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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docx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

 

农业部文件

农市发〔2012〕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及相关专题规划,结合当前“菜篮子”工作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2012-2015年)》。

现予以印发,以指导各地区、各行业从实际出发开展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农业部

2012年11月29日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2012-2015年)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一、现状1

(一)“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1

(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2

(三)“菜篮子”产品现代流通格局基本形成2

(四)“菜篮子”产业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突显3

(五)“菜篮子”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加强3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建设目标4

(一)总体思路4

(二)基本原则5

(三)建设目标6

三、区域布局7

(一)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8

(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1

(三)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3

(四)“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14

四、保障措施16

(一)加强组织领导16

(二)加强资金投入17

(三)加强技术研发推广17

(四)加强产销衔接17

(五)加强质量监管18

(六)加强市场调控18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

(2012—2015年)

“菜篮子”工程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及相关专题规划,制定本指导规划。

一、现状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由农业部提出并经国务院批准,于1988年开始实施的“菜篮子”工程,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目前,我国蔬菜、水果、茶叶、肉类、禽蛋、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产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人均占有量成倍增长。

2011年蔬菜、水果、肉类、禽蛋、奶类、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5亿吨、1.4亿吨、7958万吨、2811万吨、3811万吨、5603万吨,人均占有量分别比1987年增长2.2倍、5.7倍、1.9倍、2.8倍、7.1倍、3倍。

生产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花色品种更加多样,区域间、季节间的生产波动进一步缩小,市场均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

(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随着“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加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体系日益完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2011年,全国主要城市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4%、99.6%和96.8%,总体合格率比十年前提高了30个百分点。

(三)“菜篮子”产品现代流通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通过批发市场交易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数量占全国商品总量的70%左右,批发市场已成为全国城乡农产品流通的大平台。

据统计,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超过1600家,年成交总额在1.3万亿元以上。

同时,其他流通业态也快速健康发展,已基本形成了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传统业态和新型业态、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格局。

(四)“菜篮子”产业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突显。

据测算,全国“菜篮子”产业总产值约4万亿元,超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0%,其中蔬菜产值1.2万亿元、茶叶530亿元、畜牧2.1万亿元、渔业6422亿元。

“菜篮子”产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直接从事“菜篮子”产品生产的劳动力约1.5亿人,从事加工、贮运、保鲜和销售等服务的劳动力约1亿人;来自“菜篮子”产品的收入占农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45%。

(五)“菜篮子”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加强。

近年来,我国“菜篮子”产品劳动密集型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显现,产业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

“菜篮子”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87年的不足50%提高到2011年的65%。

2011年出口蔬菜973万吨,出口额117.5亿美元,贸易顺差114.2亿美元;出口水产品391.2万吨,出口额177.9亿美元,贸易顺差97.7亿美元,出口额连续十二年位列我国大宗农产品首位。

但同时必须看到,近年来“菜篮子”工程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

一是一些城市“菜篮子”产品自给能力下降。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郊菜地资源不断减少,加之有的城市依赖大市场、大流通解决当地“菜篮子”产品供应思想严重,放松了对“菜篮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城市消费需求增长与城郊生产能力下降的矛盾加剧,“菜篮子”产品自给率降低。

二是“菜篮子”产业发展方式较为落后。

当前,“菜篮子”产品仍以农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缓慢。

生产流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够。

科技支撑依然不足,成果转化应用速度较慢。

三是“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公众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

农药残留超标、非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部分地区大气、水体、土壤等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也威胁到“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菜篮子”产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

价格调节、储备吞吐、风险防范等应急调控和风险化解机制还不够完善,应对“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的能力不足,调控手段比较缺乏。

针对上述情况,为适应形势变化,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必须在新的起点上深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总体思路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菜篮子”产品生产方式为主线,以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基本原则

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

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稳步增加产品供应量。

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实现“菜篮子”产品由注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化。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在国家统筹规划下,以地方为主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公共服务。

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

在不放松优势产区生产的同时,加强销区自给能力建设。

密切产区与销区协作的利益关系,发挥好两方面积极性,既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并重。

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预警机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菜篮子”工程长期稳定发展。

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积极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既重视生产能力提高,又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既注重农业基础地位巩固,又注重农业多功能发展,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促进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通过4年左右的努力,实现肉、蛋、奶、鱼、菜、果、茶叶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较小;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菜篮子”产品的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主产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产品供给能力更强。

到2015年,蔬菜、水果产量达到5.5亿吨和1.7亿吨,肉、蛋、奶产量达到8500万吨、2900万吨和500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6000万吨,大城市蔬菜自给率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生产方式明显转变。

到2015年,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核心区全部采用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采后商品化处理;畜禽规模养殖水平明显提升,生猪、蛋鸡、奶牛规模养殖比例达到50%、73%、38%。

流通条件得到完善。

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流通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统筹发展,国家级产地市场、区域性产地市场和农村田头市场互为补充、层次清晰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到2015年,完成30个以上国家级产地市场建设。

