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816025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

再整治的实施方案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

再整治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矿连续开展了“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专家会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三个大会战”、水文地质及瓦斯管理专项会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和提升运输设备专项大会战活动,保持了我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为切实加强我矿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为2014年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柳林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全县煤矿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煤字[2013]568号)的文件精神,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矿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特制定该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有关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专业会、摸底一批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的总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措施,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我矿在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通过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七次专项行动取得的结果,举一反三,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四、组织机构

我矿成立了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领导组,对全矿再排查再整治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组长:

李朴

副组长:

贾保生贺建华成小平郭恩合成承云高金平

武计牛贺振万秦晓成高云飞刘兔有李雷平

李龙李永平曹成照刘东林李乃全王富永

成员:

各职能科室、班组和车间等相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李龙(兼)副主任:

李泽伟

五、检查主要内容

各科、队、班组要围绕今年以来省、市、县检查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要根据季节性特点,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再排查再整治。

(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1、是否按照吕煤安明电[2013]91号文件精神对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是否明确监测人、责任人,是否进行了分级巡查。

2、汛期排查存在的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并销号。

3、煤矿(坑口洗煤厂)周边存在隐患的高陡边坡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是否采取了监测、避让等措施。

4、煤矿(坑口洗煤厂)工业广场、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是否采取了措施。

(二)开展机电运输管理再排查再整治

1、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是否完善、规范;双回路是否实现带电热备;地面主通风机、提升绞车、压风机、调度室、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等一系列负荷双回路供电是否符合要求。

2、矿井下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是否由井下中央变电所直接馈出,是否T接其他负荷。

3、低压分路总开关、配电点总开关是否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是否每月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4、倾斜井巷“一坡三档”设施是否齐全、可靠、有效,是否使用雷达捕车器。

5、提升绞车、带式输送机、无极绳绞车、调度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等设备是否完好、保护齐全,各项保护安装是否到位,试验记录是否详细、真实。

调度绞车是否使用授权开启装置。

6、3t及以上绞车、采区运送重量超过15t(包括平板车重量)及以上设备线路轨型是否不低于30kg/m。

7、采区及以上辅助运输巷是否实现无极绳运输,采掘工作面辅助运输距离超过1000m的推广使用无极绳运输。

8、串车运输时,矿车的连接环、保险链和插销等连接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9、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及产品。

(三)开展水文地质及瓦斯管理再排查再整治

瓦斯防治方面由通风矿长专门负责:

1、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是否按标准构筑;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是否安装无压风门,利用联络巷设置的其它临时硐室,只允许设置调节风窗,不准设置调节风门兼做行人通道。

2、通风设备:

通风机是否按规定进行性能测试,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安设开停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甲烷、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传感器以及采煤机、掘进机的机载甲烷传感器报警仪是否定期标校,备用量是否不低于100%。

3、通风系统:

严禁回风之间设置角联巷道;具备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的不得串联通风;

4、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现象;综合防尘系统,洒水喷雾设施完善运行是否正常。

水害防治方面由防治水中心主任负责:

1、防治水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探放水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2、防治水图件是否按要求绘制,并及时更新。

3、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是否经市局备案,留设的长观孔是否安装水文动态观测系统。

4、是否在未进行地面物探验证的采区内进行采掘作业。

5、对矿井采空区、废弃井筒、废弃钻孔、废旧巷道的积水情况是否调查清楚、是否存在盲目掘进、盲目回采现象。

6、物探、钻探结果是否经矿总工程师验收确认,执行移交制度,是否在未排除积水威胁区域进行作业。

7、是否严格执行终掘停工制度,每班掘进前是否核实剩余允许掘进距离,探放水管理牌是否按要求悬挂在规定位置。

8、是否按设计要求布置探放水钻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记录是否真实。

9、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10、受采动影响的地表是否进行检查,对裂缝、塌陷坑是否及时填平压实。

11、对6月份开展的“三个大会战”防治水方面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全部整改销号。

