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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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借阅须知
图书室借阅须知
一、读者借阅书籍前应先在图书借阅登记册上登记好图书编号、图书名称、借阅和归还时间、借阅时间以及借阅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保持阅览室安静,禁止在阅览室内喧哗。
三、图书阅览室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爱护阅览室内设施和书籍,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施。
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罚款处理。
六、每次借书应自觉和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为30天,借书以后在一个月之内将图书自行放到阅览室的原位,并在图书借阅登记册上填写还书相关信息,方便他人借阅和图书阅览室的日常管理。
七、保持和维护室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八、禁止在阅览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九、借到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将情况报给图书管理员。
借阅须知
阅览须知
· 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
书到出纳台而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03元/册。
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0.05元/册/日。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外借须知
·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持有借书卡。
·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
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
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
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约到书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
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 外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
中文图书0.03元/册/日;外文图书0.05元/册/日。
· 如果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
· 非外借图书出馆
· 未经允许擅自将限定在馆内阅览、须当日归还的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约金0.05元。
· 逾期
·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
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03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05元。
· 遗失
· 遗失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
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0.1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
· 污损
·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对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 保存本、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2倍赔偿。
· 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 撕割
·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偷窃
·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
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违约金。
· 其他相关规定
·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 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当事人读者卡。
通报所在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无工作单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认真执行阅览室管理规则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开放时间,坚守岗位,遵守工作人员守则,热情主动,文明服
(八)阅览部工作规范
1、认真执行阅览室管理规则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开放时间,坚守岗位,遵守工作人员守则,热情主动,文明服
(八)阅览部工作规范
1
、
(八)图书室工作规范
1、认真执行阅览室管理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开放时间,坚守岗位,遵守工作人员守则,热情主动,文明服务。
2、新书到室要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分类登记上架,以供读者阅览。
3、阅后的图书资料及时归架,经常倒架、顺架、随时整架,保持图书排架整齐美观。
及时修补破损图书。
4、做好阅览统计和工作记录,加强调查研究掌握读者阅览倾向,根据本室藏书情况和读者意见,对缺漏图书,及时向采访人员反馈,并经常跟典藏联系,协助典藏完成阅览室藏书的分配与调拨。
5、工作人员要定时巡回检查,发现读者中有违反阅览室规定以及不文明的行为要技术制止并根据情节,按章处理。
6、做好本室的各种统计、卫生、安全的管理工作。
7、为读者提供解答一般性的咨询服务。
8、阅览室面向本校学生,实行全开架方式借阅。
9、外文阅览室库存各语种的原版外文书籍及各种考研资料,以开架的方式向本校读者提供阅览服务。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1、管理好图书室所有图书,及时将新进图书严格分类,编目上架建帐,及时借阅。
2、刻苦钻研和认真学习图书管理知识;使自己图书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3、热情为师生服务,做好图书借阅工作,教师借书随到随借,学生定期开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教师借阅制度和学生借阅制度.
4、按时向师生推荐新书,搞好新进图书书目介绍,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学生课外阅读。
5、保持图书室内整洁,做到图书摆放整齐,地净窗明,管理科学。
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图书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收阅图书及时上架,对破损图书及时修补,防止图书蛀霉损坏。
6,遵守工作纪律,努力做好分管工作,上班不干私事,提高工作效率。
阅览室工作规范
1.按时开门、关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2.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每日上书整架不少于2次,保持书刊排架整齐有序,错架率不超过3%。
3.新书、新刊到阅览室后,要进行二次签到或核对验收,并在2天内登到上架,提供读者阅览。
4.对于破旧书刊要及时修补,保证读者使用。
5.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在阅览室书刊的收藏情况,并能够解答相应的问题。
对于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要记录在咨询本上,2天内解决后及时告知读者。
6.阅览室平时晚班和节假日值班主要由本室工作人员和其他专职人员承担。
排班由馆长负责,调班需经馆长认可。
7.认真履行书刊借阅制度。
8.坚守工作岗位,不随便离岗,不在阅览室大声喧哗。
9.阅览室内要经常巡视,发现不文明的行为要及时劝阻。
注意防火、防盗。
10.积极采用各种形式向读者宣传馆藏文献资源和新型读者服务项目。
11.参与馆藏文献资源建设,深入了解读者需求,每年提出一份文献资源建设建议。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
· 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
1950-196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61-197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0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
·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0.5元加工费。
·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
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
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