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公园卫生保洁采购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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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公园卫生保洁采购项目需求.docx

天河公园卫生保洁采购项目需求

天河公园卫生保洁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900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卫行业服务企业B级或以上资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卫生保洁管理服务。

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环卫行业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服务期

服务期为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

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再续签的方式。

一、项目概况

(一)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卫生清洁管理服务,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公园内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二)本项目为广州市天河公园确定环境卫生作业,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三)公园卫生清洁保洁面积:

1、园路、广场、建筑物及公共建筑用地总面积106086M²

(1)大门楼4座、小北门1个(包括办公停车场)

(2)公厕8座

(3)办公大楼2座、长廊1条

(4)景点、景区6个(包括所有凉亭、建筑物、公共设施)

2、绿化带面积约30000M²(路两边、广场周边1米;公厕周边5米内)

3、水域总面积103989M²(包括所有湖面、鱼池)

(四)服务期限:

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

采取一年一签12个月合同期,期满考核合格再续签的方式。

二、服务内容

(一)清洁(工作)时间:

早上6:

00—晚上21:

00时。

(二)清洁保洁范围:

1、主园路、小路及两侧绿化带1米内的卫生清洁;

2、景点、景区内广场、小路及两侧绿化带1米内的卫生清洁;

3、大门门楼、内外广场及周边绿化带1米内的卫生清洁;

4、小北门及其停车场及周边绿化带1米内的卫生清洁;

5、办公楼内外及保安部二楼办公室内的卫生清洁;

6、公厕及周边5米内绿化带的卫生清洁;

7、平台、亭廊、园椅、小卖点等休息、活动区域及周边绿化带1米内的卫生清洁;

8、湖面及粤晖园、粤秀园、办公室鱼池的卫生清洁;

9、中山大道绿道及两侧绿化带1米内的卫生清洁;

10、排水渠、沙井、垃圾存放场的卫生清洁,疏通。

(三)工作要求:

1、公园主园路及公共场所

(1)打扫广场、主园路面、绿道并巡回保洁,定期清洗;

(2)打扫主园路两侧1米范围内的树枝、树叶及纸屑、烟头、果皮等生活垃圾;

(3)定期清理清洗大门楼外墙及门窗、门楼顶、大门不锈钢拉闸等设施;

(4)抹净所有园椅、指示牌、导游牌及路灯杆灯罩;

(5)清理疏通所有排水渠、沙井及表面的积水、淤泥、垃圾;

(6)抹净果皮箱,清理箱内垃圾,每天更换箱内垃圾袋不小于一次;

(7)打扫景点、景区的建筑物及其设施,并巡回保洁;

(8)打扫梯田山区域道路、平台及公共设施,并巡回保洁;

(9)打扫游乐场区域,清理定点存放的树叶、生活垃圾(不含建筑、装修等垃圾);

(10)清理山林小路及周边眼可视区域的生活垃圾。

2、办公室

(1)打扫各办公室地面、墙壁、天花板;

(2)抹净室内外门窗、招牌、桌椅、文件柜、沙发、电话机、照明设备、空调风扇等,清理垃圾桶及烟灰缸;

(3)打扫洗手间,拖干地面,抹净室内墙壁、洗手盆、镜面、照明设备、排气扇等;

(4)打扫会议室,抹净室内外门窗、桌椅、照明设备、空调风扇等。

3、办公楼外围

(1)打扫地面,清理门前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

(2)抹净平台上的坐椅;

(3)打捞水池漂浮物,每周换水一次;

(4)打扫屋顶枯叶、杂物。

4、湖面、长廊及所有凉亭

(1)打捞湖面的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死鱼等飘浮物。

疏通各湖排水口,保持湖水不超过湖堤;

(2)打扫湖堤、平台、长廊及所有凉亭;

