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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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温州市鹿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
附表1鹿城区重点环境问题清单
附表2鹿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表
附图1鹿城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图
附图2鹿城区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分布图
附图3鹿城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图4温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图
温州市鹿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打造小康社会示范城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鹿城区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省级生态区创建为契机,深入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积极开展“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狠抓大气污染防治,着力解决涉及公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把握关键、大胆创新,砥砺奋进、克难攻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5年7月,省级生态区创建通过验收。
2015年10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
(一)工作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一是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015年瓯江水质稳定保持为优。
瓯江流域的1个省控站位(杨府山)稳定达到水体功能区要求,全区平原河网水质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7.4%、30.1%、29.8%,省控东水厂监测站位水质消除劣Ⅴ类,达到Ⅴ类水标准。
二是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提高。
自2013年实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AQI)以来,大气环境优良率从68%上升到2015年的86.8%,PM2.5浓度从57μg/m3下降到44μg/m3,2015年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15天。
三是声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54.2dB(A)和67.8dB(A),分别较2013年下降1dB(A)和0.3dB(A)。
2、环境整治扎实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五水共治”。
全面消除16条垃圾河,累计整治黑臭河61.22公里,清理垃圾662吨,封堵排污口710个,清淤方量23.2万方,拆除违建4.93万平方米,九山内河、瓯江(郭公山至杨府山段)等区域河道均能达到“可游泳的河”水质标准。
树立全市第一个“河长”公示牌,启用“96310”为统一投诉受理平台,全区93个站位全方位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分析、预警,河面保洁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管到底”,温瑞塘河河道保洁连续三年全市第一;建成西向排洪鹿城段、七都标准堤塘,累计建成百年一遇标准堤塘28.9公里,开工建设戍浦江河道整治、瓯江治理一期等重点水利工程,基本完成省十枢项目黄龙北排工程,瓯江绕城高速至卧旗山段海塘工程列入全省首批PPP试点项目。
二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出台《鹿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5年底我区规模企业煤炭消耗实现负增长,90%以上建成区面积已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8000多辆;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在8个建筑工地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市政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总机扫率达5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三是推进清洁土壤行动。
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大力落实《鹿城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确定的4大重点项目,完成了电镀行业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和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2个项目建设。
重金属排放量大幅削减,2015年全区铅、汞、镉、铬、砷五种主要防控元素分别削减100%、100%、100%、95.1%、100%,山根备用水源地、地表水国控断面小旦断面、重点区域水、气环境质量5种重金属均值达标率均为100%,重金属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四是开展城市绿地体系不断完善。
以国家级森林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推动城市绿地系统绿化,新、改建城市公园8座,新、改建滨水公园48个、小游园62个、建成绿道103公里,重点绿地改造提升项目完成112个,完成绿化改造面积37.4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60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0年的5.36平方米提升至2015年的11.08平方米。
五是持续狠抓“四边三化”,基本解决了“四边区域”突出的环境“脏乱差”问题。
截至2015年,全区累计拆除“四边区域”违法建(构)筑物1448.53万平方米,清理垃圾、废弃物120.65万吨,清理各类小广告标牌店招和破损无序非公路标志牌16003处,绿化2079.34公里,国省道公路、铁路两侧基本达到宜林地段绿化率95%的要求,建成示范路和无违建公路7条,省级重点治理矿山治理进度达80%,市级重点治理矿山“四边区域”整治进达52%,“四边区域”9847座坟墓完成生态化改造,完成率达到90%。
公路“三化”综合完成率名列全省第一,并在全省推广借鉴。
3、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抓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投运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10万吨/日),建成七都岛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处理规模1万吨/日),在建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处理规模15万吨/日)和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建(处理规模40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能力达到30万吨/日。
完成24个片区截污纳管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3个村,启动主城区延伸区域七都、仰义、藤桥截污纳管建设,截留排污口1631个,截污3.989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87%。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临江发电厂二期,建成投运温州市污泥干化焚烧工程,新增污泥处理能力240吨/日。
4、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强势推进节能减排。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累计淘汰造纸落后产能2.5万吨,印染落后产能2900万米,有色冶炼产能2.2万吨,化工1.8万吨,共腾出用能空间2.5万吨标煤。
扎实推进污染减排,严格增量控制,实施总量审批前置,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大幅削减。
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排放量分别下降0.62%、1.44%、8.59%和2.66%;“十二五”期间,累计削减15.21%、16.95%、23.04%和10.57%,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和“十二五”减排任务。
二是倒逼行业转型升级。
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铁腕推进电镀、化工、印染、造纸等重污染高耗能企业整治提升,截至目前,累计关停企业27家,原地整治提升企业10家;荣获省级“腾笼换鸟”先进区,全区152家电镀企业整合重组为92家,搬迁至后京电镀基地,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污、集中监管。
三是打造循环经济。
开展工业建设项目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在后京电镀基地实行刷卡排污,每天减少近2000吨污水排放,在仰义水库和快鹿集团安装取水监控系统,投入200万元打造温州种子种苗科技园5万多平方米大棚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水岸同治重点项目铝制品厂有机更新启动建设,退二进三项目面粉厂创意园试营业。
(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25项指标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单位GDP用水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16项指标已完成;建成区绿色社区所占比例接近“十二五”规划目标,已基本完成;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等6项未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尚有存在一定差距;“飞行监测”达标率指标省环保厅已取消该项工作。
“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率为76%,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目标
2015年现状值
目标完成情况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2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0,且无劣V类水体
37.50
未完成
3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95
