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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濮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九月

目录

前言I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

1.1 市域概况1

1.2 土地利用现状2

1.3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1.4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4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7

2.1 调整原则7

2.2 规划目标8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10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1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12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3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3

4.2 建设用地布局15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21

5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23

5.1 土地整治安排23

5.2 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24

6对县级规划的调控26

6.1 指标控制26

6.2 区域管制27

7与相关规划的协调28

7.1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协调28

7.2 与市域总体规划的协调28

7.3 与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的协调29

7.4 与林地保护规划的协调29

7.5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29

7.6 与重点建设项目需求的协调30

8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1

8.1 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31

8.2 强化规划管控力度31

8.3 健全规划实施制度32

8.4 完善利益调节机制32

8.5 提高公众参与程度33

附表35

附表1 2014年濮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表35

附表2濮阳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36

附表3濮阳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37

附表4濮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8

附表5濮阳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39

附表6濮阳市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40

附表7濮阳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表41

附表8濮阳市各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42

附表9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表-143

附表9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表-250

附表10濮阳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56

附表11濮阳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57

附表12濮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情况表58

前言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要求,更好保障濮阳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布局更优化,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体系规划等“多规合一”,结合本地实际,濮阳市人民政府对《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范围:

濮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共4271.16平方公里,辖五县(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南乐县、清丰县)一区(华龙区)。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 市域概况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豫、鲁、冀三省交界处,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5°20′00″—36°12′23″,东经114°52′00″—116°05′40″之间,东西长约125公里,南北宽约100公里。

周边与新乡市、安阳市,河北省的邯郸市,山东省的聊城市、荷泽市相邻。

全市辖华龙区、濮阳、清丰、南乐、范县、台前五县一区,土地总面积4271.16平方公里。

濮阳市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势上略西高东低,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略倾,地面海拔在48—57米。

地貌按成因分为:

北部黄河故道冲积平原区、中部黄河泛滥平原区、南部和东部现代黄河河床及河漫滩区,分别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40%、10%。

濮阳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光热条件优越,适宜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

濮阳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河南省粮棉油主产区之一。

石油、天然气、盐、煤等地下资源丰富,是中原油田所在地。

依托资源比较优势,初步打造形成了国家和省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国家石油机械装备制造基地、中部家具之都、国家级羽绒及服饰加工基地。

濮阳先后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

2014年全市总人口389.9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0.12万人,城镇化水平38.50%,人口密度913人/平方公里。

全年生产总值1253.61亿元,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158.0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840.81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254.73亿元,增长7.1%。

三次产业结构为12.6:

67.1:

20.3,人均生产总值32150元。

财政总收入108.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40亿元,增长16.4%;全市工业增加值777.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29.79亿元,增长12.8%。

全年粮食产量265.24万吨,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37.31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增长10.2%。

农民人均纯收入8828元,增长11.7%。

1.2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濮阳市土地总面积427116.28公顷,其中:

1.2.1 农用地

2014年,农用地32158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9%。

其中,耕地282387.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11%;园地165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林地18152.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5%;其他农用地面积19387.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4%。

1.2.2 建设用地

2014年,濮阳市建设用地85942.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12%。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698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2%;交通水利用地8525.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其他建设用地431.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22775.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4210.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9%。

1.2.3 其他土地

2014年,濮阳市其他土地1959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9%。

其中,水域1506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3%;自然保留地4529.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

详见附表1。

1.3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的实施,推进了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濮阳市“一体两翼”的城镇空间发展结构及“两组团、七片区”的城市空间发展布局规划,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统筹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基础设施、新农村、现代农业和生态涵养功能区建设等,基本形成功能合理、有机结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1.3.1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逐渐加强

1.3.1.1 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规划实施期间,濮阳市认真执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多策并举,强化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规划目标。

2014年,濮阳市耕地面积为282387.69公顷,比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268880.46公顷多13507.23公顷;全市基本农田落实面积228562.24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227500公顷多保护1062.24公顷。

