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0444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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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04441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出租方:

【】

地址:

【】

承租方:

【】

地址:

【】

负责人:

【】

鉴于:

1、【】有权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或受托处置的区域,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出租并获取收益。

本合同项下的区域现状为:

已取得或正在办理相应区域及土地权属证书,且未做任何第三方抵押或担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出租区域予乙方;

2、乙方因其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之需要,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承租甲方前述出租区域;

3、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区域的有关事宜立约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区域(以下简称为该区域)

1.1该区域坐落【】

该区域位于【】。

1.2该区域面积

双方确认: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我们本次计划租赁面积为【】平方米,上述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租金、保证金等费用在收取时的计算依据。

1.3该区域的用途

该区域乙方将用于经营【移动业务】。

1.4甲方对该区域权利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区域为权利人经合法取得使用权,依中国现行法律开发建设而成。

该区域之上未设任何抵押物权,未有任何权属争议。

如日后权利人对此区域设立第三方抵押或担保,则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并同时向抵押权人或担保受益人明示乙方享有该区域的优先购买权,如因此影响乙方权益,则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租期

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房产的期限为【3】年,即从2017年8月1日起计算。

第三条租金

3.1乙方承租该区域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RMB【】)。

3.2租金在合同签字生效后两个月内支付。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甲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发票的,乙方有权延期交付租金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先行支付定金十万元,甲方在收到全额租金后5天内退还乙方十万元定金。

3.3租赁期内,该区域租金不作调整。

3.4租期内,有关出租区域的政府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其他费用

4.1甲方租赁该区域的水电费等市政设备使用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向管理公司或市政各有关部门支付。

第五条交付与入住

5.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次】日内,将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区域交付乙方使用。

5.2双方签署区域交接单的日期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的日期。

第六条装修、改建与维修养护

6.1房屋供电方式采用直供电方式,电费价格按照供电公司基础电价执行。

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不低于【5】千瓦的电力容量及双路供电系统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

6.2乙方可根据需要对该区域进行装修,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

6.3乙方在进行装修前,需将其装修方案报甲方或管理公司进行备案;

6.4乙方保证遵守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

同时,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乙方装修工程所需到消防主管和有关部门办理的有关审批手续;

6.5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区域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区域的主体结构;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单位的装修而增加的装修物品,如果不适合拆除或甲方认为应当保留在承租单位内的,甲方应当按照终止租赁关系之时,按该装修物品市场重置价值扣除折旧之后的余值购买,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乙方;

6.6甲方负责出租区域的维修养护,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予以维修而拒绝维修的,乙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标识设立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物和屋面或/和外墙面树立广告牌或/和企业标识。

但安装、施工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报批行政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相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区域的出入

8.1鉴于乙方营业的特殊性质,双方同意:

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或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乙方承租的区域内。

但对共用设施所进行的必要的检查和维修乙方应予以配合。

8.2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在大堂入口设置门卫并安置必要的电子保安系统,对出入来访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

并定时巡视租赁区域内部及周边,确保乙方人身财产安全。

第九条承租期届满时相关事宜的处理

9.1若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该区域,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但此请求须于租期终止日前【1】个月内提出,否则即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

9.2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前述优先续租权和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

9.3承租期届满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情形而提前终止租赁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腾空时间。

乙方的可移动办公家俱、营业用机器设备,在租期届满时可以搬离;其他一切装修,在租期届满时,乙方不得拆毁和破坏,甲方可折价购买。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如甲方决定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租的该区域,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在租期内,如乙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条件或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该区域可向第三人转让。

甲方将该区域转让予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后,本合同之租赁关系对新业主仍然有效,所有适用于甲、乙双方的章条,同样适用于新业主和乙方。

本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将自转让之日起转由第三人享有和承担。

10.2甲方有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权利。

10.3甲方有按时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区域的义务。

10.4甲方有及时代乙方交付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取暖费的义务(如有)。

10.5甲方应保持租赁区域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租状态,并严格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履行检查、维修保养与更换义务,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在乙方交付的物业管理费用内。

10.6甲方应为乙方所承租的区域提供处于良好状态的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室内吊顶、地面、照明、及标准数量的强电及弱电插座、通信及网络管线、供水、排水系统,且应定期维护(至少【6】月【1】次),保证乙方用水、排污、用电及通信的正常。

10.7发生任何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中断设施供应的情况,或可能对乙方正常工作造成其他影响的情况,甲方必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

10.8因甲方责任对乙方使用承租单位及其附属设施造成影响、或因区域安全问题造成乙方人员或乙方客户人身及/或财产损失、甲方疏于履行提前通知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9出租区域需要拆迁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在本合同终止之日,除返还乙方已支付而未发生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经济补偿。

10.10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公司、雇员应对本合同项下租金及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乙方商业和经营信息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漏/提供。

泄密的,应对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10.11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或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负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乙方有按时接受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区域的权利。

11.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享受大厦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11.3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和续租权利。

11.4获得约定的拆迁补偿的权利。

11.5乙方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付租金、其他费用的付款义务。

11.6在租期内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该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区域的功能和用途。

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利用承租区域与其他个人或单位联营、合营、分包或分租、转租。

甲方应予以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11.7合理使用承租区域,谨慎维护承租区域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受不当毁损的义务。

11.8对本单位员工或代理人的过失给该区域及公用设施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承承担赔偿责任。

11.9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或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负担的其他义务。

11.10若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解除或解除租赁合同时,乙方均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

解除租赁合同时,租赁关系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且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联系乙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签订解除协议,租金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之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12.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区域的,甲方除不得收取逾期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外,还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前述违约金每日按乙方应交当年租金的【2】%计。

甲方拒绝向乙方交付区域或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所受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12.3甲方交付的区域存在质量或权利瑕疵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关损失(包括不限于装修费、相关证件费用等),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12.4乙方如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按照本合同条款11.10执行;如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所受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装修费、搬迁等费用)予以赔偿:

按照乙方除租金以外的总投入按时间进行折算,其中装修等费用以装修公司向乙方出具的金额明细为准等)

12.5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保密信息拥有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保密信息拥有方所受损失的,泄密方还应予以赔偿。

同时,保密信息拥有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单方解除本合同。

12.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13.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13.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13.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13.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b】种方式解决:

(a)将该争议提交至【滨州】仲裁委员会。

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滨州】进行仲裁。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b)向【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14.4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

15.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发出。

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双方为收件人。

15.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第15.4条款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15.3条款规定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

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5.3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a)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b)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c)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

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

(d)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3】日视为送达。

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5】日视为送达。

15.4双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承租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地址: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26号】

如致出租方:

【】

地址:

【】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6.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6.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订的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上述补充协议或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的,以该补充协议或文件为准。

16.4本合同正文为中文文本。

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本合同中各条、款、项各部分的标题并不具有任何实质性内容或含义,各方对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均应以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表述为准。

16.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发生分立、合并、登记事项(如名称)变更等情况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分立、合并或登记事项等变更后的一方继续承担。

16.7本合同为双方初样合同,在正式合同流程走完之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本合同自动作废。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合同名称:

 

甲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盖章)

签字:

日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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