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十二五国土资源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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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十二五国土资源规划
遂溪县十二五国土资源规划
2011-201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时期。
目前,随着全省推进“劳动力和产业”双转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特别是湛江钢铁基地、中科练油、晨鸣纸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必定对我县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新的产业链的形成造成重大影响,这是我县加速发展的极好机遇。
为适应新形势,增创新优势,不断控索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特编制遂溪县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
一、遂溪县土地资源利用“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虽然全国经受了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严竣考验,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依靠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大局,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
1、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规划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012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9160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35公顷。
2、保障建设用地供给。
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为254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850公顷,各类建设占用耕地153公顷。
3、初步建立土地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县土地有形市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纳入公开交易范围。
4、提高土地资源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水平,初步建立比较完整的土地资源信息化体系。
(二)“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
1、“十一五”规划期末我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分别为99905公顷和90773公顷,分别比“十一五”规划目标少了1341公顷和827公顷,没有达到规划指标的要求,主要是农业结构调整,林果业和养殖业增加,占用了部分耕地。
所有建设占用耕地均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而且都是先补后占。
按省市下达我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任务指标为98688公顷和90725公顷,基本能符合上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任务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县通过开发整理旧农村居民点、未利用土地及园地山坡地共补充耕地面积1097公顷,比规划目标435公顷多出662公顷。
2、“十一五”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量为25171公顷,没有突破“十一五”规划目标。
十一五期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431.338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20.9821公顷,占用耕地指标比规划的153公顷超出167.9821公顷,主要是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其中渝湛高速建设就占用耕地157.0305公顷。
(三)“十一五”主要成绩
1、国土资源调查取得新的成果,初步建立比较完整的土地资源信息化体系。
今年3月全县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了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用地、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建立了土地空间数据库,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管理,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2、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土地政策,通过采取“扩增量、挤存量、优结构、快审批”等措施,加强规划计划调控,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实施以供给引导需求政策。
“十一五”期间,共提供建设用地431.3381公顷,有效保障了县城建设用地、渝湛高速、海螺水泥粉磨站、220千伏奋勇变电站、110千伏北门、塘口、杨柑、河头五个变电站等重点项目用地,有效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
3、耕地保护成效明显。
对耕地实行最严厉的特殊保护政策,实行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县、镇、村委会级级签订责任书。
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制度。
4、土地要素市场日趋成熟。
“十一五”期间,土地要素市场日益健全,初步建立了全县有形土地市场。
土地价格体系、土地评估、中介等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同时开展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管理。
“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办理土地交易2849宗,成交面积2555056平方米,成交金额56496.85万元。
其中拍卖14宗,成交面积134374平方米,成交金额2803.91万元;挂牌170宗,成交面积676904平方米,成交金额12601万元。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
1、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耕地保护面临压力巨大。
全县人均耕地1.4亩,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尤其是耕地资源短缺,人增地减的趋势在较长时期内难以扭转。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用地需求量急剧增加,省市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难于满足各业用地需求,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保护和建设占用矛盾更加突出,基本农田保护和粮食生产安全保障面临重大考验。
2、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造成资源浪费。
一是土地被闲置或低效利用的现象未得到根本的改变,违法用地、炒买炒卖土地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率较低。
部分矿业秩序仍比较混乱,矿产资源利用率低、存在乱采滥挖等问题,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3、按规划用地、规划管地意识不够强。
土地规划对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保障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近几年按规划用地的意识虽有提高,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未能充分体现,规划跟项目走的现象时有发生,随意修改规划,很难保持规划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4、国土资源管理手段和方式相对滞后和不足。
高新技术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不够普及,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率及信息的现代化与社会化服务程度有待提高,科技力量的组织及人才的培养亟待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手段有待改进和完善。
二、“十二五”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遂溪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长、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方式加速转变的过渡期,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从紧限制,必然在有限资源供求关系方面产生矛盾,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保护耕地压力增大。
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还需要占用耕地,耕地污染和退化等,后备资源不足,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
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普遍超标,闲置、浪费土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比较严重。
2、矿业权市场不健全,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急需建立。
全县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总体偏低,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滥采乱挖、采富弃贫,浪费资源和破坏矿区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与生产安全问题加剧。
3、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相对短缺,测绘监管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测绘基准体系亟待完善,航空航天遥感资料获取能力较低,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尚未实现必要覆盖。
4、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手段不尽完善。
国土空间开发缺乏统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作用有待加强。
5、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征地制度改革需要加快。
土地市场体系仍需完善。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二)“十二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通过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一是积极推进以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庄为主要内容的“三旧”改造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二是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提高工业用地投资门槛。
3)、统筹协调各业和各区域土地利用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
4)、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继续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的空间管制,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管制,协调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3、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保障生态安全、社会和谐的前提下,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业,各地区用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2)、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至2015年,全县耕地面积和耕地保有量为98500公顷。
基本农田面积为90725公顷。
3)、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至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262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为18606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为1036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分别不超过2100公顷和700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均不超过110平方米/人。
4)、土地整理补充耕地目标
至2015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720公顷。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1、发挥土地资源规划龙头作用
一是土地资源调查评价。
要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要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基本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的全覆盖。
二是建立和完善土地资源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由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组成的土地资源规划体系。
要抓紧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防止在县城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
2、加大土地调控作用
1)、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依据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和湛江市下达本县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总量和全县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分解全县农用利用效率效益高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确保农用地转用计划,优先保证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审查,使建设项目选址不仅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而且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节约和合理用地。
2)、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实现耕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三保”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建立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
努力向上级争取土地整理项目,通过综给治理,提高耕地质量。
3)、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坚持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过年度用地计划,调控用地总量,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速度、结构。
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
4)、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
5)大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3、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和各类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推动和加快“三旧”改造,推进城乡土地集约化利用,逐步改变大量城镇、村庄土地低效利用的现象,城镇人均用地要逐步控制在人均110平方米以内,农村人均用地要控制在人均150平方米水平以内。
4、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围绕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以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主渠道,多方筹集资金,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建立县级补充耕地项目库。
因地制宜地以开发园地山坡地为主,同时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旧村改造、关窑还田,基圹整治、废弃果园整治、大田整治等土地整理的潜力,努力增加耕地面积。
5、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加快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初步实现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三个工作主流程的信息化。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农用地
至2015年,农用地面积为1710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3%,比基期年减少1036公顷,比重减少了0.4%(见附表)。
至2015年,耕地为98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2%,比基期年减少26公顷。
园地面积为15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比基期年增加2059公顷。
林地面积为460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6%,比基期年减少2441公顷。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1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比基期年减少628公顷。
2、建设用地
至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59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比基期年增加1071公顷,比重增加了0.5%。
其中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8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比基期年增加1148公顷。
至2015年,遂溪县中心城区范围跨越遂城镇和黄略镇,涉及9个居委会和10个村,用地面积为5684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规模由2010年的1945公顷,增加到248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比基期年增加182公顷。
其它建设用地面积为40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比基期年减少8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