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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数人的利益,不得不让人深感忧虑。

原因部分群众在维权过程中采取缠访、集体访、越级访等非理性方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异常心态所致心态之一:

“闹而优则仕”。

不少群众心存“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认为只有通过越级访、集体访、甚至缠访、闹访,才能给当地政府和机关部门施加压力。

加之个别单位处理方法欠妥,为了尽快平息事态,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上访人员一吵一闹,就给其一点小“甜头”,久而久之,助长了这种“闹而优则仕”的不良习气,上访者则成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心态之二:

“法不责众”。

许多上访群众普遍认为,声势越大,越能引起重视,人数越多越能构成压力,即便是出了什么事,也有大家一起扛着。

别人能做,“我”也能做。

受这种“法不责众”的心理驱使,有些上访人采取威胁、利诱等方式,串联人马,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一拥而至。

心态之三:

“领导情结”。

“有问题找领导,领导越大越好,越往上级越有效”的思想在上访者心中普遍存在。

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群众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发了话,问题解决才有希望。

在上访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要求领导亲自接待,且经常要求党政一把手接待,领导接待了,他们才感到吃了“定心丸”。

本文来自.gongwen123.

(二)基层政府妥协退让所致

一是迫于压力而“花钱买稳定”。

近年来,各级党政都把信访稳定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级对基层的信访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基层政府怕本地区本部门出漏子,从而产生了“求稳”心态。

在处理信访难题时,难以完全按政策处理,而是以照顾情绪解决问题的角度,对上访者采取迁就和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今天补点生活费,明天又照顾解决一点其它问题,反复开口子,导致不少无理上访者抓住基层政府的这种心态,变本加厉上访,引发出一些新问题。

二是权与法的碰撞经常使基层陷入“两难”境地。

由于一些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导致基层政府在处理群众非理性维权事件时左右为难,只得妥协退让。

如《信访条例》明文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需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不得超过5人,但超过5人的具体处罚措施却没有明文规定,基层政府对此只有忍让劝说,导致部分群众更加“坚定”了“法不责众”的心理。

又如在城市建设拆迁工作中,《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先还房后拆迁,且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对拆迁工作时间要求非常紧迫,可一些拆迁户与政府讨价还价,漫天要价,拒不签定拆迁协议,政府部门也无强制手段,从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

(三)法律缺乏公信力所致

一是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

几千年“重在尊上”的封建思想影响极深,官大于法的意识根深蒂固,老百姓法制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依然习惯于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不懂得或者不愿意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来解决问题。

二是当前司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公正现象。

一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执行”的情况依然存在。

.freekan.

二是个别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讲关系,讲人情,徇私舞弊,不依法办案。

三是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不愿意做过细的调解工作,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导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

对策勿庸置疑,少数群众非理性上访不但会损坏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而且还会搅乱人们的思想,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对策,从根本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一)以民为本,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古人云: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从源头上减少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是解决群众非理性上访问题的治本之策。

一是在思想上贴近群众。

“干部不是父母官,要做人民好儿女”,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上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交心谈心,消除隔阂,增进理解,融洽干群关系。

要主动关心困难弱势群体,扎实抓好优抚安置、助残济困、五保供养等工作,压滤机滤布强化社会保障,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

二是在决策上尊重群众。

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建立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民众意见,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决策中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做到量力而行。

三是在权利上保护群众。

切实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等制度,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二)依法行政,强力推进“法治”进程。

一是依法行使职权。

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

同时,要强化行政行为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是维护司法公正。

树立“法律压倒一切”的观念,将司法部门人、财、物交由中央直管,保障司法独立。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对司法队伍“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广大群众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对于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同时,对于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集访者(5人以上),各级信访部门不予接待,若集访者以身试法,违法乱纪,公安机关先处理违法问题,信访部门再解决反映的问题。

对于那些借上访之名无理滋事、非法串联、胡搅蛮缠、煽动闹事的为首者、牵头人,公安机关要根据危害程度和不同情节,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果断的处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遏制非法上访的势头。

(三)建章立制,逐步规范信访工作。

一是推行司法援助制度。

聘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探索建立起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对群众以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给予政策、法律、资金、人力等全方位的支持。

二是实行信访终结制度。

对于无理重复访、缠访案件,要通过召开专家听证会的形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及当事人到场听证,作出经得起法律、历史检验的结论,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备案于区、市、省、国家信访局,对此类信访件,上级部门只作解释,不作交办,避免耗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

三是建立信访答复公示制。

在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分别设立群众意见答复公示栏,及时把群众反应问题的答复意见在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滤布增强信访问题处理的透明度,规范信访处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四)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加强文化教育。

