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同名667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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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同名6679

关于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同名6679)

关于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监管形势和行业发展情况,认真总结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着力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0年8月9日至13日,在市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由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到镇沅县、景谷县和思茅区实地走访察看了集贸市场、学校食堂、餐馆饭店、药品零售门店、医疗机构、副食品商店、小作坊等20余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有关县(区)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系统分析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本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状

2001年11月,思茅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组建。

2005年3月,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相继组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始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原履行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划归卫生部门监管,卫生部门原履行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

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有12个,核定编制192名。

截止2010年7月底,我市共有各种类型的餐饮网点15295个,其中:

中型饭店2447个,小型饭店3624个,快餐店1124个,小吃店6391个,冷饮店441个,其它类型餐饮经营单位131个;有大专院校食堂18个,中小学食堂932个,幼儿园食堂118个,企事业机关食堂62个,建筑工地食堂4个,其他类食堂有3个;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约5.9万人。

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个,药品批发企业14个,药品零售企业534个;市级医疗机构5个,县级医疗机构45个,乡(镇)卫生院103个,单位医务室170个,村卫生室981个,个体诊所210家,

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的预案,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2、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新格局,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广泛开展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重点品种安全性风险调查与评估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村、点创建工作;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布、投诉举报处理、举报奖励、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格局,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了食品产业发展。

2009年6月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后,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相应提高准入门槛的同时,建立完善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强化量化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落实“一栏、两账、三册”(证照公示栏,进货台账、消毒台账,管理制度册、票据册、证照册),全面推行餐饮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对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实行食品安全负责人制度,集中开展学校和工地食堂、各类集体供餐点、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及小型餐饮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治工作。

严格实行农村家宴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宴餐饮服务行为。

景谷县、镇沅县等县(区)针对农村集体宴席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隐患,制定了有效、可行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了农村集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着力完善药械安全监管新机制,促进药械市场规范有序。

坚持一手抓机制完善,一手抓整顿规范,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涵盖药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办法。

全市100%的市、县级医院、94%的乡镇卫生院等和9.3%的村卫生室和诊所通过了“规范药房、合格药房”验收,全市医疗机构在库药械质量管护和合理用药水平显著提升。

监管部门及医疗机构健全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机制,建立了药物警戒制度;深入实施了药械放心工程,强化风险管理,大力开展违法广告、疫苗等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兴奋剂、易制毒化学药品、中药材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药械市场秩序的好转。

2005年以来,全市查处假劣药械案件3327件,涉案金额369.3万元,罚没款缴库金额584.4万元,销毁假劣药械标值672.9万元。

积极探索药品“两网”建设新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服务实效。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法律规范”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积极探索推进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不断提高药品“两网”实效。

目前,县、乡(镇)、村供应网覆盖率均达100%,农村药品价格平均下降达20%;县、乡(镇)两级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100%、村级达99.8%,有效保证了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实惠。

在推进医药产业发展中,坚持市场监管与产业发展实现双赢,利用科学监管手段,大力指导实施GAP,积极支持新药研发和地方药材、民族药材标准制定与开发,思茅区顺利通过了“云药之乡”认证,推动了大唐汉方、普洱丹州、淞茂医药等一批本土企业发展,国内知名企业相继入驻落户,为普洱医药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4、宣传有力,培训到位,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农牧等部门从消费者、生产经营者、监管人员入手,采取“五分五进入”的宣传培训模式(分级、分层次、分批、分片、分对象,进乡(镇)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医疗机构、进学校和大型餐饮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005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单)10万多份,制作科普图板4100余个,展出假劣食品500个品种,举办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22915人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

(一)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隐患普遍存在

一是一些非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假售假手段越来越隐蔽,安全监管、处罚难度大;二是小食品加工点普遍存在小、散、脏、乱现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周边饮食业、摊点食品卫生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四是部分餐馆饭店卫生配套设施不全,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存在无健康体检证上岗等问题;五是少数医疗机构的进货渠道不规范,药店经营存在不凭处方单也可以买处方药的现象;六是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进入药店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基础薄弱,监管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存在制度机制、投入不足等方面的缺陷,承担监管任务的机构在监管人员、编制、经费、设备等方面与形势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监管工作经费紧张,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现有的技术条件难以及时、准确检测、认定疑似有害的食品、药品等;乡(镇)、村两级协管员和信息员大多是兼职人员,一部分协管员和信息员没有报酬,导致监管网络不牢固,给假劣食品药品在农村和城乡(镇)结合部流行和蔓延创造了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质量。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难以到位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起步晚,基础差,又正值机构改革,体制尚未理顺,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还未形成。

加之现行法律涵盖面不够广,条款相对分散,有交叉也有盲点,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安全国家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小作坊、小摊点监管的法律法规缺位,使得监管执法工作难以到位。

(四)食品药品监测体系不健全,监测信息资源难以共享

目前,我市食品药品、农业、卫生、工商、质检、农牧等部门虽有一定的检验检测设备和能力,但由于检测设备陈旧、分散,缺乏资源整合,各监管部门独自运行,没有形成统一、覆盖整个食品药品链的监测体系,不能及时、准确、全面检测出食品药品安全所需的基本项目,而且监测多以上市产品监督性抽查为主,缺乏对生产过程的监测,难以承担预警性监测任务。

由于缺乏现行食品药品安全认定的权威机构,各监管部门均按各自职能设置的不同“事前”标准予以认定,监测信息结果存在着互不认可或相互矛盾的现象,监测信息资源不能共享,难以满足食品药品监测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五)部分企业、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一些小型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部分经营企业对供货方资质的审查重形式、轻实质,对诸如QS标志、三无产品、索取哪些票证、GMP、GSP等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制度不清楚。

部分消费者过分相信虚假广告,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索票、索证意识不强,贪图便宜,对质劣低价的食品药品缺乏防范意识。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制,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形式监管转为实质监管;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保障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二是要紧紧抓住机构改革机遇,科学制定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定”方案。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要在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二是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协管员,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是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认真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增强执法监管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方针,组建联合执法网,建立多部门长期打假整治市场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对监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坚持严格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情服务,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和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监管力度

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源头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一是农业部门要按照建设绿色普洱的要求,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

推进农业产业化,走规模化产业化道路,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二是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加强货源渠道合法性检查,全方位实现对种植、养殖、加工、销售、食用各个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

三是支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大力扶持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质量安全有保证的食品龙头企业,促进其上规模、上水平、创品牌,发挥其对整个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树立宣传教育也是监管的理念,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支持消费者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饮食、合理用药。

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善于发挥和利用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注重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揭露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优质产品和先进企业,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主动地树立诚信意识、建立信用机制、加强自律行为。

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公众间的密切联系,增加监管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政协普洱市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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