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卓天津灯塔02年项目漆经销商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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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卓天津灯塔02年项目漆经销商政策

 

2002年灯塔永富建筑项目漆

经销商政策

总则:

本政策旨在规范灯塔永富建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建筑项目漆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的销售经营行为;界定公司与经销商的权利及义务;确保公司和经销商共同利益的长远发展.

本政策所规范的经销商是指与公司签定有限期的经销协议的,在一定区域内经营公司用于建筑项目的涂料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目录:

(一)对经销商的基本要求

(二)经销商区域分布的划分

(三)项目申报制度

(四)价格政策

(五)付款方式与信用额度

(六)运输

(七)对经销商的支持

(八)考核和奖罚

(九)细则解释权

 

一.对经销商的基本要求

1、经销商应具有法人资格,一定的注册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销商应具有专门固定的办公场所:

在当地中档办公楼办公,或者在建材市场沿街面展示厅内隔开办公。

3、经销商应具有专业的销售人员(2人以上)和应用技术服务人员,能够为直接用户提供销售服务和应用技术服务。

4、经销商应具有专业的销售渠道。

5、经销商应与公司签定有期限的在一定区域的经销商协议,实际定货时应填写公司提供的格式关系。

6、经销商每年需承诺完成一定任务量,公司根据经销商销售区域的大小来确定年销售量,但经销商年销售量均应在50吨以上。

经销商签订协议后六个月之内如没有完成协议销售量的30%以上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调整。

7、经销商应拓展被授予地区公司建筑项目涂料的市场,在被授予地区发展直接用户并与其签定销售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遵守本规则运行所依赖的相关规定、规范,完成公司通过合同以及其它协议文件约定的年度区域性销售目标,配置与以上要求相应的财力及人员组织。

8、经销商,经授权后以合同方式获得指定区域内合同期间独家经营销售公司建筑项目涂料的权利(部分区域除外)。

公司对经销商在该区域、建筑项目领域的品牌使用权及受益权的独享将不遗余力予以保护,严格监督经销商按照合同划定的区域经营。

9、经销商按销售协议完成年销售任务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销售协议到期后,同等条件,该经销商享有与公司签定新销售协议的优先权。

一般情况下,协议期限为一年。

 

二.对经销商经营区域的划分

1.地级市为一个最小的经销商区域,一个经销商区域原则上只发展一个一级经销商,相应最少的销售指标:

销售额50万。

2.经销商需要在第二个或以上地区申请经销权的,应在原先经销区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在签署经销协议后方可执行,并单独承诺完成任务量。

原则上每要求增加一个销售区域,则相应增加50万的销售指标。

3.省会城市经销商设置最多不超过两家,天津、北京、上海可设多家经销商,对于多家经销商地区对具体项目进行保护。

4.公司在天津、北京以外地区公司不直接销售,通过分销商实现公司建筑项目涂料的销售。

5.经销商仅允许在各自的限定区域内发展自己的直接用户,不得跨区域销售,确实因工程原因,需要跨地区销售的,因事先征的公司同意,在不与当地经销商发生冲突,得到当地经销商认可后,方可进行,并须事先签署备忘录,并且严格限制在XX地区设立办公室,以经销本公司产品为名开展工作。

三.项目申报制度

1、经销商在授权销售区域内,应对跟踪的每一个工程项目,对公司进行申报;凡已申报的项目,公司保证该经销商对该项目享有独家排他性的销售权。

2、特殊情况下跨区域销售:

经销商在其他经销商区域跟踪项目或销售行为,每一个项目必须提前向公司申报后,在公司书面确认该地区经销商确实没有跟踪此项目的情况下,由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如该地区经销商已跟踪该项目的,还需有该地区经销商的书面同意、确认。

上述批准、确认只对申报项目有效。

经销商对其授权销售区域外、但该区域公司没有设立经销商的项目,必须对每一个跟踪的项目提前申报,公司书面确认后,公司保证该经销商对该项目享有独家排他性的销售权。

3.在天津、北京以外地区对于分销商没有申报的项目但客户要求直接从公司购买的,公司可以进行直销。

4.经销商已经申报的项目但客户要求必须从公司进货的,公司将对分销商进行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补偿。

样板工程除外。

5.公司在没有分销商的地区有权选择直销和分销。

四.价格政策

1、零售价全国统一(见价格表)。

2、经销商价=零售价*50%

3、直销工程公司对外以零售价报价,具体成交价不低于零售价的80%。

4、天津地区经销商对外成交价不低于零售价的75%。

5、经销商特价,重点工程经销商向公司申请低于经销商价的,该项目必须已向公司申报,具体价格由项目漆销售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但此价格仅限于该次销售。

