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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试验室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1试验室管理制度

1.1试验人员工作纪律

1、试验人员人员认真对待每项检测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数据,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检测结果及其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2、试验人员要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也不得受经济利益或其他人员因素的影响,以试验数据说话。

3、要做到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不准弄虚作假干扰检测工作,要对所有的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相同工作质量的服务。

4、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或泄漏所检样品的技术资料、检测数据及其它有关情况。

1.2工作会议制度

1、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试验室主任会议、现场技术交流会及试验室周例会三种形式。

2、试验室主任会议

试验室主任会议暂定于每隔两个月一次,会议主要内容:

1)汇报前期的工作情况,对前期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解决试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规划下一步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

2.现场技术交流会

试验室对日常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不定期召开各种现场协调会和交流观摩会。

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各种问题,使试验检测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3.试验室召开周例会,重点是总结上周试验检测完成情况,布置下周的检测计划。

4、各种会议要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采用规定格式,由专人进行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发到有关部门。

1.3试验检测制度

1、样品的保管与传递

1.1物料进库后,保管员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上待检标识;会同物资部人员如实填写通知单,并按送检要求取足试样。

1.2样品管理员负责对委托单位送来的样品进行入库分类摆放,并对样品在样品室和保存、安全、完好负责。

1.3样品的贮存条件应达到标准要求,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样品,应建立贮存环境的监控设施,样品管理员应对监控过程实施记录。

1.4收发人员将填好的检测任务通知单送交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安排有关试验人员进行试验。

1.5试验人员凭检测任务通知单到样品管理员领取待检样品及附件,同时样品管理员应交代或提出样品在检测中使用、安全、保密、贮存的注意事项。

1.6检后需留存的样品,试验人员应将样品交回样品室,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留存。

样品的留存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样品的有效存放期,留存样品。

贸存期满后,由样品管理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处理。

2、室内的检测

2.1试验员按照各种检验标准和试验规范对来样进行试验。

2.2测前检查:

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进行检查和确认并作记录;检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校准日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对检测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2.3测中检查:

在检测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试验,再次对试件、设备、环境、测试方法等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试验,必要时应报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处理。

2.4测后检查:

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复核全部检测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处理被测件;对检测设备的技术状态、被测件状态等进行检查并记录;需留样复检的试样送样品室妥存至规定保存期。

3、现场的检测

3.1依据编制检验要求,明确关键过程或特殊过程的检验点,根据检验指导书进行施工现场的检测。

3.2试验人员达到现场作业区后,应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定量评价。

3.3在确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后,试验人员向委托人提出配合对各种检测条件保障进行核查。

当确认各种环境和条件已满足检测要求后,即可组织实施现场检测。

3.4现场仪器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检测设备有关规定的要求。

使用人必须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性。

3.5检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

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的要求时,检测组组长应责令停止检测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检测规定的程度。

3.6对难以控制的环境条件,检测活动应考虑在时间和地域上实施隔离。

以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3.7检测活动中,试验人员除了应当记录检测数据和环境检测结果,还应记录被测对象的详细情况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3.8检测环境的隔离

1)当环境监测结果显示环境条件达不到检测要求时,检测组组长应决定停止检测。

对不能间断检测活动的检测数据宣布数据无效。

2)检测组组长应与委托人协商,实施时间隔离。

即考虑在无干扰时段时进行检测;并希望做好必要的条件保障。

3)当现场环境持续达不到检测要求时,应停止现场检测计划的实施。

可请委托人考虑可否改变检测方法。

如实施在试验室中的模拟检测或其他方式。

3.9混凝土、砌体工程施工前,须测定砂、石含水量,计算或调整施工配合比,填写“配合比配料单”,交技术主管复核、签字。

3.10开盘前,应协助领工员检查材料秤量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监督配合比执行情况,辅助机械设备是否运转正常,符合要求才准许开盘。

