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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报告西班牙意大利文化交流考察报告

西班牙、意大利文化交流考察报告

为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在文物建筑和历史名城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发展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和保护工作,应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政府和意大利罗马市政府的邀请,市委宣传部组成市、区宣传部、文明办工作人员的文化交流考察团,于2017年6月18日至25日,赴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先后在巴塞罗那、马德里、威尼斯、佛罗伦萨、罗马等国际著名文化古城进行文化交流和学习考察。

初步接触并观察了这些国家和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就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考察中,我们处处感受到,欧洲的这些国家和城市,在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关系的认同,已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准,全社会从行政官员、专家学者到普通市民,都对本国的传统文化和历史遗产这一问题表现出强烈的关注——尊重和珍惜本民族流传至今的历史文物,全力保护深厚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而又颇有成效地处理和协调了历史名城的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对我们研究今天的城市建设与传统文化保护的问题,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文物建筑保护的规划和理念

对文物建筑实施保护的观念,在欧洲国家的一些城市,是从19世纪中叶前后开始形成,到20世纪中叶,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完善,逐渐形成对重要传统建筑实施保护的一系列观念和理论体系,著名的《威尼斯宪章》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做出了较为系统的原则规定,在这项原则的前提下,欧洲国家的一些城市,在建设发展中参照各自的文化传统和建筑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各自民族传统建筑保护上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不同的保护利用风格与方式。

在与巴塞罗那文化研究所的交流中,据该文化研究所所长CarlesSala先生介绍,如巴塞罗那城自1998年起,开始制定专门的城市文化发展规划,现在,已经是处于2006年制定的第二个文化发展规划中,根据此规划,巴塞罗那市于2017年成立了文化发展顾问委员会,为巴塞罗那的发展制定长期规划,下设专门的机构负责如文化中心的建设、艺术家的扶持、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等各个项目。

文化发展顾问委员会由各艺术家协会、各政党、杰出艺术家、政府文化单位、社区分别派出代表组成,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地域特色,虽然是一个非官方的机构,但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艺术家、艺术团体、市、区两级政府及在野党派的意见都得到充分的表达和沟通,保证了其具体项目在通过市长及议会决策时不会被否决,长远发展上也不受政党更迭的影响。

在与罗马首都特别委员会的交流中,其秘书长largolambertoloria先生也谈到,罗马市政府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城市文物建筑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为此制定了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在国家、省、市三级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上,与巴塞罗那市文化发展委员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及地域特色不同,罗马市政府更倾向于由国家统筹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整体规划,再由省、市层层协同,他们表示,如果将文物保护的权力直接下放给地方,效率反而低下。

二、文物建筑保护的做法

这次考察的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的城市,都是欧洲著名的历史文化古城,具有浓郁的欧洲风格的历史建筑保留甚多,分布广泛,随处可见,各类形制不同、风格各异的教堂、钟楼、宫殿等历史建筑宏伟高大,虽经历数百年甚至近千年的风雨岁月,仍保存得十分完整,能够充分体现出其历史建筑的整体艺术效果。

如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圣家大教堂,马德里的大皇宫、托雷多城的托雷多大教堂、意大利威尼斯的圣马可大教堂、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罗马万神庙、古斗兽场、圣彼得大教堂等等,这些著名的历史建筑,代表了欧洲传统建筑艺术的最高水平。

更为难得的是,在欧洲国家的这些城市中的很多历史建筑,竟然是最初建造的历史原物,具有真实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这些建筑的存在,为我们今天保留了古代文化、艺术的全部历史信息,最能给人以传统与历史文化的震撼。

一是依历史原貌保护文物建筑的完整性。

欧洲这些国家的历史建筑之所以能至今保持如此完整,其原因,一是欧洲国家的历史建筑都采用砖石结构,其材料极为耐久;二是历代少有人为破坏,始终都为人民所珍惜,这是很多古代建筑能够完整如初地保留至今的一个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就是欧洲国家的一些城市在古代建筑的保护上所采取的另一种方法——以部分复原的方式恢复建筑的历史原貌。

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欧洲国家的很多古代建筑,其宗教的色彩浓厚,建筑的艺术表现性极强,几乎所有的建筑构件和外主面都附有大量的石刻雕塑,与结构本身共同组成一座古代建筑艺术品,一旦这组建筑物受损,社会为继续发挥其宗教上的作用和影响力,也为保持建筑物的整体的艺术魅力,往往是采取复原的方式恢复建筑的原有面貌。