此销量不计入年终奖励额度。

特殊价格销量不超过经销商年销量的20%,同时特价销售不享受信用额度和帐期支持。

但该销售量计入销售任务。

价格表

单位:

元/公斤

零售价

工程指导价

分销商价

中低档

墙漆雅

19.50

LBB-12

20.00

中档

墙漆强

27.40

MBB-12

27.40

中高档

墙漆霸

43.70

高档

弹性外墙

53.70

功能涂料

石头漆

17.90

防霉漆

60.50

内墙涂料

中低档

家丽佳

17.40

中档

好丽佳

18.00

中高档

超丽达

39.60

高档

康丽佳

42.10

五.付款方式与信用额度

1、经销商从公司进货,实行现款现货。

2、信用额度的前提在于信用遵守,与公司正常合作6个月以上且完成销售额30万元,公司将给与相当于前6个月平均进货额的信用额度和30天的信用账期;与公司正常合作12个月以上且完成销售额50万元,公司将给与相当于前12个月平均进货额的信用额度和30天的信用账期。

3、经销商每次进货和直销工程均应签定具体销售合同,除应明确付款条件外,还应明确品种、价格、交货时间、收货人、运输方式、质量验收标准、产品保存方式和标准、服务条款及发生纠纷后的处理等必须条款。

六.运输

1.天津地区对每次500公斤以上的货物将免费送到订单指定地点。

2.天津以外地区由经销商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及风险,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代办运输手续。

七.对经销商支持

1、培训支持,公司应对每一个新签订协议的分销商公司给予免费技术和商务培训,对于老分销商每年公司给予一次免费培训。

培训地点由公司指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2、技术指导,在分销商接洽或者开始施工时,需要公司给予一定的指导,公司承诺的指导一般为电话,传真指导,需要现场指导的,必须事先申请,公司给予一定天数的免费现场指导,超过给定天数的,公司将酌情收取费用。

3、广告宣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广告宣传(包括路牌广告、专业杂志、报刊宣传、软性广告),公司统一实施。

4、宣传品、样品涂料和样板支持,对于新签署协议的分销商公司将免费给予一定量的宣传品和提供样品涂料和样板支持,第一次订货发放不超过订货额2%的宣传品,以后每次定货发不超过订货额1%的宣传品;超过部分公司收取费用。

5、市场推广活动支持,年销售额100万以上的经销商所在地区,公司与经销商每年合作举行一次市场推广活动,如召开新产品发布会,产品研讨会等,费用由公司与当地经销商各承担50%(包括场租费、招待费、礼品费等)。

对与年销售额超过200万以上的经销商合作的市场推广活动,公司将承担所有费用。

6、技术检测支持,公司将根据各省级技术部门要求,实施产品检测,费用由公司承担。

7、特殊帐期支持,根据经销商接洽工程项目的情况,经销商提出申请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将部分货款帐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天(货款总额度不超过该经销商年任务销售额的10%)。

8、退换货支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经国家权威质检部门检验)公司无条件退货,由公司承担运费。

无色及白色产品且未超过一半保质期的产品公司给予换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有色或特殊规格产品或超过一半保质期的产品,公司原则上不予退换货。

经销商提出申请,并经公司同意换货的,除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承担以外,公司还将扣除20-30%的价款;可以在原有涂料的基础上予以加工的产品,公司在接受换货的同时将收取加工费(原材料费和人工费),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9、质量事故,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在接到分销商或直接用户的投诉后,公司派专员到现场查明情况,经技术部门鉴定如系我方产品质量责任,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考核与奖罚

1.奖励

公司根据经销商年销售额(以到公司指定帐户为准),给予经销商年终销量返利,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

万元

销售额

小于50

50—100

100-200

200以上

比例

0%

3%

4%

5%

对天津以外的经销商,如果完成当年的销售额,公司将给予1%的运输补贴。

公司将根据经销商今年经营推广公司产品的情况给予经销商特别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年销售额的1%。

2.罚则

经销商未完成销售协议规定的年销售任务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经销商未经公司许可,跨区域销售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年终奖励及经销商资格,直至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经销商违反货款帐期约定,逾期偿还货款,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付清货款和滞纳金并取消其年终奖励及经销商资格,直至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经销商有违反销售协议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年终奖励及经销商资格,直至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细则解释权

1.本细则的解释权在灯塔公司。

2.对本细则的末列事项及有关争议事项,解释权归灯塔公司。

3.上述销售额是指以到公司指定帐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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