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组织及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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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组织及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
护理管理组织及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
医院护理管理组织架构
护理副院长
各层级护理人员资职构成图
第一章各护理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护理质量分析数据,建立防压疮、防跌倒、防药物事故、防感染等专项工作小组,有重点的解决护理质量的问题。
3)建立前瞻性护理质量管理思路。
把工作重点放在质量建设上,包括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环境建设等。
4)督促医院及科室建立患者安全文化和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把问责制和非惩罚制度有机结合,并督察落实。
有效开展信息交流,将不良事件降低到最低程度。
5)督促在临床科室建立质控前移的临床三级质控体系。
使责任护士、组长和护士长实施护理过程的动态质控。
6)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前瞻性地用失效模式分析(FMEA)测算医院及科室临床护理质量指标的本底数据,及时发现不良事件的可能性、频率、严重程度,建立高危监测指标,及时发现和报告不良事件;运用根本原因分析方法(RCA)分析不良结果,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质量。
7)通过核心制度及对前线护士不间断的教育训练,形成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8)根据省卫生厅“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指南”及61项临床护理质量评价指标、11个专科护理安全质量目标等文件,制订和完善医院临床护理质量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
9)定期对全院或重点科室护理质量进行全面或单项检查,正确、客观评价护理工作,监测并分析护理质量数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护理部定期召开全院或部分专科的质量工作会议。
10)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本院护理工作奖罚条例。
二、专科护理发展委员会职责
1)发展专科护理是各级各类医院重要的临床护理工作。
要把基础护理服务落实在专科护理实践中。
2)负责制定医院专科护理发展计划,包括优先、重点发展的专科护理领域,培养高级专科人才或专科护士,建立本医院认可的各专科高级护理实践标准,确定成立专科护理小组名单、资格和职责,定期分析评价医院专科护理工作成效。
3)审核专科护理门诊。
建立专科护理门诊准入管理制度。
开设专科护士门诊,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
4)根据广东省护理教育中心组织编写的各类专科护理临床实践指南,建立医院专科护理工作指南、专科护理技术规程或规范,建立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协助护理部监督执行。
5)各专科护理小组帮助科室建立各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订并审核各专业护理问题、护理目标、护理措施和评估标准,规范护理行为;指导护士和解决患者的临床疑难问题。
6)参加护理查房、会诊,参加急危重症病例、疑难病历讨论,分析患者的护理问题,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
7)掌握护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组织专科学术讲座。
8)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9)参与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及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的准入评审工作。
三、护理教育科研管理委员会职责
1)健全临床护理带教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三基)培训,组织制定医院护士岗前培训、护士毕业后五年规范化培训、特殊岗位专业护士核心能力教育训练计划,制订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3)组织安排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护理进修人员的临床带教工作。
4)积极申办国家、广东省继续教育I、II类项目。
5)负责安排全院及各专科护理学术讲座(报告),并对讲座的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估,保证每周全院都有护理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6)参与评审呈报到护理部的各项护理科研计划与科研项目申请书。
7)结合国内外护理科研进展及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护理流程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护理人员进行研究和革新。
8)组织优秀带教老师、优秀科研论文等评奖工作。
9)组织竞赛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增强护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四、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依据护士条例履行以下职责。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
4)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5)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6)及时补充护士人力,保证护士配置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合理排班,科学安排工作流程和内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加班或拖班。
7)改善护士工作条件。
根据患者需求和护理服务需要,适时添置新型的护理用具和设备,减轻护士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创建沟通平台,了解护士心理需求,尽力解决护士的实际困难。
第二章各级护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一、护理副院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应具备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工作,德才兼备。
2)熟悉护理理论和各科护理业务,掌握有关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
3)掌握国内外护理新进展,善于组织护理新业务和科研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护理技术革新。
4)掌握现代化医院管理学知识,并能应用于护理管理。
5)具有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
2.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工主管全院护理工作。
2)根据医院任务,结合医院护理工作的具体情况,领导护理部制订护理工作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定期听取护理工作汇报。
3)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人事安排等工作,审批由护理部提出的护理人员晋升、任免、奖惩意见,有计划地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护理队伍。
4)审批由护理部制订、修订并呈交的全院护理工作常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5)定期召集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严防护理缺陷、护理事故的发生。
6)根据国内外护理新进展及医院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协调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工作的开展。
