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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热处理工艺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Q/JZ2043

版本号:

1

页数:

22

 

常规热处理工艺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受控号:

淬火作业

1淬火的准备工作

1.1零件

1.1.1外观检查:

检查零件表面是否有碰伤、裂纹等缺陷,并采取相应措施,清除缺陷,倒圆锐边、尖角、凹坑等。

1.1.2确认零件要求有对淬火的部位、硬度、变形等技术要求,核对零件的形状、材料的加工状态是否与图样及工艺文件符合。

1.1.3在零件的尖角、锐边、孔眼等易开裂部位,应采用防护措施,如包扎铁皮、石棉绳、堵塞螺钉。

1.1.4对表面不允许氧化、脱碳的零件,当在空气炉中加热时,应在零件表面涂以饱和硼砂水溶液或石墨油(10%石墨粉+90%机油),也可以采用生铁屑+15%木炭作填料装箱密封,有条件情况下可采用盐浴炉、真空炉等加热。

1.2根据工艺规范要求选择设备及监控仪表,并检查设备,仪表是否正常。

1.2.1加热设备有效加热区的允许温度偏差见附录Ⅱ表

(一);仪表精度不得低于0.5级,必需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

1.2.2加热设备都应配有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温控仪表,应有自动记录仪记录作业过程,要求仪表的指示及记录的总误差不得超过附录Ⅱ表

(二)规定。

1.2.3对高合金钢淬火所用的高温炉进行温度测校,并用金相试样核对其准确性。

1.3按工艺规定选择合适的工夹具,并严格检查,不得使用有严重烧损.锈蚀.变形的工夹具。

1.3.1对随炉加热用的吊具,应进行严格的热强度校核;对吊中、大件冷用吊具应进行冷强度校核。

1.3.2对成批量的不锈钢件等高温合金的随炉吊具应采用1Cr18Ni9Ti等低耐高温合金制作。

1.4淬火冷却装置冷却介质

1.4.1淬火冷却介质的使用温度及适用范围应符合附录Ⅰ表(三)的规定。

1.4.2淬火冷却设备应保证工件表面各部位均匀冷却。

冷却槽中应配有冷却介质适当循环的搅拌装置或有同样效果的装置。

1.4.3水槽中的水,水溶液或混合水溶液(包括新型水溶性淬火介质)不应含有过量的有害物质。

水溶液的成分及浓度应适合淬火要求。

1.4.4油槽中的油,应符合有关淬火油的国家或石油部标准。

对淬火油必须定期进行检验。

1.4.5淬火用热浴熔剂应具有符合淬火要求的冷却性能,不易老化,成分均匀,不得含有过量的有害杂质,对工件不能有腐蚀及其它有害作用。

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1装炉

2.1.1零件均应摆放于炉内有效加热区,在箱式炉中一般为单层排列加热,工件间留有适当间隙。

小件可适当堆放,但要酌情增加保温时间;台车炉加热工件尽量不状框,框装工件,应符合2.2.4款要求并防止变形。

2.1.2细长零件应尽量在井式炉或盐浴炉中垂直吊挂加热。

2.1.3同炉加热的零件,截面尺寸不宜相差过大,大截面零件应摆放在炉膛里面,以便小件先出炉。

大小零件应分别计算加热时间。

2.1.4允许不同材料但加热温度相同的零件同炉加热;原则上不允许高温段加热温度差别太大的工件同炉加热。

2.1.5碳钢及低合金钢中小截面的零件,可直接装入与淬火温度相同或高于淬火温度0~30℃的炉中加热,即高温快速加热。

2.1.6高合金钢和形状复杂的中小截面的铸钢件,应在550~650℃以下装炉,并经550~650℃预热保温后,才能进行升温加热。

2.1.7高合金钢及大截面碳钢或低合金钢零件要经过一次或二次预热,才能加热淬火。

2.1.8平放的平板类、轴类及带台阶类装炉时,应有有效的支垫手段防止加热变形。

2.1.9常用钢材的淬火工艺规范见附录Ⅰ表(六)、(七)、(八)。

2.2淬火

2.2.1成批生产的零件,应先淬1~2件,待检查合格后继续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定期抽检,以免产生成批废品。