(3)抹净凉亭内的护栏、亭柱、石椅,打扫亭顶枯叶。

5、公共厕所

(1)设专人负责清洗厕所地面、厕坑、尿槽,地面保持干净无积水。

定期使用清洁药物,保持地面、厕坑、尿槽无渍,无异味;

(2)抹净洗手盆及镜面,定期使用清洁药物消毒,保持洗手盆无渍;

(3)清理厕所内的厕纸及杂物,并冲洗厕纸箩,每天更换垃圾袋不少于一次;

(4)定时燃点卫生香、蚊香等除味物料;

(5)打扫厕所内外墙壁、照明设备及屋顶枯叶;

(6)负责公厕周边5米范围内绿化的浇水及清理垃圾杂物;

(7)负责疏通堵塞的下水道,定期疏通清理化粪池(合同期满移交时,池内粪便不得超出0.5立方米)。

6、垃圾场

(1)每天设专人及时将垃圾入桶处理;

(2)每天早上9:

30时前,安排专车将垃圾清运出公园;

(3)每天垃圾清运后,冲洗干净场内地面及垃圾桶;

(4)定期对场内喷药消杀。

7、其它说明

(1)公园内所有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范围内的卫生,由经营者自行负责清洁;

(2)经营项目自行设置垃圾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由卫生承包单位负责运往垃圾场(以下合作项目除外:

昔士风西餐厅、茗仕居餐厅、停车场等垃圾量大的经营项目,自行负责清运)。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二)具体要求

1、日常管理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4)每月初编写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并书面向采购人总务办汇报;

(5)每月度对采购人进行一次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

(7)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

2、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人员岗位设置(★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52人)

岗位设置

人数(人)

驻场主管(经理)

1

驻场领班(班长)

1

清洁保洁人员

50

合计

52

(2)中标供应商须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3、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

(2)服务人员应按上班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3)中标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4)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5)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6)凡进入工作区域的保洁人员,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佩带工号牌,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

(7)保洁人员必须树立认真负责、诚实勤劳的作风,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

(8)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讲粗言、看书报、聚集闲聊、打闹、睡觉、擅离岗位、刁难游客等;

(9)保洁人员必须养成讲文明,礼貌待客,绝对不允许与游客发生争执和斗殴事件。

4、中标供应商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下;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

且支付的人员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广州市同行业工资标准,同时应按广州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含劳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

(3)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配置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

(4)服务期内所发生各类事故,包括:

治安、交通、防火等安全事故,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5、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采购人只为中标供应商提供休息室2间、工具房1间(水电安装、维护及使用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房内不得住人及明火煮食,不得对外出租或另作他用;

(2)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使用的房屋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排水排污管道)负有维护保养责任,除自然折旧、不可抗力情况外,所有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区域内工作所需用的水、电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卫生清洁工作时所产生的水、电费;

(4)服务区域内需配置的果皮箱,垃圾场需配置的垃圾桶,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5)中标供应商按固定岗位配置垃圾清运车,流动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自行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6)中标供应商按保洁岗位需要配置清洁工具、除污除臭物料等;

(7)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1辆高压清洗车,负责路面、广场清洗;1辆机动抽粪车,负责公厕粪池抽粪;1辆大型垃圾压缩车,负责垃圾场每日垃圾清运;高空作业的设备,负责大门楼、凉亭等建筑物顶高空作业;不少于4艘船只,负责湖面打捞。

(设备需提供有效资料证明依据)

四、服务质量监督与处罚

1、日常质量检查监督由采购人指定的监督机构负责。

中标供应商在每月工作考评中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按合同划拨月服务费。

在考评活动中,得分在95分以下,每扣1分则相应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的1%,如此类推。

年累计三个月不达95分,除扣减服务费外,采购人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2、在市、区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服务区域,情节特别严重,受到上级或区政府批评、传媒曝光等问题,除扣减中标供应商当月服务费的10%外,年累计三次,采购人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3、对于市、区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有效投诉等问题,中标供应商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每发生一次扣减中标供应商当月服务费的5%。