7)负责审批护理部门提出的有关物品、仪器、设备等的添购计划。
8)关心护理人员的福利和身体健康,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搞好保健,促进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尽力解决护理人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护理部主任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级别医院的护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丰富的护理管理经验,德才兼备,曾从事五年以上科护士长或区护士长以及行政助理管理工作。
2)在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上指定的机构接受相应管理学课程训练,并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上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全面系统地掌握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能解决护理业务上重大疑难问题,主持危重、疑难患者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具有全面负责护理专业工作的能力,全面指导护理业务工作。
4)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能结合本专业护理业务发展动态等实际情况加以有效运用。
能主持制订本专业、本单位业务建设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
5)熟悉医院护理质量管理系统。
能主持医院护理质量建设、质量检查(监察、评价)和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并在医院和科室建设的不同时期,抓住重点和关键要素。
6)具有对临床护理发生不良事件、事故进行分析、鉴定,提出有效防范措施的能力。
7)能全面组织护理专业的临床教学工作,负责有关理论大课、经验交流、护理病案讨论、主持护理专业学生临床实习等工作。
能负责并组织护理人员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承担授课,评定成绩和业务考核。
8)熟悉国内外护理专业学术动态及发展趋势,能主持护理专业的科研工作,指导护理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确定技术路线与科研方案,并负责实施;或作为专题、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主持人参加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的全过程。
2.岗位职责
1)在院长、护理副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护理管理工作。
2)建立医院护理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用先进的护理理念和文化,正确引导护理专业发展方向。
建立组织文化、质量文化和服务文化。
负责制订医院护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根据医院的中心任务制订以患者为中心,专业发展为目标的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订和修改全院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根据国家、省卫生政策,结合本医院及专科护理工作实际,定期修订并组织实施。
4)质量管理。
根据“前瞻为本,质控前移,监控系统,非惩保底”的护理质量管理原则,建立前瞻性护理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质量建设,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监察,促进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授权及组织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制订和修改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护理质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组织和网络,建立安全的护理工作环境,确保护理质量稳定与持续改进。
5)全面负责并指导医院护理业务工作。
定期听取各护理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对医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组织管理等有创造性的意见和成绩,并定期向护理副院长汇报护理工作情况。
参加(组织、指导)重大手术、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的会诊和抢救,并组织相应的护理工作开展。
负责并指导各专科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6)建立以临床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管理工作模式。
负责组织医院护理部、护士长的行政查房及其质量,定期深入各护理单元指导护理工作,听取部门意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督促检查临床各科病房管理、护理管理,组织引导用科学手段析和客观评价临床护理质量水平。
定期主持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评价全院护理质量,总结交流经验,制订有效对策,并定期组织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
7)科学实施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加强高级专科护理人才培养。
制定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计划,科学合理设置护士岗位。
建立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
建立专科护士岗位。
掌握全院及各科护士人力动态,监控科室人力配置情况,制定人力补充紧急预案,合理调配护理人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8)授权护理教育科研管理委员会制订并组织各级各类护理教育训练计划,有计划地培养护理管理和专科业务骨干。
负责护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进修、实习护士的培训。
9)组织护士教育科研管理委员开展护理科研工作,结合国内外护理科研进展及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护理流程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护理人员进行研究和革新。
10)授权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制订和执行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并进行相应的准人工作程序。
11)采用人性化管理,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充分发挥职业安全和护士维权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关心、解决护士工作、生活、福利上的有关问题,教育护理人员热爱本专业,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12)建立和健全护理组织系统及各级护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人事部门合作做好护理人员调入(出)、聘任、任免、晋升、奖惩、考核等工作。
三、护理部副主任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参见护理部主任任职资格。
2.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寻下,协助主任处理护理部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检查所管科室基础护理、重病护理、各级护理制度实施情况。
定期巡视所管科室,了解护理服务质量、患者及医生意见,及时小结并把意见反馈临床科室改进工作,指导危重患者护理抢救工作。
3)参与所管科室的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护士大会、区护士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