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财经法规第二章冲刺知识点梳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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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财经法规第二章冲刺知识点梳理

第2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1、支付结算的概念——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2、支付结算的使用主体——单位和个人。

3、按照是否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

4、支付结算的票据结算方式——支票、本票、汇票(具体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5、支付结算的非票据结算方式——是指票据结算方式之外的结算方式,一般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卡

6、按照适用区域分类,支付结算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种

7、同城结算是——结算双方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转账结算

8、仅适用于同城结算的的有——银行本票和支票

9、异地结算是指结算双方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账结算

10、仅适用于异地结算的结算方式有——汇兑和托收承付

11、既可用于同城又可以用于异地的结算方式——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

12、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13、支付结算的五个特征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14、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判断)

15、支付结算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④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16、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17、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18、、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19、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5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20、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21、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2、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7

2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当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判断)

24、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判断)

25、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26、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7、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空白。

(判断)

28、大写数字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29、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30、阿拉伯小写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2306.50,应写成人民币贰仟叁佰零陆元五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5006.21,应写成人民币伍仟零陆元贰角壹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字后面应写“零”字。

  如¥78401.09,应写成人民币柒万捌仟肆佰零壹元零玖分;  又如¥937.06,应写成人民币玖佰叁拾柒元零陆分。

31、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3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33、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34、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35、填写票据与结算凭证时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不一致的结算凭证不予受理。

36、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37、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自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38、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的种类——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39、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0、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2、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43、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判断)

44、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45、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4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上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47、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票据

第二节现金管理

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2、国家鼓励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3、开户单位直接的经济业务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

  

5、开户银行根据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6、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结算的起点为——1000元

8、结算起点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9、除(5)、(6)项外,开户单位制度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

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却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即5、6项不受1000元绝对限制)

10、现金使用限额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的需要,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11、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满足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

 

12、现金使用的限额概念——是为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13、现金使用的限额——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最多15天

14、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5个(送存时间、不得坐支现金、签章、特殊情况、6项不准)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特殊原因须坐支现金的,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如实、明确填写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因采购地点不固定等,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不得的6项

15、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6项不准(多选)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顶库)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支现金

④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⑤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⑥不得未经批准坐支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等。

14、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包括哪四个方面

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

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5、.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16、现金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7、为了保证现金的完全完整,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判断)

18、如果发现挪用现金、白条顶库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

19、对于超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20、对如果账款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1、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财政部印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运行)》(单选)

22、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3、谁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单位负责人

24、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的岗位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联想单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

25、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该配备合格的人员并进行岗位轮换,单位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6、单位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主体3个——单位内部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经办人

单位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在审批范围内进行审批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27、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程序4个——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存款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3、银行——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4、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

5、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3个——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账户

6、银行结算账户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7、单位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以谁的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名称

8、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9、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称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个人——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公民

11、个人因投资、消费、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用途的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4、根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实行核准制,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的有——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临时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QFII)*

15、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开户地的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6、本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哪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注册地或住所地

17、注册地是指——存款人的营业执照等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住所地

1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4个(不要与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混淆)

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守法原则

存款保密原则

19、单位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开立一个的账户是——基本存款账户

20、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已归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偷税逃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遵循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什么原则——守法原则

2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存款保密原则

22、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什么,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开户申请书。

23、谁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开户银行

24、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当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什么的义务——备案

25、需要核准的,应当报送谁核准——中国人民银行

26、谁负责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进行审查——中国人民银行

27、存款人应当在哪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注册地或住所地

28、其中的注册地是指——存款人的营业执照等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住所地

29、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多选)

首先,存款人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将开立账户需要的证明材料和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交开户银行。

其次,银行与存款人须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再次,由开户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最后,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的义务,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民银行核准

30、核准制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1、备案制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3。

33、所称“正式开立之日”具体是指:

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34、对于非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35、不受3日限制的——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

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

先撤销后开立的:

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

36、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办理付款业务

37、存款人的预留签章,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8、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39、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几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5。

40、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几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5。

41、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与几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2

42、撤销事由: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如投资者发生变更)

43、因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或是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于几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5

44、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当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说明书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2

45、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2

46、存款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3

47、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顺序——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48、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49、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交回什么,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

50、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几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30。

5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什么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52、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基本存款账户

53、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54、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选择)

(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55、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判断)

5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几个个基本存款账户——1。

57、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借款或其他结算。

58、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59、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根据规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且没有数量限制。

60、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须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61、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62、哪个账户专门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专用存款账户。

  

63、专用存款账户*(多选)

(1)单位银行卡账户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等。

(5)收入汇缴账户与业务支出账户

64、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对于

(1)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对于

(2)不得支取现金;

对于(3)需要支取现金的应该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分支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对于(4)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对于(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65、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而发生的资金收付。

开立条件(常把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使用范围混合出题,注意区分)*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66、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收回原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年——2。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67、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投资、消费、结算等。

68、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69、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70、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

(选择)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和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71、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什么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储蓄。

7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单位银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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