1.3.1.2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

2010-2014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57.50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8310.12公顷,全市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圆满完成了补充耕地整治任务。

1.3.1.3 大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2010-2014年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0个,项目区主要分布在台前县马楼乡、清水河乡,濮阳县郎中乡、鲁河乡,清丰县纸房乡、黄河故道区域,南乐县城关镇、近德固乡,范县白衣阁乡等,总规模36286.10公顷;共实施耕地储备项目58个批次,建设总规模11299.92公顷,通过加大对耕地质量建设的投入,基础设施的完善,大大改善农村的交通,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并完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一方面摸清了濮阳市各县区耕地质量情况,另一方面为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提供了依据。

1.3.2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断提高

2010-2014年间保障了一大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期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624.02公顷,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76985.35公顷,比2020年规模小1226.9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41.24公顷,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8957.06公顷,比2020年规模小664.24公顷。

从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位置分析,土地利用向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倾斜;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协调,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不断提高,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由2009年的83.56万元/公顷提升至2014年的145.87万元/公顷。

1.3.3 生态效益明显改善

1.3.3.1 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规划实施期间,濮阳市政府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市政道路和农村道路、城乡环卫、农村饮水等多方面民生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濮阳市城乡面貌、人居环境和城市秩序明显改善。

1.3.3.2 林业生态成效明显

规划实施期间,濮阳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生态旅游区风景名胜区,通过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发挥本区域的生态保障功能。

1.3.3.3 环境污染有效控制

规划期间,濮阳市从企业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低、燃煤锅炉治理、道路扬尘、建筑物料露天堆放水质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问题入手,加强水体、大气、固体废弃物等治理,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1.4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1.4.1 经济战略定位

“十三五”时期濮阳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以推进供给结构性改革为总抓手,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坚持率先转型,实现三量齐升,进入全省省辖市第一方阵”为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着力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引领,着力优化结构,着力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

按照“中原经济区与京津冀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对接的桥头堡、豫鲁冀三省交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定位,依托中原油田、中原石化、丰利石化等龙头企业、依托天然气管网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建设千万吨石油化工基地,推动石油、煤、盐、天然气等产业融合链接发展;以创建全国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开发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打造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天然气输配中心。

1.4.2 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主要向北、向东发展,有条件的向南发展,呈现“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即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以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和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为两侧翼。

总体布局为“两组团、七片区”。

“两组团”为中心城区和老城组团。

老城组团发展空间限定在金堤河以北、濮上路以东,以向东发展为主,强调保护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七片区”为中心城区的“行政文化区、商贸中心区、文教与油田服务片区、濮西工业片区、马庄桥片区”和老城组团的“古城片区、东片区”。

1.4.3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濮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新濮阳。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确保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均翻一番以上。

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8.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9%。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19年,提前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贫困县全部摘帽;2020年,确保濮阳全域稳定脱贫。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1.4.4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

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濮阳市土地资源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要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未来几年,濮阳市处于经济全面提速,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但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控,建设用地的供给愈加严格。

为了保障新时期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改变低效粗放用地的旧模式,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要求统筹城乡用地。

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人为地割裂了城乡间的有机联系。

随着社会经济变革及引发的城乡关系的转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和规划模式已逐渐不能适应濮阳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同时也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新的要求。

三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濮阳市是河南省粮食主产县之一,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对濮阳市耕地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产业集聚区录入国家开发区名录、城市功能片区等相关规划的修改,规划调整的次数将不断增多。

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和新型城镇化“三大红利”逐步释放,“一带一路”战略、河南新十年中部崛起规划、郑州航空港、“米”字形高速铁路网三大国家战略和黄河滩区振兴战略进行实施阶段,为濮阳市经济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也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严格性,将会给这些重点区域和项目的建设用地布局带来严重制约,须通过规划修改,调整全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布局,确保濮阳市未来3-5年发展用地,在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进行规划调整,以确保规划实行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调整原则