2.2.2零件在加热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炉温和升温速度的变化,对有升温及降温速度控制要求的,按30min为时间间隔阶梯状调温度。

1.4.3水槽中的水,水溶液或混合水溶液(包括新型水溶性淬火介质)不应含有过量的有害物质。

水溶液的成分及浓度应适合淬火要求。

1.4.4油槽中的油,应符合有关淬火油的国家或石油部标准。

对淬火油必须定期进行检验。

1.4.5淬火用热浴熔剂应具有符合淬火要求的冷却性能,不易老化,成分均匀,不得含有过量的有害杂质,对工件不能有腐蚀及其它有害作用。

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1装炉

2.1.1零件均应摆放于炉内有效加热区,在箱式炉中一般为单层排列加热,工件间留有适当间隙。

小件可适当堆放,但要酌情增加保温时间;台车炉加热工件尽量不状框,框装工件,应符合2.2.4款要求并防止变形。

2.1.2细长零件应尽量在井式炉或盐浴炉中垂直吊挂加热。

2.1.3同炉加热的零件,截面尺寸不宜相差过大,大截面零件应摆放在炉膛里面,以便小件先出炉。

大小零件应分别计算加热时间。

2.1.4允许不同材料但加热温度相同的零件同炉加热;原则上不允许高温段加热温度差别太大的工件同炉加热。

2.1.5碳钢及低合金钢中小截面的零件,可直接装入与淬火温度相同或高于淬火温度0~30℃的炉中加热,即高温快速加热。

2.1.6高合金钢和形状复杂的中小截面的铸钢件,应在550~650℃以下装炉,并经550~650℃预热保温后,才能进行升温加热。

2.1.7高合金钢及大截面碳钢或低合金钢零件要经过一次或二次预热,才能加热淬火。

2.1.8平放的平板类、轴类及带台阶类装炉时,应有有效的支垫手段防止加热变形。

2.1.9常用钢材的淬火工艺规范见附录Ⅰ表(六)、(七)、(八)。

2.2淬火

2.2.1成批生产的零件,应先淬1~2件,待检查合格后继续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定期抽检,以免产生成批废品。

2.2.2零件在加热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炉温和升温速度的变化,对有升温及降温速度控制要求的,按30min为时间间隔阶梯状调温度。

附录Ⅰ

(一)常用淬火冷却介质的冷却烈度H值

搅动情况

淬火冷却烈度

空气

盐水

静止

0.02

0.25~0.30

0.9~1.0

2.0

中等

-

0.35~0.40

1.1~1.2

-

-

0.50~0.80

1.6~2.0

-

强烈

0.08

0.08~1.10

4.0

5.0

(二)部分常用钢的临界直径D0

淬透性类别

临界

直径D0

水淬

(H=1.2)

>80

80~40

<40

油淬

(H=0.4)

>40

40~25

<25

常用钢种

W18Cr4V,W9Cr4V2,Cr12,Cr12MoV,Cr12W,3W4Cr2V,3Cr2W8V,5CrniMo,5CrMnMo,40CrNi2Mo,34CrNi3Mo

45Mn2,30CrMo,35CrMo,42CrMo,20CrMo,40CrNi,40CrNiMo,CrW5,38CrMoAl,4Cr9Si2,4Cr10Si2Mo,CrWMn,5CrW2Si,60Si2Mn,GCr15

35,40,45,60,20Cr,30Cr,40Cr,45Cr,T10,T12,65,75

表(三)常用淬火冷却介质的使用温度范围

冷却设备

冷却介质

使用温度(℃)