4、检测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4.1原始记录在没规定的条件下,一律采用统一表格,不能用铅笔填写。

记录应清晰整洁,内容完整,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的签名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删改,如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

4.2原始记录由专人保存;每年底整理装订成册并由试验室保存,保存期按试验室规定办理。

4.3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与检测无关人员、用户或其它外单位人员查阅。

如确需查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

4.4检测过程中,应按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要求的精度如实记录下原始数据。

若标准、规程中无要求,应按测试仪器显示精度读数和记录。

4.5全部检测数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6测试数据的计算、修约、有效位数及统计等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执行。

4.7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检测报告,并将报告编号填写在原始记录本上,检测报告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结论正确。

4.8检测报告应采用电脑打印,统一分类编号。

5、检测报告与传递

5.1检验和试验合格时,报告发至物资部,物资部负责在物料上置上合格标识,方可用于生产。

5.2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时,报告发至物资部,物资部负责在物料上置上不合格标识和隔离存放,进行退货处理或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办理。

5.3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试验部门负责保存,当合同有规定时,检验和试验的相关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查阅。

5.4试验室对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工程),应立即通知送检单位(施工单位),以防止不合格品规模扩大,并向安质部门通报,同时做好标识记录。

5.5物资部门对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做出相应的标识和记录,以区别于合格品。

5.6不合格品(工程)处置(整治)后的按要求进行检验。

5.7对返工、返修和报废重做处置(整治)的不合格品(工程),按要求完工后,应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1.4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试验室的检测工作在受控状态下有序进行,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试验室受理的所有检测工作。

3、职责

3.1技术管理层根据各自职责和权力范围实施管理。

3.2管理室受理检测业务,编制、审核检测报告。

3.3样品室负责样品制备、保存副样。

3.4检测组负责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结果的校验。

3.5质量监督员负责检测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工作。

4、委托检测

4.1业务受理

4.1.1管理室受理检测工作,接待人员应认真审查送检单位提交的送检资料。

4.1.2接待人员指导委托人填写《委托单》(检测申请合同书)有关内容,并逐项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4.1.3接待人员对样品的状态、符合性和完好性等进行验收,做好相应的标识后,登记、封存。

如样品不符合要求,应立即与委托人联系,明确样品接收条件,尽快补送合格样品,以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4.1.4管理室下达检测任务书。

4.2内部传递

4.2.1样品室负责样品制备及留样保存。

4.2.2检测组按照检测任务要求,确定任务完成计划并落实到检测人员。

4.2.3检测人员领取样品,并在《样品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4.3检测

4.3.1检测人员准备好检测设备、物品和技术资料。

4.3.2检测人员按检测规程进行检测,每项检测至少有2名检测人员参加,在检测过程中如实填写原始记录。

4.3.3现场检测

a)现场检测按照《现场检测控制程序》执行;

b)检查现场检测条件(含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满足要求后,进行现场检测;

C)如现场检测条件(含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检测人员应立即报告检测组组长处理。

4.3.4检测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任务。

如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检测人员应及时报告检测组组长处理。

4.3.5安全设施

a)所有用于检测的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着隐患工作。

b)检测组应有安全防事故设施。

4.3.6检测过程中样品被破坏不能进行正常检测时,须更换样品重新检测。

a)有备用样品时,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测;

b)无备用样品时,由管理室负责与受检单位联系,请其重新提供样品进行检测。

4.3.7检测完毕后,经检测过的样品应按《样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置。

4.3.8检测人员将原始记录交室主任校验。

4.3.9原始记录经校验无误后,及时将送交管理室。

4.4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4.4.1检测组组长对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按检测所依据标准的要求,对原始记录进行分析,做出明确、客观的判定结论,交《检测报告》编制人。

4.4.2编制人员编制《检测报告》并经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后,送交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字。

4.5检测报告的发送、归档

4.5.1管理室负责《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的发送。

4.5.2资料员应仔细清点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副本、《接待单》(检测申请合同书)及其他附件,确认完整无误后,完成归档工作。