各种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稳步发展,农产品供求、价格及运销信息网络运转顺畅,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确立。

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标准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整体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基本建立,全程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市场法规更加健全,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到2015年,主要“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三、区域布局

根据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目标,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抓好肉、蛋、奶、鱼、菜、果、茶叶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及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及一批“菜篮子”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夯实稳定发展基础。

(一)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1.建设重点

在大中城市郊区及周边地区和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优势产区,重点建设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整合集约化育苗设施、田间生产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同步建设,推进产业化发展。

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包括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加强集约化育苗设施、田间生产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

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包括柑橘、苹果、梨、香蕉和葡萄等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加强田间生产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

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加强田间生产设施建设。

集约化育苗设施建设。

重点建造育苗节能日光温室(北方)或镀锌钢架大棚(南方)。

田间生产设施建设。

重点建设水、电、路基础设施,购置生态栽培设施、机械操作和自动化控制装备。

在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还要建设一批标准的节能日光温室(北方)、大棚设施(南方)。

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建设整理、分级、包装、预冷等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

2.区域布局

(1)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按照提高大城市自给率和应急供应能力、优势区域调出率和均衡供应能力的目标,合理进行区域布局,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主要布局在大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其他城区人口百万以上的城市)郊区及周边地区,兼顾其他西部适宜地区,主要生产不耐贮运的叶菜,重点解决大城市蔬菜自给率低的问题。

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冬春季节利用南方温暖气候、夏秋季节利用高原冷凉气候生产露地蔬菜,主要解决大中城市淡季蔬菜供给不足问题。

主要布局在华南与西南热区冬春蔬菜优势区的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7省区,长江流域冬春蔬菜优势区的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上海、江苏、浙江、安徽9省市,黄土高原夏秋蔬菜优势区的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7省区,云贵高原夏秋蔬菜优势区的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5省市,北部高纬度夏秋蔬菜优势区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4省区。

(2)水果

柑橘标准化生产基地:

主要布局在我国柑橘生产的优势区域“四带一基地”。

长江上中游优势带,包括湖北、重庆、四川3省市;赣南—湘南—桂北优势带,包括江西、湖南、广西3省区;浙—闽—粤优势带,包括浙江、福建、广东3省;鄂西—湘西优势带,包括湖北、湖南2省;特色生产基地,包括江西、湖北、广东、四川、云南5省。

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

主要布局在我国苹果生产的渤海湾优势区和黄土高原优势区。

其中,渤海湾优势区包括辽宁、河北、山东3省;黄土高原优势区包括山西、河南、陕西、甘肃4省。

梨标准化生产基地:

主要布局在我国梨生产的优势区域“三带一基地”。

华北白梨优势带,包括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5省;长江中下游砂梨优势带,包括四川、湖北、江西、浙江、重庆5省市;西北白梨优势带,包括山西、甘肃、陕西3省;特色生产基地,包括辽宁、新疆、云南、山东4省区。

香蕉标准化生产基地:

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5个主产省区。

葡萄标准化生产基地:

主要分布在河北、辽宁、山东、河南、山西、新疆6个主产省区,以及大中城市郊区。

(3)茶叶

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我国茶叶生产的四大重点区域。

西南红茶及特种茶重点区域,包括广西、云南2省区;长江上中游特色及出口绿茶重点区域,包括重庆、四川、贵州、湖北、湖南、陕西6省市;长江中下游及闽南名优绿茶重点区域,包括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7省;东南沿海优质乌龙茶重点区域,包括福建、广东2省。

(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1.建设重点

在鼓励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同时,主要加强对现有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主要包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粪污等养殖废弃物贮存、运输、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疫病防控、饲草料贮存(或青贮)、全混合日粮饲养、挤奶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以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等。

重点扶持中型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

鼓励发展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年出栏肉羊100只以上、年存栏蛋鸡2000只以上、年出栏肉鸡10000只以上、年存栏奶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

2.区域布局

生猪:

项目建设主要布局在我国生猪生产优势区域,兼顾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共19个省(区、市),包括沿海优势区的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东北优势区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中部优势区的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西南优势区的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肉牛:

项目建设主要布局在中原、东北肉牛生产优势区域,兼顾西部和南方主产区和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共20个省区,包括中原优势区的河北、安徽、山东、河南,东北优势区的辽宁、吉林、黑龙江,西部主产区的内蒙古、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南方主产区的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

肉羊:

项目建设主要布局在西部、中原、东北肉羊生产优势区域,兼顾南方主产区和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共20个省区,包括西部优势区的内蒙古、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中原优势区的河北、安徽、山东、河南,东北优势区的辽宁、吉林、黑龙江,南方主产区的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

肉鸡:

项目建设主要布局在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13个省区,兼顾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

奶牛:

项目建设主要布局在我国奶牛生产优势区域,兼顾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共13个省(区、市),包括京津沪郊区优势区的北京、天津、上海,东北内蒙古优势区的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华北优势区的河北、山西、山东、河南,西北优势区的陕西、宁夏、新疆。

