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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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制度
是否有修改科室主任签字
纪检监察管理
吉林省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
监督检查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2.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
开展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查处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受理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
5.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
结合医院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勤政为民、拒腐防变的能力。
6.协同医院党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参与医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健全院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7.组织全院纪检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8.承办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是否有修改科室主任签字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纪委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医院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纪委汇报。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5.经常向纪委汇报和反映医院党风党纪建设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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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职责
1.协助党委抓好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监督。
2.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全面履行纪检工作的“保护、惩处、教育、监督”四项职能。
3.负责纪委委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4.传达贯彻中央、中纪委和省、厅等各级党委、纪委做出的有关纪检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和部署工作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
5.协助党委做好对党员、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6.积极参与医院改革,提供政策服务,为医院改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7.完成上级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工作。
是否有修改科室主任签字
纪检监察室部门职责
1.检查监督本院各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及其成员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决议、决定,遵守法规、党政纪律的情况。
2.协助党委、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受理群众对本院基层科室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5.调查处理职工违反党政纪的案件。
维护法纪,保护群众的民主权利。
6.做好专项治理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做到标本兼治。
7.做好监督工作,重点加强药品、设备、器械、卫材、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8.完成院党委、行政及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是否有修改是科室主任签字
纪检监察室主任职责
1.在医院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纪委书记完成院纪委、党委和厅纪委、监察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纪检监察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协调科室与院内有关科室的相关工作。
3.制定科室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总结。
4.深入科室调查了解行风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解决问题的建议。
5.负责受理,组织调查违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
6.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对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和处理工作。
7.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8.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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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纪检员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处理日常工作;
2.经常深入各党支部、科室了解党风、党纪、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受理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监察员工作职责
1.检查医院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投诉工作;
3.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4.受理申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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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守则
1.模范遵守、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3.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处理问题客观公正,是非分明,防止偏听偏信,主观臆断。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按党的原则和政策秉公办事。
5.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保护党员和人民的民主权利。
6.保守党的机密,不泄露案情和各种机密。
7.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纪检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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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执法监察,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廉政建设,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的为医院中心工作服务。
做好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规定、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决议、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院内执行情况。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抓好医德医风和勤政廉政建设,做好基建工程、医疗设备、药品招标、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依靠群众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正确全面的看问题,切忌偏听偏信,以偏盖全。
4.做好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接待、登记、保管等工作。
5.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医院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
做好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6.按照医院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对医院各科室的院风院纪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泄漏案情。
保护检举人和证人,不准将检举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给被检查人。
8.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制度办事。
9.努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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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做好医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达到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要求,特制定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一、来信处理
来信处理分收信、读信、登记、处理四个步骤。
1.收信。
来信收到后要盖收信章,按收信顺序编号并装订,将来信原信封和信件(如是上级转来的,将转办单位信件、原信件)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2.读信。
阅读来信要及时、全面,阅后要概括出符合原意的内容摘要。
3.登记。
填写《群众来信登记薄》,将收信日期、编号、来信姓名及单位、内容摘要、附件份数、办理情况、经办人、办理期限等来信性质、转来机关及意见填写好。
4.处理。
来信反映的内容属大案、要案、难案应送主管领导阅批,然后根据领导指示意见处理。
对于一般信访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将结果通知当事人或上报转办部门。
按政策不能解决,或有无理要求的,将信件转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当事人本人,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二、来访接待
