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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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forsafetyinspectionofurbangasfacilities

 

DB33/T××××-202×

主编单位:

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批准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2×年××月××日

前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3号)的规定,标准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经验,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6章和6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燃气企业,燃气输配设施,燃气场站设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288号德胜中心15A,邮政编码:

311202],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

绍兴市公共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景宁旭阳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丽水鸿业建设有限公司

丽水晟星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丽水中瑞建设有限公司

龙泉中远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郑聪仲玉芳陆琦陈文龙闫瑞龙郭杨斌叶成伟

陈谦陈灵捷邓阳高峰唐林峰胡高毅阮小波

翁伟华杨建军傅代萍汤志伟陈立楷董志辉辛冰心

李春兰诸葛俊杰邓铭庭

主要审查人:

游劲秋史文杰徐笑蓉朱琴君陆伟祥陈尉驰周学志

目次

1总则

1.0.1为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和使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

1.0.3城镇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镇燃气设施citygasfacilities

用于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设施(含其附属安全装置)和用户设施。

2.0.2安全检查safetyinspection

对燃气设施运行有关的安全隐患进行判别检查的活动。

2.0.3餐饮场所restaurant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营业性餐饮场所,例如餐厅、餐馆、饭店、酒店、冷饮厅、茶楼、酒吧及其他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2.0.4门站citygatestation

燃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交接场所,由过滤、控制供气压力、计量、配气和加臭等设施组成。

2.0.5阀室valvepit

设置燃气管道阀门及其附件的建(构)筑物。

2.0.6调压站regulatorstation

设有调压系统或调压和计量装置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安全装置的总称,具有调压或调压计量功能。

2.0.7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naturalgas(CNG)

指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8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CNGprimaryfillingstation

具有将管道输入的天然气过滤、计量、脱水、加压,并通过加气柱为天然气气瓶车充装压缩天然气,通过加气机为天然气汽车充装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9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refuellingstation

将压缩天然气加注至汽车燃料用储气瓶内的站场。

2.0.10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storageanddistributionstation

利用压缩天然气气瓶车或储罐作为储气设施,具有卸气、调压、计量、加臭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网输送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11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stationforCNGmultiplecylinderinstallations

采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组作为储气设施,具有将压缩天然气卸气、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设施。

2.0.12液化天然气liquefiednaturalgas(LNG)

天然气经加压、降温得到的液态产物,其主要组分为甲烷。

2.0.13液化天然气气化站LNGvaporizingstation

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

又称为液化天气卫星站(LNGsatelliteplant)。

2.0.14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vaporizingstationofLNGmultipecylinderinstallation

利用液化天然气瓶组作为储气设施,具有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功能,并向用户供气的专门场所。

2.0.15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LNGvehiclefillingstation

为液化天然气汽车充装车用液化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16液化石油气liquefiedpetroleumgas(LPG)

常温、常压下的石油系烃类气体,经加压、或降温得到的液态产物。

组分以丙烷和丁烷为主。

2.0.17液化石油气储配站LPGstorageanddistributionstation

由储存、灌装和装卸设备组成,兼有液化石油气储存和灌装功能的专门场所。

2.0.18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bottledLPGdeliveredstation

经营和储存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场所。

2.0.19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vaporizingstationofLPGmultiplecylinderinstallation

配置2个或以上液化石油气气瓶,采用自然或强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后,经稳压后通过管道向用户供气的专门场所。

2.0.20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LPGfuellingstation

为液化石油气汽车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3基本规定

3.0.1燃气安全检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0.2安全检查宜采用现场检查与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3.0.3燃气安全检查应根据现有的燃气设施,使用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3.0.4检查项目应按Ⅰ类隐患、Ⅱ类隐患、Ⅲ类隐患评定,整改要求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安全检查整改要求

安全类别

整改要求

Ⅰ类隐患

停业整改

Ⅱ类隐患

即查即改

Ⅲ类隐患

限期整改

3.0.6发现Ⅰ类隐患时,涉及设施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治理隐患设施,达到要求后恢复正常运行。

3.0.7发现Ⅱ类隐患时,应即查即改,在5个工作日内监控运行整改,达到要求后恢复正常运行。

3.0.8发现Ⅲ类隐患时,应限期整改,在10个工作日内针对性的整改或完善。

3.0.9安全检查中发现燃气设施因规范发生变化而不符合本标准的检查要求时,具备整改条件的应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范措施。

