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度绩效报告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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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度绩效报告doc

 

威海职业学院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

2016度绩效报告

 

2017年1月5日

 

威海职业学院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

2016度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年度绩效数据采集的通知》要求,我院根据省教育厅批准承接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情况,对照《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系统梳理了2016年工作进展情况及建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RW-1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组织6人访问韩国团,与韩国韩中文化经济友好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白石大学、白石文化大学和湖西大学签署了“3+2”“2+1+2”等合作协议书5份。

举办了尼泊尔丽兹酒店管理学院中国文化研习班,23名留学生参加交流学习。

与韩国友真企划公司签署韩国留学生招收合作协议,招收66名韩国留学生。

RW-2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

选派教师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台湾东南科技大学等国(境)外高校研修学习,将其课程建设理念以及《香妆化学》《饼类制作》《香妆产品制作实务》《香妆品概论》《烘焙食品加工技术》《营养配餐与评价》《产业分析与研究》等课程的部分内容融入我院的课程建设中。

RW-3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

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研究论证在“化妆品技术专业”开展合作,将于2017年3月报教育厅审批。

与台湾东南科技大学研究论证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开展合作,将于2017年3月报教育厅审批。

与韩国白石大学和韩国白石文化大学签署互免学费的学生交换项目。

选送4名学生赴韩国白石大学和韩国白石文化大学学习。

接收韩国白石文化大学3名学生到学习中国烹饪技术。

选派9名同学赴台交流学习,学分互认,可在台湾考取国际职业证照和参加国际职业技能大赛等。

接收台湾世新大学和暨南国际大学第十二届台湾大学生中华文化研习营67名台湾师生研习交流。

先后选派34名教师赴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研修学习。

RW-4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申办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许可。

我院2003年即具备聘请外国专家资质。

2016年聘请3名外籍教师担任教学任务,包括1名英语外教、2名韩国语外教。

其中,韩语外教罗庸云2009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外国专家“教学奖”。

今年4月被我院推荐参评“威海市友谊奖”。

RW-5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

完成“韩中合作职业教育中心”筹备工作。

由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中文化经济友好协会、威海职业学院三方协商,在坚持互利互赢的原则上,设立“韩中合作职业教育中心”。

中心筹备工作基本完成,计划2017年初签署有关协议,成立相关的理事机构。

12月,与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乌克兰马卡洛夫船舶大学签署三方友好合作备忘录,就合作建立“焊接技术研发中心”达成合作意向。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RW-6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主要依据,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主要举措。

出台《威海职业学院提升教师教学基本功实施方案》,开展名师带徒,促成师徒结对,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

将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老教师与青年教师、新教师结成师徒,实行“三带三学”:

带师魂、带师德、带师能,学思想、学为人、学本领,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青年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取得12个奖项。

认真落实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规定,同时,要求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师中每年不少于1人参加半年到1年的企业挂职锻炼。

2016年,选派专业教师参加企业顶岗实践458人次。

创新性地推行专业教师“0.5+0.5”一体化培养模式,新入职教师到学校半年后,须参与企业生产或在实训车间承担至少半年的实践教学任务,与学生一起参加技能考核、技能竞赛等,实践期满再参与专业理论或实践教学。

2016年,派出两批28名新教师前往威高集团等知名企业进行了为期半年的顶岗实践。

RW-7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2012年,出台《专业(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办法》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2015年,完成第一聘期(2013-2015)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选拔了第二聘期(2016-2018)专业带头人76人及骨干教师171人。

不断完善国家、省、学院和系部四级培训体系,打造了一大批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理论水平高、专业实践能力强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016年,选派专业骨干教师152人次参加了国内高层次的业务培训,其中,暑假期间共派遣70名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分赴省内(外)12所兄弟院校参加专业对口技能培训,并获得省级培训证书;组织10人赴新加坡参加工业机器人专题培训;组织了1000多人次的教师校本培训。

2016年,承办一项国家级培训-高等职业院校应用韩语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培训全国高职高专韩语骨干教师60人;承办微课制作、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国赛项目)、数控机床安装与调试3个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全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131人。

RW-9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

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12月出台《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将特聘专家、咨询专家、兼职教师、企业指导教师等纳入外聘教师管理范围,对各类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课时费标准、聘用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通过规范招聘录用程序、提高课时费标准等方法,提高所聘兼职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授课能力,优化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

将兼职教师纳入到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计划,以系级培训为主体,组织兼职教师参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的培训,开展专任教师与兼职的结对交流活动,定期举办教学观摩活动,提高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2016年兼职教师参加系级培训14人次,参加院级培训23人次,参加院外教育教学培训7人次。

每学期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对学期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较高的课时费增加额,对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解聘。

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2016年共有16名兼职教师申报或参与了院级课题,1人获得了省部级科研成果。

《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企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条件和管理方法,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

逐步建立兼职教师数据库,并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数据管理。

2016年我院聘请的兼职教师课时数达29491课时,折算为184名教师。

(三)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RW-11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建设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

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出台《威海职业学院数字校园建设方案》,2016年,完成一期建设项目,启动二期项目。