合同期内累计三次,采购人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4、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在服务范围内从事服务费以外的收费工作,一旦发现经查属实,采购人有权按中标供应商实际收取金额的10倍扣减当月服务费,合同期内累计二次,采购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四、服务费支付

1、服务费

(1)年服务费=中标价/3年-10万元(支付临时突击性任务服务费,无发生不用支付);

(2)月服务费=年服务费金额/12-考核扣减款项;

(3)服务费用于聘请专业清洁、保洁人员;支付垃圾清运、处理费;支付清洁物料、工具、税金及其他杂费等。

合同期内遇到政策性上调人员工资待遇等,所产生增加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以人民币方式按季度结算,采取支票、银行转帐等形式支付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

(2)中标供应商在每季度最后一周未前,将三个月的服务费支付申请,保洁人员出勤情况递交采购人监督机构进行初审(每月考勤允许人员流动3人)。

甲方管理监督机构对乙方三个月的服务情况进行考评汇总,次季第一个月15日前采购人管理监督机构考评完毕。

并将考评结果、服务费申请相关资料递交财政部门审批,在次季第一个月内(具体支付时间以区财局支付部门支付时间为准)将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3)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服务费(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4)由于服务费的计量拨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实际支付时间可能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限,乙方不能以服务费拨付滞后为由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保洁质量。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一年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如合同期满时,乙方部分责任未能完成,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的金额后,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附:

1、采购人清洁范围及工作细则一;

2、采购人清洁范围及工作细则二;

3、采购人卫生服务质量月度考核标准

4、采购人卫生清洁工作考评表

附件:

1

天河公园清洁范围及工作细则一

每日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每日工作

次数

备注

清洁标准

 

一、公园主园路、绿道、广场、设施

1、打扫广场、路面,冲扫明渠、积水,并巡回保洁。

2次

保洁多次

保持路面、广场清洁无杂物.石缝中无杂草生长。

保持沿路垃圾箱干净无污渍,箱内存放垃圾量不超过1/3。

广场、园路两侧绿化带(1米内)无杂物。

保持沿路两侧排水渠畅通、无杂物。

路灯及灯罩内无尘、无蚊虫、无污渍。

园椅、指示牌、导游牌、宣传栏无尘、无污渍。

大门钢闸、门楼的门、窗无尘、无污渍。

2、抹净沿路边洗手台、园椅、园桌、垃圾箱,及时收集垃圾清运至垃圾场。

同上

同上

3、打扫大门楼内外广场及小北门停车场。

抹净大门口不锈钢闸门及门楼外门、窗。

同上

同上

4、抹净指示牌、导游牌、宣传栏、路灯等设施。

1次

按实际情况保洁

5、打扫园路两侧1米范围绿化带内的纸屑、烟头、果皮、枯叶等杂物。

2次

保洁多次

6、打扫公园内各游客聚集点广场

同上

同上

7、配合绿化部门清理广场绿化带内生活垃圾。

按实际情况

按实际情况保洁

 

二、办公室

1、打扫办公室地面。

2次

保洁多次

保持办公室整洁,门窗、桌椅、文件柜等无尘,洗手间无异味、积水、污渍。

2、抹净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机等办公设施。

2次

同上

3、清理垃圾筐及烟灰缸。

2次

同上

4、清理洗手间内的卫生设施。

2次

同上

5、打扫办公楼内通道、楼梯、会议室及门窗。

2次

同上

 