适用范围

15~30

淬透性差,形状简单的工件

水溶液

盐类水溶液

20~60

淬透性差,形状简单的工件

碱类水溶液

20~50

淬透性差,形状较复杂的工件

有机聚合物水溶液

20~80

淬透性中等或差,形状复杂的工件

油槽

普通淬火油

30~80

淬透性中等或好的工件

空冷

空气

无特别规定时,指定室温

淬透性好,形状复杂的中小件

等温淬火浴

预定温度

±10

淬透性中等或好,形状复杂的小件

分级淬火浴

预定温度

±20

淬透性中等或好,形状复杂的小件

表(四)根据钢的临界直径划分淬透性类别

钢号

半马氏体硬度(HRC)

20~40℃水D0(mm)

40~80℃矿物油D0(mm)

35

40

45

60

T7

38

40

42

47

55

8~13

10~15

13~16.5

11~17

10~15

4~8

5~9.5

5~9.5

6~12

<8

40Mn

40Mn2

45Mn2

65Mn

44

44

45

53

12~18

55~62

17~40

25~30

7~12

32~46

9~27

17~25

30Cr

40Cr

45Cr

41

44

45

14~25

30~38

30~38

7~14

19~28

19~28

35SiMn

35CrMo

43

43

40~46

36~42

25~34

20~28

60Si2Mn

38CrMoAl

18CrMnTi

30CrMnSi

球墨铸铁

52

44

37

41

55~62

100

22~35

40~50

60~70

32~46

80

15~24

32~40

30~40

注:

H—淬火烈度。

(mm)

表(五)常用钢淬火后硬度与截面、厚度的关系

截面、厚度或直径(mm)

≤3

4~10

11~20

20~30

30~50

50~80

80~12

材料

淬火表面硬度(HRC)

15渗碳水淬

15渗碳油淬

58~65

58~62

58~65

40~60

58~65

58~65

58~62

50~60

35水淬

45~50

45~50

45~50

35~45

30~40

45水淬

45油淬

54~59

40~50

50~58

30~35

50~55

48~52

45~50

40~45

25~35

T8水淬

T8油淬

60~65

55~62

60~65

60~65

60~65

56~62

50~55

40~45

20Cr渗碳油淬

40Cr油淬

60~65

50~60

60~65

50~55

60~65

50~55

60~65

45~50

56~62

40~45

45~55

35~40

35SiMn油淬

65SiMn油淬

48~53

58~64

48~53

58~64

48~53

50~60

45~50

48~55

40~45

45~60

35~40

表(六)常用调质钢的淬火加热参数

钢号

淬火加热温度

淬火冷却介质

备注

35

840~860

盐水

45

820~850

盐水/盐水-油

形状复杂件用双液

55

800~840

盐水(水)-油

60

800~840

盐水(水)-油

40Mn

830~860

油/盐水(水)-油

40Mn2

830~850

有过热倾向,白点敏感性

35SiMn

900~920

有过热倾向,白点敏感性

37Si2MoVA

880~900

40MnB

850~870

45MnB

850~870

40MnVB

840~880

30Mn2MoTiB

880~920

40Cr

840~860

油(水-油)

有回火脆性

40CrV

860~880

有白点敏感性

35CrMo

840~860

42CrMo

860~880

35CrMoV

900~920

35CrMn2

850~880

35CrMnSiA

860~890

易过热,有脱碳倾向

35CrMnTi

860~890

40CrMnTi

860~890

40CrMnMo

850~870

有白点敏感性

40CrNi

840~860

有白点敏感性

40CrNiMoA

840~860

有白点敏感性

45CrNiMoVA

870~890

38CrMoAl

900~940

有脱碳倾向

30CrMoA

860~880

有白点敏感性

30CrNiA

840~860

有白点敏感性

34CrNi3Mo

850~870

鼓风/油

表(七)常用弹簧钢的热处理规范及硬度要求

钢号

淬火

回火

应用范围

加热温度

(℃)

冷却介质

硬度

期望值(HRC)

加热

温度

(℃)

冷却介质

硬度要求(HRC)