4.6报告的更改

4.6.1《检测报告》的更改由管理室负责组织实施。

4.6.2修改《检测报告》时,按《结果报告控制程序》进行。

4.6.3若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失实,技术负责人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检,复检程序与初次送检程序相同。

4.6.4所有修改的资料应与原报告的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4.7样品处理

样品的处理按样品管理制度执行。

1.5取样、送样管理制度

1、试验室有专人负责根据材料进场情况和工地施工进程安排抽样。

2、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照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3、对砂石材料进场8小时内,对其他材料在进场48小时内进行抽样,并将抽样时间通知物资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

4、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进行。

5、样品抽取完毕,要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和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检测。

6、试验室对照试验委托单检查样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检查后进行来样登记,将样品放入工作间备检。

7、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要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一般情况下水泥留置90天,外加剂和外掺料留置90天。

1.6委外试验管理制度

1、试验室外委试验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2、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重不合理的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在内部通报;

3、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4、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要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5、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复核业主所管项目的技术标准要求。

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6、委托试验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全部见证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7、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验;

8、施工单位试验室和外委检测单位不能属于同一家检测机构;

9、外围检测机构对试验检测的保密性负责。

1.7原材料检验管理控制制度

1、料源控制

试验室参加实地考察砂、石料场。

通过考察目的和取样检测,对砂石场的生产条件、供应能力、原料外观、产品质量指标等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得出明晰结论,对项目部的采购意向提出质量方面的意见。

参与项目部主材(钢材、水泥、矿物添加剂、外加剂等)采购招标,提出质量要求意见。

2、材料进场告知

项目部建立原材料进场通知制度。

每进一批原材料,由物资管理部门填写材料进场通知单,连同该批原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报分管监理、分送试验室。

分管监理会同施工单位进料负责人、接收材料负责人和工地试验室负责人验收材料后,四方在通知单上签字。

物资管理部门和试验室分别建立(材料进场台账)一式两份,平时由施工单位保存,每月一次汇总,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

3、取样、试验和发送试验报告时限

对应进行抽样复检的材料,检查材料外观合格后即抽样。

3.1试验室对砂石材料进场8小时内,对其他材料在进场48小时内进行抽样,并将抽样时间通知物资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

取样时,材料保管人应在现场,监理决定平行检验的,监理应在场。

3.2试验室对砂石材料进场24小时内,对其他材料在进场96小时内进行样品试验检测。

对钢材等材料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加倍取样检测。

监理决定见证检验的,监理应在场。

3.3试验室对砂石材料进场36小时内,对其他材料在进场5天内将实验报告送物资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对物资管理部门和材料保管现场送达《合格/不合格材料通知单》。

同时使用《进场材料报验单》、附试验报告单向监理单位报验。

4、不合格材料处理

凡检测不合格原材料,一律限期请退出场。

试验室要跟踪不合格材料清退情况,予以记录。

1.8配合比试验管理制度

1、砼配合比

1.1.配合比原材料检验试验

1.1.1原材料质量检验项目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各项试验检测项目必须按照《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全项检测,不得漏项。

其中在一般混凝土中没有规定检测项目,尤其注意不可漏项。

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应完整准确。

1.1.2配合比原材料和混凝土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达标。

1.2完成配合比时限

开始进行配合比设计的时间应在结构工程开工之前不少于70天。

在结构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单位报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1.3技术要求

1.3.1用于室内设计混凝土理论配合比的原材料应与现场采用的原材料相同。

如原材料改变,则必须相应调整配合比。

此间,尤其要注意碎石或砂的品质和级配发生改变。

不允许不顾原材料改变而“一张配合比通知单用到底”。

1.3.2通过比选,合理采用矿物添加料品种和数量。

应用时添加粉煤灰和矿粉,矿粉在矿物添加料中的比例宜为35%~50%。

在满足使用性能要求的前提下,防止盲目加大水泥用量。

1.3.3在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规定最大水胶比条件下,尽可能降低水胶比.

