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度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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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度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项
广安市2016年度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045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3号)要求和工作实际,广安市财政局通过公开程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广安市2016年度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背景和目标。
农村公路作为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村生产生活极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承担着支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重任,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保障和支撑。
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用于解决农村公路会车难题,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确保农村服务水平。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广惠办[2016]11号文件,广安市财政局与广安市交通运输局下达广安市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600万元(广市财建[2016]705、939号)。
其中:
广安区118万元、前锋区48万元、岳池县194万元、邻水县87万元、武胜县83万元、华蓥市40万元、经开区10万元、枣山园区15万元,协兴园区5万元等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硬化、窄道加宽、修建泥结石路等项目。
二、评价结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2.步骤方法。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广市财绩[2017]455号),第三方机构评价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分析,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按照广安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选取了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经开区、枣山园区8个项目点开展现场评价,占项目总数88.8%,涉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95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99.1%。
考虑到每个项目单位包括的具体项目较多,每个项目单位我们又选取2个具体项目点作为二次抽样点进行现场检查。
二次抽样现场检查15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8.1%,抽样金额141.2万元,占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23.7%。
4.决策依据。
项目由各区市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向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交通运输局请示。
根据广惠办[2016]11号文件,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广市财建[2016]705、939号文件下达广安市2016年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400万元,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200万元。
(二)绩效评价情况。
总体看,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大多数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大部分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专项资金到位率高而且及时;满意度较高。
通过项目实施,缓解了农村交通压力和乡村公路会车难的情况,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消除了村民车辆出行安全隐患,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评价认为,全市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及交通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决策正确、科学,项目管理较为规范、到位,项目绩效较显著,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最后平均总分为86.03分。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16年广安市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及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得分
项目单位
指标平均得分
武胜县
岳池县
华蓥市
邻水县
广安区
前锋区
经开区
枣山园区
项目决策(25分)
绩效目标(6分)
目标内容
2
2
2
2
2
2
2
2
2
2
进度计划
2
2
2
2
1.2
1.2
1.2
2
2
1.7
目标匹配
2
2
2
2
2
2
2
2
2
2
决策依据(10分)
政策依据
2
2
2
2
2
2
2
2
2
2
实施规划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管理制度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资金分配(4分)
分配方法
2
2
2
2
2
2
2
2
2
2
分配过程
2
2
2
2
2
2
2
2
2
2
分配结果(5分)
审核把关
3
3
3
3
3
3
3
3
3
3
资金集中
2
1
1
1
1
1
1
1
1
1
(均衡)
1
1
1
1
1
1
1
1
1
项目管理(15分)
资金到位(4分)
分配时效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资金拨付
2
1.2
2
2
0
0.6
2
2
2
1.48
资金管理(3分)
使用范围
1
1
1
1
1
1
1
1
1
1
支付依据
1
1
1
1
1
1
1
1
1
1
开支标准
1
1
1
1
1
1
1
1
1
1
财务管理(4分)
财务制度
2
2
1.2
2
2
2
2
1.2
2
1.8
会计核算
2
2
1.2
2
2
2
1.2
1.2
2
1.7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1
1
1
1
1
1
1
1
1
1
投资变更
1
1
1
1
1
1
1
1
1
1
制度执行
2
2
2
2
2
2
2
1.2
2
1.9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60分)
项目完成(15分)
完成数量
3
3
0
3
0
0
0.9
3
3
1.61
完成质量
4
4
4
4
4
4
4
4
4
4
完成时效
4
4
4
4
4
4
4
4
4
4
完成成本
4
4
4
4
4
4
4
4
4
4
项目效益(40分)
经济效益
10
8
3.5
8
8
8
6.85
8
8
7.3
社会效益
10
8
3.5
8
8
8
6.85
8
8
7.29
生态效益
10
6
2.6
6
6
6
5.14
6
6
5.47
可持续效益
10
10
4.4
10
10
10
8.57
10
10
9.12
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4.8
4.5
4.7
4.54
4.8
4.7
4.5
4.77
4.66
合计
100
91
68.9
91.7
85.74
86.6
83.41
89.1
91.77
86.03
1.项目决策依据明确,绩效目标明确。
广安市2016年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按照“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引导带动、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并综合考虑各区(市、县)农村公路状况、专项资金规模、贫困村情况等因素,根据广惠办[2016]11号文件,广安市财政局与广安市交通运输局下达2016年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分配计划。
