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历史论文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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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_历史论文

反变法派迫害变法派最突出的一例,就是前任宰相蔡确的车盖亭诗案。

蔡确被贬後,“尝车盖亭,赋诗十章,知汉阳军吴处厚上之,以为皆涉讥讪,其用郝处俊上元间谏高宗欲传位天后事,以斥东朝,语尤切害”。

④吴处厚是一小人,挟私怨而上告,其实全是捕风捉影之事,与元丰时的乌台诗案相比,苏轼的诗文倒还是被抓住若干真凭实据。

虽然高太后为之盛怒,但不论是宰执,或是台谏,却围绕着这件诗案,分成两派。

当年吃文字狱官司的苏轼上密奏说:

“朝廷若薄确之罪,则於皇帝孝治为不足;若深罪确,则於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

谓宜皇帝敕置狱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诏赦之,则於仁孝两得矣。

”但高太后“不报”。

⑤谏官们主张严惩,而以御史中丞李常为首的台官们主张从轻。

右相纯仁秉

 

①《长编》卷299元丰二年七月己巳,卷301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东坡乌台诗案》。

关於诏狱的定义,参见《宋史》卷200《刑法志》。

何正臣,

127;《东坡乌台诗案》作“何大正”。

 

②《宋史》卷338《苏轼传》。

 

③参见载於《尽心集-张政

先生八十庆寿论文集》的拙作《洛、蜀、朔党争辨》。

 

④《宋史》卷471《蔡确传》。

 

⑤《宋史》卷338《苏轼传》,《长编》卷425元四年四月壬子。

 

 

性平恕,他对高太后说蔡确“无党”,强调“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过,诛窜大臣”。

①尚书左丞王存支持纯仁的主张。

他们却遭到谏官们的攻击。

右正言刘安世弹劾说,纯仁与“御史台表通同,殊无公道,窥伺执政之意,旋立议论”。

②结果是纯仁和王存罢政,御史台的官员,包括御史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殿中侍御史翟思和监察御史赵挺之、王彭年全部被撤换。

③蔡确最后“责授英州别驾、新州安置”。

这是自宋仁宗初,宰相丁谓流放海南岛以来最重的处罚。

正如纯仁所说,“此路自丁晋公後,已荆棘七、八十年”,“吾辈将不免矣”。

最初,其他宰执还企图以蔡确母亲年老为由,“不欲令过岭”,免於流放岭南,但高太后却说:

“山可移,此州不可移。

”④蔡确後死於贬所,成为比乌台诗案更大的冤案。

 

政见不同是普遍存在的,古令中外,概莫能外,而对不同政见的宽容程度,却无疑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一个重要标尺。

那种对不同政见压制、封杀,以至动辄罗织罪状,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无疑是政治文明低级阶段的产物,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对统治缺乏自信心的表现。

宋神宗憎恶苏轼写诗文讽刺时政,亲自导演了乌台诗案,虽然有擒有纵,自以为得计,其实即使按古代的儒家理念看来,也不免有失於王道,而沦於霸道之讥。

至於高太后处置车盖亭诗案的做法,更是变本加厉,自郐以下。

 

虽然元时台谏制度的操作,已深深地陷入党争,但从“正人主”的角度看,仍有值得称道的事例。

左谏议大夫刘安世和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的助手、刚由右谏议大夫升给事中的祖禹,“闻禁中觅乳媪,祖禹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时,上疏劝进德爱身”。

“不宜先以好色闻於天下”。

高太后“谕祖禹,以外议皆虚传”。

祖禹却再次上疏,强调“今外议虽虚,亦足为先事之戒”。

“凡事言於未然,则诚为过;及其已然,则又无所及,言之何益?

陛下宁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无及之悔”。

⑤这是风闻言事,言者无罪,还要求闻者足戒的一例。

尽管所言不实,而范祖禹却还要强调此奏“为先事之戒”。

 

四、宋哲宗绍圣和元符时:

高太后死,宋哲宗亲政,行“绍述”变法之政,起用章①《长编》卷426元四年五月辛未,卷427元四年五月丙戌。

 

②《长编》卷426元四年五月庚辰,《尽言集》卷9《论蔡确作诗讥讪事第八》。

 

③《长编》卷426元四年五月癸酉,卷427元四年五月辛巳。

 

④《长编》卷427元四年五月丁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9。

 

⑤《长编》卷436元四年十二月,《宋史》卷337《祖禹传》,卷345《刘安世传》,祖禹和刘安世奏见《宋朝诸臣奏议》卷29《上哲宗乞进德爱身》,《上宣仁皇后乞保护圣体》,《同前(第二状)》,《上哲宗再论进德爱身》,《同前(第二状)》。

 

 

