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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指南中华重症医学分会

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指南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2006年)

引言

重症医学是研究危重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对危重病进行预防和治疗的临床学科。

器官功能支持是重症医学临床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

机械通气从仅作为肺脏通气功能的支持治疗开始,经过多年来医学理论的发展及呼吸机技术的进步,已经成为涉及气体交换、呼吸做功、肺损伤、胸腔内器官压力及容积环境、循环功能等,可产生多方面影响的重要干预措施,并主要通过提高氧输送、肺脏保护、改善内环境等途径成为治疗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的重要治疗手段。

机械通气不仅可以根据是否建立人工气道分为“有创”或“无创”,因为呼吸机具有的不同呼吸模式而使通气有众多的选择,不同的疾病对机械通气提出了具有特异性的要求,医学理论的发展及循证医学数据的增加使对呼吸机的临床应用更加趋于有明确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在这种条件下,不难看出,对危重病人的机械通气制定规范有明确的必要性。

同时,多年临床工作的积累和多中心临床研究证据为机械通气指南的制定提供了越来越充分的条件。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以循证医学的证据为基础,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认真讨论,达成关于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方面的共识,以期对危重病人的机械通气的临床应用进行规范。

重症医学分会今后还将根据医学证据的发展及新的共识对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指南进行更新。

指南中的推荐意见依据2001年ISF提出的Delphi分级标准(表1)。

指南涉及的文献按照研究方法和结果分成5个层次,推荐意见的推荐级别按照Delphi分级分为A~E级,其中A级为最高。

表1Delphi分级标准

推荐级别

A

至少有2项

级研究结果支持

B

仅有1项

级研究结果支持

C

仅有

级研究结果支持

D

至少有1项

级研究结果支持

E

仅有

级或

研究结果支持

研究课题分级

大样本,随机研究,结果清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错误很低

小样本,随机研究,结果不确定,假阳性和/或假阴性的错误较高

非随机,同期对照研究

非随机,历史对照和专家意见

病例报道,非对照研究和专家意见

危重症患者人工气道的选择

人工气道是为了保证气道通畅而在生理气道与其他气源之间建立的连接,分为上人工气道和下人工气道,是呼吸系统危重症患者常见的抢救措施之一。

上人工气道包括口咽气道和鼻咽气道,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

建立人工气道的目的是保持患者气道的通畅,有助于呼吸道分泌物的清除及进行机械通气。

人工气道的应用指征取决于患者呼吸、循环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状况。

结合患者的病情及治疗需要选择适当的人工气道。

推荐意见1:

机械通气患者建立人工气道可首选经口气管插管

推荐级别:

D级

原因和解释:

经口气管插管,操作较易,插管的管径相对较大,便于气道内分泌物的清除,但其对会厌的影响较明显,患者耐受性也较差。

经口气管插管适应征:

①严重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或其他原因需较长时间机械通气,又不考虑气管切开;②不能自主清除上呼吸道分泌物、胃内返流物或出血,有误吸危险;③下呼吸道分泌物过多或出血,且自主清除能力较差;④存在上呼吸道损伤、狭窄、阻塞、气管食道瘘等严重影响正常呼吸;⑤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停止,需紧急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

经口气管插管的关键在于声门的暴露,在声门无法暴露的情况下,容易失败或出现较多并发症。

禁忌征或相对禁忌征包括:

①张口困难或口腔空间小,无法经口插管;②无法后仰(如疑有颈椎骨折)。

经鼻气管,较易固定,舒适性优于经口气管插管,患者较易耐受,但管径较小,导致呼吸功增加,不利于气道及鼻窦分泌物的引流。

经鼻气管插管适应征:

除紧急抢救外,余同经口气管插管。

经鼻气管插管禁忌征或相对禁忌征:

①紧急抢救,特别是院前急救;②严重鼻或颌面骨折;③凝血功能障碍;④鼻或鼻咽部梗阻,如鼻中隔偏曲、息肉、囊肿、脓肿、水肿、异物、血肿等;⑤颅底骨折。

与经口气管插管比较:

经口气管插管减少了医院获得性鼻窦炎的发生,而医院获得性鼻窦炎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病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若患者短期内能脱离呼吸机者,应优先选择经口气管插管。

