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字110号.docx
《院发字110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院发字110号.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院发字110号
院发字[2007]110号
河南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期终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期终考试定在2007年7月9日至15日进行。
为保证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副校长王清连同志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冯启高、学生处处长何雅璞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院(系)院长(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常务副处长田孟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考试工作,并派督导员检查巡视全校的考试工作。
2.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的考试工作。
在期终考试前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和学生考风考纪会议,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考试管理、试卷批阅、试卷审查、成绩记载等相关文件,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安排
1.每个班级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一般设置4-6门(含统考课),在第19周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统一印卷;公选课和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在第18周考核,由各院(系)安排。
公选课和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要印卷的,请任课教师提前三天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印制试卷。
2.有机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大学物理、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心理学等为全校统考课程。
3.各院(系)于2007年6月14日将确定的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含统考课)和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编排考表。
4.实行分级教学的课程不分级考试,仍参加原班级考试;西藏藏族学生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单独命题考试。
5.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6.教务处统一公布考试安排表。
考试安排表一经确定,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试命题、命题审查及试卷审查
1.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公选课等)均应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出两套同等水平的试题或提交考核方案,同时提交参考答案(问答题应列出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
两套试卷试题内容重复部分不得超过20%,且与前三年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
适用同一课程教学大纲的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统一命题。
2.命题结束后院(系)应对试题进行审查,并填写《考试试卷命题审查表》,经教研室主任及院(系)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以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形式送交教务处统一印刷。
(试题模板和试卷审批表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3.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英语实行标准化考试。
每套试题分为试卷I、试卷II,两部分的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试卷I听力部分的分值统一设置为20分。
4.既担任校本部课程教学又担任新科学院或成教学院相同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试卷命题内容不得重复。
5.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
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难易适当,不及格率控制在5%~20%范围内。
试题内容既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考核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6.考试结束后各院(系)应组织人员依据《关于考试试卷批阅审查及处理办法》进行审查,并填写《试卷批阅审查处理表》和《试卷批阅审查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
7.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对试卷和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对命题较好的教师给予表扬,对因命题过易出现大面积学生提前交卷或因命题过难出现大面积学生成绩不合格而导致考试失败等现象的命题教师给予通报批评。
四、成绩评定与登录
1.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工作,填写试卷分析。
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成绩,并打印出成绩单(一式三份),教师签字后随试卷分析(一式三份)全部交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收齐整理后将其中一套交教务科。
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因故无法完成试卷评阅工作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可适当延期,否则按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评卷结束后试卷必须按行政班级装入试卷袋内,试卷袋上各种填写信息要准确完整,四项签字(监考人员签字、评卷人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单位教学主管领导签字)要清楚完整。
在规定的时间内,院(系)将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公选课等)的试卷送交学校试卷库统一保管。
2.本学期一门课程无故缺席达10学时以上或缺交作业达4次以上或平时测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终考试。
教师应当在课程结束之前,宣布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的学生名单及原因,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并报教务处备案。
3.课程考核成绩由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
期终考试成绩合格时,课程考核成绩=期终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绩即为课程考核成绩。
4.在网上登录成绩时,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均以百分制录入。
