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813214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10Kv变电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文玉煤矿回风斜井10KV变电所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海鲁建筑安装开放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主要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主要标准、规范

(1)、《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7)、《建设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二、工程概况:

回风斜井10KV变电所

1、本工程为文玉煤矿回风斜井10KV变电所,建筑面积共计216.30㎡

砖混结构,抗震烈度:

6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工程等级:

三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新压风机房

1、本工程为文玉煤矿新压风机房,建筑面积共计160.8㎡,砖混结构

抗震烈度:

6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使用年限:

50年。

回风斜井

主通风机

1、本工程为文玉煤矿回风斜井主通风机,建筑使用年限:

5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

一级,重要系数:

1.1;新建风道全长为49m,主通风机基础全长24.4m,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抗震设防烈度:

6度;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壁式框架结构。

三、项目安全组织机构设置:

(——附后面)

四、主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安全教育、班前活动管理措施

1.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措施:

1.1.1、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1.2、新进现场的施工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教育”,并记录入卡。

1.1.3、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新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入卡。

1.1.4、每个施工人员要懂得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尤其是特种工种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1.5、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有关培训考核资料附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1.1.6、安全教育内容要多种多样,在进行安全计能教育、安全事故教育、法制教育的同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因地制宜,可通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活动。

总之,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实效。

1.1.7、定期教育要有书面考试卷,日常安全教育中的也要不定时的以问答形式进行口头安全知识考核,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安全教育,都要有具体内容并作好记录,办理签字手续。

1.1.8、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1.1.9、安全教育内容:

1.1.9.1、安全生产思想内容教育:

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劳动纪律的教育。

1.1.9.2、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基础知识的教育;机电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教育;尘毒的危害和防护教育;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1.1.9.3、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9.4、事故教育;学经验、找差距,从事故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1.1.10、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

1.1.10.1、公司的教育内容;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及法规观点;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1.1.10.2、项目部的教育内容;

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电器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1.1.10.3、班组的教育内容: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本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要求。

1.1.10.4、经常性的教育内容: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遵章守纪;事故案例及教育、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1.1.11、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范围;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塔机司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2班前活动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操作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项目部必须制定班前活动安全措施。

要求各班组长对安全生产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切实抓好班前安全活动工作。

1.2.1、班前安全活动要内容广泛,形式生动多样,注重实效,可采取以下做法;

1.2.1.1、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十大禁令”、“施工现场十不准”、“安全纪律”等安全内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1.2.1.2、班长在班前对组员进行三查;即查安全意识,查精神状态,查有无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着装。

1.2.1.3、检查能否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尘毒面具、绝缘鞋、手套等防护用品。

1.2.1.4、组织组员查找本组存在的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对策,群策群力攻关消除。

1.2.1.5、开展安全生产讲评,由安全生产突出的组员介绍安全生产的经验,表扬鼓励先进;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人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警告批评并监督认真改正。

1.2.1.6、组织学习安全技术交底,达到熟练掌握程度,以问答形式进行考核,了解组员学习掌握情况。

1.2.1.7、结合施工环境以及安全防护设施,提出重点关键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方范措施。

1.2.2、将上岗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工地负责人汇报,并由工地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由班长同时填入《班前安全活动纪律》。

项目部收集归档。

1.2.3、安全活动每周总结一次,总结本周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经验教训,分析每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提出今后改进的办法,杜绝在次发生。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分别参加各班组一周小结活动,认真作好记录。

1.2.4、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把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情况作为一项内容,并把这项活动作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2、安全检查管理措施

为了安全生产,必须预防为主,在施工中要防患于未然,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项目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按以下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2.1、制定安全检查措施,对参检人员、参检部门、牵头组织部门及人员、奖惩制度(办法)、重点隐患部位、危险源点、危险岗位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2、定期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经理亲自组织安检人员、施工负责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及有关班组长进行。

2.3、安全检查包括经常性检查、突出性检查、季节性检查、验收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自检、互检、交检检查、专业性检查等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组织、不同人员组成的各种形式检查。

其主要内容有:

2.3.1、查隐患:

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

2.3.2、查管理:

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2.3.3、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2.4、班组安全检查:

防患于未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必须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作业环境、工作器具及安全设施(特别是脚手架、安全网)的自检和互检,自检和互检合格或存在的问题得到处理,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后方可上岗作业。

2.5、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及隐患,填写《安全整改通知书》,分送责任部门或班组限期处理。

对重大的或涉及全局、项目部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处理。

2.6、存在事故隐患的,领导要按期认真组织整改。

整改要做到三定:

即定整改人、定时间、定措施。

2.7、建立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消除的管理台账,接受公司安全检查。

2.8、专(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必须逐日检查并作好(安全施工日记)。

2.9、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必须统一使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和“评分汇总表”。

各专业专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一式两份,一份同“评分汇总表”装订编入第一册第五章“安全检查”资料中,一份编入各自对应的专业专项安全技术资料册。