在重视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以乡、村社(居委会)为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免费进行思想政治、科学文化、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对政策法规、自身基本权利义务的理解和把握,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

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家”、“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宣传和普及基本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三是加强荣辱观教育。

“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

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群众把“八荣八耻”作为自己的道德准则,以此规范言行,砥砺精神,明白是非,分清善恶,辨明美丑,知荣而为之,知耻而不为。

《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附送:

依法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依法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是老城区,城市载体功能弱,财政供给能力不强,历史欠账多,群体性矛盾比较突出。

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信访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

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再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

在我市依法信访工作全面开展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信访工作。

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和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信访工作新局面。

但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仍不断出现一些的新问题,尤其是区划调整,新的**区成立,客观上造成了信访量的攀升。

为更好的做好我区信访工作,为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区政府组织人员通过开座谈会和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的方法,对我区目前依法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依法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在开展依法信访工作以来,我区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

一是建立依法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几个责任单位共同接待处理信访问题;

二是总结工作经验,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坚持依法排查、依法认定、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依法“三查”、依法结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访案件处理程序;

三是坚持信访问题“一案三查”,制定了《**区信访工作“一案三查”暂行规定》,滤布一查造成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的责任,即查发案责任、执法处理责任和稳定责任,三查上访人员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保证信访问题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执法部门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单位依法认定,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落实。

通过这些措施,我区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实现了四个转变:

一是树立了大信访观念,由信访办一家接待的小信访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负责的大信访格局转变。

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由信访办被动接待分转处理向全面落实责任制、包案处理转变。

三是强化法制观念,由信访单一渠道思想疏导向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转变。

四是树立维权意识,由被动接待来信来访向主动为人员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转变。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信访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201X年越级上访量较201X年下降83%,201X年越级上访量较201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80%,201X年越级上访总量比201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73%,201X年截止到10月末越级上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freekan.但是,我区正处于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发展中,必然要引发新的矛盾,相对而言,区财政收相对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居民文化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情况,极易引发信访活动的发生,因此,信访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刚刚起步,依法信访机制还不健全,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直接导致基层工作人员不重视信访工作,依法信访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给信访工作带来负责影响;

(二)个别信访问题责任主体、执法主体不明确,形成相互推诿扯皮,信访问题不能及时落实到责任单位,造成处理不力,监督不力;

(三)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或执法不公,不能依法行政,使问题不能合理合法处理到位,造成群众心理上不平衡,导致上访;

(四)对非正常上访缺少有力的控制措施,一部分群众不能依法有序上访,出现无理缠访、行为过激的情况,给政府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五)在处理个别信访问题时中找不到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领导对依法信访认识不清,缺少责任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各项制度行同虚设,本文来自.gongwen123.依法信访工作在该单位开展效果不好,以致影响全区的信访工作;

(二)对信访问题的依法认定工作不到位,一些信访问题找不到责任单位或执法主体,不能得到及时处理;

(三)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执法引发的上访,主要还是执法人员对本职工作业务不熟、政策不精,执法不严,工作中我行我素,做事情做决策独断专行,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造成上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纰漏,对群众不负责任;

(四)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围堵政府等方式进行上访。

(五)依法信访工作的开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些相应的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出台,信访工作制度转换前后衔接不上,措施不到位,对群众出现过激行为、无理缠访不能有效控制;

(六)由于改革发展的步伐较快,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有些问题产生后,无政策法律依据,导致矛盾激化,不断升级,产生群众越级访。

四、对今后依法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做好信访工作,压滤机滤布现就我区今后依法信访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访工作的原动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实完整的领导责任制体系,

一是纵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层层包保;

二是横向落实四种部门领导责任制,即:

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

发案责任制是指引发信访问题的部门要主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并出具《上访问题处理决定书》。

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有争议的信访问题予以认定,必要时出具《处理意见书》。

属地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并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按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信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保障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公安派出所对信访人无理取闹、肆意串联、煽动等违法行为实施警示告诫,必要时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访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切实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着重加强初访、初电、初信的处理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把实现双向规范作为依法信访工作的关键,将维护群众合法信访权利和依法整顿信访秩序结合起来,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访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协调指导机制、依法分流和调处机制、依法排查机制和误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依法上访程序,提高我区依法信访工作质量。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信访意识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全区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依法信访年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信访工作,加强宗旨教育,树群众观念,主动自觉地通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2、加强培训力度,保证干部依法办信访。

加大对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将触角延伸到企事业,社区、村屯,提高干部素质,要求信访干部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省《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处理的信访问题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以司法局为宣传牵头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全区各个角落,让群众知法、懂法,依法上访,维护好我区信访秩序。

《依法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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