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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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
浙江衢州建工杭州奥体博览城项目
各
项
施
工
管
理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2011年3月2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执行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考核奖罚制度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门口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三、卫生保洁制度
十四、不扰民措施
十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十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十七、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十八、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十九、现场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制度
二十、安全技术措施费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
方案编审执行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承担技术责任。
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报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职能部门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部分,当施工项目由一个项目部承担时,由施工技术部门为主负责编制,或由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审定,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报公司、项目部及安监站备案。
4、高、大、难工程、复杂项目及该项目由两个以上工程处共同承担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及施工技术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送公司及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作为施工服务和检查的依据之一。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执行制度
1、脚手架
①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②搭设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③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到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布置图外,还就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④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⑤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2、基坑支护
①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地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
其内容包括:
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②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③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3、模板工程
①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②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用电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③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④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⑤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星期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半月检查一次。
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物料提升机
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架体安装、拆卸情况。
②架体限位保险设置情况。
③架体稳定性能。
④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⑤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避雷等设置情况。
⑥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年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承担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部门报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部备案。
施工技术部门不得下达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保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核,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备案。
4、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份。
当施工项目由一个项目部承担时,由技术部门为主负责编制或由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报公司、项目部、安监站备案,作为施工服务和检查的依据之一。
5、高、大、难工程、复杂工程项目及该施工项目由二个以上项目部共同承担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及工程处施工技术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公司经理批准,送公司及工程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备案,作为施工服务和检查的依据之一,并报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方可组织施工。
6、安全技术措施费,公司质安科提出具体计划和预算,并由公司质安科会同行政后勤等部门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
7、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名称,项目的确定的经费的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各所属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标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情况,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工程处或工地罚款。
9、项目部若不提出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预算或延期提出而影响公司计划的列入时,将给予项目部的责任者以罚款。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公司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大型特殊或特殊工程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同志交底:
一般工程由项目经理交底:
分部工程收施工员交底:
分项工程由班组长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
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及质量要求、采用规范、结构特点、作业环境、操作规程和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安全交底记录,并要有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
没有交底或交底不清,班组或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4、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交底记录由档案室保管、存档。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
施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有关部门审批。
2、塔吊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中数据必须量化。
验收责任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3、提升机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4、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5、提升机每月应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6、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7、所有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作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1、新进场的机械机具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列入安全资料台帐。
2、已使用过的机械机具,必须要有维修保养记录卡,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应实行单级或多级的保养结构,其目的在于保证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损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不致辞因意外损坏而引起事故影响施工进度,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燃、润油料的正常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4、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掌握设备总成和别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5、定期保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措施。
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洗、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作业的范围:
深度和周期,应根据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定。
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定期执行。
6、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的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按时供应润滑油甩必要的备品、备件。
7、应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履历书和各级保养计划执行情况报表。
8、应相应配备保养管理人员,加强保养工作管理,配备一定的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养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素质。
9、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有进行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10、使用在安排施工生产和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的同时,必须安排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作为生产组成部分。
11、保养计划应按月编制,设备使用根据每台设备已运转的工时,组合下月需用机械设备的情况,按保养的周期,确定每台机械设备应进行的保养级别和日程,经工程处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后下达执行。
12、为了保证保养作业计划的顺利进行,机械使用部门应保证机械保养计划规定所需的作业时间;机械管理部门应按质按期完成。
对拖延保养导致机械损坏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作相应处理。
13、设备部门要检查督促保养计划的实施,在机械达到保养周期时,要及时下达保养任务单通过操作工或保养工进行保养,如因生产需要等原因必须延期执行时,须经设备处同意,延期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周期20%。
14、保养任务完成后,执行人要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并将资料归档。
15、为确保机械设备保养的实施和保养所要的技术供应,应根据机械设备数量,可各必要的保修人员及保修设备。
16、机械保养人员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进行保养作业时应尽量利用施工间隙和非生产时间,在组织机械临时故障的抢修时,必须全力以赴,努力缩短停修台日,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17、为了更好改进机械设备保养工作,缩短机械保养时间,提高保修质量,除科学地编制保养计划外,保养部门应不断改善保养机具和工艺组织,严格质量检查制度,做到保修质量好,速度快、成本低。