接待群众来访,分接待、登记、接谈、答复、办理、立案六个步骤。
1.接待。
对来访者,要接待热情、以礼相待。
2.登记。
做好群众来访登记,包括来访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反映的问题、来访字号等。
3.接谈。
若反映问题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围,进行接谈。
接谈的主要任务是听清反映的情况和问明事实真相及本人要求。
4.答复。
答复问题要慎重,一般只作程序性答复,凡决定性的表态,必须有一定的批办程序,如果来访者无理纠缠,则按有关规定办理。
5.办理。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来访问题抄写清楚,转相关部门处理。
6.立案。
对来访反映问题属实的,要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三、信访案件结案归档
1.对上级转办或党委直接受理的信件,都要将其处理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被告人的谈话记录等材料整理装卷归档。
一般案件,只将处理结果备案。
厅监察室以上机关要结果案件,要将全部卷宗上报厅监察室。
2.对署名来访信件办结后,要将处理结果通知当事人,并做好回访工作,以巩固办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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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首访办理责任制度
为提高首访问题的一次办结率和办结质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地减少重复访,越级访。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首访责任制。
首访责任制是指医院纪检监察室接待群众首次来访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纪检监察室职权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受理,认真检查,正确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办理意见,使来访群众满意并息访的一次性办结责任制度。
一、工作原则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问题的原则;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3.一次性办结,使来访群众息访的原则;
4.对来访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的人员,要采取思想教育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接待来访群众时应做到
1.热心诚心、耐心细心,文明接待。
2.记录要详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要记载清楚。
3.对应受理和处理的问题,认真负责,秉公办理。
4.接访人员不准介入与本人有厉害关系的信访问题。
三、及时认真受理
1.调查认真、实事求是,做到基本事实清楚无误。
2.对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符合政策规定,严禁畸型畸重。
3.对来访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要在7日之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如答复本人不满意,有越级趋势,结案报告要报上一级纪委。
4.对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群众访)并与上级机关进行沟通。
对来访群众反映的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又不属于纪检监察室职权管辖范围的问题,要耐心解释清楚,做好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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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1.接待来信来访者要主动热情,以礼相待,并详细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
2.对来信来访所涉及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做到件件有答复。
3.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4.认真接待解决病人的投诉,积极化解医患矛盾,不推诿扯皮,认真查处医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5.认真总结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医患矛盾和纠纷。
纪检监察室投诉处理制度
1.医院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广泛宣传。
2.医院设纪检监察室为投诉办公室,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3.接待投诉患者要热情,对投诉内容给予记录,对患者提出问题给予满意答复。
4.接到投诉后,经核实准确,在一周内给患者反馈处理结果,达到患者满意。
5.接到投诉后,积极调查,反复核实,一经查实,上报领导,给予相应处理。
省医院患者意见反馈制度
1.医院要求科室建立意见簿,及时让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加以改进科室工作。
2.每季度向病人下发一次《征求意见反馈表》,广泛征求病人意见和要求。
3.医院不定期到疗区走访患者,了解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满意度。
4.要求科室对患者反映的共性问题,有整改措施,纪检监察室定期检查,并记录。
5.公开投诉电话,对电话投诉、信访投诉及时处理,把处理结果反馈患者,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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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行风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吉林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与服务规范》,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2.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好职工职业道德考核档案。
3.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和设置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开启,做好记录、调查、反馈。
每季度向病人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定期征求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医院和科室定期召开修养员座谈会,征求对医护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及时做出处理。
5.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工作。
对患者、职工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做到急事急办;一般问题,三天内答复;复杂问题,一周内答复。
如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须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后,将投诉人送至该部门。
6.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抓好行风体系建设,把行风建设的工作任务,落实到行风日常管理工作中。
形成责任清楚,任务明确,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带头维护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卫生部“八项行风纪律”、省卫生厅“十公开、十不准”、市卫生局“十条禁令”规定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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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一岗双责”制度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级要求,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以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做起,坚持实行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即“一岗双责”制度。
结合业务管理,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
2.坚持实行“一岗双责”,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
党政“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责任人,坚持业务工作、廉政建设、行风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检查。
3.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完善配套制度,健全落实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到位。
5.严格执行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在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的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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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问责制度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得以落实,形成齐抓共管,职责分明的工作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原则
1.有责必问的原则;
2.逐级问责的原则;
3.公平公正的原则;
4.实事求是,体现政策的原则;
5.从严治理,违者必究的原则。
二、问责的对象
1.责任人;
2.科室领导;
3.主管领导。
三、问责的内容
1.对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不力,致使有禁不止严重影响医院行风工作的;
2.行风建设责任意识淡薄,疏于管理,监督失职,问题发生前防范教育不利,致使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关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行风建设情况掌握不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不及时、不严肃的;
4.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问题不查不纠,甚至隐瞒、庇护的;
5.对“红包”和医药购销中收受商业贿赂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包括处理不当造成越级上访的);