但是,在经鼻气管插管技术操作熟练的单位,或者患者不适于经口气管插管时,仍可以考虑先行经鼻气管插管。

逆行气管插管术,指先行环甲膜穿刺,送入导丝,将导丝经喉至口咽部,由口腔或鼻腔引出,再将气管导管沿导丝插入气管。

逆行气管插管术适应征:

因上呼吸道解剖因素或病理条件下,无法看到声带甚至会厌,无法完成经口或鼻气管插管。

禁忌征:

①甲状腺肿大,如甲亢或甲状腺癌等;②无法张口;③穿刺点肿瘤或感染;④严重凝血功能障碍;⑤不合作者。

上人工气道包括口咽通气道和鼻咽通气道,有助于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

前者适用情况有:

舌后坠而导致上呼吸道梗阻,癫痫大发作或阵发性抽搐,以及经口气道插管时,可在气管插管旁插入口咽气道,防止患者咬闭气管插管发生部分梗阻或窒息。

鼻咽通气道仅适用于因舌后坠导致的上呼吸道阻塞,此时需注意凝血功能障碍者的鼻咽出血。

推荐意见2:

短期内不能撤除人工气道的患者应尽早行气管切开

推荐级别:

C级

原因与解释:

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机械通气的危重症患者,气管切开术是常选择的人工气道方式。

与其他人工气道比较,由于其管腔较大、导管较短,因而气道阻力及通气死腔较小,有助于气道分泌物的清除,减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

但是气管切开的时机仍有争议。

1989年美国胸科医师协会建议:

若预期机械通气时间在10天以内者优先选择气管插管,而超过21天者则优先选择气管切开术,在10至21天之间者则应每天对患者进行评估。

当时这个建议并没有很强的研究结果支持,是建立在专家的经验之上。

之后,有研究比较了“早期”和“晚期”气管切开,探讨“最佳”气管切开时机。

有研究发现[1],早期选择气管切开术,可以减少机械通气天数和ICU住院天数,同时可以减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改善预后,这个观点尚需要大样本的RCT研究。

对于“早期”的确切定义也没有统一,早至气管插管后48小时内,晚至气管插管后两周内,多数是在气管插管后7天或7天以内。

目前,越来越多的研究倾向于无需到21天后,2周内可考虑气管切开[1]。

气管切开术适应征:

①预期或需要较长时间机械通气治疗;②上呼吸道梗阻所致呼吸困难,如双侧声带麻痹、有颈部手术史、颈部放疗史;③反复误吸或下呼吸道分泌较多而且患者气道清除能力差;④减少通气死腔,利于机械通气支持;⑤因喉部疾病致狭窄或阻塞而无法气管插管;⑥头颈部大手术或严重创伤需行预防性气管切开,以保证呼吸道通畅。

气管切开术创伤较大,可发生切口出血或感染。

气管切开术禁忌征:

①切开部位的感染或化脓;②切开部位肿物,如巨大甲状腺肿、气管肿瘤等;③严重凝血功能障碍,如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等。

经皮气管造口术(PCT)具有操作方法简单、快捷,手术创伤小等特点,临床研究表明,与气管切开术比较,有助于患者较早脱离呼吸机和减少ICU住院天数,以及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率,但临床效果尚需进一步研究。

人工气道的管理

对机械通气的病人应通过各种指标(包括听诊呼吸音粗糙,在容量控制机械通气时吸气峰压增加或在压力控制机械通气时潮气量减少,病人不能进行有效咳嗽,气道内可见到分泌物,监测到的流速压力波形变化,可疑胃内容物或上呼吸道分泌物的吸入,临床可见明显呼吸做功增加,动脉血气指标降低,影像学改变提示与肺内分泌物潴留相关)来及时评估气道内是否有分泌物集聚,并通过正确方式的气道吸引确保分泌物的充分引流

(2)。

推荐意见3:

有人工气道的患者应常规进行气囊压力监测

推荐级别C级

原因与解释:

维持高容低压套囊压力在25cmH2O-30cmH2O之间既可有效封闭气道,又不高于气管粘膜毛细血管灌注压,可预防气道粘膜缺血性损伤及气管食管瘘,拔管后气管狭窄等并发症。

Granja在一项95人的前瞻临床试验中得出结论,认为每天3次监测套囊压可预防气道粘膜缺血性损伤和气管狭窄(4)。

要注意气道压对套囊最小封闭压的影响,Guyton所做的一项15例病人的前瞻临床试验表明即使正确充盈套囊,如果气道峰压过高仍可造成气道粘膜缺血性损伤(5)。

高容低压套囊不需要间断放气。

推荐意见4:

有人工气道的患者条件允许时应进行持续声门下吸引

推荐级别B级

原因与解释:

在长期进行机械通气的患者中持续声门下吸引可延缓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发生,降低其发生率。

Kollef的一项以343例心脏外科病人为对象的研究表明在进行机械通气的患者中行持续声门下吸引可降低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发生率(6)。

另有多个临床随机对照实验均表明持续声门下吸引可以降低并延缓通气机肺炎发生率,减少革兰氏阳性细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的感染(7-11)。

推荐意见5:

机械通气时应在管路中常规应用气道湿化装置,但不推荐在吸痰前常规进行气道内生理盐水湿化

推荐级别C级

原因与解释:

机械通气时的气道湿化包括主动湿化和被动湿化。

主动湿化主要指在呼吸机管路内应用加热湿化器进行呼吸气体的加温加湿(包括不含加热导线,含吸气管路加热导线,含吸气呼气双管路加热导线);被动湿化主要指应用人工鼻(热湿交换器型)吸收患者呼出气的热量和水份进行吸入气体的加温加湿。

不论何种湿化,都要求进入气道内的气体温度达到37摄氏度,相对湿度100%,以更好的维持粘膜细胞完整,纤毛正常运动及气道分泌物的排出,降低呼吸道感染的发生。

人工鼻(热湿交换器型)可较好进行加温加湿,与加热型湿化器相比不增加堵管发生率,并可保持远端呼吸机管路的清洁,但因能增加气道阻力,死腔容积及吸气做功,不推荐在慢性呼衰患者尤其是撤机困难因素的患者应用(12,13);Kirton曾报道人工鼻(热湿交换器型)较加热型湿化器能减少院内获得性肺炎的发生(14),近年来多个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得出结论人工鼻(热湿交换器型)与加热型湿化器比较在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发生率上无明显差异(15,16)。

有6个临床试验表明吸痰前滴入生理盐水进行气道湿化可使患者的血氧在吸痰后短期内显著下降,因此在存在肺部感染的患者不推荐常规应用(17-22)。

推荐意见6:

呼吸机管路可以每周更换一次,若有污染应及时更换,管路中冷凝水应及时清除

推荐级别B级

原因与解释:

Fink的一项研究表明呼吸机管路7天更换一次并不增加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发生率,并可降低费用(22);另有两项临床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23,24)。

机械通气的目的和应用指征

1.目的

机械通气可纠正急性呼吸性酸中毒、低氧血症,缓解呼吸肌疲劳,防止肺不张,为使用镇静和肌松剂保驾,稳定胸壁。

机械通气的生理学作用[25,26]:

提供一定水平的分钟通气量以改善肺泡通气;改善氧合;提供吸气末压(平台压)和呼气末正压(PEEP)以增加吸气末肺容积(EILV)和呼气末肺容积(EELV);对气道阻力较高和顺应性较低者,机械通气可降低呼吸功耗,缓解呼吸肌疲劳。

因此,应用机械通气可达到以下临床目的[25,27]:

1.1纠正急性呼吸性酸中毒:

通过改善肺泡通气使PaCO2和pH得以改善。

通常应使PaCO2和pH维持在正常水平。

对于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重者(如COPD)达到缓解期水平即可。

对于具有发生气压伤较高风险的患者,可适当降低通气水平。

1.2纠正低氧血症:

通过改善肺泡通气、提高吸氧浓度、增加肺容积和减少呼吸功耗等手段以纠正低氧血症。

PaO2>60mmHg或SaO2>90%为机械通气改善氧合的基本目标。

由于动脉氧含量(CaO2)与PaO2和血红蛋白(HB)有关,而氧输送量(DO2)不但与CaO2有关,还与心输出量有关,因此为确保不出现组织缺氧,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对DO2的影响。

1.3降低呼吸功耗,缓解呼吸肌疲劳:

由于气道阻力增加、呼吸系统顺应性降低和内源性呼气末正压(PEEPi)的出现,呼吸功耗显著增加,严重者出现呼吸肌疲劳。

对这类患者适时地使用机械通气可以减少呼吸肌做功,达到缓解呼吸肌疲劳的目的。

1.4防止肺不张:

对于可能出现肺膨胀不全的患者(如术后胸腹活动受限、神经肌肉疾病等),机械通气可通气增加肺容积而预防和治疗肺不张。

1.5为使用镇静和肌松剂保驾:

对于需要抑制或完全消除自主呼吸的患者,如接受手术或某些特殊操作者,呼吸机可为使用镇静和肌松剂提供安全保障。

1.6稳定胸壁:

在某些情况下(如肺叶切除、连枷胸等),由于胸壁完整性受到破坏,通气功能严重受损,此时机械通气可通过机械性的扩张作用使胸壁稳定,并保证充分的通气。

2.应用指征

推荐意见7:

严重呼吸功能障碍时应及时实施机械通气。

推荐级别E级

原因与解释:

在出现较为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时,就应考虑机械通气。

如果实施机械通气过晚,患者会因严重低氧和CO2潴留而出现多脏器受损,机械通气的疗效显著降低。

因此,机械通气宜早实施。

符合下述条件应实施机械通气:

经积极治疗后病情恶化;意识障碍;呼吸形式严重异常,如呼吸频率>35~40次/分或<6~8次/分,或呼吸节律异常,或自主呼吸微弱或消失;血气分析提示严重通气和/或氧合障碍:

PaO2<50mmHg,尤其是充分氧疗后仍<50mmHg;PaCO2进行性升高,pH动态下降。

推荐意见8:

在出现致命性通气和氧合障碍时,机械通气无绝对禁忌症。

推荐级别E级

机械通气的相对禁忌证:

因机械通气可能使病情加重:

气胸及纵隔气肿未行引流者,肺大疱和肺囊肿,低血容量性休克未补充血容量者,严重肺出血,气管-食管瘘。

但在出现致命性通气和氧合障碍时,应在积极处理原发病(如尽快行胸腔闭式引流,积极补充血容量等)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应用机械通气,以避免患者因为严重CO2潴留和低氧血症而死亡。

因此,机械通气无绝对禁忌症。

推荐意见9:

在应用机械通气之前应充分考虑患者的基础疾病、治疗效果、预后和撤机的可能性。

推荐级别E级

机械通气只是一种脏器功能的支持手段,其临床价值在于为诊治导致呼吸衰竭的原发病争取时间,对原发病本身并无治疗作用。

对于导致呼吸衰竭的原发病不可治疗或终末期患者(如晚期肿瘤,严重多脏器衰竭等),即使接受机械通气治疗,其预后也很差,加之机械通气本身具有相当的副作用和需要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故在决定给患者应用机械通气前应慎重考虑[27]。

无创正压通气(NPPV)

NPPV是指无需建立人工气道的正压通气,常通过鼻/面罩等方法连接病人。

临床研究证明,在合适的病例中NPPV可以减少急性呼吸衰竭的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的需要以及相应的并发症,改善预后;减少慢性呼吸衰竭呼吸机的依赖,减少患者的痛苦和医疗费用,提高生活的质量。

NPPV可以避免人工气道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气道损伤、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等),但同时不具有人工气道的一些作用(如气道引流、良好的气道密封性等)。

由于NPPV不可避免地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气,使得通气支持不能达到与IMV相同的水平,临床主要应用于意识状态较好的轻、中度的呼吸衰竭,或自主呼吸功能有所恢复、从IMV撤离的呼吸衰竭患者,而有意识障碍、有并发症或多器官功能损害的严重呼吸衰竭应选择IMV。

NPPV与IMV各自具有不同的适应证和临床地位,两者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替代[28-30]。

1适应症和禁忌症

推荐意见10:

具有呼吸功能不全的表现,并且无使用NPPV的禁忌症均可试用NPPV。

推荐级别E级

原因与解释:

患者出现较为严重的呼吸困难,辅助呼吸肌的动用,而常规氧疗方法(鼻导管和面罩)不能维持满意氧合或氧合障碍有恶化趋势时,应及时使用NPPV。

NPPV并发症较少,可随时停用、间断使用,故可以早期试用。

但患者必须具备使用NPPV的基本条件:

较好的意识状态、咳痰能力、自主呼吸能力、血流动力学状况和良好的配合NPPV的能力。

应用NPPV的禁忌症:

意识障碍,呼吸微弱或停止,无力排痰,严重的脏器功能不全(上消化道大出血、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未经引流的气胸或纵隔气肿,严重腹胀,上气道或颌面部损伤/术后/畸形,不能配合NPPV或面罩不适等[31-33]。

推荐意见11:

NPPV可作为急性加重期COPD和急性心源性肺水肿患者的一线治疗手段。

推荐级别A级

推荐意见12:

合并免疫抑制的呼吸衰竭患者可首先试用NPPV。

推荐意见B级

原因与解释:

Girault等人总结2年应用NPPV的临床实践表明:

64%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避免了气管插管,而NPPV失败后改用有创通气者,其死亡率仅为10.5%,因此NPPV可作为是临床治疗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线选择[34]。

但对于不同类型的急性呼吸衰竭,NPPV使用的支持证据不同。

对于急性加重期COPD(AECOPD)、急性心源性肺水肿(ACPE)和免疫抑制患者,已有较多的RCT研究表明,较早地应用NPPV可降低这类患者的气管插管率和住院病死率。

对于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术后可能发生呼吸衰竭和拒绝插管者,仅有为数不多的研究表明NPPV可能对这些患者有效,部分患者有避免气管插管的可能,证据尚不充分,临床可以试用,不作为一线治疗手段。

而对于肺炎和和ARDS,目前支持证据很有限,对于病情相对较轻者才可试验性使用,但必须严密观察,一旦病情恶化,立即采取气管插管行有创通气治疗,以免延误病情[35-37]。

2呼吸机的选择

要求能提供双相的压力控制/压力支持,其提供的吸气压力可达到20~30cmH2O,能够提供满足患者吸气需求的高流量气体(60~100L/min),具备一些基本的报警功能;若用于I型呼吸衰竭,要求能提供较高的吸氧浓度(>50%)和更高的流速需求。

3连接方式

应准备不同大小型号的鼻罩和口鼻面罩以供不同患者使用。

鼻罩和口鼻面罩都能成功地用于急性呼吸衰竭的患者,在应用NPPV的初始阶段,口鼻面罩应首先考虑应用,患者病情改善24小时后若还需较长时间应用NPPV则可更换为鼻罩。

4通气模式与参数调节

持续气道正压(CPAP)和双水平正压通气(BiPAP)是最为常用的两种通气模式,以后者最为常用。

BiPAP有两种工作方式:

自主呼吸通气模式(S模式,相当于PSV+PEEP)和后备控制通气模式(T模式,相当于PCV+PEEP)。

因此BiPAP的参数设置包括吸气压(IPAP),呼气压(EPAP)及后备控制通气频率。

当自主呼吸间隔时间低于设定值(由后备频率决定)时,即处于S模式;自主呼吸间隔时间超过设定值时,即由S模式转向T模式,即启动时间切换的背景通气PCV。

在ACPE患者首选CPAP,如果存在高碳酸血症或呼吸困难不缓解可考虑换用BiPAP。

BiPAP参数调节原则:

IPAP/EPAP均从较低水平开始,待患者耐受后再逐渐上调,直到达到满意的通气和氧合水平,或调至患者可能耐受的最高水平。

BiPAP模式通气参数设置的常用参考值如下表所示[30]。

表2双水平模式参数设置常用参考值

参数

常用值

IPAP/潮气量

10~25cmH2O/7~15ml/kg

EPAP

3~5cmH2O(Ⅰ型呼吸衰竭时用4~12cmH2O)

后备频率(T模式)

10~20次/min

吸气时间

0.8~1.2s

5NPPV转换为有创通气的时机

推荐意见13:

应用NPPV1~2小时病情不能改善应转为有创通气。

推荐级别E级

原因与解释:

在应用NPPV过程中如何及时、准确地判断NPPV的效果,对于是继续应用NPPV,还是转换为IMV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可以提高NPPV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可避免延迟气管插管,从而提高NPPV的安全性。

对于能够成功应用NPPV的患者的特征可能是:

基础病情较轻,应用NPPV后血气能快速明显改善,呼吸频率下降。

而可能失败的相关因素为:

较高的APACHEII评分,意识障碍或昏迷,对NPPV的初始治疗反应不明显,胸片提示肺炎,呼吸道分泌物很多,高龄,满口缺齿,营养不良等[30,33,37]。

机械通气的基本模式

一、分类

1.根据吸气向呼气的切换方式不同可分为“定容”型通气和“定压”型通气[38,39]