18、为提倡一专多能,要求操作人员努力学习修理技术、设备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作业时,操作工应参加保修,提高操作工的维护保养技能。
19、机械设备较多,工地分散的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保修服务到现场,组织流动保修组,进行现场保修和小修。
20、为使保养工艺规范化,保修单位应根据保养规程新规定的作业项目,编制主要机械设备的保工艺卡,内容包括:
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保养间隔期的级别,机械设备的状况且存在问题,需要保养的具体项目,必须配备的机具,执行作业的工种人数,,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规定的作业时间,需要的材料规格的数量等。
21、为了保证保养的质量,机械设备部门应设专人对保修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保养中的各项资料进行分析,满足设备识别状况,为编制保养工艺结经验积累资料。
22、保修人员要对保修机械设备的质量全面负责,经自检后提请专职检验人员复验,并在保养单上鉴证。
23、各级保养作业完成的,由执行保养人员将保养级别附加修理项目,更换主要配件等内容填写在保修任务单上,由使用权单位机械管理人员审查、存档。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生产。
它也是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操作工自检,班组必须检,项目部互查,公司全面重点检查的形式。
自检是岗位工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自行组织的检查,自检由于情况熟悉,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比较了解,检查起来便于准确掌握全面情况;缺点是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员的安全素质较差,安全认识缺乏,或由于习惯,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危险因素也视而不见,或虽知有危险、有隐患,但习以为常,引不起注意。
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总结操作工自检发现的隐患,认真分析,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汇报、协助解决。
互查是各项目部之间互相进行检查(每半个月互查一次),互查可以克服自检的缺点,易于检查出问题,可以互相促进,互相学习。
但在互查中,由于相互之间没有直接责任,往往不够深入、认真。
因此应注意挑选责任心强,安全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互查。
发现隐患,随时就地整改,对较大隐患短期内不能彻底解决的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上报请示,如实及时填写安全台帐资料,便于复查。
公司质安科每半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查台帐资料上的隐患,指导帮助解决事故隐患。
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法定假日前后检查相应增加,公司每月组织检查组对工地进行全面重点检查。
此种检查方法,能够克服自查找缺点,可以采取隐患通知书、指令书、停工作业,限期整改等强制手段,因此,对全面推动,改进安全工作,解决问题有重要的作用。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查人,二是查物。
1、查物的状态就是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安全用具及安全设施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各级标准要求,一般检查中分为三大内容,即:
(1)现场防护。
包括各类脚手架,“三宝、四口”施工道路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2)电气设施。
包括各种机电设备、元件及线路架设与连接,接零接地保护情况。
(3)机械施工。
包括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电动机具、手持工具、井架、塔吊、卷扬机等是否符合规定。
2、查人的状态就是到民工中去检查安全生产的意识,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即:
(1)查人的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依据,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和工人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落实,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三同时”、“五同时”的情况,各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责任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违章和遵章守纪的情况。
(2)查各项措施。
检查每个工程项目是否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每个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
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处理中的各项规定。
(3)查教育培训,新来的工人是否经]过认真的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特殊的安全教育并发证上岗,工地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认可证,各类宣传标志是否按规定张挂在有效区域等。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工程开工前对各工种分别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考试,考试试卷作为安全资料存入档案。
3、对新工人必须实行三级教育。
A、公司安全教育:
(15小时)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的及时报告。
B、项目部安全教育(15小时),由项目经理负责。
主要内容: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C、班组安全教育(20小时),由班组长主持进行,主要内容: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3、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
4、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所谓立即是指应在24小时内报至有关部门。
二、事故处理
事故的处理工作是建立在事故责任分析基础之上进行的事故的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本人的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于事故责任者处理一般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1、行政处分应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作出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1)由于缺少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收于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长期严重失修,超负荷运行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对事故隐患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发生同类重复,事故的。
(5)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造成伤亡事故的。
(7)由于新建、扩建工程中未做到“三同时”。
造成伤亡事故的。
(8)对“劳动保护监察通知书”和有关监督部门“不安全通知书”执行不力,限期不整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有章可循、违章冒险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有发生产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伤亡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理。
(1)对发生的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虑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以各种借口干扰事故正常调查,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及时,造成更大损失和伤亡的。
(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违反规定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2、经济处罚
按我企业内部有关文件规定,项目部发生重伤一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取终评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项目经理证,直至除名。
3、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的按刑法113条、114条、115条和187条查处,交通肇事罪、重在责任事故罪、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和玩忽职守罪,都属过失犯罪。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劳动部门和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
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在有关部门和领导审定结束、确定后,应当向群众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教育职工吸取血的教训。
九、考核奖罚制度
为鼓励项目部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奖罚制度: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获省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公司经理,奖励5000元,主管副经理及质安科长奖励3000元,反之奖罚对等。
]
2、创省级安标化工地,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创地、市安标化工地项目经理奖2000元。
3、防止和避免重大责任事故或在抢救中有功的奖励1000—5000元。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视其事故等级和经济损失程度。
5、对于下列行为之一干部、职工,给予经济罚款,并作相应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护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的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辞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要发动工人,依靠工人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每个班、组要开展:
“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上岗前安全交底,上岗安全检查,搞好上岗记录。
(一)由班、组长在上岗前向操作人员作安全交底。
1、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上下周围情况,要在操作中注意的事项。
2、交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3、交对特殊工种的配合要求,安全注意事项。
(二)上岗前由兼职安全员配合班、组长检查。
1、检查所有上岗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
2、检查所有操作场所周围有无不安全隐患。
3、检查所有的机、电设备的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检查防护设施和工夹、吊索等有无不安全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交底的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主要不安全因素和整改情况。
4、记上级来检查,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5、记发生事故苗子后,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教育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十一、门口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根据保卫工作任务目标,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实行以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打防结合的基本工作方针。
2、门卫值班人员应监督单位内部物资材料和各类人员的进出,保证单位内部的安全。
3、门卫必须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擅离岗位,并认真搞好交接班。
4、门卫对外来人员应进行查问、验证,并作登记续,方得放行。
5、凡内部物资、材料运出工地应持有关部门签发的手续,否则不予放行。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是促进施工顺利的需要,也是促进工程进度的需要,为此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人员进行组织实施,做到消防人员懂得灭火要领,每天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