(四)开展煤矿其它方面再排查再整治

1、防灭火由通风矿长负责:

机房、硐室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取缔可燃性彩钢材质的井口建筑;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按标准构筑防火门墙;完善防灭火系统,采用以黄泥灌浆为主的不少于2种的防灭火措施并安装到位,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定期取样,采用色谱分析仪对有害气体进行分析;井口房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明火或用火炉取暖。

2、冬季防冻由后勤矿长负责:

加强井口房、井筒、井架、天轮、变电所、主扇风机房(风机)等重要生产设施、设备以及重要机电场所、回风井口和生产要害部位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防冻保暖(防结冰)、及检修工作。

要加强对淋水大、易结冰的井筒检查、制定可靠的预防结冰措施和安全除冰措施,核定热风炉的供热能力,不得随意下调矿井风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以风定面”。

对高位水池、井口以上的管路采取防冻措施,供水不正常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3、防尘由通风副矿长负责:

所有采煤机、掘进机喷雾、采煤工作面水幕、转载点喷雾、煤层注水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顶板管理由生产矿长负责:

(1)采煤工作面两端头放顶是否及时,控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采空区悬顶面积是否大于10㎡或冒落高度是否小于1.5倍才高。

(2)采掘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巷道交叉点、贯通点等大断面处是否在原正常支护的基础上进行强化支护。

(3)采掘工作面或井下其它地点进行特殊作业或零星作业时,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掘进工作面空顶距达到1.5倍循环进尺时,锚杆支护是否采取前探梁超前支护;软岩是否进行全长锚固;帮锚是否及时。

(5)液压支架是否接顶,综采(放)工作面支架顶梁是否紧贴顶板。

(6)超前支护单体支柱是否采取硬连接等放倒措施和配备压力测试仪器仪表。

(7)采高是否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是否有护帮板。

(8)是否按规定进行锚杆拉拔力试验和锚索锚固力试验。

5、选煤厂由洗煤厂厂长负责:

(1)各类升降口、孔洞、楼梯(板)平台、走桥、通道等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栅、网、栏、盖等)。

(2)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的传动、转动部位及机头、机尾是否设置防护罩或栏杆。

(3)室内外沉淀池的周边是否建筑堤坝或配置栏杆,沉淀池滑线沟盖板是否采用花纹钢板。

(4)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防火要求。

(5)煤仓及与其相通的房间和走廊,是否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电设备和照明。

(6)选煤厂的高层建筑及其他需要防止雷击的建筑和设施,是否安装避雷装置。

(7)除尘系统与工艺设备是否联锁,无联锁装置时,除尘系统是否在工艺设备启动之前启动,在工艺设备停止5min之后关闭。

(8)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过位、缓冲、限位、制动等)是否设置且灵敏可靠。

(9)破碎机是否在密闭状态下工作,旋转部件是否设防护罩。

(10)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及管道特殊设备是否有安全合格准用证,是否超期使用。

六、检查方法和步骤

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我矿于2013年10-15日由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煤矿井下、地面(坑口洗煤厂)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具体步骤如下:

1、本次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采取各队班组、车间每班排查,科室、部门每日自查自纠,各专业组每周专项排查,矿领导组不定期的督查和配合上级单位抽查的方式进行。

2、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办公室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落实整改进度。

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监督组对各部门、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4、督查组对我矿2012年以来省、市、县、集团公司检查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矿领导组。

5、严格按照矿制定再排查再整治活动方案,分专业、分区域对井下、地面(坑口洗煤厂)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将排查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上报主体企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矿应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疲劳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我矿应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七次专项行动经验,结合这次再排查再整治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隐患,真正做到底清数明。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点要跟踪督查,特别是瓦斯和防治水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抓到底,直到全部整改完毕。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

我矿一方面要将排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矿领导组;另一方面认真梳理本次活动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报告矿领导组。

 

审批表

 

审批表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会审人员

职务

签字

会审意见

矿长

生产副矿长

技术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矿长

通风副总

机电副总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