65

780~830

水或油

≥50

400~600

42~50

直径<12~15㎜螺旋弹簧

75

780~820

水或油

≥50

400~600

42~50

85

780~820

水或油

≥55

380~440

42~50

小卷簧/小板簧

65Mn

810~830

水或油

≥60

370~400

42~50

5~10㎜厚板簧/直径7~15㎜的卷簧

60Si2MnA

860~880

≥60

410~460

42~50

直径10~25㎜的卷簧、板簧

50CrVA

850~870

≥58

400~450

388~415HBS

大尺寸重要弹簧

370~420

45~50

300℃以下工作温度

表(八)淬火加热和回火保温参数

钢种

有效厚度D(MM)

淬火加热参数α(min/mm)

回火加热参数β(min/mm)

碳素钢

D<50

1.0~1.2

1.5

D>50

1.2~1.5

2.0

(低)合金钢

D<50

1.2~1.5

2.0

D>50

1.5~1.8

2.5

附录Ⅱ(加热设备)

(一)淬回火加热设备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允差范围

(℃)

序号

允许偏差

适用范围

1

2

3

±10

±15

±20

特殊重要件

重要件

一般件

(二)测温指示及记录装置的允许总误差

(℃)

预定温度

≤400

>400

温度指示误差

±4

±t/100

 

回火作业

1回火准备工作

1.1检查设备及温控仪表是否正常。

1.1.1回火加热设备有效加热区内的温度偏差应按附录Ⅰ表

(一)的允差规定进行调节和控制。

1.1.2加热设备都应配有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温控及自动记录仪表,要求仪表的指示及记录的总误差不得超过附录Ⅱ表

(二)规定。

1.2按工艺规定选择合适的工夹具,并严格检查,不得使用有严重烧损、锈蚀、变形的工夹具。

1.3对随炉加热用的吊具应在使用前进行严格的热强度校核;对用于吊中、大件的冷用吊具应进行冷强度校核。

2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1装炉

2.1.1零件应均匀摆放于炉内有效加热区,在箱式炉中一般为单层排列加热,工件间留有适当间隙,小件可适当堆放,但要酌情增加保温时间。

2.1.2细长零件应尽量在井式炉或盐炉中垂直吊挂加热。

2.1.3同炉加热的零件,截面尺寸不宜相差过大,大截面零件应摆放在炉膛里面,以便小件先出炉.大小零件应分别计算加热时间。

2.1.4允许不同材料但加热温度相同的零件同炉加热。

2.2操作要点

2.2.1必需清洗零件的油污、残渣后才能进行回火。

2.2.2零件出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伤.细长零件装筐时不准堆压,要垂直摆放或吊挂。