在考察中,曾发现几处著名的历史建筑就是采用复原或部分复建的方式,而使整组建筑得以完整地保存至今。

如意大利著名的威尼斯圣马可大教堂耸立的高大钟楼,就曾因海水侵蚀基础而完全倒塌,游人现在见到的这座钟楼,是以后完全按原有型制复建的,现在,大钟楼已同圣马可教堂的其它建筑完全融为一体。

尽管经过修复和局部复建的古代建筑,其文物价值大受影响,但其建筑的传统艺术仍具有历史的真实性。

广大游人通过修复或复建后,仍能见到已不完整或不存在的历史建筑,在人们的心理上是给予认可和可以接受的。

二是依历史残状保护文物的真实性。

采用考古方法,将古代建筑基址进行残状保护,并结合城市建设和市政道路发展进行展示,这是欧洲国家十分流行的一种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展示相结合的方法。

这种保护方式,在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的城市中常见,其中尤以意大利罗马城最为突出。

举世闻名的古罗马斗兽场——科洛塞?

奥大斗兽场遗迹,这座建于公元72——80年古罗马鼎盛时期的建筑,目前,也是保存至今的古罗马时期最大的个体建筑遗存,被称为古罗马城的象征。

我们注意到,在整个遗迹的保护上,其目的是展示建筑的残迹,其所做的工作只是对坍塌的墙体石块做简单的位置复原摆放,尤其是不对建筑遗迹做任何修复工作。

如斗兽场内部建筑已风化残损十分严重,仅存石砌方柱和断壁,但并不加以修复,而是保存和展示遗迹的原状,以最大限度地追求历史建筑遗迹的真实性。

三是文物建筑周边景观环境的协调与保护。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如何协调文物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做好文物周边的景观保护,这是世界各国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所遇到的共同问题。

经过百余年的工作实践,欧洲各国的传统城市,对文物建筑周边环境的保护,都给予高度的重视。

如意大利罗马古城,在“罗马废墟”等文物建筑遗迹周围,都注意保留较大的视觉空间,其周围往往采取环行道路的办法,隔出较大的平面距离,然后,才允许建以传统式建筑,其建筑的色调、形制都与文物建筑较为协调,如在“罗马废墟”外围只有少量的教堂建筑。

在马德里、巴塞罗那等城市,在文物景观的处理上,采取了一种“守旧”的方式,这些城市的文物建筑其周围景观,往往都是继续保持历史上的原有面貌,并不刻意追求新的景观效果,而是注重不改变文物建筑周围原有建筑的时代风格,保持和延续周围的历史环境,使文物建筑继续融汇于整个旧城之中。

三、文物建筑的保护与修缮

欧洲国家的文物建筑,多为砖石结构,其建筑极易保存,具有突出的耐久性能。

不但建筑本身可历经千百年风雨岁月,而且其建筑维修方式与东方古建的维修有很大的差异,在考察中可明显看到,欧洲国家的文物建筑,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在保护维修方法上,采取了与我们完全不同的维修思路和方式:

一是对文物建筑实施清洗工程。

在考察中,我们发现欧洲国家的这些城市,很多时代久远的宫殿、教堂、石雕、桥梁等历史建筑,因长期以来的风雨侵蚀,建筑的外立面都呈灰黑色,使整个建筑显得十分陈旧。

特别是近百年以来,西方现代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工业废气,对文物建筑的腐蚀、污染愈加严重。

对外表污染严重的历史建筑进行清洗并恢复建筑历史原貌的做法,已经逐渐成为欧洲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维护措施。

在马德里、威尼斯、罗马等城市的考察中,经常看到建筑外观已经清洗和正在清洗的宫殿、教堂等历史建筑,发现实施的清洗工程进行的十分细致,使用科学研制的清洗剂,在不伤及石体表层的前提下,清除了污垢,使建筑外观恢复了历史本色。

据说,罗马等城市的一些著名的历史建筑,如罗马教堂等,都曾进行过外观的清洗工程,使得很多历史悠久的宫殿、教堂等建筑恢复和保持了历史原有的面貌。

二是维护文物建筑外观残迹。

这是欧洲国家保护著名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考察中,发现一些时代久远的历史建筑,历经千年风雨侵蚀而不坍塌,其外部石质墙体已局部腐蚀剥落,墙面上的石刻装饰已残缺不全,但不影响整体结构的安全,仍继续对外开放,供人参观。