86.8
未完成
4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城区)(dB(A))
≤60
54.2
完成
5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区)(dB(A))
≤70
67.8
完成
6
单位GDP用水量(吨/万元)
≤45
36.8
完成
7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0.50
0.42
完成
8
单位GDPCOD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5.0
1.74
完成
9
单位GDPSO2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0.56
0.21
完成
10
“飞行监测”达标率(%)
≥95
省环保厅已取消该项工作
-
11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
完成
12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80.87
未完成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100
完成
14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5
100
完成
15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完成
16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50
62.60
完成
17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
≥2.0
2.08
完成
18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水平(环境监察、环境监测)
达标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未达到标准化水平(环境监察、环境监测)
未完成
19
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
100
100
完成
2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5
31.70
未完成
21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85
65.42
未完成
22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95
100
完成
23
建成区绿色社区所占比例(%)
≥90
89.2
基本完成
24
生态乡镇所占比例(%)
≥65
100
完成
25
生态街道所占比例(%)
≥30
100
完成
(三)主要存在问题
“十二五”以来,尽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仍不容乐观。
全区尚有四分之三的地表水断面达不到功能区要求,部分平原河网污染仍然严重,大部分水质仍为劣V类,部分黑臭河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空气质量难以稳定达标,仍存在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NO2,酸雨率仍居高不下。
不合理开发、碎片化开发现象突出,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亟待深化。
二是区域性、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
以低小散企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仍未根本改变,一些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如后京电镀园区企业电镀工艺废气以及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大量制鞋企业工艺VOCs废气排放形成区域性废气污染。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现有中心片和西片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标准较低,需要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城市固废处置能力与污染产生量还不相匹配,特别是鞋都工业垃圾消纳问题亟待解决。
四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
环保法规和各项环保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仍滞后于环保发展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仍需加强。
绿色经济政策仍需不断拓展和深化,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还需大力完善。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美丽鹿城”建设目标,深入实施治水、治气、治土“三大行动”,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确保全面消除黑臭河和地表水劣Ⅴ类水体,确保PM2.5浓度下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着力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水平,全面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创成省级或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环保标准引领、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
2、坚持质量改善核心。
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线,以环境质量不降低、环境功能不退化为底线,健全环保工作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强化环境质量和差异化考核奖惩,使工作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上。
3、坚持环境问题导向。
以环境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
通过落实重大环保项目,有效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4、坚持全民共治共享。
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5、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积极探索实施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全面推进“美丽鹿城”建设,深化落实生态化战略,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治水、治气、治土取得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环境治理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创成省级或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指标体系
“十三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保指标13项,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7,具体见表2。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指标分解任务见表3和表4。
表2鹿城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现状值
2020年预期值
环境质量
1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2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
66.7
100
3
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
50/有反弹
全面消除
4
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44
≤36
5
市区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86.8
≥90
6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54.2
≤55
7
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贝)
67.8
≤70
8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总体有所上升
总量控制
9
“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10
“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环境管理
11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100
100
12
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物收贮率(%)
100
100
13
省级或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数量
0
1
注:
“*”表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表3国控、省控水质监测站位目标要求
序号
站位名称
所属流域
断面
级别
功能区水质目标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目标值
1
小旦
瓯江干流
国控
Ⅱ
Ⅱ
Ⅱ
2
杨府山
瓯江干流
省控
Ⅲ
Ⅲ
Ⅲ
表4市控监测站位劣V类水质消除任务
序号
站位
河流名称
2015年水质现状
任务要求
1
勤奋
勤奋河
劣V
2016年消除劣Ⅴ类
2
灰桥
龟河
劣V
2016年消除劣Ⅴ类
3
光明
划龙桥河
劣V
2017年消除劣Ⅴ类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1、促进经济绿色发展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
贯彻落实《温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对国土空间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关闭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破坏生态环境或具有潜在破坏性的企业,实行严格保护。
对优化准入区,要提高准入标准,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严控新项目准入。
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和专家、公众“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从源头控制新项目准入。