①定容型通气:

呼吸机以预设通气容量来管理通气,即呼吸机送气达预设容量后停止送气,依靠肺、胸廓的弹性回缩力被动呼气。

常见的定容通气模式有容量控制通气(VCV)、容量辅助-控制通气(V-ACV)、间歇指令通气(IMV)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等,也可将它们统称为容量预置型通气(volumepresetventilation,VPV)。

VPV能够保证潮气量的恒定,从而保障分钟通气量;VPV的吸气流速波形为恒流波形,即方波,不能和病人的吸气需要相配合,尤其是存在自主吸气的病人,这种人-机的不协调增加镇静剂和肌松剂的需要,并消耗很高的吸气功,从而诱发呼吸肌疲劳和呼吸困难;当肺顺应性较差或气道阻力增加时,产生过高的气道压,易致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VILI)。

②定压型通气:

以气道压力来管理通气,当吸气达预设压力水平时,吸气停止,转换为呼气,故定压性通气时,气道压力是设定的独立参数,而通气容量(和流速)是从属变化的,与呼吸系统顺应性和气道阻力相关。

常见的定压型通气模式有压力控制通气(PCV)、压力辅助控制通气(P-ACV)、压力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PC-SIMV)、压力支持通气(PSV)等,Blanch等[40]主张将它们统称为压力预置型通气(pressurepresetventilation,PPV)。

PPV时潮气量随肺顺应性和气道阻力而改变;气道压力一般不会超过预置水平,利于限制过高的肺泡压和预防VILI;易于人-机同步,减少使用镇静剂和肌松剂,易保留自主呼吸;流速多为减速波,肺泡在吸气早期即充盈,利于肺内气体交换。

2.根据开始吸气的机制分为控制通气和辅助通气[41]

①控制通气(ControlledVentilation,CV):

呼吸机完全代替病人的自主呼吸,呼吸频率、潮气量、吸呼比、吸气流速完全由呼吸机控制,呼吸机提供全部的呼吸功。

CV适用于严重呼吸抑制或伴呼吸暂停的病人,如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神经肌肉疾病、药物过量等情况。

对病人呼吸力学进行监测时,如静态肺顺应性、内源性PEEP、呼吸功能的监测,也需在CV时进行,所测得的数值才准确可靠。

如潮气量、呼吸频率等参数设置不当,可造成通气不足或过度通气;应用镇静剂或肌松剂可能将导致低心排、低血压、分泌物廓清障碍等;长时间应用CV将导致呼吸肌萎缩或呼吸机依赖。

故应用CV时应明确治疗目标和治疗终点,对于一般的急性或慢性呼吸衰竭,只要病人情况允许就尽可能采用“部分通气支持”,而不是CV。

②辅助通气(AssistedVentilation,AV)依靠患者的吸气努力触发或开启呼吸机吸气活瓣实现通气,当存在自主呼吸时,气道内轻微的压力降低或少量气流触发呼吸机,按预设的潮气量(定容)或吸气压力(定压)将气体输送给病人,呼吸功由病人和呼吸机共同完成。

AV适用于呼吸中枢驱动稳定的病人,病人的自主呼吸易与呼吸机同步,通气时可减少或避免应用镇静剂,保留自主呼吸可避免呼吸肌萎缩,有利于改善机械通气对血流动力学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撤机过程。

二、常见模式[42,43]

1.辅助控制通气

辅助控制通气(Assist-Controlventilation,ACV)是辅助通气(AV)和控制通气(CV)两种通气模式的结合,当病人自主呼吸频率低于预置频率或无力使气道压力降低或产生少量气流触发呼吸机送气时,呼吸机即以预置的潮气量及通气频率进行正压通气,即CV;当病人的吸气用力可触发呼吸机时,通气以高于预置频率的任何频率进行,即AV,结果,触发时为辅助通气,无触发时为控制通气。

参数设置

容量切换A-C:

触发敏感度、潮气量、通气频率、吸气流速/流速波形

压力切换A-C:

触发敏感度、压力水平、吸气时间、通气频率

特点:

A-C为ICU病人机械通气的常用模式,可提供与自主呼吸基本同步的通气,但当病人不能触发呼吸机时,CV可确保最小的指令分钟通气量,以保证自主呼吸不稳定病人的通气安全。

2.同步间歇指令通气

同步间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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