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窄面加宽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
广安区30万元、前锋区20万元、岳池县40万元、邻水县30万元、武胜县30万元、华蓥市20万元、经开区10万元、枣山园区5万元,协兴园区5万元。
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00万元,其中:
广安区88万元、前锋区28万元、岳池县154万元、邻水县47万元、武胜县53万元、华蓥市20万元、枣山园区10万元,协兴园区5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硬化、修建泥结石路及窄道加宽等项目。
项目资金分配符合我市当前农村公路现状及重点方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
项目现场点基本上都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了各项目的实施规模和预期效果等。
2.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管理比较规范。
截至2017年7月底,本次评价共涉及9县区等83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600万元,到位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市财政局在2016年12月底前将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给各区市县财政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在2017年7月底之前已将此专项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及交通运输局。
本次评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尤其在组织申报、项目审查、审核批复、项目管理等方面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3.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规范有序。
各单位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公路设计部门的要求,做好预算,及时送交县财政局组织评审,属于公招项目的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村民自建项目的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村项目理事会作用,制定了项目公示制、检查监督制、项目验收制等有效工作流程。
4.项目计划目标大部分已完成,项目实施后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目标。
2016年广安市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和交通建设民生工程共计83个项目,主要有农村公路硬化109.51公里,修建村泥结石路36.55公里,预算投资5283.83万元;村道路加宽99.3公里,预算1631.9万元,桥2座,预算130.99万元;公路护坡150立方,预算投资22.88万元。
已完成56个项目,4个项目正在实施,23个项目未实施(岳池县有17个项目未提供资料,按未实施处理)。
按照相关要求,本项目共选取8个区市县,共15个项目点开展现场评价。
其中:
广安区花桥镇水寨村、肖河乡平源村公路硬化;前锋区观塘镇田坝村公路硬化,小井乡官家村修建公路护坡;岳池县石垭镇分水岭村公路硬化、粽粑镇姚石桥村窄道加宽;武胜县金牛镇敖滩村、鸣钟乡龙庙村公路硬化;邻水县冷家乡大坪村公路硬化、坛同镇芭茅村维修泥结石路;华蓥市天池镇仁和村修建鹅风岭至高家湾段公路、华龙街道办事处东方村公路硬化;经开区护安镇园门村至青龙村公路加宽;枣山园区枣山镇伍佳村修建泥结石路及水沟、广门乡金峰村道路加宽。
现场选取评价项目占各区市县总数的88.8%;涉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41.20万元,占预算安排补助资金总额的23.7%。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各区市县的项目主要实施部门均成立了质量监督小组,完工后通过了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当地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代表验收,基本符合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各项指标。
但抽查现场发现个别村公路存在边沟、路肩、会车道及交通安全设施还需完善等问题。
农村公路项目在工程建设、后期养护及带动产业发展给公路沿线群众提供了直接、持续的就业岗位,增加了群众的直接收入。
农村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得到了改善,进一步降低了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群众出行等成本,间接为群众增加了收入。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提升了道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了路域环境,提升了农村地区村容村貌。
随着农村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不断提升,推动了农村地区客货运输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现场走访受益群体,随机对当地群众进行问卷调查。
从调查样本的结果显示,大部分群众认为应当对通村公路硬化及加宽,群众对该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对财政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观念不强。
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久,未列入日常考核范围,故个别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观念淡薄,积极性不高,绩效评价时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完整,个别乡、镇、村未提供资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有待改进。
部分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未通过区市县财政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申报,直接由项目单位向市相关部门申报。
相关部门审批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给各区市县,从而导致部分区市县财政局不了解项目情况。
(三)资金拨付不及时。
2016年广安市农村公路以将代补和民生工程资金595万元(不含协兴园区5万元),截止评价时已拨款413万元,占预算资金的69.4%。
如邻水县农村公路以奖代补47万元,仅拨款14万元,民生工程40万元因未申请尚未拨付;岳池县民生工程40万元仅拨款12.9万元。
(四)农村公路硬化、修建的泥结石路有待完善。
抽查现场发现硬化的村级公路及泥结石路部分路段水沟不通畅,水毁严重。
大部分路段无路肩,会车道较少;部分路段坡陡,弯急,无护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相关建议
(一)改进申报程序,加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
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各项目由村向乡、镇申请,经乡、镇对项目认真梳理筛选后向区市县相关部门申报;区市县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向市财政及相关部门申报,按轻重缓急原则,对于近期无需实施或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不安排资金,尽量避免申报与实际脱节。
(二)对未提供绩效评价资料的乡镇,督促尽快提供。
对尚在实施的项目督促尽快完成,以完成计划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三)对农村公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的项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强化验收措施,提高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得到提高。
(四)建议由区(市、县)各乡、镇及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村级公路进行整治,以保证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