我们注意到,对这类建筑的保护措施,主要是防止和延缓其继续风化、腐蚀的速度,对建筑外观不进行重新拆砌或修补,而是保持其建筑外观残迹的现状,这种保护方法,不破坏建筑外观历经千年的岁月“痕迹”,使这座建筑的历史得以延续,能保留其建筑的历史价值和给人以真实的历史沧桑感。

如著名的罗马万神庙,这座建于公元前27年古罗马初期的神庙建筑,历经近两千年的风雨岁月,其外表已风蚀斑驳十分严重,但其主体建筑至今依然十分宏伟。

对这座珍贵的历史建筑,罗马市是采取了保持历史建筑残迹的方式,对建筑本身不添加任何后人修复的内容,因此,能使今天的游人有幸看到两千年前的建筑原貌。

在文物修缮的费用上,欧洲各国区别物业权属的不同,采取了政府拨款及私人自筹两种途径。

对归属政府所有的文物建筑,国家给予拨款专款修缮,也允许国内知名的企业赞助维修,在修缮期间在工地围蔽上允许赞助企业做广告,或对企业的投资给予财税方面的优惠。

在与马塞罗那文化研究所的交流中,Sala先生提出了一个理念:

文化保护不是一项支出的费用,而是一项投资,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有助于加泰罗尼亚的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文物修缮不愁找不到赞助和扶持)。

对归属私人所有的文物建筑,政府通常不给予财政扶持,而是规定业主必须自行出资定期对其物业进行修缮,修缮计划必须报政府通过。

对此,我们曾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业主因个人财力问题无力修缮,怎么办?

对此问题,罗马市政府的官员回答:

拥有这些房子的人不会是穷人,(出得起这个钱);如果实在没有钱,你可以向银行贷款维修后再转卖,自然会有人接手。

他们还做了个风趣的表情表示:

这就是资本主义。

四、文物建筑的利用与开放

在考察中我们看到,欧洲国家的这些城市,普遍重视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在文物建筑的利用方面,特别注重把利用与开放结合起来,而在对外开放方面则采取多种形式:

一种是设专项机构管理的文物景点。

可以说,欧洲一些国家的著名文物景点、历史建筑,都实现了对外界开放,接待成批的国际游人。

为做好文物建筑的管理保护工作,凡著名的文物景点,往往都设有专门的管理保护机构,有专职人员,同时向参观游人收取价格不菲的门票。

如著名的圣家大教堂、西班牙王宫、梵蒂岗博物馆等名胜建筑,都设有专职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游人一律购票参观。

开放景点的内外建筑都能供游人参观,在开放的方式上,能比较充分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基本做到了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给游人以最大限度的观赏区域和空间,很多开放厅堂的陈设和展品,游人都可以在很近的距离内观赏。

另一种是在使用中开放的文物景点,这类建筑的传统使用功能不变,同时也接待游人的参观,这种把利用与开放相结合的使用方法,在欧洲国家的一些城市十分普遍。

如威尼斯的圣马可大教堂、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等知名度很高的文物景点,其历史的宗教功能继续沿用,但也对外界开放,接待游人参观,同时承担着使用与开放的两种功能。

在考察中,发现这些著名的教堂具有的特殊现象是:

同时接待两类目的完全不同的人员群体,一类是信奉天主神灵的教徒,在宽阔的教堂内虔诚的诵经,在神龛前供奉香火;另一类是,观赏教堂悠久历史和古代建筑艺术的旅游者,在教堂内参观游览,两类人员群体各行其所、互不干扰,这也是欧洲国家文物景点使用开放的一大特色。

在利用与开放相结合方面最具典型意义的,是马德里市西班牙王宫的利用方式了。

它既是西班牙国王定期进行国务活动的场所,又是世界游人参观游览的名胜古迹,在国王举行国务活动时,这里就成为一个国家首脑的王宫;在平时是对游人开放的场所,王宫的所有厅室,包括国王登基加冕的宝座及各种精美的宫廷陈设,都能让游人参观。