2.2.3有淬裂危险的零件,在淬火冷却至50~80℃即应装炉回火,对不能及时回火的工件应装入低温炉中进行去应力处理。

2.2.4需多次回火的零件,每次回火均应冷至室温。

2.2.5铁素体型不锈钢尽可能不要在400~525℃及550~700℃范围内长时间停留,以免引起脆性及其它热处理缺陷。

2.2.6对有回火脆性的零件回火后要用水或油进行快冷。

3质量检验

3.1工件表面不能有有害的裂纹及伤痕等缺陷。

3.2硬度达到技术要求的范围。

3.3工件的变形不得影响以后的机械加工和使用.关于弯曲的允许值,不得超过附录Ⅲ表

(一)的规定。

3.4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并随同相关的工艺文件存档。

附录Ⅰ

(一)常用调质钢回火温度与硬度的关系

钢号

回火后硬度(HRC)与回火温度(℃)的关系

回火后冷却

55

45

40

35

30

25

35

200-260

350-380

400-440

480-500

530-560

45

180-230

350-370

400-420

450-480

500-520

550-580

55

202-270

370-390

420-440

470-490

510-550

550-580

60

200-270

380-400

430-450

480-500

540-560

580-600

40Mn

200-220

350-370

400-430

480-520

540-580

水/油

40Mn2

220-240

250-300

320-350

380-420

510-540

550-580

35SiMn

200-250

370-400

430-460

480-520

530-560

600-620

37SiMn2MoVA

400-450

550-600

600-630

640-670

680-700

40MnB

200-250

320-360

390-420

500-530

540-560

620-650

水/油

45MnB

200-250

320-360

390-420

500-530

540-560

620-650

水/油

40MnVB

200-250

310-350

390-430

500-530

540-560

600-620

水/油

30Mn2MoTiB

230-280

380-440

500-540

580-620

680-700

水/油

40Cr

180-200

380-440

420-480

480-520

530-580

580-600

40CrV

200-250

370-420

450-500

520-540

560-580

640-660

35CrMo

200-250

350-400

400-450

450-500

500-550

580-610

42CrMo

200-250

400-450

450-500

500-550

560-600

600-640

35CrMoV

150-180

340-380

490-520

540-590

600-620

630-650

30CrMoA

200-220

260-300

350-380

460-500

540-580

610-640

水/空

35CrMn2

200-250

350-380

430-450

480-500

520-550

620-650

35CrMnSiA

200-250

380-400

480-500

530-560

600-620

620-650

35CrMnTi

400-420

480-500

530-550

580-600

640-660

40CrMnTi

380-400

470-500

530-560

570-600

620-650

40CrMnMo

250-300

450-500

500-540

550-580

630-660

660-680

40CrNi

220-250

360-420

420-450

470-500

510-540

580-600

30CrNi3A

200-220

320-360

440-480

500-530

560-600

620-640

40CrNiMo

250-300

440-470

480-520

520-540

580-600

620-630

45CrNiMoVA

300-320

380-400

500-520

38CrMoAl

250-300

450-500

550-600

630-680

650-680

680-720

34CrNi3Mo

580-600

590-640

600-650

说明:

(1)碳钢回火温度可按经验公式计算:

T=300+(57-HRC)×10-(0.8-C%)×150。

(2)淬火后不能及时回火的零件,应先放在低温炉中去应力。

(3)合金含量高的调质钢的回火加热速度应小于淬火、正火加热速度。

(4)回火后,油、水冷却的目的在于防止回火脆性。

附录Ⅰ

(二)淬火加热和回火保温参数

钢种

有效厚度D(MM)

淬火加热参数(min/mm)

回火加热参数β(min/mm)

碳素钢

D<50

1.0~1.2

1.5

D>50

1.2~1.5

2.0

(低)合金钢

D<50

1.2~1.5

2.0

D>50

1.5~1.8

2.5

表(三)钢的回火色与回火温度的关系

回火色

温度(℃)

回火色

温度(℃)

黄白色

草黄色

棕黄色

棕红色

绛红色

220

240

255

265

275

紫色

浅蓝色

深蓝色

蓝灰色

灰色

285

295

315

325

350以上

注:

本表主要用于碳素钢工件。

用于低合金钢工件时,温度稍有提高。

不适用高合金钢工件。

此外,回火色要迅速于2~3min内辨别。

附录Ⅱ(加热设备)

(一)淬回火加热设备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允差范围(℃)

序号

允许偏差

适用范围

1

2

3

±10

±15

±20

特殊重要件

重要件

一般件

(二)测温指示及记录装置的允许总误差(℃)

预定温度

≤400

>400

温度指示误差

±4

±t/100

附录Ⅲ(检验)

(一)淬回火件的弯曲变形允许值(mm)

类型

每米允许弯曲的最大值

备注

1类

2类

3类

1.5

5

不要求

以成品为主

以毛坏为主

成品或毛坏

注:

①1类—成品原样使用,或只进行研磨或部分磨削。

2类—毛坏进行切削加工或部分切削加工。

3类—除1类、2类以外的工件。

②表中允许弯曲的最大值系指淬回件经矫正后的值。

(二)调质钢淬火、回火的硬度关系参考表

(适用于尺寸小于120㎜零件)

回火后达到的硬度(HRC)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淬火后要求的硬度(H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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