起初大户在提供制度服务时虽然也会受到“免费搭车”现象的困扰,但是由于每个“搭便车者”对共同体利益的影响被所有成员分摊之后,可以忽略不计,尽管违章者自己得到的利益十分明显。
当这些惯于违章的成员的实力不断壮大,他对共同体的影响也要随之增大。
尤其重要的是,在国际社会这种影响直接作用于霸主国家的份额,是跟霸主国家业已建立的地位密切相关的。
由于霸主国家在世界经济中所持的“股份”最多,违章国家所做的任何一件“投机取巧”的事情,前者所受的影响也是所有成员国中最大的。
这种情况发展到一定阶段,霸主国家与它的新崛起的竞争对手之间的摩擦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
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的崩溃和70年代后出现的主要发达国家间的贸易摩擦,正是这一逻辑的现实表现。
三、从“霸权稳定状态”向“契约稳定状态”过渡
当前的世界经济乃至整个国际关系的格局正在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这已经是无可争议的现实。
那么面对这一现实人们有理由产生这样的疑问:
如果说财富的集中是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条件的话,似乎只有“霸权稳定状态”才是世界秩序的可靠保障。
那么,在多极化的格局下,世界秩序又将靠什么机制来维系呢会不会出现英国霸权崩溃后的那种混乱的局面呢美国一些学者在这个问题上毫不掩饰他们对霸权时代的留恋。
比如我们尊敬的吉尔平教授就坦率地说:
“我的见解是,国际自由经济的存在少不了要有一个霸主。
不管人们是否把这种经济看作为某个集团国家所分享的集体商品或私人商品,历史经验表明,没有一个占主宰地位的自由的强国,国际经济合作极难实现或维持,冲突将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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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民族感情等经济学家力所不及的因素不谈,客观地讲,“霸权稳定论”者的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对集体行动的逻辑的片面理解的基础上的。
我们在上面着重分析的是,财产或权力的集中如何有利于一个共同体摆脱无政府状态。
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并非只有一种。
解决集体行动的难题的关键在于克服“搭便车”现象,我们上面所分析的方法其实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而只是指出一种在保留“搭便车”现象的情况下,绕过这一障碍,从而保证对集体有利的行为得以发生。
所以我们把它叫做一种“捷径”。
但是由于它的内在破坏力量,这样一种机制或许并不是一种最好的机制。
它只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才出现,才能较好地起作用。
对集体行动的逻辑进行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难题,根源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成员之间对违章者的监督费用以及处罚其违章行为的执行成本太高;二是缺乏对集体公益事业做贡献的激励机制。
这两个方面中,前者可以使人们不顾“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告诫,后者则恰好使人们放弃“莫以善小而不为”的原则。
做一件对集体不利的事,自己可以从中受益;并且由于集体成员较多,每个成员因此而分摊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这种局面当然是鼓励违章现象的。
另一方面,做一件对集体有利的善事,自己所得只有1/n,而其他成员中的每一个所分享的利益也是接近于零。
这样的好事即使有心想做,也会因为分散化之后谁都看不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因而失去其意义。
这个极容易被人忽略的机制,使那些即使很善良、很有公德之心的人们,也会对集体事业存有一种投机取巧的动机。
集体行动难题的根源如此,那么解决问题根本出路也当然应该从这里寻找。
从上面的似乎有些离题的分析中,我们看出问题的症结在于分散化。
因此集体行动难题的严重程度也与分散化程度直接相关。
成员越多的集体中,“搭便车”现象就越严重;成员少的集体中情况则相反;而在一种由若干个小集体以“联邦制”形式结成的大集体中,集体行动的难题通常也小于以其他方式组成的同样规模的组织。
这是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个很重要的推论。
12小集体所以有效率,是因为成员少,因而集体决策的谈判过程费用较低;同时由于小集体透明度高,容易形成“选择性激励”,有助于抑制“搭便车”现象。
而在“联邦制”的大集体中,上面的逻辑适用于其中的每个小集体;同时,大集体的决策过程是以其中的小集体为单位来组织的,这同样可以起到节约谈判费用的作用。
虽然“联邦制”未必能够使最后阶段的谈判者减少到和小集体的数目一样多,但任何能够使集体行动中所涉及的问题得到充分协商,并且能够使谈判费用减少的制度安排,都将有利于克服集体行动的难题。
这里的联邦制只是一个比喻,在一个集体所要进行的决策不断增多时,我们总会发现把问题分解成若干层次,以科层组织的形式加以处理对于节约信息费用和决策成本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在这方面的成功为我们理解其他的组织,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启发。
道格拉斯.诺斯曾经指出,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可以为国家理论的发展提供非常重要的帮助。
亨利.勒帕日在《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更明确指出:
“从经济和技术的观点来看,分析民族国家在十五和十六世纪出现这个现象时使用的概念,和今天人们在解释十九世纪式的资本主义企业相对的衰落及现代新式‘经理制’企业和‘多国’企业的出现时所使用的那些概念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其实任何需要组织的地方,过程所依据的逻辑大都是相通的。
那么我们现在以同样的逻辑给“后霸权时代”的世界秩序做一点评说,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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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但是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多极化格局也正在形成中。
这一现实使我们无法依靠象上个世纪的英国统治和二战后的美国霸权所形成的“霸权稳定状态”来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
新的制度基础只能从集体行动难题的其他解决方案中寻找。
早在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及其同行们就把政治社会的合理基础确定在“社会契约论”之上。
那是作为反对封建专制而为现代资本主义奠定的制度基础。
但在实践中“契约论”的理想总是通过霸权者的掠夺行为来实现的。
这是人类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也是不平等的结果。
这种情况反映在国际关系中,就是从上个世纪的殖民扩张到二战后的霸权统治。
现在终于朝向“契约稳定状态”发展。
