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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试题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复习题1(附答案)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三、辨析题

1.唯物主义是可知论,唯心主义是不可知论。

[答案要点]

这是错误的观点。

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

坚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即坚持世界的可知性,是唯物主义和某些唯心主义者都承认的观点。

2.世界统一于存在。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讲的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世界统一于存在”是一个错误的折中主义的命题,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存在”是什么,在这里不明确的;如果存在是精神,世界统一于存在是统一于精神,这是唯心主义的命题;反过来,如果存在是物质,世界统一于存在就是统一于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命题。

3.重点论内在地包含着两点论。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所谓重点论是指在分析解决矛盾时,要着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两点论则是指在着重抓重点的同时,对非主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给予适当的关注。

重点论的对立面是均衡论,两点论的对立面是一点论。

由于讲重点论是以承认非重点的存在为前提的,因而它内在地包含着两点论。

4.掌握适度原则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要超过事物的度。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为了维持事物正常发展,必须保持事物原有的度,为了促进事物发展,又必须超出事物原有的度,要适时抓住时机,促进事物的质变。

5.否定就是新旧事物之间“一刀两断”。

[答案要点]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否定观认为: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否定既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又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四、简答题

1.哲学的基本问题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要点]

恩格斯说: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从多方面展开的,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思维与存在谁是第一性的,是思维产生存在还是存在产生思维;二是思维与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即思维能否正确反映存在。

根据对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被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

根据对第二方面的不同回答,认识论可划分为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两种基本观点。

2、唯心主义得以产生和长期存在的根源有哪些?

[答案要点]

唯心主义得以产生和长期存在有三个根源。

一是社会历史根源,主要表现为产生初期生产力低下和科学不发达;二是阶级根源,保守、反动的阶级或集团的需要和支持是唯心主义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三是认识根源,割裂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片面夸大认识过程的某一方面或环节,也将通向唯心主义。

在这三个根源中,认识根源的作用最为持久,因而反对唯心主义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3.为什么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

[答案要点]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著、最根本的特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上全面地论证了实践在整个哲学中的基础地位和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把实践的观点看作是自己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同时它强调它的全部理论都要付诸实践,指导实践,化作群众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新世界观”,“新”就新在它既不是像旧唯物主义那样仅从所谓纯客观的角度去直观事物,也不是像唯心主义那样仅从主观方面去理解事物,而是以实践为基点去理解事物,从而开辟了一个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新视角、新天地。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

4.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有何意义?

[答案要点]

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有如下意义:

首先,静止是运动的量度,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把握运动。

其次,相对静止是事物分化和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根本条件。

第三,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把事物区分开来进行科学分析。

5.怎样理解意识活动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答案要点]

意识活动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但它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不同主体对同一对象的反映差别是主观的,但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是客观的;意识对对象的反映是近似的、有时甚至是歪曲的,这是意识最鲜明的主观特征,但任何反映归根到底都有自己的客观原型。

6.为什么说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答案要点]

第一,新生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旧事物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因而新生事物能战胜旧事物。

第二,新生事物优越于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新生事物是在旧事物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东西,又吸收了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并且增加了更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具有适应新环境的新功能和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社会领域中,新生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必然能战胜旧事物。

新生事物的成长和发展过程,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我们必须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和扶持新生事物,为新生事物的成长开辟道路。

7.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答案要点]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串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第三,建立在对立统一规律基础之上的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最后,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8.简述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外因的辩证关系

[答案要点]

一事物的内部矛盾是该事物发展的内因,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矛盾是该事物发展的外因。

内外因的辩证关系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事物发展第二位的原因;外因一般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9.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是什么?

[答案要点]

量变是事物的数量及其空间结构形式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超越度的范围的变化。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量变和质变相互联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二,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不断转化、循环往复、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

10.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要点]

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意识活动本身的创造性;意识活动对人体的控制作用;意识通过人的实践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五、论述题

1.试述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答案要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可以表述为:

世界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其统一的基础是物质。

该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它包括了物质观、运动发展观、规律观和意识论。

对于指导我们的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

首先,既然世界是不依赖我们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物质世界,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

其次,既然客观世界是在时空中运动、变化、发展的,这就要求我们从变化着的实际情况出发,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实事求是制定方针和政策。

第三,既然客观世界有自己固有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性。

2.试述普遍联系观点的方法论意义

[答案要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总是与其他事物处于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之中。

这个观点的方法论意义主要有二:

一是有助于我们树立条件论的思想。

联系是普遍的,而具体事物的联系都是有条件的。

随着条件的改变,联系的方式也要发生变化。

“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马克思主义者是条件论者。

但又不唯条件,因为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又在创造条件和改变条件。

二是有助于我们树立整体性的思想。

和系统论一样,唯物辩证法认为,从功能上看,整体常常大于部分之和。

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有全局观念。

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

5、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答: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

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

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题2(附答案)

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三、辨析题

1.主体和客体就是主观和客观。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主体与客体、主观和客观这两对范畴之间有联系,但不等同。

主观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客观即事物的客观存在,如自然界、人类社会等。

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相当于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体和客体则是认识论范畴,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与主体发生联系,进人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

两对范畴的联系表现在:

主体有主观性,有意识和目的;客体首先是客观存在,才能成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

两对范畴的区别在于:

主体只有和客体相联系才称为主体,离开客体就无所谓主体。

而客观存在可以是不依赖于主观、主体的。

客观事物与客体是两个有区别的范畴:

客观事物只有和主体发生联系才成为主体的客体。

当客观事物尚未进人人的认识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在的客观存在,并不是认识的客体。

只有与认识的主体发生了对象性关系时,客观事物才具有客体的意义;另一方面,认识的客体不一定是客观事物。

当人的认识活动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时,认识的客体是精神客体。

精神客体本身不属于客观事物。

2.“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二者都是对客观真理的否定。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上述观点不等同。

所谓客观真理是指人的认识中含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庄子的观点,认为在“道”的高度去衡量,无所谓是非善恶。

是相对主义真理观,它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和检验真理有客观标准。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说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

这是由于人的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人的正确认识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主观性和差别性。

而这些具有差别性的认识是否是真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真理,应有实践来检验。

承认人的认识上的主观性和差别性,并不等于否定客观真理。

3.凡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都是直接经验,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真实反映。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是感性认识的感觉阶段,是直接的感性经验。

由于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局限性和特殊性,有些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有些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虚假反映或骗局。

视觉和听觉是感性认识,它们具有直接性、丰富性,但是它的缺点是直观性和表面性,不能深人、全面地反映事物,有待于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用科学态度加以分析,上升为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该命题夸大感觉在认识中的作用,将感觉与事实相混淆,在理论上容易导致主观唯心主义。

4.“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这是恩格斯论人类思维能力的辩证论断。

人类思维,按其本性、能力、使命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是思维的至上性,即所谓的无限性和绝对性。

但是,每一个人以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客观事物及其暴露程度的限制,受社会历史条件、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行为又是非至上的,即有限的和相对的。

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矛盾是在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不断得到解决的。

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们中实现的,而一系列非常不至上的思维又体现着思维的至上性。

否认思维的至上性,会走向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否认思维的非至上性,就会走向思想僵化和绝对主义。

马克思主义主张思维的至上和非至上的辩证统一。

5.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答案要点]

此观点正确。

一个正确的思想,往往需要经历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这是受认识主体的限制和认识对象暴露程度的限制。

首先,从客体上看,事物是复杂的,它的本质的暴露是一个过程。

人的认识还要受历史条件、科学技术条件、实践水平和手段等因素的制约;其次,认识主体要受自身的局限性,受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经验以至身体素质等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对客观事物特别是比较复杂的事物的认识,要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不断修正、补充、深化,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

由于世界及其联系和发展在空间和时间上是无限的,人的实践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人的认识也必然是无限发展的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四、简要回答题

1.简述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

[答案要点]

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则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

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

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

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2.简述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答案要点]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人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首先认识世界,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为各个时代社会实践的特定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的任务也总是围绕着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确定的。

社会实践的需要始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

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发展。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使对象的真实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得到充分的暴露;也只有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地同对象相接触,才能使对象的各种现象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一定的直接经验,并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

总之,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

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3.简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

[答案要点]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虽然都坚持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是两者之间又有着性质上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

它有两个严重的缺陷:

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不能把认识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认为认识是一次性完成的。

这种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是不利学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的同时,又克服了它的严重缺陷。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的多方面的辩证关系。

因而,它全面地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性质,把认识看成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人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认识过程。

这种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不仅驳倒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主义怀疑论,而且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缺陷,创立了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变革。

4.如何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答案要点]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

感性认识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以事物的现象即外部联系为内容,还没有深人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

所以,感性认识虽然是生动的、形象的,但是还不深刻,这是其局限性所在,因而也是它必须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原因所在。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

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

坚持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

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只有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满足实践的需要。

坚持了这一点,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辩证法。

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

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

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5.如何理解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答案要点]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发展的总过程,不只是实践到认识和认识到实践多次飞跃的综合,而且表现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是指人们的认识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运动。

这个运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认识和实践的反复循环;从内容上看,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正是认识运动中实践和认识的这种循环往复和无限发展,体现了认识的本质和一般发展规律。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第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从主观方面说,人们总是受到自己认识能力和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

从客观方面说,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以及客观过程的发展和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的本质有一个显露的过程,人的认识也就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经过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

然而,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也永远不会完成。

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

所以,人的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不是企图去发现所谓的“永恒真理”、“终极真理”。

“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表明,这个统一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

所谓具体的,即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所谓历史的,即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

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

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转变到另一个具体过程的时候,主观认识就应当随之而转变。

如果主观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这就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思想落后于实际,就容易犯保守的错误。

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原有的矛盾尚未得到充分的暴露和展开,向另一个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把将来可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阶段,这同样是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就容易犯冒进的错误。

6.如何理解真理的客观性?

[答案要点]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

首先,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作为一种主观的思想形式,是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外部客观世界作为认识对象的。

真理最根本的特征就在于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揭示,就在于思想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致性。

其次,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是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得到实践的证实、主观同客观相符合,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真理的客观性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的一般原理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

在认识真理思想内容客观性的同时,还必须正确认识真理形式的主观性。

真理形式的主观性要求人们必须意识到,真理同它所反映、认识的客观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我们既不能把真理思想内容的客观性等同于客观对象的客观性,把真理当作客观实在,又要反对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的错误观点。

实用主义所鼓吹的“有用就是真理”,是主观真理论的一个典型。

实用主义者把“有用”和“真理”完全等同起来,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真理的存在。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

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

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虽然由于主体认识角度和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

但是,这并不表明观点不同的每个人都拥有真理。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特定实践活动中的特定的认识对象来说,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7.如何理解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答案要点]

承认真理是客观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就真理的发展过程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掌握程度来说,真理又是绝对的和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任何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即具有绝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

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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