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013188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docx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

江门市创建无烟单位方案

为进一步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推进全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4〕4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控烟工作网络,形成无烟单位创建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全市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具体目标。

1.卫生计生机构。

2014年底辖区内80%的卫生计生机构创建成无烟单位,以后每年提高10%,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的卫生计生机构均要建成无烟单位。

2.其他单位(包括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企业、酒店、餐厅等)。

2014年底辖区内10%的其他单位创建成无烟单位,以后每年提高10%,到2020年底,全市70%的其他单位均要建成无烟单位。

3.培训。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每年对县级以上控烟专业人员、卫生计生单位控烟专兼职人员、其他单位控烟专兼职人员培训率分别达到80%、50%和30%。

二、创建标准

(一)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见附件1)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月发布。

(二)无烟学校标准(见附件2)已由教育部于2010年6月发布。

(三)其他单位无烟标准(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企业、酒店、餐厅等,见附件3)已由省健康教育中心、省控制吸烟协会于2013年5月制定。

三、创建程序

(一)创建无烟单位组织管理程序。

1.无烟单位创建的组织实施。

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区)组织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并组织对辖区内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单位进行评审。

2.申报。

各市(区)将辖区内新创建的无烟单位名单及创建资料(包括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查表)于每年8月5日前报送市健康教育中心,由市健康教育中心汇总报我局审核后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省健康教育中心。

3.省、市级审核、检查。

省、市分别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抽查;市级现场检查于每年9月15日前完成,省级现场检查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4.批准和挂牌。

省经过审查和检查,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无烟单位以文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并授予无烟单位牌匾。

牌匾由省统一设计制作并落款,各市(区)按成本价购置。

每年将有选择地为部分无烟单位举行挂牌仪式并组织宣传报道。

5.动态管理。

对无烟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区)每年要对辖区内的所有无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不合格的单位限期6个月整改,对整改后不合格的单位摘牌。

省、市将采取抽查、交叉督导、暗访评估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结果。

(二)无烟单位的创建程序。

1.准备。

开展现状评估,评价现有无烟政策及执行情况,确定吸烟经常发生的地点,了解单位职(员)工吸烟情况,为提供针对性戒烟帮助做准备。

制定控烟工作计划和无烟政策,为无烟单位的创建进行环境布置(包括禁烟标识张贴、禁烟宣传材料的使用)。

2.启动。

召开单位职(员)工大会,启动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3.实施。

按照单位控烟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创建活动,重点做好职(员)工的培训和督导巡查工作。

4.评估。

开展过程评估,了解控烟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

开展结果评估,评价无烟单位的创建效果。

5.保持。

在创建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加强全面无烟环境的维护,将无烟单位创建和维护工作纳入单位日常工作,最终降低二手烟危害,保护人群健康。

四、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明确控烟履约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控烟履约工作规划,将其纳入常规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无烟单位创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无烟单位创建的技术指导,各级各类单位做好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二)制定政策,确保落实。

将创建无烟单位纳入各级各类评审、质量控制、执法监督等工作。

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公需课。

各级各类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各地要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控烟人员能力建设。

各地要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网络及专业队伍,组织对戒烟医生、戒烟咨询服务人员、各单位控烟负责人、控烟专兼职人员和媒体记者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其控烟服务能力。

各地有条件的医院开设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其他卫生计生机构可设立戒烟咨询室(电话),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科学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和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组织媒体积极参与《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大众传播活动,建立稳定的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协调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充分发挥12320健康热线作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五)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设立控烟专项经费,用于控烟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宣传发动和督导检查等。

各级各类单位要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五、结果使用

(一)市级通报。

每年底,根据对各市(区)无烟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排序并通报。

(二)评优评先。

将无烟单位创建情况纳入本系统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单位评比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及评分标准

2.无烟学校标准

3.其他单位无烟标准

附件1

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一)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

(二)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

(三)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

(四)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二)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三)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一)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

(二)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三)机构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达到完全禁烟。

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任何场所吸烟。

(四)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一)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二)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一)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

(二)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一)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

(二)有劝阻工作相关制度。

(三)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一)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

(二)对员工提供戒烟帮助。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一)医护人员要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相关科室的医生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

(二)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需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十、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并有工作记录。

附件2

无烟学校标准

(一)

(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学生禁止吸烟;

(2)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

(4)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创建学校无烟环境

1.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5.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2.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2.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无烟学校标准

(二)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

(2)学校应设有兼职控烟监督员或巡视员,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控烟监督员、巡视员应接受过相关的控烟知识培训。

(3)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4)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5)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

(6)有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的办法。

二、除指定室外吸烟区外全面禁烟,营造良好无烟环境

1.校园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非吸烟区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非吸烟区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4.吸烟区设置合理(室外、通风、偏僻)

5.吸烟区悬挂、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6.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

1.利用宣传栏、展版、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2.利用课堂、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知识点。

3.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

4.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控烟监督员能认真履行劝阻吸烟人在非吸烟区吸烟的职责。

2.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院系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附件3

其他单位无烟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企业、酒店、餐厅等)

一、单位所有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

二、单位有符合全面无烟环境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措施。

三、单位室内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吸烟工具。

正确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四、单位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单位的标识,楼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有配合无烟环境创建的宣传。

五、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单位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六、所属区域内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