这应该说是本世纪国际关系领域中最惹人瞩目的变化。
我们这里所说的“契约稳定状态”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国际关系的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让度部分主权,形成在部分职能上超越主权政府的国际秩序的协调机制,用以协调和规范全球化条件下各主权国家的行为。
14当然这个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集体行动的难题。
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假设“国家是自私的”并不难,应该象假设“个人是自私的”一样自然。
那么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这个问题呢大集体“联邦制”构想显然是既能得到理论的支持又正在被实践印证的一个假说。
15这就是通过区域集团化,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化整为零地分层次进行。
战后兴起的地区一体化的运动,在80年代以来变成全球范围的一种区域集团化的浪潮。
这实际上是顺应了国际关系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而在制度上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但由于大国霸权地位的下降,推动全球范围的一体化,缺少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基础。
虽然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十分重要的进展,但是与技术条件以及企业的国际化所形成的强烈要求和可能性相比,国际范围的适应全球化进程的制度创新还显得相对滞后,所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所进行的区域集团化的努力,正是寻求避免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制度创新所必须承担的创制成本,这恰好符合集体行动的逻辑的重要推论。
那么,如何看待区域主义和多边主义的关系呢人们通常是从技术细节上分析两种形式的一体化对贸易和投资的具体影响,有一些重要的发现,但是从长期趋势来看,这两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应该说,区域集团化的努力由于减少了每一决策过程参与者的数量,使集体的规模变小,为全球化准备着坚实的基础。
这正是在多极化条件下,制度环境变化的反映。
通过区域集团化,可以逐步创造条件实现从“霸权稳定状态”向“契约稳定状态”的转变。
注释:
1.KarlPolanyiTheGreatTransformation:
ThePoliticalandEconomicOriginsofOurTimeBeaconPressBeaconHillBoston.
2.美国经济学家MancurOlson对“集体行动的逻辑”的分析,对我们认识许多类似于“公共物品”的生产问题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方法。
这种方法已经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参见MancurOlson.TheLogicofCollective
Action:
PublicGoodsandtheTheoryofGroupsHarvardUniversityPress中译本《集体行动的逻辑》也已由上海书店出版)。
------.TheRiseandDeclineofNations.YaleUniversityPress.后来有的学者将这一逻辑成功地运用于对国际关系的分析,并且使其得到很大发展。
参见RobertGilpin.ThePoliticalEconomyofInternationalRelationsPricetonUniversityPress
3.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1-12页。
这也是“公地的悲剧”的另一种变体,现代博弈论中对这一类问题的分析有了更严格的方法。
参见RobertGibbons.GameTheoryforAppliedEconomistsPrincetonUniversityPress以及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书店。
4.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在有些情况下会有“见义勇为者”为此献身。
但是把经济制度完全建立在“见义勇为”或者“主人翁责任感”的基础上,没有利益机制作保证,那是靠不住的。
即使有可能的话,这个问题也最好由伦理学家去分析,经济学家对此不会有多大的作为。
5.我们回避了对“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问题的讨论,原因只是那个问题所占的篇幅将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论文的题目。
6.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31页。
7.见RobertGilpin.ThePoliticalEconomyofInternationalRelationsPrincetonUniversityPress.中译本《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3页。
8.吉尔平在分析美国在战后世界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时写道:
当美国发起建立固定汇率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实施马歇尔计划,带头参加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谈判时,它是按照开明的自私自利原则行事的。
它从中得到的好处自不怠言。
与此同时,不应该忘记,在战后大部分时期,美国为了盟国的团结,忍受了欧洲和日本对它的出口商品的歧视。
见《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第107页。
我们可以说维持秩序的服务背后也存在着一个类似于市场的机制在起作用。
不同的是价格是隐含着的,均衡过程来得更含蓄。
9.造成一个国家经济上兴衰的原因是多样而复杂的,我们这里没有打算全面分析战后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现象的全部原因,这当然不意味着其他因素不重要。
我们这样做是由本文的重点决定的,同时也是因为我希望特别强调制度环境这个通常被忽略的因素,以便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那些引起不平衡发展的其他因素多半是已知的。
10.吉尔平《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第89页。
11.吉尔平《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第105页。
12.参见MancurOlson.TheRiseandDeclineofNations.YaleUniversityPress第一章和第二章。
13.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92页。
14.当然平等也只能是相对的,其程度取决于各方讨价还价的能力。
15.“联邦制”只是从奥尔森那里借来的一个比喻,并不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联邦制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