3.0.10城镇燃气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至少每6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完成后检查记录应归档保存。

 

4燃气企业

4.0.1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持续、稳定和安全的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用户安全用气。

4.0.2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宣传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用气注意事项、户内燃气设施保护措施、正确选择燃气用具的方法、出现异常情况和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及报修报警电话等。

4.0.3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燃气用户定期进行检查,频次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表4.0.3检查频次表

序号

用气性质

用户类型

频次

1

管道用气

居民用户

不少于1次/2年

非居民用户

不少于1次/年

2

瓶装用气

居民用户

不少于1次/半年

非居民用户

不少于1次/月

4.0.4入户检查的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和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4.0.5液化石油气液相钢瓶、气液两相钢瓶以及50kg以上气相钢瓶均不得进入餐饮场所。

单个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储存量不应超过50kg,超过50kg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的规定设置瓶组气化站。

4.0.6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0.1的有关规定。

4.0.7用户安全管理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0.2的有关规定。

5燃气输配设施

5.1城镇高压燃气设施

5.1.1城镇高压燃气设施应包括门站、阀室、调压站和高压管线。

5.1.2门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0.1的有关规定。

5.1.3阀室、调压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0.2的有关规定。

5.1.4高压管线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0.3的有关规定。

5.1.5当门站、阀室、调压站与其他场站合建时,尚应使用相应场站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5.2中低压输配设施

5.2.1中低压输配设施应包括中低压输配的管道、调压装置和附属设施。

5.2.2中低压输配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有关规定。

5.2.3当中低压输配的设施与其他场站合建时,尚应使用相应场站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6燃气场站设施

6.1压缩天然气场站

6.1.1压缩天然气场站应包括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

6.1.2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0.1的有关规定。

6.1.3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0.2的有关规定。

6.1.4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0.3的有关规定。

6.1.5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0.4的有关规定。

6.1.6当压缩天然气场站与其他场站合建时,尚应符合其他相应场站安全检查的规定。

6.2液化天然气场站

6.2.1液化天然气场站包括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和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6.2.2储罐总容积不大于2000m3的液化天然气场站应使用液化天然气场站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6.2.3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中表E.0.1的有关规定。

6.2.4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中表E.0.2的有关规定。

6.2.5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中表E.0.3的有关规定。

6.2.6当液化天然气场站与其他场站合建时,尚应符合其他相应场站安全检查的规定。

6.3液化石油气场站

6.3.1液化石油气场站应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

6.3.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中表F.0.1的有关规定。

6.3.3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中表F.0.2的有关规定。

6.3.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中表F.0.3的有关规定。

6.3.5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中表F.0.4的有关规定。

6.3.6当液化石油气场站与其他场站合建时,尚应符合其他相应场站安全检查的规定。

附录A企业与用户安全检查表

A.0.1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

表A.0.1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备注

1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

领导机构

设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

日常管理机构

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和任命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公司领导层至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检阅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2

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

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

对照机构设置查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企业和部门、部门和岗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书和考核记录

制定计划

企业应在年初制作本年度各项预案时间表,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年末对全年预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查阅预案文件和设施记录

3

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和计划

建立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和考核标准等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查阅主要负责人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查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运行、维护和

抢修人员教育培训

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瓶装燃气送气工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查阅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对照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对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查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新入职员工三级

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已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和本人签名

对照员工花名册查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

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负责人、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盖有燃气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章

查阅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在岗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和本人签名

对照员工花名册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安全生产投入

制度

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明确提取比例、提取方法、使用范围等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比例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占上年度营业额的比例应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

对照企业上年度营业额查阅近期安全生产投入台账,并计算比例

安全费用的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应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查阅安全生产投入台账

5

隐患排查

与整改

制度

制定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检查周期、检查内容和整改要求等

查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隐患排查记录

有与制度对应的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记录隐患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人签名

查阅安全检查记录

隐患通报

有与安全检查记录查出的隐患对应的通报或告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查阅通报或告知

隐患整改

有与隐患通报或告知对应的隐患复查记录,隐患整改完成的应填写复查时间和复查人签名,尚未整改的隐患应有情况说明和措施计划,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

查阅复查记录

隐患汇总与上报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已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查阅上报记录