蛋鸡:

项目建设主要布局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2个省区,兼顾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

(三)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1.建设重点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

(1)养殖池塘生态环境修复设施建设。

养殖排灌设施与进排水量相匹配,进水为明渠或涵管,排水为明渠;每口池塘有独立的进排水闸门;按养殖面积6%-15%建设生态净化设施。

建设水质监测系统1套。

(2)场区配套设施建设。

主干道路硬化路面净宽达到4米以上,修整支路净宽达到3米以上;每亩水面电力配置0.5千瓦以上;建设越冬繁育大棚。

(3)池塘养殖生产设施改造建设。

单个池塘面积10亩左右,池塘保水深度2米以上,每个场实施池塘清淤挖深7.5万立方米;整修池堤护坡3.0万平方米;建设必要的生产用房、仓库等。

海水工厂化健康养殖示范场:

建设或改造养殖车间大棚、室内循环水养殖池,建设沉淀、过滤、净化、消毒等水处理设施,改造进排水管路。

2.区域布局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

根据全国池塘养殖资源分布,主要布局在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水产养殖主产省区,尤其是大中城市相对集中的区域,形成大中城市周边、池塘养殖主产区两级水产品供给保障布局体系,同时适当兼顾其他地区。

海水工厂化健康养殖示范场:

以环黄渤海和东南沿海的河北、辽宁、山东、浙江等省为重点,适当兼顾沿海其他地区。

(四)“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

1.建设重点

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全面推进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

重点推动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

国家级产地市场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价格形成中心、产业信息中心、物流集散中心、科技交流中心和会展贸易中心。

区域性产地市场成为区域内农产品的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物流集散中心,成为连接产销市场的重要纽带。

农村田头市场成为农产品分级、包装、烘干、冷藏等活动的简易场所,实现农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是连接农民与区域性市场的基础平台。

主要推动完善以下设施:

(1)市场地面硬化。

主要包括:

依据市场功能布局、场地用途等情况,平整场地,夯实地基,铺设水泥硬化地面。

(2)水电道路系统改造。

主要包括:

满足市场中长期发展需要的配电系统、电缆综合布线和公共照明系统等建设;完善市场给排水系统;市场场内道路、市场周边道路的建设改造等。

(3)交易厅棚改扩建。

主要包括:

交易厅棚地基适当加高,钢架大棚搭建加固,交易厅棚的土建工程等。

(4)储藏保鲜设施。

主要包括:

货物仓库、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等。

(5)加工分选及包装设施。

主要包括:

分选场(厂房)建设,产品清洗设施,人工分选操作设备,自动分选机,水果打蜡设施,包装设施等。

(6)客户生活服务设施。

主要包括:

餐饮、住宿、银行、通讯、水电供应、文化娱乐等设施。

(7)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

主要包括:

市场信息网站设备,应用软件系统开发,信息采集处理、发布与查询设备等。

(8)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

主要包括:

电子统一结算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物业、财务与人事管理系统等,有条件的市场可建立电子商务系统,试验开展网上交易与结算。

(9)质量安全检测系统。

主要包括:

检测检验室土建工程,快速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市场配备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气-质联用等精密仪器及配套设备。

(10)卫生保洁设施。

主要包括:

公共卫生设施,垃圾处理设施,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的消毒隔离设施等。

2.产地批发市场区域布局

国家级产地市场:

在各省(区、市)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

区域性产地市场:

主要布局在省级规划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区或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传统商品生产基地,选择辐射范围较大、集散功能较强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及品牌影响力的市场。

农村田头市场:

主要布局在优势农产品区域或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传统商品生产基地,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和商品量的“一村一品”村庄,实现“有一块采后处理场地、有一套质量速检设施、有一个冷藏保鲜仓库、有一个简易交易厅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按照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要求,研究确定各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内容,引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

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技术推广、采后商品化处理、疫病防控、质检体系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对规模化养殖及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设施建设予以适当投资补助。

积极引导各地改进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办法,重点加强对蔬菜生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落实和完善“菜篮子”产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菜篮子”产业,对“菜篮子”产品的包装、贮藏、运输、加工、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给予必要的投资扶持。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

(三)加强技术研发推广。

加强“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工作。

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熟化集成、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成果转化应用进度,建立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重点推广一批良种、良法。

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着重培养新型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民种养技术水平,提高“菜篮子”产品科技含量。

(四)加强产销衔接。

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为政府决策和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促销活动,培育一批品牌展会,为密切产销关系提供广阔平台。

扶持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健全“菜篮子”产品产销网络,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品牌化营销。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并优先便捷通行。

(五)加强质量监管。

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生产(养殖)基地建设与农业科技推广、“三品”认证基地及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建设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

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大中城市批发市场“菜篮子”产品准入制度。

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推动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六)加强市场调控。

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执行好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积极探索建立其他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重点建立基本蔬菜品种市场价格调控长效机制。

推动落实“菜篮子”产品应急储备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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