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发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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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发包合同
**************改造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二0一五年八月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参照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义发改投【2015】116号。
4.资金来源:
财政。
5.工程内容:
包括装饰及安装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改造装饰及安装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施工图及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暂定合同价为万元,具体以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报告为准,合同价修改为:
(预算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民工工伤保险费)*(1-8.25%)+(安全文明施工费+民工工伤保险费)。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编制报告;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民工工伤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编制报告
2.合同价格形式:
按实结算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傅志坚。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5年8月25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承包人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的低价风险金(如有),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6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名称:
******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
名称:
********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甲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永久占地包括:
/。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义乌市文明标化工地管理办法》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
(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设计图纸明确的其他标准及规范;(7)国家、浙江省、义乌市颁布的其他标准及文件。
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被颁布实施,则承包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
如本招标文件未列入,但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同样适用。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七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本(含勘察文件)。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按月提供已完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15天前;月进度计划在已完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按实际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7联络
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授权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本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发包人仅提供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并包括到养护、道路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保证施工现场车辆通行顺畅。
该部分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若承包人不及时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缮,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相关资料进行保密,如果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相关资料对外泄漏,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损失。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按实调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不提供。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满足当地相关档案部门所规定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满足当地相关档案部门所规定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另外再须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三套,光盘二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本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在28天内提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版本及电子光盘。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抢工需要及临时停电、停水的可能,并做好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但: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若由承包人原因损坏他人施工成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③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简易办公室1间。
④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承包人按发包人施工场地分配图的要求自行搭建;施工场地围墙,施工场地内道路、排水、排污等临时工程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达到义乌市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
⑤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好与当地各级部门(如公安、林业、城管、市政、环保、排污排水、街道、村委、绿化、卫生等方面)及居民的关系,自行办理好对外的各类报批工作,为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做好所需资料的整理等各项工作。
⑥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⑦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图纸审核和深化工作,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和不合理之处以及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应在施工图纸会审时以书面形式提请设计单位解决,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周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
如因承包人审图不仔细、把关不严格造成工程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⑧承包人负责核对施工图纸中相关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形状,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负责室内所有机电安装综合管线排列,室外综合管网排列,所有管线排列后经发包人及设计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⑨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
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
⑩承包人负责按总工期目标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在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发出纠偏指令。
⑪承包人必须按阶段及时提醒发包人退还新型材料、散装水泥等押金,若由于不及时提醒导致押金未能退回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⑫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项目整体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整理和移交。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到岗率每周不少于4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天2000元。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严格要求项目经理不准擅自调换,由于承包人原因提出调换项目经理的,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整,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扣除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7天内,其中承包人还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扣除承包人1万元每人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率每周不少于4日且每月不少于25天,需要离开现场的需经发包人同意。
,擅自调换技术负责人,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1万元整;擅自调换其它人员的,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1万元整,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无故缺岗,项目经理支付违约金每天2000元,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每天2000元,其余人员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1000元。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须经招标人同意,且分包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能力。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若由承包人原因损坏他人施工成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双方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控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具)。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招标合同范围为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授予监理人的权利。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总监;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隐蔽工程检查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特别是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
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义乌市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义乌市文明标化工地。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正式进场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义建局〔2012〕6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银行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资金账户,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15天前。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15天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影响工程关键线路进度的;②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期延误;③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需要延长工期的,可按三方协商一致后的书面签证予以顺延。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尾数不足1天按1天计算。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履约保证金的20%。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4小时内降水量达50-99.9MM的暴雨;
(2)风速达到8级的台风;
(3)日气温超过38度或低于零下10度。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8.6样品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根据发包人通知要求。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0.变更
变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变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义政发〔2012〕53号《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采用该项目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超过15%时,对15%(含15%)以内的工程量,按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计;对超过15%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照标底编制依据进行重新组价,并按义公共资源办〔2013〕43号文件规定的让利幅度区间同类项目的高值让利。
(2)合同中有类似单价的新增工程项目,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价规范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义公共资源办〔2013〕43号文件规定的让利幅度区间同类项目的高值让利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价规范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以上材料价格套用顺序:
《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以上信息价不含供应商报价。
在《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均没有相关材料的价格的,该材料价格由监理人、承包人、发包人三方询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