1.3.4控制骨料粒形和级配.粗骨料中针片状含量不得大于8%.粗骨料必须采用二级配或三级配;用于梁部、框架涵、墩台墩帽等钢筋密度大的结构时,最大粒径不大于20mm,用于钻孔桩、承台、墩台身等钢筋密度较小的结构时,最大粒径不大于35mm。

1.3.5合理使用外加剂,外加剂对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影响重大,要严格控制外加剂进料、抽检、贮存等环节;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确保外加剂质量。

1.4混凝土配合比的选定和批准

1.4.1试验室经过比选,选定理论配合比后,经中心试验室审核签认,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在结构工程开工之前14天报监理单位审批。

1.5配合比施工控制

1.5.1使用混凝土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在使用混凝土之前不少于24小时向项目部工程部提交混凝土申请单。

混凝土申请单应填写混凝土用途、等级、方量、特殊要求和施工条件。

1.5.2收到混凝土通知单后,试验室即核对混凝土用途、等级、方量、特殊要求和施工条件,确定使用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报告编号。

1.5.3试验室随即实测砂石含水量和目测砂石级配品质,核对原材料检测试验报告和确定的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报告单是否与现场材料相符。

1.5.4监督拌合站进行计量复称,试验室在预定开盘时间之前不少于6小时开具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1.5.5试验室、混凝土使用单位技术主管、分管监理和混凝土拌合站负责人在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通知单上签字,则该通知生效,即可开盘,确定搅拌时间。

1.6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1.6.1项目部试验室值班人员对当班的粗细集料的含水率进行测定,根据理论配合比计算施工配合比;

1.6.2由检测工程师复核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批;

1.6.3经审批后的施工配合比报现场监理;

1.6.4经现场监理同意后报拌和站,并由拌和站操作人员签收。

1.6.5拌和站操作人员按施工配料单进行数据录入,并由当班试验人员确认。

1.6.6应认真审核配合比记录、报告是否签字齐全,其中包括监理见证签字。

2、路基填料

2.1路基填料和级配碎石、改良土的标准试验除击实试验等土工试验外,改良土混合料标准试验包括配合比试验和石灰或水泥含量的标准曲线试验。

2.2路基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填写《路基填料标准试验结果审批表》,将标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单位,监理试验室进行验证试验,合格后进行书面批复,施工单位依据批复的路基填料标准试验结果进行施工控制,未经批复的标准试验结果严禁使用。

1.9标准物质的使用、保管制度

1、标准物质应与其他化学试剂分别存放,存放条件应符合化学试剂存放要求。

2、取盛标准物质的器具应反复洗涤干净,用蒸馏水冲洗三次,置于防尘处干燥。

3、操作前,操作者应掸净头,衣服灰尘、洗净双手。

4、启用时应注明日期,称取时从试剂瓶(或称量器)中取出后,不得返回瓶中。

5、标准物质需预处理时,应严格按该物质的规定处理。

6、标准物质置于称量器中必须贴上标签,未用完的标准物置于干燥器中存放。

7、标准物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1.10试验室安全操作守则

1.试验室守则

1)进入试验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加工试样的女同志还应戴工作帽,离开试验室时即应脱下。

工作服应经常保持整洁。

禁止穿工作服进入食堂或其他公共场所。

试样加工操作时,不得戴手套。

2)禁止在试验室内吸烟及吃东西。

不准用试验器皿作茶杯或餐具。

不得用嘴尝味道的方法来鉴别未知物。

3)工作完毕后离开试验室时,应该用肥皂洗手。

4)当试验室停止供电、供水时,应立即将电源及水源开关全部关上,以防恢复供电、供水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