实施《温州市工业用地项目评估暂行办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淘汰落后产能反弹和新增落后产能。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指导目录《温州市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淘汰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节约和环保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相对落后的生产能力。
按照“搬迁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建设,通过整体搬迁、退二进三、关停淘汰等方式,有力推进市区限制发展区内现有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
至2018年力争限制发展区范围约70%工业企业(约520家)完成搬迁,13个工业区块启动搬迁,7个工业区块完成搬迁,1个工业区块完成改造建设。
(2)深化能源资源节约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和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建设节约型社会。
实施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责任制,推进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推广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行动。
全面推进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工作,继续将节能重点领域从工业拓展到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及商业民用等相关领域,积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区。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管理,逐步推行“分质供水、优水优用、优水优价”的供水节水模式,分类保障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稳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
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电镀、造纸、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加大再生水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均优先使用再生水。
坚持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逐年减少单位GDP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
(3)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
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开展污染防治,切实抓好电力、化工、建材、电镀等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减量化,着力在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构建循环型工业产业链。
全面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示范工程和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加强粉煤灰、煤渣、污泥、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木材、农业废弃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
推进藤桥等西部街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鼓励服务业开展绿色改造,促进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
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落实绿色采购消费政策。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动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2、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1)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镇)创建,积极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矿山等“绿色细胞”创建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典型培育,确保生态示范创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加强生态创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核,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形成生态创建的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
到2020年创成省级或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2)深化“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完善村庄规划,科学布局美丽宜居村庄,以美丽乡村精品线、精品村为载体,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格局。
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
加快农村绿化与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湖水系沿岸和庭院绿化,建设一批绿化示范村和特色村。
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确保垃圾、污水等设施正常运行。
3、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1)建立环境质量导向机制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污染减排、治理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
实施基于环境质量导向的污染减排制度,优化总量控制方式,大力推行行业性总量控制,实行与环境质量挂钩的分类差别化减排目标管理制度,将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污染减排考核。
建立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的污染治理机制,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治理成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
(2)强化环保倒逼转型机制
强化标准引领、空间管控和减排约束机制,实现环境保护与转型升级良性互动,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绿色化发展。
继续深化落实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将环境功能区划作为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决策的基本依据之一,落实差别化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区划实施配套政策制度,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倒逼走绿色发展、转型发展之路。
实施精细化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构建完整的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框架体系。
(3)健全环境监管法治机制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有效整合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制度,实现简政提效,到2020年,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健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到2017年底,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健全环境督政机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加强对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性监督检查,利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市场手段助推机制
健全排污指标资源市场化配置政策,优化排污权指标的初始分配体系。
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治理效果第三方评估制度。
创新完善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支持环保优质资产证券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保市场。
在政府环保公共服务、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领域实施一批可推广复制的环境污染治理PPP示范项目。
注重发挥绿色经济政策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实施环境资源有偿使用。
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优化政绩考核方式,适度提高生态环保指数在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针对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实行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
加快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5)深化环保共建共享机制
全面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制定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生态环境文化,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规范和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全面构建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社会行动体系。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将环境教育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职业继续教育和公益宣传计划,增强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和环境公益精神,强化全社会生态环保价值观念。
充分发挥各类网络新媒体作用,探索基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