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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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20XX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良、工作积极、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和骨干力量,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在学校各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应积极协助学校加强校风校纪的建设,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岗位设置

第四条学生干部分为校级、学院级和班级三个层面。

第五条校级学生干部原则上可以设置下列岗位:

1.校团委学生委员。

设置团委副书记1名、科技创新部部长1名、社会实践部部长1名;

2.校学生会委员。

设置校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1-3名,各部

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3.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

设置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1-3名,各部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4.校教学信息中心教学信息员。

设置教学信息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5.社团联合会委员。

设置主席1名、副主席1-2名,各部设部长1名,各社团设会长1名;

6.广播台主要成员。

设置台长

1名、副台长1-2名,各部设部长1名。

第六条学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可以设置下列岗位;

1.学院团委学生委,设置团委副书记1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2.学院学生会委员,设置主席1名、副主席1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3学院级学生社团负责人,设置会长1名;

4.公寓学生会干部等同于学院级学生干部管理

第七条班级干部设置:

1.团文部委员,可设置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2.班委会委员。

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安全委员;

3.团支部、班委会委员总效原则上5-8人以内,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委员相互兼任,履行团文部、班委会职责,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

第八条校团委学生委员岗位职责、

1.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抓好团员发展、敬育、培养、推优

等基础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团委书记抓好团学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

2.科技创新部部长:

协助校团委老师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相关竞赛,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开展工作;

3.社会实践部部长:

结合学校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情况,协助校团委老师制定学校年度社会实贱规划,组织实践、指导工作的开展以及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及表彰工作等,

第九条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1.学生会主席:

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领导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

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及正当要求,处理各种重大事件,对学生会负责,

2.学生会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二个部门的工作。

3.办公室主任:

协助配合主席处理好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负责学生会财政管理及实物财产的保管;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校学生会文件的起草、整理、收发等工作;建立并管理学生会各类档案。

4.宣传部长:

负责学生会各项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向全体同学宣传各类知识,为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组织书画方面的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第二课堂。

组织学生干部进行理论、时政等方面的学习。

进行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等。

5.体育部长:

负责各项体育竞赛的组织策划工作,以达到丰富学

生的课余活动、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目的。

6.文艺部长:

负责全校性的文化艺术类活动,并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校级以上文艺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7.学习部长:

掌握我校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互帮互学、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做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风检查组的工作;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如辩论赛、演讲赛及有关学术讲座等。

8.外联部长:

负责学生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寻求更多的校外支持。

9.生活部长:

收集、反映同学们在餐饮、住宿等方面的要求。

做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文明检查组的工作。

负责全校公益类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

10.网络部长:

负责校学生会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负责网络文化建设和文明上网、上文明网的宣传、教育。

11.学院主席委员:

代表校学生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12.公寓学生会主席委员:

代表校学生会在公寓办的指导下,领导公寓学生会开展工作。

经常向公寓办汇报公寓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做好公寓学风建设和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

第十条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

1.主席:

全面主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根据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和监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工作,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及正当要求,处理各种重大

事件、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

2.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二个部门的工作。

3.办公室主任:

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财务管理、各部门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反馈、例会筹备等各项工作。

4.自律部部长:

负责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检查。

5.纪检部部长:

负责学生遵守文明公约情况检查。

6.督导部部长:

负责一、二年级学生晚自习出勤及纪律情况检查。

7.生活部部长:

负责渤海校区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检查。

第十一条教学信息中心教学信息员岗位职责

1.教学信息中心主任:

全面主持教学信息中心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教学信息中心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全校教学信息员会议,领导和监督教学信息中心各部工作,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汇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及正当要求,处理各种重大事件,对教学信息中心负责。

2.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二个部门的工作。

3.办公室主任:

负责教学信息中心日常事务及档案、财务管理;教学信息员例会、工作考勤、评优考核、内外组织协调、策划中心活动等工作。

4.编辑部部长:

负责编辑出版《教学信息》杂志,教学信息中心活动文字宣传等工作。

5.信息部部长:

负责统筹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各学院教学信息组的日常管理。

6.宣传部部长:

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各项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向全校同学宣传教学方面相关信息。

下页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7.多媒体技术部部长:

负责渤海、黄海校区教学楼内电子教学设施的维护工作。

8.新媒体运营部部长:

负责教学信息中心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及微信平台活动。

配合教学信息中心各项活动做好对外网络宣传工作。

9.外联部部长:

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教学信息中心工作开展寻求更多的校外支持。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委员岗位职责

1.主席:

主持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指导各校级协会开展工作。

经常向校团委汇报全校社团的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积极争取校外单位为我校学生社团提供支持。

对外代表全校社团。

2.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3.各部部长:

按照主席分工开展工作。

4.各协会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社团的建设,制定社团活动计划,并督促会员按计划开展活动,定期向社团联合会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学校对社团的管理要求及时落实到社团的工作中去,负责社团活动方案的制定、经费预算及申报,负责社团会员的定编、报名和考核,负责建立社团档案,记载社团活动情况等。

第十三条广播台干部岗位职责

1.台长:

主持广播台的全面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广播台的工作计划。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经常向校团委汇报广播台的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积极争取校外单位为广播台提供支持。

对外代表广播台。

2.副台长:

协助台长开展工作。

3.各部部长:

按照台长分工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公寓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参照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代表校学生会在大学生公寓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学院团委学生委员岗位职责

1.团委副书记:

在团委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向团委书记负责。

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抓好团委班子建设,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工作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副书记分管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主持团委工作。

2.组织部长:

(1)培养和发展新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做好团内奖罚工作;挖掘先进团员典型材料,组织开展学习;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开展好主题团日等相关组织生活。

(4)做好本单位信息上报工作以及各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编辑出版宣传刊物。

第十六条学院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参照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团支部委员岗位职责

1.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开展支部各项主题团日活动。

(4)做好本支部的“推优”工作。

(5)抓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团结,增强支部活力。

(6)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2.组织委员:

(1)负责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

(2)了解团员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开展团员思想教育活动。

(3)负责团小组的划分,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统计,按时收交团费。

3.宣传委员:

(1)制定和提出理论学习计划和建议,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2)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指示,围绕工作中心,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4)做好支部的信息上报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八条班委会委员岗位职责

1.班长:

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并主持班委会工作,在辅导员或班导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当好班导师的助手和联系同学的纽带,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安排班级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掌握全班同学的思想、学习、纪律等动态并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向辅导员或班导师请示汇报工作,如实反映班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贯彻学校的工作意见;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协调班委之间的工作。

2.学习委员:

负责掌握全班同学学习态度和方法的情况,及时向老师提出教改意见;组织各项班级学习活动,以协调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公正客观的做好本班上课的考勤工作。

3.生活委员:

负责班费的收支管理工作,每学期向班级公布一次;

关心班级同学的日常生活,及时向学院反映同学们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班级宿舍的卫生检查、达标及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4.文艺委员:

负责本班级文艺活动的开展,努力丰富班级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并积极组织本班级同学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5.体育委员:

负责本班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同学体育锻炼意识,努力丰富班级同学的课余生活,并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6.心理委员:

协助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同学心灵健康成长;关心、关注本班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与老是沟通,进而解决问题。

7.安全委员:

负责本班的安全教育和信息工作。

组织开展校规校纪和安全知识学习活动;经常对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的工作关系

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学生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同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

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分别在学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班主任老师的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在班级内相互协调,共同开展工作。

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学生干部在团委指导下领导全校各级社团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学生会的工作协调。

学院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在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校广播台的学生干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寓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在校学生会的领导和大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学生干部的产生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原则上以学生民主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

候选人以自荐和组织推荐并经考察合格后产生;新生班级学生干部由辅导员或班导师经考察聘任。

第二十条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关注社会,热爱学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带头遵守校规校纪,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和精神风貌,上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5.能够关心、团结同学,帮助同学力所能及地解决生活、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完成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7.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第二十一条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及程序:

1.学生干部的产生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班级学生干部主要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选举与班导师或辅导员推荐相结合,报学院团委、学生会审批;

3.学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学院团委书记或辅导员推荐,通过团、学代会民主选举或公开竞聘等方式,由所在学院审批,并报上级团委、学生会备案;

4.校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通过学代会民族选举或公开竞聘方式,由校团委考核,报学院党委审批;

上页下页余下全文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5.公寓学生会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通过民主选举或公开竞聘方式,由公寓办考核审批,报校学生会备案;

6.社团干部主要由各学生社团民主选举和团委考核产生;

7.校、学院级学生干部任职前需在各自工作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学生干部的培养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生干部都要经团校培训后方可上岗;校级学生干部、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含部长)以上干部均需由校级团校培训,结业后方可正式上岗。

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下干部、社团干部、班级干部需经过学院级团校培训,结业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二十三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每学期都要对学生干部开展在岗培训;在岗培训可以依托组织专题会议、讲座、集体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学校、学院成立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校级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校团委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公寓和各学院领导;学院级和班级学

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各学院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团委书记、辅导员和班导师。

第二十六条学生干部考核内容可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

考核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以及总体素质;能:

考核学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勤:

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绩:

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学生当中的威信。

考核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核分自我测评30%,所在单位民主测评30%,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40%。

第二十八条学生干部考核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之内,各学院要将考核结果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汇总全校干部考核情况面向全校公示。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良、称职和不称职四种。

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及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一学年两次考核均未“良”以上者(含“良”)方可参评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应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担任)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并依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1.前一学期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达不到班级前50%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4.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5.道德水平和个人修养低下,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6.经考核不合格者。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细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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