离开试验室时,应检查门窗、水、电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是否安全及关闭。

5)试验室内的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试剂相符的标签,并标明试剂名称及浓度。

 

6)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例如乙醚、丙酮、浓盐酸、浓氨水等)时,尤其是在夏季或室温较高时,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切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发生事故。

  

7)取下正在加热至近沸的水或溶液时,应用玻璃棒进行搅拌,驱除气泡,或用烧杯夹将其轻轻摇动后,才可取下,防止突然产生大气泡并飞溅伤人。

  

8)高温物体(例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等)要放在干净的耐火石棉板上或磁盘中,附近不得有易燃物。

需要称量的坩埚,需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9)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的玻璃管时,必须包上毛巾,并着力于靠近橡皮塞或需折断处。

10)操作时会产生有害气体、烟雾或粉尘时,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柜内进行。

11)试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未经保管人同意,或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12)试验室内的温度,除特殊设备的特殊要求外,一般应保持在20±2℃。

室温过低或过高时,应采取调温措施,否则不利于易冻裂、易燃、易爆试剂的保存,同时对仪器的准确度、化学反应的速度、有机溶剂的挥发及萃取率等均有直接影响。

2、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试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闸刀开关应完全合上或断开,以防接触不好产生火花进而引起易燃物的爆炸。

拔下插头时,要用手捏住插头再拔,不得只拉电线。

  2)各种电器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千燥,不得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

   3)通风机出现异常响声或故障时,应立即断电检修。

通风机及电机应定期维修。

  4)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清原因,不得任意增加或加粗保险丝,更不能用铜丝代替。

  5)在高压电流下工作时,必须穿电工专用胶鞋,戴橡皮手套,站在绝缘地板上,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具有高电压的仪器设备,其外壳应接在单独埋设的地线上,其电阻应不大于4。

  6)严禁使用铁柄毛刷或湿布清扫电器开关箱。

3.气体、气瓶的安全使用规程

1)使用煤气时,应先点火,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门。

关闭时,应先关风门,再关煤气。

无人在室内时,禁止使用煤气。

  2)检查煤气管是否漏气,应采用肥皂水,切不可用火试验。

室内有煤气味时,应及时打开门窗,在排尽煤气前不得点火或接通电源,以防煤气着火或爆炸。

 

  3)试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碳化钙,因为碳化钙遇水即生成乙炔,当与空气混合后,具有爆炸危险。

 

  4)开启压力表阀门时要缓慢,气流不可太快,以防冲坏仪器。

  

1.11混凝土标养室和同条件养护管理制度

1、混凝土标养室管理

1.1根据国家、铁道部相关规定,混凝土试块、砂浆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进行56天或28天的养护,才能测定强度;

1.2各试验室应建立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即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标养室的面积应根据取样数来决定,但不得小于60m2;

1.3标养室内应设试块放置架,试件放在架上彼此间距为10~20mm;

1.4标养室内加湿装置架必须保证喷出的水是雾化状态,不能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1.5混凝土、砂浆试件标养室检验周期为一年。

标准养护室检验应满足相关要求。

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调整;

1.6标养室外应设专人管理,每天按时进行温、湿度的测试,并作好记录,当发现温度、湿度有差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1.7标准试块拆模前注明日期、编号;标养室内不准存放其他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2混凝土同条件养护管理

2.1现场留置试件,处于和工程实体同样的养护条件下。

2.2同条件养护试件数量、龄期根据相关规定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2.3同条件养护试件在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到期由专人负责收回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2.4建立试件收取登记,及时试验。

1.12样品管理制度

1、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编号作好标识;

2、试验员接收样品时,应按照试验检测标准规定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准用于试验,同时要求取样人补充或重新取样;

3、试验前需要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加工和制样。

搬运试样时防止破坏或损毁,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4、样品室的环境及设施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防水、防盗要求等;

5、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宁帖追查原因,按质量事故处理;

6、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7、留取样品应按规定要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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