6.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医药购销中收受商业贿赂的实名举报拒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7.行风违纪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8.根据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其它违纪行为。
四、问责的方式
1.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2.诫勉谈话;
3.通报批评;
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停职反省或吊销执业证书;
6.引咎辞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问责的程序和方法
1.院行风办经过调查,认为事实清楚的,报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确定问责方式;
2.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对行风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深入了解,查清事实,提出追究意见;
3.建立科室通报制度。
行风办根据通报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核实,提出追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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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为实现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根本好转,特制定廉洁行医制度。
一、廉洁行医制度
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规定、全省医疗部门“十公开、十不准”和市卫生局“十条禁令”。
2.不准以权、以医谋私,不准以任何借口向患者索要“红包”、财物等。
3.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吃请。
4.不准乱收费、开单提成、拿“回扣”、开假诊断等,改善服务态度,解决“冷、硬、顶、推、拖”现象。
二、廉洁行医措施
1.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2.搞好内部物价监督和审计工作。
3.医务人员如有乱收费现象,处以发生费用5-10倍罚款。
4.凡开假诊断书、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吊销处方权一年,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5.凡向病人及其家属索要“红包”、吃请受礼、开单提成、拿“回扣”等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吉林省人民医院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6.对病人主动送的“红包”,医务人员要说服拒绝或给患者交住院费,否则也按索要“红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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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杜绝收受“红包”吃请受礼措施
1.不断加强职工廉洁行医教育,开展诚信医疗服务,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2.落实责任,实行院科两级领导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3.加强内外监督,用多种形式规范和监督医务人员的行为。
4.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患者座谈会,定期向患者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和患者对医院行风的意见和建议。
5.认真开展好医院三级承诺和医患双向承诺工作,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
6.加大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凡医护人员收受“红包”,接受吃请受礼者,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吉林省人民医院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7.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树立先进典型人物,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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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医德与服务规范
(试行)
第一章医德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人民医院精神文明及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医生职业道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爱岗敬业。
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己任,不谋私利,不畏风险,不辞辛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把维护病人生命、增进人类健康作为崇高职责;遇到危重病人,不得延误抢救时机;遇有医疗争议要及时报告,自觉维护病人合法利益;保证病案资料、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原始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尊重病人,关爱生命。
对待病人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病人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病人的人格为前提。
三、尊重同事,平等相处。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之间要识大体,顾大局,互相配合,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团结协作,合力共事。
四、医术求精,慎言守密。
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不泄露病人隐私,实行保护性医疗。
向病人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
五、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颁布的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坚持依法行医,清正廉洁,不以医谋私。
要做到:
1.不接受病人及家属、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2.不接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生产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3.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不“坐车开药”,不“搭车检查”。
5.不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及在诊疗时间使用手机。
6.不出具与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不相符和不真实的医学证明。
第四条护士职业道德规范
一、忠于职守、病人至上。
热爱护理职业,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及平等就医的权力,一视同仁,不以各种手段轻视、侮辱病人及以各种名义私收费、滥收费。
二、勤奋学习、精益求精。
严格遵守并执行卫生部有关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护理病历,并保持其完整性、科学性、真实性。
勤奋学习,对技术精益求精,及时更新知识,在不断开阔医护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做好护理工作。
三、热情体贴、认真负责。
热情做好护理工作,注意语言的运用,给病人以精神上的安慰和支持,帮助病人保持治疗、康复中所需的良好心理状态。
四、互尊互助、团结协作。
同志间相互尊重、互相帮助,主动与医、技、工等人员团结、协调地完成各项医疗任务。
五、科学严谨、慎独守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维护病人的合法利益,为病人保护隐私。
第五条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正确运用医学术语,保证发出报告结果的准确性;合理采集、使用、保护标本。
采集标本时,要告知病人取报告时间和地点。
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器械、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按时、准确出具检查报告,耐心帮助病人查询结果。
四、对结论有异议的报告要及时复查验证,并提示临床医师注意。
五、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对特殊疑难病例报告实行会诊制度。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4号令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准时开机接待病人,急诊、危重、抢救病人床头拍片随叫随到,指导病人配合检查时,动作要轻柔,不增加病人痛苦。
七、爱护仪器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对接触放射线等有害物质的相关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
八、不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及其他馈赠。
第六条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查对等有关制度。
二、严格遵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不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个人统方。
三、依法做好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一线、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映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协调到位,讲求实效。
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为下级做表率。
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要勇于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认真接待、解决病人投诉,积极化解医患矛盾,不推诿、扯皮,维护病人的合法利益,认真查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后勤工作,树立为病人服务、为医疗一线服务的思想,工作尽职尽责。
二、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常规,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文明生产,文明操作。
认真、及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