3、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为了使参加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明确了解所担负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施工安全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有计划、有组织地多快好省地完成任务,因此,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在工程正式施工以前认真做好。

3.1、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

施工工序技术安全措施、规范要求等。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更要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作。

3.2、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要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3.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3.4、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3.4.1、安全技术交底是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

3.4.2、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3.4.3、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

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4、其他管理措施:

4.1、安全奖罚措施:

4.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一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

4.1.2、工作前严禁喝酒,如发现要进行罚款:

当事人50元,罚班组长100元。

4.1.3、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体,凡违背规定者罚款:

每人(次)50元。

4.1.4、施工现场未悬挂安全标志牌,对架子工罚款50元。

4.1.5、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及未挂设安全网,每处对架子工罚款200元。

4.1.6、“四口”、“五临边”要采取防护措施,如有一处未设置防护对架子工罚款200元。

4.1.7、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管理,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

闸箱要上锁,闸盖要齐全。

严禁将电线挂在金属杆上,电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以上。

每发现一处对电工罚款200元。

4.1.8、施工现场、宿舍要设置灭火设置,制定灭火制度,项目部按规定已经设置的,却因火灾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视情节轻重对造成事故的班组罚款200——10000元。

4.19、现场内物质应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施工,如有违反规定对相关工种每处罚款200元。

4.1.10、施工机具缺安全保护装置的,每有一处对相关工种罚款100元。

4.1.11、特种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的,每有一人罚款200元。

4.2、伤亡事故汇报管理措施。

4.2.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2.4、各级调查要遵照“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认真吸取教育。

4.2.5、发生事故,责任及费用由相关班组承担,并接受处罚,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4.3、消防保卫措施

4.3.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4.3.2、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治安教育,定期组织检查。

4.3.3、施工现场设门卫室,昼夜有人值班。

4.3.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设施的吸烟室。

4.3.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耗电高的电热器具。

4.3.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4.3.7、电气焊施工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且必须立方。

氧气瓶斜放。

4.3.8、施工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4.3.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防盗的安全要求。

4.3.10、在建建筑不准做仓库,不准储存易燃易爆材料,不准安排职工和他人居住。

4.4、施工现场场容管理措施。

4.4.1、对进场工人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管理知识教育。

4.4.2、现场设立“一图五牌”,施工区划分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分片包干。

4.4.3、材料码放、临设布置,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放置。

不得乱堆乱放,乱挪乱用。

现场每月进行一次文明施工的综合检查,月评、季评、年评,有奖有罚,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4.4、场容有序,现场机具、材料码放整齐,符合标准要求。

4.4.5、现场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处理,施工渣土及时清运。

4.4.6、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实行管区包干,落实到人。

4.4.7、生活区和施工生产区有明显划分。

4.4.8、楼梯、转向等处不堆放材料和杂物。

4.4.9、垃圾车出场前设专人把车上的杂物拍实,覆盖棚布拴牢,以防遗洒。

4.5、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4.5.1、施工现场设醒目标语,安全标志明显。

4.5.2、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畅通、排水良好,垃圾及时处理。

4.5.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材料仓库符合防水要求。

设置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及露天存放。

4.5.4、为职工设符合要求的食堂、休息室,设立饮水处,保证职工随时喝上干净卫生的开水。

4.5.5、施工现场制定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严格执行,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施工现场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5.6、设备进场后,应认真检查清点,然后按设备号进行逐个挂牌标识,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按顺序整齐摆放,并做好防雨措施,防止损坏或丢失。

4.5.7、材料进场后按型号、规格进行分类存放管理,并挂牌标识,不得混乱堆放。

4.5.8、材料的发放应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等进行登记、发放。

4.5.9、电焊机及其它电器设备设置室外时,必须搭设临时保护设施,以防雨淋、受潮。

4.6、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4.6.1、贯彻实施现场场容制度,制定卫生措施。

划分责任区,责任到人。

现场每天定人清扫,以保证整洁、卫生。

4.6.2、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应有值日制,天天打扫,保持清洁,门口无污物积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4.6.3、食堂由主管领导负责,并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做到无蝇、无蛛网、无鼠

4.6.4、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应定期打药、消毒,防止疾病流行.

4.6.5、厕所设专人清扫保洁,冲水打药,防止蚊蝇孽生.

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5.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5.2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5.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动使用.

5.5不懂电气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电气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6.1.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1.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6.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3)、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5)、定期检(复)查表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1.6、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6.1.7、安全距离与外电保护:

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2)、安全距离:

①、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20KV不小于8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②、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③、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④、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⑤、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6.1.8、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等不稳定的地方。

6.1.9、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地面从2米高度至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在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

电缆敷设的位置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米。

6.1.10、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配电柜(盘)的维护通道为0.8米(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米)。

侧面通道不少于1米。

②、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③、配电箱的螺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米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米。

④、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⑤、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⑥、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⑦、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4米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0.7㎝。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6.1.11、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购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6.1.12、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2)、陪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现场停电—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溶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溶体及其它金属裸线代替。

6.1.13、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5)、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6)、在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