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草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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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草稿
洪河屯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建立六大治理体系
①乡食安委主任对全乡食品安全负全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相关文件,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
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
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③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①提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要点及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等资料;②提供当地“十三五”规划或专项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提供食品安全专题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研究结论、实景图片;③提供乡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方案、任务分解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等资料;提供当地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的相关资料。
提供落实党政同责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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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政办、乡食安办、各村
项目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建立六大治理体系
(1)①深化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形势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体系的机构、人员和职责,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权责分明、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体系。
②乡政府设置食药所,加挂食安委办公室牌子,村级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
③加强乡食安委与食安办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协同配合、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机制。
④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确保地区、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不存在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
①提供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及派出机构名录、人员和职责设置文件。
②提供食品监管机构人员花名册和工资表。
③提供监管事权划分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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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政办、乡食安办、乡食药所、乡食安委成
员单位、各村
(2)①组建专业监管队伍。
乡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数量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编制受限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缓解人员不足问题,人员数量达到万分之三。
乡食药所监管人员编制数不少于5名。
乡食安办干部编制不少于2名②大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
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③基层具有食品安全执法资格的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
①提供监管人员花名册、岗位设置等资料。
核对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人员情况。
②说明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参加省、市、区培训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提供培训计划、签到表等资料。
随机抽取监管人员查看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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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项目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建立六大治理体系
(1)①搭建区域性、公共性、权威性的食品安全检测平台。
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乡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具备应对常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能力和对常见食品微生物、农兽药残留指标的检验能力及快速检测能力。
②根据全乡食品产业布局、发展状况、专业特点和现有基础,统筹推进乡级食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站)。
积极引入第三方检验服务。
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以破解监管难题为导向,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①现场核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查看工作开展相关资料。
②随机抽查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站)。
③查看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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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乡卫生院、安丰工商所、各村
项目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建立六大治理体系
(2)①完善基层监管设施建设,乡食药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
②乡级配备必要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
③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
①提供乡食药所《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情况一览表》等资料。
②抽查乡食药所执法装备情况。
③现场检查,提供食药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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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各村
①乡政府要积极推广应用溯源监管系统,逐步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溯源监管体系,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实现产品可追溯。
③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
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全面实现电子追溯。
⑤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有效对接。
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
未列入试点的城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
2018年9月底初步建成追溯体系。
①提供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方案;②查看追溯平台,抽查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各2家,查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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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乡供销社、乡经济发展办、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安丰工商所、各村
项目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建立六大治理体系
(1)①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建立健全诚信档案,确保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准确。
②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红黑榜”评比结果。
③大力开展诚信单位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食品诚信体系建设水平。
①提供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诚信档案等资料;随机抽查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看信用档案;②提供“红黑榜”发布制度、发布情况资料;③提供诚信单位示范创建方案、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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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乡党政办、乡经济发展办、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安丰工商所、各村
(2)①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②不断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的范围。
健全保险赔付相关制度,确保应获赔付的消费者能够及时方便得到赔付。
③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相关资料,了解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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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办、乡食药所、各村
(3)①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开通网络投诉平台,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并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回复,投诉举报核查率达到100%。
②制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设立专项资金,实施有奖举报。
③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的监管作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①提供举报投诉受理登记、处理、回复等资料。
现场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②提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专项资金设立情况,查看奖金兑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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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政办、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安丰工商所、各村
项目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建立六大治理体系
(4)①制定食品案件追偿管理办法,鼓励消费者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适用简易民事诉讼程序向企业追偿;②对较大食品安全案件,鼓励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通过公益诉讼渠道向企业追偿。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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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办、乡食药所、安丰工商所、各村
(5)①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和相关制度。
②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不生产、不销售不合格食品,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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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需求,开展食品安全立法调研,按程序适时制定出台地方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度,实施依法科学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软实力。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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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二、落实十项长效机制
①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
②通过严格奖惩,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③严格按区食品安全考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区政府综合考核评议中取得优秀成绩。
提供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
提供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结果通报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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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办、乡食药所、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二、落实十项长效机制
2.食品安全会商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会商机制,定期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
提供食品安全会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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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办、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3.形势分析机制。
①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机制,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议。
通过对风险评估结果、监管检测结果、日常监管信息等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食品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和风险点。
②制定分类分级管理措施,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提供形势分析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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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办、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4.风险交流机制。
①建立风险交流机制,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误区、误解,及时开展科普宣传,促进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理念。
②建立舆情公开制度,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
③食源性监测报告系统要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应按规定报告。
卫生与计生行政部门应应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提供风险信息发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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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二、落实十项长效机制
5.宣传教育机制。
①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②打造一支能管、会管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
积极培育食品企业文化。