三、办公楼区域

1、打扫平台、广场、走廊,清理绿化带内杂物。

2次

同上

保持地面、鱼池清洁,无杂物、污渍,水池水质洁净。

2、抹净平台上的坐位,垃圾箱,清理箱内垃圾。

2次

同上

3、打捞鱼池漂浮物,定期换水。

2次

同上

四、湖面、水池。

1、打捞湖面枯枝、枯叶、死鱼及生活垃圾等漂浮物。

2次

同上

保持湖面、水池无漂浮物。

2、打捞公园内小水池漂浮物。

2次

同上

五、凉亭、长廊。

1、打扫园内所有凉亭、长廊。

2次

同上

保持凉亭、长廊环境卫生整洁。

2、清除亭、廊顶蜘蛛网、枯叶。

2次

同上

 

六、景区、景点、游乐场。

1、打扫翠竹园等景区;粤晖园、粤秀园、邓世昌等景点范围的小路、水渠、亭廊及周边卫生,抹净坐椅及垃圾箱。

2次

同上

保持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清洁,沙井、水渠畅通无杂物。

清理游乐场区域存放的生活垃圾。

2、打扫游乐场、区域的小路、广场及水渠,抹净场内坐椅及垃圾箱。

2次

同上

七、职工食堂

打扫食堂外地面、排水渠。

2次

同上

保持地面及排水渠无积水、无杂物、污渍。

 

八、公厕

1、用清洁济清洗地面、厕坑、尿糟。

3次

按实际情况配用

保持地面无积水、污渍、无蝇蛆、淤塞,空间无异味,无设施损坏,保持公厕环境卫生清洁,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绿化水份充足。

2、用清洁济及消毒药物擦洗手盆。

2次

同上

3、上下午点燃塔香丶蚊香。

各1次

同上

4、清理公厕周边绿化带杂物及浇水。

1次

保洁多次

5、公园厕所按照广州市公园公厕“优秀、最佳项目”评选标准进行保洁。

 

九、垃圾处理

1、园内打扫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场内垃圾及时入桶处理。

按实际情况

按实际情况增加

各点清扫后的垃圾及时装车运走。

垃圾场地面保持清洁。

2、垃圾场存放的垃圾,每天定时全部清运出公园。

1次

同上

保持场内存放的垃圾日产日清。

3、每天垃圾清运后,冲洗干净场内地面及垃圾桶。

1次

同上

保持场内地面及垃圾桶洁净。

附件:

2

天河公园清洁范围及工作细则二

每周(月)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每周工作

次数

清洁标准

备注

一、公园公共场所、设施

1、清洗指示牌、导游牌、宣传栏、警示牌,园椅、园桌。

2

干净、清洁、无污渍。

按实际需要调整次数

2、清洗垃圾箱

1

3、清洗排水渠(有盖)

1

4、清洗排水渠(无盖)

多次

二、办公室

1、清洗门、窗玻璃。

1

干净、清洁、无污渍。

同上

2、电话机消毒

1

3、洗手间设施除渍

1

4、清洗灯罩、风扇、空调机。

1

三、办公楼区域

1、清洗平台地面

1

同上

同上

2、清洗排水渠

1

四、亭、廊

清洗凉亭、长廊地面。

1

同上

同上

五、景点、景区

清洗景点、景区亭廊地面,排水渠、垃圾箱。

1

同上

同上

六、职工食堂

打扫食堂外墙、屋顶。

1

同上

同上

七、公厕

清洗外墙、屋顶、漏窗

1

同上

同上

八、垃圾场

用消毒药物喷射场内地面、垃圾桶。

1-2

无蝇蛆、无异味。

同上

工作地点

每月工作

次数

清洁标准

备注

 

一、公共设施

1、清洗公园广场、路面。

1

干净、清洁、

无尘、无蚊虫、无污渍。

同上

2、清洗路灯柱、灯罩。

1

3、清洗门廊不锈钢闸门。

1

4、洗刷公园花基壁

1

5、清洗门楼建筑物外墙及玻璃、办公室天花板污渍。

1

二、山林地段

清理山林小路及周边眼可视区域的生活垃圾。

1

无生活垃圾

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安排

附件:

3

天河公园卫生服务质量月度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仪容

仪表

1、未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配带工作证。

每人次扣0.1分

2、仪容仪表不整洁

每人次扣0.1分

劳动

纪律

劳动

态度

1、盗窃公园或他人物品(经查属实)

每宗扣1分

2、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钱财、物品。

每宗扣0.5分

3、拾遗不报,擅自处理。

(经查属实)

每宗扣0.5分

4、园内发生争执、斗殴,造成不良后果。

每宗扣0.5分

5、服务态度差,不听从劝告或游客多次投诉,经查属实,造成不良影响。

每宗扣0.5分

6、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每宗扣0.2分

7、工作时间睡觉、聚集聊天、醉酒、静坐怠慢工作等违纪行为或工作时间捡废旧物品、随意拿取公园花草树林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每宗扣0.2分

8、违反公园有关管理规定、保洁人员考勤制度,视情节轻重。

每次扣0.2-0.5分

 

清洁

质量

1、主园路、广场、公厕保洁不达标。

每次扣0.5分

2、垃圾不及时清运处理,垃圾场卫生保洁不达标,造成不良后果。

每次扣0.5分

3、属严重清洁质量问题,造成游客或上级领导投诉、批评,经查属实。

每宗扣0.5分

4、办公室、售票房内外、大门楼、小北门停车场区域卫生保洁不达标。

每次扣0.2分

5、园椅、指示牌、导游牌、宣传栏、路灯、垃圾箱等低位设施保洁不达标。

每次扣0.2分

6、主要景区、景点、长廊的卫生保洁不达标。

游乐场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

每次扣0.2分

7、湖面、鱼池打捞不及时。

每次扣0.2分

8、山林小路、平台卫生保洁不达标

每次扣0.2分

9、公厕设施损坏,下水道堵塞未及时处理或上报修复,造成不良后果。

每宗扣0.2分

10、公厕用品无及时补缺。

每次扣0.1分

11、每周清洁工作不达标。

按周次扣1分

12、每月清洁工作不达标。

按月次扣2分

13、连续三个月度清洁工作不达标。

第三个月扣5分

1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视情节轻重)

每宗扣0.5-5分

奖励

1、拾金不昧,物归原主,受到表扬、奖励。

每宗奖0.5分

2、重大检查活动中,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扬、奖励。

每次奖1分

附件:

4

2016年月份天河公园卫生清洁工作考评表

被考评单位:

考评项目

扣分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保洁员

行为规范(10分)

服务质量(30分)

清洁质量

(50分)

 

清运安全

管理

(10分)

附加分

加分事由

考评结果

总得分:

评委签名:

考勤情况

出勤:

缺勤:

核发工资:

分管领导意见:

被考评单位代表签名:

注:

1、月度考评按100分为满分,95分及以上为达标,95分以下每扣1分则相应扣减当月承包服务费总额1%。

2、保洁员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清洁质量扣分标准按合同条款及标书条款实施,游客投诉、上访、交通管理等扣分标准根据投诉属实或发生事件所负责任的大小、轻重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的程度综合考评,按每宗(次)扣0.5—3分进行实施。

特别严重,影响极坏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每宗(次)该项评分标准不合格进行扣分。

3、附加分加分标准:

保洁员超出本职工作范围,为公园作出重大贡献,或积极配合公园出色完成“创文”等重大活动任务,受到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奖励的,每宗(次)加0.5—3分。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一、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

广州市天河公园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条基本情况

公园类型:

综合性公园

坐落位置: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占地面积:

70.7万㎡

第三条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务事项

第四条具体委托管理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三、服务期限

第五条服务期限:

2016年1月1日零时~2016年12月31日24时止,共12个月。

(采取一年一签12个月合同期,期满考核合格再续签的方式)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制度规程、工作规范等;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4.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5.按时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清洁需用的水、电源及费用。

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移交服务场地、服务期间配置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对无法解决的事项或公共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应事先告知甲方;

4.对本项目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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