2.1.1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坚持指导原则、规划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濮阳市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濮阳市规划成果,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1.2 应保尽保、数质并重

严格落实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确保全市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优质耕地,尤其是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的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要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2.1.3 节约集约、优化布局

按照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总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1.4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和结构、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1.5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上下级规划衔接。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划定,探索“多规合一”,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

2.2 规划目标

根据省级下达濮阳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控制指标,濮阳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调整如下:

2.2.1 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全市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保持在270980.46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28406.67公顷以上。

2.2.2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规划至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200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28平方米。

2.2.3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

按照濮阳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确保产业集聚区、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百城提质工程、新型产业项目、扶贫项目等合理用地需求。

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增加607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27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000公顷。

2.2.4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面积在规划期内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减少。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优化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结构。

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21581.40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321038.81公顷,期内减少542.5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014年的85942.41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90321.41公顷,期内增加437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控制在80364.35公顷,规划期内增加3379.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20年增加到9957.0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00.00公顷;调整后,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更加合理,各类用地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2.2.5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

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落实“占一补一”任务。

到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5862.04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6354.65公顷。

2.2.6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以建设国家生态城市为重点,以创建国家森林城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构建形成多层次、网络化、功能符合的生态系统,确保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400万立方米以上。

形成功能合理、有机结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合理利用其它农用地,切实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持续利用”的要求,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用地统筹与协调发展;坚持以“生态立市”为战略,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凸显生态保护,保障生态屏障和“美丽濮阳”建设目标的实现。

深度协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优化市域土地利用空间框架,形成生态优先、耕地保护、建设控制的有机综合布局,促进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有机融合和协调统一。

合理调整濮阳市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农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321581.4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21038.81公顷,规模减少542.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75.29%调整为75.16%,降低0.13%。

详见附表4。

3.1.1 耕地

切实强化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

规划耕地面积从2014年的282387.6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84166.39公顷,规模增加1778.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66.11%调整为66.53%,提高0.42%;2015-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5862.04公顷;加大建设用地整理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规划增加耕地6354.65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3.1.2 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从2014年的1653.1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77.56公顷,减少7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0.39%调整为0.37%,降低0.02%。

3.1.3 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从2014年的18152.9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236.36公顷,减少916.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4.25%调整为4.04%,降低0.21%。

3.1.4 其他农用地

规划其他农用地面积从2014年的19387.5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058.50公顷,减少1329.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4.54%调整为4.23%,降低0.31%。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重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85942.4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0321.41公顷,增加437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2%调整为21.15%,提高1.03%。

详见附表4。

3.2.1 城乡建设用地

以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发展构架,理性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的集中集聚。

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76985.3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0364.35公顷,增加3379公顷,比重由18.02%调整为18.82%,提高0.79%。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6079公顷、比重提高1.42%,到2020年规模增加到28854.3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2700公顷、比重降低0.63%,到2020年规模减少到51510.03公顷。

3.2.2 交通水利用地

适度增加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加快公路、水利、管道等工程建设,提升交通水利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规划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8525.9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525.99公顷,增加1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调整为2.23%,比重提高0.23%。

3.2.3 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的稳定在431.07公顷,规模保持不变。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加强其他土地开发的生态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地区进行土地开发,适度开垦宜农自然保留地,保持宜林地区森林覆盖率。

规划其他土地规模从2014年的19592.4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756.06公顷,减少383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4.59%调整为3.69%,降低0.90%。

详见附表4。

3.3.1 水域

水域面积从2014年的15062.8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4096.72公顷,减少78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3.53%调整为3.30%,降低0.23%。

全部为滩涂减少,主要用于补充耕地,河流水面保持不变。

3.3.2 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从2014年的4529.6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659.34公顷,减少2870.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1.06%调整为0.39%,降低0.67%,主要用于补充耕地。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4.1.1 耕地布局

《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护目标为268880.46公顷,此次调整完善上级规划追加2100公顷,追加后全市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70980.46公顷;依据2014年各县区耕地现状规模,结合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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