系统自动以期终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计算出综合成绩。
5.对缺考或作弊考生,任课教师在登录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时,在“备注”一栏选择“缺考”或“作弊”选项。
五、考试日程安排
1.6月8日教务处发放期终考试工作通知
2.6月14日各院(系)报考试课程及监考人员名单
3.6月20日教务处公布考试安排表
4.6月21日各院(系)交试卷打印稿和电子文档
5.7月2-6日各院(系)组织考查课、公选课考试
6.7月7日各院(系)领取各班级考试试卷
7.7月9-15日考试课考试
8.7月2-18日网上登录成绩
9.7月18-20日各院(系)将试卷归档
六、考试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期终考试工作,严格命题审批程序,精心组织考试过程和试卷批阅工作。
按照学校考试工作整体安排和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期终考试工作。
2.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纪,对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按有关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并按要求填写试卷袋考试信息和考场记录表。
3.命题和印卷过程中如出现延误、泄密等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或以串讲、划重点为名泄题给学生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校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各院(系)要组织人员进行考场巡视,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情况。
5.在期终考试期间,全校各部门应停止一切影响学生复习考试的活动,并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未尽事宜,请参照《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二○○七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
期终考试通知
河南科技学院校长办公室2007年6月8日印发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格式要求
一、非标准化试卷要求:
1.试卷均采用Word2000格式,A4纸(21厘米×29.7厘米),纵向排列,边距为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3厘米,右2.5厘米;试卷正文采用宋体、五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试题模板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2.为保证试卷印刷的准确性,所有试卷右上角都要求有试卷编号。
试卷编号由各院(系)统一编制,共11位。
编写格式如下:
2007 07 ×× ×× A
年份 月份 院(系)代码 流水号 ABC卷
例如:
高等数学A卷编号为:
2007071001A
3.试卷标题:
采用小三号黑体字。
分两行,第一行“河南科技学院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第二行“×××试题A(或B、C、D…)”(试卷名称必须与课表课程名称一致);考试形式为开卷的,注明“开卷”字样。
4.第三行“适用班级”应准确填写所有适合此套试卷的班级名称。
5.试题类型应包含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连线题、计算题、简答题、问答题、论述题等多种题型。
其中客观试题(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连线题等)答案应唯一,并在考试题头标明“答案唯一,多填(选)或少填(选)均不得分”。
填空题应当按空设分,并在考试题头标明每空多少分,原则上设空不多于20个。
6.试卷页脚标注“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试题A第×页共×页”字样,采用小五号宋体字。
二、英语标准化试卷字体要求:
增加试卷I、试卷II字样。
在制作的大学英语听力试题录音带上,要加上如下标示语句:
“河南科技学院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大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现在开始……”。
其它与非标准化试卷格式要求相同。
附件2
河南科技学院考试试卷命题审查表
院(系):
学年学期:
课程名称
学时
命题教师
教师所在教研室
试卷使用班级
考核方式
()闭卷 ()开卷 ()笔试 ()机试()口试
以上由命题教师填写命题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命题范围
()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超过教学大纲要求
()低于教学大纲要求
命题难度
()太易 ()适中()太难
命题份量
()太轻 ()适中()太重
命题差错情况
()有()无有差错的更改情况:
()已更改()未更改
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不合理 ()合理
A、B两套试卷覆盖面、
难易程度、份量
()相当()不相当
A、B两套试卷试题重复率
()大于20%()小于20%
统一命题情况
()使用相同教学大纲的班级统一命题
()使用相同教学大纲的班级未按规定统一命题
总体意见
()退回修改 ()交付印刷
以上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填写 签名:
年月 日
教学院长(主任)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 日
注:
1、本表在试题印刷前填写。
2、未经审核的试题不得付印。
附件3
河南科技学院关于试卷批阅的规定
为规范我院试卷批阅工作,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阅要求
1.统考课程原则上应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
2.教师阅卷时必须按统一规范进行,阅卷一律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阅,批阅标记要清晰,字迹要端正,在涂改的地方应注上批阅者姓名(签全名或签章)。
3.每一题都应有批阅标记,答题全部正确的题目用“√”表示。
4.答题有部分错误的,在出错的内容下方划横线(—),答题回答不全的在题尾处划横线(—),答题全错的划叉(×)。
5.大题如有若干小题构成,则每题的小题头处应有小分,大题头处有总分,分数为应得分,不打扣分(或负分),应得分只写数值,数值前不加“+”。
6.选择题、填空题和判断题的小题头处不打小分,直接在大题头处打总分。
二、签名(签章)要求
1.每一大题的应得分填入大题左方的得分框中,然后填上批阅人姓名(签全名或签章)。
2.各大题的得分由合分人按题号写入总得分框中,累加各题得分即为学生该学期该课程考核的卷面成绩,然后填上合分人姓名(签全名或签章)。
3.试卷内的所有批阅内容有变动,或给分有变动,批阅人必须在变动处签全名或签章。
附件4
河南科技学院关于规范填写试卷分析的规定
为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对我院试卷分析填写规范如下。
一、任课教师按照教学班填写试卷分析。
例如:
某教师共担任了12个行政班级的课程,分3个教学班上课,每个教学班有4个行政班级120人。
则该老师应分别对3个教学班的试卷进行试卷分析,每份试卷分析的学生数为120人。
二、试卷分析的成绩应为期终考试试卷卷面成绩。
根据卷面成绩列出所担任教学班成绩分布状况。
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试卷分析要点
1.试卷与教学大纲的符合程度如何。
2.题量与难易程度如何,是否有考核学生综合知识和应用能力的试题。
3.试题覆盖面如何。
4.学生卷面成绩正态分布情况如何。
控制不及格率(5%-20%)和优秀率(小于20%)情况如何。
5.试卷存在的问题及以后的改进措施。
6.对于多数学生不会的知识点或考察点,是否找出了学生不会的原因,最终达到指导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附件5
河南科技学院学生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核课程与考核资格