为首的变法派,於是大批反变法派果然遭到更厉害的报复,许多人被流放到岭南。

这是第二次更大规模的贬窜士大夫的运动,台谏官更深地卷入党争。

宋哲宗元末到绍圣时,如御史中丞黄履、侍御史杨畏、监察御史刘拯、来之邵、周秩、董敦逸,左司谏翟思、左正言上官均、右正言张商英等人,在迫害元党人中都起了很坏的作用。

 

宋哲宗是个心胸狭隘的人,他特别对当年刘安世和祖禹谏诤好色的事怀恨在心,说他们“

造诬谤,靡有不至,迹其用心,宜加诛殛,聊从远窜,以示宽恩。

祖禹特责授昭州别驾,贺州安置,刘安世特责授新州别驾,英州安置”。

②从“诛殛”两字看来,宋哲宗非没有杀机,只是碍于宋太祖的秘密誓约的约束,据他自己声称:

“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杀戮大臣。

”③实际上还是害怕破坏太祖誓约,“天必殛之”。

然而据《朱子语类》卷130说,如刘挚、梁焘等反变法派,其实还是胁迫他们“自尽”的,祖禹“死亦可疑”。

④当时两起最大的冤案,一是绍圣三年(公元1096)皇后孟氏被诬而废,二是绍圣四年(公元1097)八月开始举办的同文馆大狱,诬说反变法派一些人曾谋“大逆”。

 

管如此,当时还是有一些台谏官,如常安民、孙谔、陈次升、邹浩等人,继承仲淹等人开创的传统,挺身而出,逆潮流而动。

监察御史常安民“数论事,无所阿比,论章以大臣为绍述之说,实假此名,以报复私怨,一时朋附之流,从而和之,遂至已甚”。

章等人怀着极强的报复心理对待反变法派,这是无可否认的史实。

常安民还说:

“张商英在元之时上吕公著诗,求进,其言谀佞无耻,士夫传笑,近为谏官,则上疏乞毁司马光、吕公著神道碑。

周秩在元间为太常博士,亲定司马光谥为曰文正,近为言官,则上疏论光、公著,乞

棺鞭尸。

陛下察此辈之言,果出於公论乎?

”於是被罢官。

⑥左正言孙谔也与“治元党”唱反调,说:

“汉唐朋党之祸,其监不远。

”⑦陈次升历任殿中侍

 

①参见《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01,《宋史》卷328《黄履传》,卷351《张商英传》,卷355《董敦逸传》,《上官均传》,《来之邵传》,《杨畏传》,卷356《刘拯传》。

 

②《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01。

 

③《宋史》卷200《刑法志》,卷471《章传》,《长编》卷495元符元年三月辛亥。

 

④参见《长编》卷493绍圣四年十二月癸未。

 

⑤《长编》卷490绍圣四年八月丁酉,卷498元符元年五月辛亥。

 

⑥《宋史》卷346《常安民传》,《宋会要》职官67之11-12,《宋朝诸臣奏议》卷119常安民《上哲宗论大臣唱绍述之说》,《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06。

 

⑦《宋史》卷346《孙谔传》,孙谔的差遣,《宋会要》职官67之14作右正言,而食货14之8,65之69,66之67均作左正言,与《宋史》本传同。

 

 

御史、左司谏等,他“累章劾章”,“论章、蔡卞植党为奸”。

在皇后孟氏的冤案中,他上奏强调说:

“自古推鞠狱讼,皆付外廷,未有宫禁自治,高下付阉宦之手。

陛下但见案牍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虚实,万一冤滥,为天下後世讥笑。

”①

 

董敦逸虽然在迫害反变法派中起了坏作用,他任侍御史时,参加皇后孟氏冤狱的审讯,“察知冤状,握笔弗忍书,郝随②从旁胁之,乃不敢异。

狱既上,於心终不安”,又上章为孟后辨诬,说:

“臣尝阅录其狱,恐得罪天下。

”宋哲宗“大怒,将议贬斥”,後经曾布等人劝解,才发表他外任。

 

总的说来,在台谏官们一窝蜂式地仰承皇帝和宰执的鼻息,“不唯无所建明,率皆附会(章)、(蔡)卞”,④充当排击异己的打手甚至杀手,有那么几个特立独行、不计升沉祸福的人,也是难能可贵的。

 

五、宋徽宗时:

宋徽宗即位的翌年,改元建中靖国,似有调和新旧党争之意向,然而旋即改元崇宁,以示尊崇熙宁变法,於是又进行第三次更激烈的贬窜士大夫的运动。

他信用蔡京等人,侈靡和腐败更到了完全不可收拾的地步。

 

然而在昏暗的政治下,仍然出现了若干刚正的台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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