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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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方案
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
施
工
方
案
益阳市新凤村至青山庙公路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0年十一月
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益阳市新凤村至青山庙公路项目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合同段)》。
(2)、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4)、国家、交通部、建设部、湖南省现行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有关文件。
路基开挖回填施工方案
为了加快我标段施工进度,使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我项目部结合《技术规范》与实际情况特写此方案。
路基工程简况:
本工段路基土方11.2385万m3,石方27.9749万m3。
路基施工采用“信息化施工”,即保证施工信息的流通顺畅,使试验数据有效的完成信息传递、反馈和调节作用,并使整个施工趋于最优。
运用现代“信息化施工”的观念和方法,即通过施工前和施工中的试验量测数据进行分析,作为指导施工设计、土石方调配、施工机械配置及工艺参数确定的依据,并反复循环作用,最终使整个施工系统达到最佳状态。
一、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1.施工队通过试验路的施工,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
分项
工程实行现场标示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人等。
2.若在施工期间发现需拆迁的结构物或地下管线应及时探明具体位
置和现状,查明设施的产权管理部门,同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批示办理。
3.如果由于施工队采取措施不利,施工造成上述建筑物或设施遭到
影响或损坏,由施工队负责修复赔偿。
二、环境保护
1.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
染,对工程范围外的土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污
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2.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撒漏材
料,保护农田排灌系统。
三、安全保护措施
1.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队应在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该专职安
全员经过培训具有担任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
其工作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
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
2.安全标志:
施工队应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
标志牌,以为其雇员和公众提供方便和安全。
3.标志牌应包括:
a、警告与危险标志。
b、安全与控制标志。
C、指
路标志与桩位的道路标志。
4.事故报告,无论何时一旦发现危害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事
故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暂停有关项目的施工。
四、路基土石方施工技术要求
1.防排水
(1)在路基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和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冲刷和造成淤积,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2)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施工场地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应引起淤积、阻塞和冲刷。
(3)施工时无论挖方或填方,均应作到施工层表面不积水。
因此,
各施工层表面应随时保持一定的排水横坡或纵向排水通道。
挖方路基
项目或填方基底含水量过大时,应采取措施降低含水量。
2.场地清理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
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30cm
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予以清除,并堆放在弃土场内。
原地
面要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3.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和其它障碍物等予以拆除。
(2)原有结构物的下部构造应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cm,并不能使新结构物受到影响的范围。
(3)将所有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回填并压实。
4.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
(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上报项目部技术人员批准。
(3)施工队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
他结构物的保护。
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述结构物应立即上报项目部,且应停止作业并保护现场听候处理。
(4)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房屋及保
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
和便桥。
(5)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应考虑由压实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
实验确定,路床顶面以下300mm的压实度或顶面以下换土超过
300mm时,压实度均应不小于96%。
(6)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规范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5.石方开挖
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机械配备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
6.弃方处理
弃土堆应堆放整齐稳定、开挖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等,避免弃土滑坡和水土流失给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7.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
(1)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应符全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在有超高路段的边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段前后相衔接,不允许曲线段内侧边沟积水或外溢。
(3)路堑与路堤连接处,边沟应缓顺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或排水沟,勿使路堤附近积水亦不得冲刷路堤。
8.路基挖方检验项目及标准
(1)路基的路床标高、宽度、线形及边坡应符合图纸要求。
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
临时排水设施
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挖出的废方按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
(2)石方边坡平顺、稳定、无险石、悬石。
(3)外观鉴定
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9.路基填方
(1)凡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具有强度规定的压实度和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均为适用于填筑材料。
通常情况下,下列材料为非使用材料:
a.沼泽土、淤泥、泥碳、冻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b.含有树根和易腐材料的土。
c.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d.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
(2)路基填料中,其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
2/3,路床顶面以下
50cm厚度范围内不得采用石块填筑。
(3)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
填料最小强度
填料最大粒径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CBR
()
(mm)
%
上路床(
)
8.0
100
0-0.3m
路
下路床(0-0.3m,)
5.0
100
堤
上路堤(0-0.3)
4.0
150
下路堤(0-0.3)
3.0
150(不适用填石路堤)
零填及路堑路床(0-0.3)
8.0
100
10.填方试验阶段:
(1)现场试验进行有效地使用该种填料达到规定压实度为止。
试
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试碾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
(2)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应进行现场压实试验,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应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的施工要求
(1)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规范)第202节有关规定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所有填方作业均应严格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2)路堤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施工,小于70%时按填土路堤施工。
(3)路堤基底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填土施工。
(4)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开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
分层进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
每层填料铺设宽度,每侧应超出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土方路堤填至路床最后一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100mm。
(5)填土高度大于8m时,应将路堤基底在填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85%。
(6)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
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不小于1m×1m),台阶顶作成2%-4%的内倾坡度。
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应将原地面以下200-300mm内的土翻松。
(7)如在路基范围内修筑便道或引道时,该便道或引道不得作为
路堤填筑的部分,应重新填筑符合规定的要求的新路堤。
(8)填土路基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临交接处不在同一时
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
1坡度分层留台阶。
如两段同时施工,
则应分层相互重叠碾压,其衔接部位不应小于1m。
路基挖填方施工工艺流程图
装载、挖机装土
自卸汽车运至指定位置
不合格
监理检查处理
合格
装载机、挖机装土、自卸
汽车装运
不合格
不合格
监理处理审批
合格
是否填到标高
监理处理审批
测量放样
场地清理
挖排水沟
推土机清表
整修基底
碾压
自检基底压实度
修筑公路拱
分层填土10cm≤厚≤30cm
推土机推土、平地机刮平
碾压
自检压实度
截板侧定、自检压实度
路基填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