第一条 学生应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公共选修课为考查课程,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考核方式由教务处与相关院(系)协商确定,每学期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一般为4-6门。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第二条 学生参加修读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 课程考核前,各任课教师须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并将学生有无考核资格的情况在考核前两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其所在院(系)申请复议。
教师和有关院(系)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作出决定。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一)每学期一门课程无故缺席达10学时及其以上;
(二)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4次及其以上;
(三)平时成绩不合格者。
第五条 学生未选课而修读的课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擅自参加者不记载其考核成绩。
第六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在考核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填写《课程缓考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可参加缓考。
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第2—3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安排。
学生未参加缓考考试的,学校不再单独为其安排考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一)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二)该课程的考核时间与其它课程的考核时间相冲突的;
(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须回家处理的;
(四)其他经学校认定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
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予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的,以旷考论处,其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第二章 考核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撰写论文(设计)、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
每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一般由任课教师提出考核方案,所在院(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第九条 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考试在每学期最后1-2个教学周进行,具体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统一安排。
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和各院(系)共同组织。
第十条 学期中间结束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考试安排在授课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公共选修课程的考核在课程授课结束时随堂进行。
第十一条 课程的考核时间一般为100分钟(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考核时间的,由教研室提出,经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 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可采取书面评阅、口头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专业实训、教学实习、教育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训、实习表现,实训(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
第三章 命题与制卷
第十三条 考试命题按《河南科技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口试应采取先拟题后配题签的方式,题签总数应多于考生人数,且不应重复。
第十五条 凡教学时数相同并使用同一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课程,均应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试题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命题时间内完成,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试卷审批表》,经院(系)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出一套试题印制。
第四章 成绩评定与登录
第十七条 由多名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的考试,院(系)应组织集体阅卷;其他课程由各院(系)组织有关教师阅卷。
不得将试卷带回家评阅或擅自请人代阅。
第十八条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
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总评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总评成绩按期终考试成绩记载。
学生缓考、免修、补考(重修)课程的成绩,按卷面考试成绩记载。
第十九条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课堂讨论和平时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应在课程考试前一周交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存档。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学生成绩。
学生缓考成绩,免修课程成绩,补考(重修)考试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录入。
第二十一条 教师评完试卷后,各院(系)应组织有关教师对试卷批阅情况进行复核。
复核后发现因合分错误等原因而需变动学生成绩的,应由审核人提出申请,院(系)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长同意后,由教务科进行更正。
第二十二条教师登录完成绩后,各院(系)应组织主讲教师对学生成绩进行分析,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试卷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试卷袋,一份由院(系)留存,一份交教务处。
第二十三条 阅卷结束后,以院(系)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卷交教务处试卷库存档,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一年。
第五章成绩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更改。
每学期开学后,学生应及时上网核查本人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到教务处查卷。
如确属错判、漏判、错登、漏登,须将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试卷和复核后的成绩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更正。
