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业施工用电施工方案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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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业施工用电施工方案改
目录
1.工程概况……………………………………………………………………2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2
3.施工用电线路选择…………………………………………………………3
4.配电柜、配电箱及开关箱…………………………………………………4
5.电器装置的选择…………………………………………………………6
6.使用与维护………………………………………………………………7
7.照明………………………………………………………………………7
8.接地与防雷………………………………………………………………8
9.施工临时用电材料计划……………………………………………………10
10.施工进度计划………………………………………………………………11
11.电工人员安排………………………………………………………………11
1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1
13.用电管理……………………………………………………………………13
1.工程概况
鼎业兴城房建工程,位于宜宾市南岸东区。
本次设计内容为鼎业兴城(F标段)(8#、13#楼)的施工临时用电。
鼎业兴城(F标段)房建工程包括一栋24层住宅楼(有地下车库)和一栋6+1层的住宅楼,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为了满工程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本工程使用机械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使用部位
设备用量
总功率
13#楼
塔机1台、龙门吊1台、搅拌机2台、对焊机一台、切断机2台、成型机2台、拖泵1台、照明用电等
250KW
8#楼
龙门吊2台、搅拌机1台、对焊机一台、切断机2台、成型机2台、拖泵1台、照明用电等
200KW
办公、生活区
空调、饮水机、电脑、照明等
50KW
3.施工用电线路选择
3.1导线选择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两个电源引出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供电。
根据现场机械设备配置情况,决定采用二个回路。
施工用电各回路使用明细表
配电引入
回路
配线
使用幢号
配电室
M1
VV3×95+2×70PV75FC
8#号楼
M2
VV3×240+2×12OPV150FC
13#号楼
计算方式:
有功功率基本公式:
Pjs=Kx×Pe(KW)
无功功率基本公式:
Qjs=P30tan﹠
视在功率基本公式:
Sjs=P30/cos﹠
电流确定:
Ijs=S30/√3×Un
Kx=0.3tan﹠=1.73cos﹠=0.5
以8#住宅楼为:
P30=270×0.3=81KWI30=81/1.42×0.38=126.5A×1.2≈50A
为考虑启动电压的负荷选用系数为1.2。
电缆截面选择:
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和电缆的截面计算公式:
Aec=I30/Jec
Jec为电流密度查规定为2.00
Aec=150/2≈70㎡
故以上数据选用配电箱总开关为150A的空气开关。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故计算出所有配电选型。
3.2线路敷设
本工程施工用电均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沿围墙穿PVC管敷设,到各用电点采用钢管埋地敷设,上设标识。
每一回路设置一个分级配电箱,控制本回路的机械设备,各回路的设备另设未级配电箱,控制本设备。
施工用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架设,架设完毕经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才开始使用。
4.配电柜、配电箱及开关箱
4.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4.1.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4.1.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4.1.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4.1.5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4.1.6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4.1.7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4.1.8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4.2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4.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4.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4.8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4.9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10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11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5.电器装置的选择
5.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5.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5.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5.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5.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5.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6.使用与维护
6.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6.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6.3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发现电气故障的特殊情况除外)。
6.4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6.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7.照明
7.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7.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7.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7.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7.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7.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7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7.8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7.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7.10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7.11螺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7.12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7.13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7.14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8.接地与防雷
8.1接地接零:
8.1.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8.1.1.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灯具、手挂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8.1.1.2电气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8.1.1.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8.1.1.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体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8.1.1.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钢管外架等。
8.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8.1.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
8.1.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25mm2绝缘多股铜线。
不准使用独股铝线。
8.1.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8.1.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8.1.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8.1.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8.1.9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8.1.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2防雷
8.2.1施工现场井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
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8.2.2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8.2.3本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9.施工临时用电材料计划
9.1施工用电材料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线
VV3×95+2×50PV75FC
米
2
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线
VV3×240+2×12OPV150FC
米
3
接线端子
240
个
4
接线端子
185
个
5
接线端子
95
个
6
接线端子
75
个
7
PVC电线管
150
米
8
PVC电线管
100
米
9
PVC电线管
75
米
10
色带
分三色
圈
11
防水绝缘胶布
各种色
圈
12
配电箱M-1至M-2
台
13
钢筋房配电箱
台
14
8#楼配电箱
台
15
13#楼配电箱
台
17
办公室配电箱
台
18
生活区配电箱
台
备注:
1.配电箱尺寸按配电系统图的开关尺寸确定;
10.施工进度计划
二00七年一月一日至十日全部安装到位,十一日接驳使用。
11.电工人员安排
电工人员安排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备注
1
水电工长
2
电工
3
电工
4
电工
5
电工
1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2.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
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12.2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12.3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2.3.1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12.3.2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12.3.3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12.3.4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12.3.5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12.3.6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12.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2.4.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4.2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12.4.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12.4.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12.4.5考核及奖惩规定。
12.5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12.6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13.用电管理
13.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3.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1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3.3.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13.3.2技术交底资料。
13.3.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缆线路、配电、设备安装、接零、接地体、电气防护、照明线路)。
13.3.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13.3.3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13.3.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3.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3.5电工
13.5.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3.5.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13.5.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3.5.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3.5.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13.5.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13.5.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13.5.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13.6电缆线路
13.6.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3.6.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3.6.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13.6.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13.7配电装置维修管理
13.7.1进行维修前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然后用验电笔检查确认被维修的装置断电后,方可进行维修。
13.7.2维修时必须两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13.7.3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13.7.4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征得电气工长的同意。
13.7.5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给下一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