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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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xx〕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xx〕20号)精神,积极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及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益教发〔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学生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建立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学生自评、互评、师评及学校、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自我认知,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实施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艺术审美情趣。
(二)客观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
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并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三)全面性原则
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践、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科学性原则
保障评价的科学性,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五)发展性原则
体现评价的差异性,要尊重每一位学生因成长环境与经历的不同而导致发展速度和水平的差异性,树立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
改变偏重评价结果的即时性现状,增大评价结果的时效性,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
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发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六)参与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自我完善以及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在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前提下,着重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一)思想品德
包括热爱祖国、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等方面。
(二)学业水平
包括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方面。
(三)身心健康
包括生活习惯、体质体能、情绪管理、意志品质等方面。
(四)艺术素养
包括审美情趣、艺术特长、艺术表现、艺术常识等方面。
(五)社会实践
记录自己积极组织(或参与班级组织)的各类专题活动和社团活动情况。
四、评价办法
(一)学生自评
学生在家长指导下自主完成自评工作,依据各等级的评价标准,整理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按照“五个维度”的要求分别评出等级,并在学校发放的《益阳市赫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相关栏目内填写证实自己评为某等级的内容。
交班长封存保管,待互评和师评时下发。
(二)小组互评
由班主任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含被评者在内不少于8人,一至三年级可不参与互评),确定评价小组长,发给评价表(一人一张),根据自评等级和互议情况,对被评对象初步形成评价意见,在评价表上填写等级,交班主任封存管理。
(三)师评
由班主任任组长,所有相关科任教师参加(一般5人以上),下发评价表,先根据自评、互评的等级和自评实证材料记录,调阅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及成长记录资料等原始材料,向参评教师逐一介绍被评者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形成初步印象,然后在评价表上分别独立填写所评等级,如师评出现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公示结果
自评、互评和师评工作结束后,评价表交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存保管,并组织计算机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将自评、互评和师评等级(等级权重各占10%、30%、60%)分别输机,生成总维度分值及等级。
再将评为“A”等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一周,如有举报和反映,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
五、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每学年评价两次。
毕业评价在九年级学生毕业前组织进行,由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
六、评价结果及运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一)等级评价
等级评价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
等级评价包括学期等级评价和毕业等级评价。
1、学期等级。
每学期从五个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学生各评价维度等级要依据各评价主体评价的结果综合生成,具体办法为:
分别将各评价主体评出的等级
A、
B、
C、D分别赋值为
3、2、1、0,然后按P=0、1PZ+0、3Ph+0、6Pj算出总分值,一至三年级按P=P=0、2PZ+0、8Pj,其中PZ代表学生自评,Ph代表学生互评,Pj代表教师评价。
2、各等级所占比例的划分。
各学校每个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按照综合总分值排名,根据区教育局分配比例划分等级,D等人数的评价要非常慎重,总人数不得超过5%。
3、毕业等级。
毕业等级由初中三年每个学生每学期综合评价的等级加权生成毕业等级,也以
A、
B、
C、D四个等级呈现。
4、毕业等级合成办法。
先将各等级赋分值:
A=3,B=2,C=1,D=0,然后按照N=Q25%+B25%+J50%算出总分值,依据赫山区教育局分配比例划分等级。
其中N代表毕业等级分值,Q、
B、J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等级分值。
全文结束》》年初中毕业生将毕业学年的等级直接作为毕业等级。
年初中毕业生将八年级、九年级两个学年的等级合成为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B30%+J70%。
年初中毕业生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学年的等级合成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Q25%+B25%+J50%。
(二)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总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益阳市赫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表》。
(三)每学期的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必须在本班内实行公示
(四)结果公示及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相应表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实施措施
(一)建立管理机构
1、区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胡顺章
副组长:
曾兆华蔡奇文
成员:
李冠军贺永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永宏任副主任,基教股、教研培训中心、体卫保健所、信息办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协调、分工负责实施具体的日常事务。
履行职责:
(1)制定《赫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3)审核学校实施细则以及评价的规章制度;
(4)指导、监督所辖中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裁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人员中家长代表要实行回避制,例:
如评价初三学生的家长代表要在其他年级学生家长中产生)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
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履行职责:
(1)落实区级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维度中每个等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
(2)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3)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4)负责填报《益阳市赫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统计表》及毕业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上传至指定信息平台。
3、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
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要提前向评价班级的学生公布。
小组成员必须为该班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履行职责:
(1)负责组织学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组织学生进行评价工作和结果的合成;
(2)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3)指导并组织填写《益阳市赫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相关表册和收集,上交学校存档;
(4)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利用会议、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面向社会、家长、学生、教师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综合素质评价的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国务院、教育部及我省有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领会文件精神,让全社会广泛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
各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及中小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举办学校行政管理层面的专题培训班,要组织好对学生进行评价操作的教师培训。
各学校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家长进行培训。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及中小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相应的文件、方案等,立章建制,建立起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运行机制,促进评价工作的切实开展。
(四)建设评价平台
采用省教科院研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要及时总结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经验,逐步建设电子管理平台,形成《赫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指南》,为全市全面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决策依据。
(五)全面落实推行
各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及中小学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要尽快启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制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切实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要利用好纸质平台,及时收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阶段性结果,形成系列档案,组织专业团队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档案进行检查评价,引导学生发展。
区教育局将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作为对学校工作进行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科研引领推广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以省“三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研究”重大委托课题研究为引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工作”。
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担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市级课题研究任务,选择具有科研实力的20所初级中学和30所小学承担课题研究。
区教培中心要积极参与市级、省级课题研究,要用边研究、边实施、边提高、边推广的办法,提高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水平。
(七)建立监管机制
区教育局将制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制度追究制度,并通过采取多方参与多层次公开等措施,确保评价真实可信。
(八)经费大力保障
区教育局将安排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专项工作经费,要安排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研发经费,使综合素质平台由纸质平台逐步过渡到电子平台,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效率。
(九)时间要求
各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按规定程序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并按照区教育局基教股通知认真据实填报到指定信息平台。
其它肄业班学生于每学期末6月20日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