第二十五条教师在登录完成绩后,应打印《河南科技学院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交院(系)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予以签收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一份交教务处,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由学生所在院(系)存档。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成绩单时,由教务处统一打印《河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成绩表》,由教务处加盖成绩专用章。
毕业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院(系)归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由教务处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学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后,若需成绩证明者,可到学校档案室复印,由教务处加盖成绩专用章。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6
河南科技学院关于考试试卷批阅审查及处理办法
为规范考试试卷及试卷批阅管理,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试卷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1条考试试卷批阅出现错误。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分错误;
2.评分标准错误;
3.试题批改错误;
4.相同试题的实际评分标准不相同;
5.其他情况。
第2条考试试卷命题出现错误。
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试卷总分不等于100分;
2.试题中文字、数字或符号缺漏或错误,造成题意含糊不清或有多种答案;
3.选择题待选项有两项以上相同;
4.命题错误;
5.其他情况。
第3条考试试卷批阅不规范。
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试卷卷面改动较多;
2.在得分框或涂改变动的地方未签全名或签章;
3.合分人未签全名或签章;
4.在得分框或总得分框未填写成绩;
5.试题批阅不完整;
6.在试题袋封面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
7.在试题袋封面内的监考记录填写不完整;
8.其他情况。
第4条考试试卷命题不规范。
有以下几种情况:
1.考试试卷标题或页脚所注学年学期错误;
2.页脚页码错误;
3.考试试卷课程名称与课程表不一致;
4.考试试卷缺漏适用班级或多写适用班级;
5.试卷每大题或每小题未标注分值;
6.试题中文字、数字或符号缺漏或错误,但未造成影响;
7.其他情况。
二、相应的处理办法
第5条因考试试卷命题和批阅出现错误,造成学生成绩变动,应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仅造成个别学生成绩变动,则试卷卷面上不允许修改,可由审阅教师一式两份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处理表》,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经教研室和院(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修改学生成绩,一份在教务处备案,另一份装入相应试卷袋中,并在《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中登记;
2.造成大面积学生成绩变动,且成绩变动幅度较大,直接影响了考核质量,应由审阅教师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处理表》,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处理意见,经教研室和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召集相关单位讨论提出具体办法,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第6条考试试卷命题和批阅不规范,未造成学生成绩变动,应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试卷卷面涂改很少,不影响试卷卷面质量,院(系)可直接交批阅教师填写完整或修改,并在《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中登记;
2.试卷卷面涂改较多,院(系)应组织人员审查涂改处是否正确,若涂改无误,可由审阅教师一式两份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试卷审查批阅处理表》,提出存在问题、院(系)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教研室和院(系)同意后,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另一份装入相应试卷袋中,并在《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中登记;若涂改有误,造成学生成绩变动,应参照第5条第一款处理。
3.试卷命题和批阅不规范,直接填写完整或修改会较大影响试卷卷面质量,则不允许修改,可由审阅教师一式两份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处理表》,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经教研室和院(系)同意后,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另一份装入相应试卷袋中,并在《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中登记。
第7条撰写处理意见种类,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个别学生成绩变动的处理意见:
请批准将学生××的成绩变更为××;
2.大面积学生成绩变动的处理意见:
需重新命题考试,请批示;
3.试卷卷面涂改较多的处理意见:
经审查,涂改正确无误,卷面不需变动请批准;或经审查,涂改有误,请批准将学生××的成绩变更为××;
4.命题和批阅不规范的处理意见:
××题命题应变动为××,请批准;或××题批阅应变动为××,请批准;××处应变动为××,请批准;
5.院(系)认定的处理意见。
第8条处理意见填写日期
1.《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处理表》中教研室主任和院长(系主任)签字日期为当学期评卷结束一周内。
2.《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中审查日期为当学期评卷结束一周内。
附件7
河南科技学院试卷批阅审查处理表
课程名称
考核方式
()闭卷 ()开卷
课程开设院系
开设时间
20-20学年第学期
命题教师
批阅教师
班级名称
试卷份数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教研室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院长(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评卷结束一周内,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对试卷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对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应分别列出学生姓名、学号、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3.本表一式两份,院(系)签署意见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装入相应试卷袋中。
附件8
河南科技学院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试卷审批汇总表
序号
试卷编号
试卷名称
适用年级
适用学生类别
命题人签字
教研室主任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院(系):
年月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