还有一种则是改变老旧房子的用途,用于公益事业。

对一些没有多少纪念意义或观赏价值的老房子,政府将其改造成社区活动中心等公益活动场所,提供给社区工作者或艺术家使用。

在这方面,其做法类似于我国的三旧改造。

五、历史城市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

对历史城市保护的认识上,西方国家经历了一个从消极的维护提高到积极保护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到了本世纪70年代,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论在欧洲国家开始成熟,各个历史城市在发展建设中已十分注重历史城市传统形态的保护。

从传统城市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发展关系的角度讲,巴塞罗那、托雷多、马德里、威尼斯、佛罗伦萨、罗马等城市都较完整地保留了一个历史时期的时代特色,也都十分强调传统与现代的城市空间的相互发展,在保护与发展二者间关系的处理上,在具体做法上,各个城市略有差异。

一是历史名城的整体保护——保护旧城与另建新区。

即在旧城之外另辟新区,使传统城市的保护与现代城市的建设,在不同区域的不同空间协调发展。

如西班牙的托雷多城、意大利的威尼斯城,都具有欧洲历史古城完整保护的突出特点,全城完整地保留了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历史建筑和独特的传统文化风格。

又如西班牙巴塞罗城,西班牙政府早在100年前就对这座城市采取了保护措施。

在1859年政府部门就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做出了保护旧城的决定,并提出新的城市建设要完全避开老城的思路。

在之后进行的城市规划中,制定了新城区的建设发展规划并着手实施。

这种在老城之外另建一座新城的方式,解决和协调了巴塞罗那旧城保护和当时城市建设发展的矛盾。

在巴塞罗那的考察中看到,老城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历史建筑和旧城的整体格局,具有浓厚的欧洲古代文明的底蕴;新城区的建设风格,也多采用欧洲传统形式和多种装饰手段相结合的现代化建筑。

在道路系统上,新城区规划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老城的棋盘式路网,并通过林荫大街与历史上形成的老城区中心相连,使新旧两城区相互呼应。

罗马城的建设,也基本上是采取了在旧城之外另辟新区的做法。

二是保留和延续传统建筑的城市空间——按区域成片地保护旧城的传统建筑。

在旧城保护上,除新城围绕老城发展的模式外,欧洲国家的一些城市,还采用一种新城在老城的一侧或两侧发展的模式。

新区向旧城市一侧发展的选择,往往是受到旧城周边自然环境或地理条件的制约,多是以山林、自然河流作为旧城与新区发展的界限,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城,在其旧城的一侧流淌着宽大的阿若河,佛罗伦萨的新旧城区就以河为界,河的右岸是庄严肃穆的佛罗伦萨大教堂、典雅亮丽的石塔和古老幽深的古建筑群,洋溢着浓厚的意大利传统色彩;河的左岸是新发展起来的城区,但新区的建筑也是以欧洲传统形式为主,其建筑风格也尽显当地的世俗风情。

三是历史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发展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的协调发展。

在历史传统的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中,突出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并与现代城市生活紧密结合,旧城内局部的建设及形式服从于传统建筑及名城保护的要求,如保留原有建筑的外立面,更新内部的建筑结构。

在考察中我们注意到,有的旧城内一般的传统建筑,因时代久远成为危房需要更新,对这类陆续出现的危险建筑,并不是简单的给予拆除再建新楼,而是从维护旧街巷的整体建筑形制的要求出发,采取技术措施,保留原建筑的外立面,更新其内部结构,使原建筑的传统风格得以保留。

如威尼斯水城的大小街巷建筑,因长期的海水侵蚀,部分立于水中的楼房根基已腐蚀严重,建筑岌岌可危。

同时又发现沿街挂有商店、商务等各种服务招牌的建筑,其外观传统而古朴,而其内部结构已十分现代化,显然内部建筑是后期更新的,但从建筑外表看,与街巷及周围的建筑没有区别,依然保持了水城传统建筑的特有景观效果。

应该说这种方式,不但使已危险的建筑重新具有了使用价值,而且还维持和延续了历史街巷整体形制的时代特色。

在西班牙古城托雷多,我们在一条老街巷看到一个极端的例子,由于巷子很窄,行车不便,政府专门在道路两侧房子的墙面大约1米高(小车两侧后视镜的高度)的位置挖出一道凹槽,正好可以让汽车通行。

在保护古城整体建筑风貌不变的同时,也保证了小城原住民享受现代交通工具的权利。

这种人本主义的理念,也值得我们借鉴(弘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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