6

劳动防护

制度

制定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明确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要求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有与发放标准对应的发放记录,有领用人签名,发放记录保存至少3年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7

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组成的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的要求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通过评审

应急救援队伍

有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照救援队伍是否存在虚报现象

应急救援器械

企业设有专门的应急物资库,配备有急救、呼吸防护、堵漏等应急救援器材,有维修保养记录,能正常使用

现场检查

应急预案

应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处置公布袭击预案》、《事故应急预案》、《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检查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是否通过评审

应急预案的演练

每年初有实施各项应急预案的计划,年末有预案实施总体评价。

每年至少进行了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有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记录、影像资料和总结等(被列为重点单位的燃气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范和应对处置演练)

查阅上一年度应急演练相关材料

8

设备管理

制度

有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要求

查阅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

有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查阅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台账

建立各种设备、安全附件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应有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报告

查阅设备台账

9

作业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有制定涵盖所有工艺操作、岗位和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查阅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审批

有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审批单内有落实安全措施、责任人、监护人,有批准人签字

查阅危险作业审批单

10

各类安全人员到岗

工作日相关人员到岗

工作日相关人员到岗;查阅考勤并对照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与到岗人员一致,证书人员数和在职人员数一致

查阅考勤并对照上墙人员

11

事故管理

制度

有制定事故管理制度,制度事故分类、分级标准,明确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要求

查阅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台账

建立事故台账,有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果和经验教训等内容,并进行事故统计,编制事故报告

查阅事故台账

12

现状安全评价

安全评估报告

燃气经营单位应建立燃气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价体系,储存燃气的场站宜每三年对现状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评价

查阅安全评估报告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A.0.2用户安全管理检查表

表A.0.2用户安全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备注

1

安全宣传

制度和计划

制定有用户安全宣传制度,制定有年度安全宣传计划

查阅安全宣传制度和计划

宣传内容

宣传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用气注意事项、户内燃气设施保护措施、正确选择燃气用具的方法、出现异常情况和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及报修报警电话等

查阅安全宣传资料

宣传记录

每年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有宣传记录或影像资料

检阅安全宣传记录

供气合同

与用户签订有供用气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随机查阅供气合同

资料存档

已建立用户档案并有用户签字,内容应包括管线示意图、安装记录和试压记录

随机查阅用户档案

2

入户安检

制度

制定有入户安检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安检频次、安检内容和安检要求等

查阅入户安检制度

安检计划

制定有入户安全检查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并报送燃气主管部门

查阅入户安全检查计划

人员

入户安检人员经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通过,有合格证及上岗证

查阅入户安检人员资格

安检频次

管道燃气用户和瓶装燃气用户的检查周期和频次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随机抽取商业和居民入户安检记录,并调阅该户上一次安检记录

安检内容

入户检查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和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等的规定

查阅入户检查记录

隐患整改

1安全隐患属于燃气公司责任范围内,燃气公司应派遣维修工及时修复,并保存维修工单;

2安全隐患属于用户责任范围内的,入户安检人员应及时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保存用户签字的留存单;3有燃气泄漏的应立即处理;

4有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及时劝阻,情节严重的应采取停气措施;

5用户拒绝在隐患通知书上签字的,燃气企业应向主管部门备案

查阅维修单、告知单

3

报修管道

制度

制定报修、抢修和维修管理制度,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明确报修、抢修和维修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查阅保修维修制度

人员

维修人员经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通过,有合格证及上岗证

查阅维修人员资格及年审记录

报修记录

有报修记录,时间、地点、情况和报修人记录清晰

查阅报修记录

抢修或维修记录

有对应报修记录的抢修或维修记录,到场时间、人员、处理结果等应记录清晰

查阅抢修或维修记录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附录B城镇高压燃气安全检查表

B.0.1门站安全检查表

表B.0.1门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备注

1

总图布置

周边道路

周边消防道路宽度不小于4m

现场检查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

防火间距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与站内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现场测量或参考竣工资料

功能分区

分生产区(包括储罐区、调压计量区、加压区等)和辅助区,之间有明显分隔,且辅助区内无危险物品存放(除发电机组所用的柴油)

现场检查

绿化

生产区内未种植油性植物,秋冬季节干枯易燃的植物应被清除,消防车道与工艺装置区或建筑物之间无高大乔木

现场检查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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