提供食品安全宣传机制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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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安办、乡食药所、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6.经费保障机制。
①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专项整治、稽查办案、应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②乡食药所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充足的办公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其中食品安全检验经费基本满足4份/千人检测样本量的需求(不含快速检测)。
①提供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及追加资金投入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相关文件。
②抽查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抽查乡食药所,查看办公场所、经费拨付相关资料。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财政所、乡食药所、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二、落实十项长效机制
7.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
①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
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要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积极开展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置工作。
②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③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理率达到100%。
④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结案率达到100%。
①抽查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看召回记录。
②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查看监督抽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理情况。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食安办、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安丰工商所、各村
8.案件协查联动机制。
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实施协作办案,确保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及时,协查协办有力,切实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
提供协查办案相关制度文件。
查阅资料
乡派出所、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安丰工商所、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二、落实十项长效机
9.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①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5〕271号)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②公安部门要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扎实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全面提升行政监管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
③公安机关要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职队伍或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驻人员,协调推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①提供两法衔接、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会议记录。
提供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设置文件。
②抽查5份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及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查看案件办理情况。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派出所、乡食药所、乡农业中心、安丰工商所、各村
10.事件事故查处机制。
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机制。
②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提供事件事故查处机制相关资料。
查阅资料
乡食安办、乡食药所、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三、推行十项工程
1.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
①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对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严格控制和防范农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
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杜绝出现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生产制作过程。
要全面掌握本地农药兽药使用品种、数量,特别是各类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
②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防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拟上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具备产地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文件。
④从严查处种植、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⑤引导开展规范化种植养殖,确保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
⑥积极开展国务院食安委办公室布置的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2018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
充足配备粮食烘干设施,防止因霉变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一符四无”(符合储存条件,无虫害、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粮油率达到95%以上。
建立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机制,严防超标粮食流入市场。
开展国务院食安委办公室布置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①提供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实施方案,规范化种养殖文件、工作台账;抽查规范化种养殖情况。
②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提供治理方案、总结、图片等资料。
③抽查当地粮食储备库。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党政办、乡农业中心、乡经济发展办、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三、推行十项工程
2.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①开展畜禽养殖及屠宰治理。
加强畜禽养殖监管。
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理、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整治,消除养殖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②研究制定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打击注水、注胶等非法行为。
升级改造猪肉定点屠宰场,建立牛羊肉定点屠宰场。
严格屠宰后动物废弃物、病死畜禽等监管,及时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废弃物和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
无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单位要委托相关企业进行处理,签定委托处理协议,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③鼓励企业探索在屠宰车间、肉类加工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屠宰加工场监管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④建立畜禽肉质品安全追溯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定点屠宰的点位、产量、销售网点分布等信息,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18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提供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实施方案,规范化养殖文件、工作台账;抽查规范化养殖情况。
提供治理方案、总结、图片等资料。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经济发展办、乡农业中心、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三、推行十项工程
3.林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
开展林地产品源头治理。
加强食用林地产品(含干果)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整治,消除林果产品源头隐患。
2018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提供食用林地产品在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文件、记录,农业投入品质量及实用整治工作方案、总结等资料。
查阅资料
乡农业中心、各村
4.水土污染治理工程。
①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②开展水土污染治理行动,对全乡水质和土壤情况进行检测排查,及时消除因水土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
③配合国家和省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工作。
④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
⑤通过加强初级农产品源头监管和产地环境污染防治,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⑥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2018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提供治理排查工作方案、总结;抽查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点供水情况。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经济发展办、乡农业中心、乡村镇中心、乡卫生院、各村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三、推行十项工程
5.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工程。
(1)①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
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③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①现场检查5家单位或个人,核实企业责任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②提供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制度等资料;提供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制度等资料。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食安办、乡食药所、安丰工商所,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村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标准。
抽查规模企业和农产品种养殖地各1家,查看企业标准等资料。
查阅资料
(3)①严格落实相应良好行为规范。
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推行良好生产规范,积极应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管理技术。
②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从原料购进、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储存陈列、经营销售等环节入手,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规范标准,规范率达到90%以上。
③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部取得许可证件,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80%以上企业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要求(ISO22000)的相关标准。
①提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方案,随机抽查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家农贸市场,核实生产情况。
②随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各3家,现场检查许可情况。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三、推行十项工程
5.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工程
(4)①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②从业人员全部依法持健康证明并培训合格上岗。
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抽查5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查看食品安全机构相关文件,查看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师)等主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资料,健康证明持有情况。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乡食药所、安丰工商所,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村
(5)①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②督导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审查,及时制止并报告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依法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连带责任。
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检查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连带责任落实情况。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6)①及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
建立食品安全召回机制。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和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依法立即召回并停止生产销售,并确保停止生产经营和召回情况记录完整,有据可查。
②被召回的食品全部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
应当召回产品召回率达到100%。
抽查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看召回记录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三、推行十项工程
6.食品产业提升工程。
①落实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推行食品产业培育计划,建立食品产业集聚区,提升食品产业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
②培育壮大安阳特色食品产业集群。
大力开展产业招商,面向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重点招商,力争引进一批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
③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规范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④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
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⑤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
⑥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⑦建立健全认证监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