将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利用“云空间”教学平台、尔雅通识课平台及蓝墨云班课平台等信息技术实施线上线下教学改革。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采用教育部统一规定使用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认真组织填写数据,并对办学条件、经费收支、办学目标与定位、领导作用、师资队伍、专业与课程建设、校企合作、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决策提供依据。

RW-12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从第四聘期(2017年-2019年)起,实行新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考核办法,其中一项继续教育内容即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情况。

根据《第四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自2017年起,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定期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竞赛和考核工作,相关能力水平以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办法予以登记确认,相关学分纳入到聘期岗位考核。

RW-19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在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下,联合域内40多家船舶制造相关企业和中高职院校、单位,在“自愿、平等、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于2012年4月组建了威海船舶职业教育集团,与中航威海船厂有限公司、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威海兴海船厂等成员企业开展各类合作。

2016年,与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共赢发展框架协议,计划2017年组建并成立威海市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二、增强办学活力

(一)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

RW-24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

与威海市升安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校企联合办学,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山东海大航海技术专修学院(以下简称“海大学院”),注册资本1000万元,双方各占50%出资额。

海大学院成立了由举办者双方、学院院长和中层管理人员组成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聘任责任制。

2016年7月取得“酒店管理”与“轮机工程技术”两个省批专业代码,计划2017年开始招生。

2016年5月,学院成立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混合所有制办学相关政策及国内外发展现状,从航海类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合作方式研究、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入手,对海大学院混合所有制试点进行顶层设计,具体包括资产管理与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与办学体制构建、运行机制的创新、教育教学创新及办学特色凝练等方面,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推动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创新模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与推广。

(二)探索特色化发展道路

RW-28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面向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继续教育。

制定了《创新发展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修订了《社会培训管理办法》。

2016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1414人,毕业生1251人,取得学位78人。

整合校内培训资源,积极拓展社会培训工作,“开放办学·走出去”,启动交通场站和铁路局列车员培训项目,培训539人次。

开展大学生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2542人。

开展“金蓝领”培训884人。

培训企业职工1500人。

RW-35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活动;建立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社区教育机构联席会议制度。

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

组织城市社区“两委”成员专科学历教育,招收社区两委60人,农村两委80人。

启动威海老年大学分校创建工作,与市老年大学达成合作办学协议,建立师资、课程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构建全国一流的老年教育大学。

三、加强技术技能积累

(一)优化专业结构布局

RW-37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出台《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和“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以及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中韩自贸区建设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使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行业发展有效对接。

2016年,新增连锁经营管理、化妆品技术、国际商务专业,撤销游艇设计与制造、工业分析与检验、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三个专业。

出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课程建设标准,建立并完善课程开发与培育机制,扎实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

2016年,《机械制图与测绘》、《汽车空调系统检修》等十门课程入选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校企合作开发课程497门。

RW-38重点服务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围绕强化工业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发展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调整专业、培养人才。

为服务中国制造2025,2015年增设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

2016年招生44人,建设了“工业机器人智能分拣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基础训练实训室”,与威海信诺威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合作,探讨人才培养途径,并研究充分、开发、利用新诺威公司赠送的两台AGV机器人。

2016年7月,与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组织了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山东省骨干教师45人参加培训。

RW-39优先保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相关专业的布局与发展。

2015年增设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并优化调整了数控技术专业。

建设了“工业机器人智能分拣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基础训练实训室”,购置DMG五轴联动加工中心2台,三坐标测量机1台,加工在线检测控制装置1套,并进行配套场地的建设改造,使智能制造教育条件体系完备。

建设1个逆向工程工作室、1个三维制造工作室(该工作室已被威海市总工会命名为三维制造技术(高技能人才)工作室),调整改造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实训室2个。

本年度数控技术专业招生107人,工业机器人44人,2014级学生95%安排到威海区域企业顶岗实习,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数控技术团队评为本年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RW-40加强现代服务业亟需人才培养,加快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

2016年新增国际商务专业跨境电商方向,并优化调整了面向全域旅游的烹调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餐饮管理、文秘、空中乘务等6个专业。

输送毕业生187人,分布于威海及省内各贸易及旅游企业。

投资近80万元改造2个旧语音室为国际商务综合实训室,申请采购了跨境电商实训平台。

制订了《威海职业学院服务威海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整合优质师资资源,打造“职业化+行家型”讲师团队;基于行业发展需求,开发培训项目;聚焦全域旅游热点,开展应用型科研服务。

(二)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RW-42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制订印发了《威海职业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人才培养定位、师资队伍建设、人才考核评价、创新创业实践、资金支持、政策保障等方面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明确“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学生必修选修课程至少8学分、128学时以上。

”建设了威海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团队免费提供水、电、网,免收房租,并提供“一对一”导师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有45个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其中7个团队成立了公司。

2016届毕业生中有27人注册公司开展创业。

支持在校学生成立小微公司,承接后勤维修、校园环境治理等项目,在实践中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

本年度,成立了21家学生小微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了2个项目,项目资金56.92万元。

2016年,学生作品在“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铜奖,在“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院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获国赛一等奖和三等奖。

创新创业成果中专利2项、自主创业1项、市级论文1项。

RW-43探索将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威海职业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学生成果折算学分、研究实验认定、转专业、休学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威海职业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学生创新研究和创业时间的学分转换、成果认定、专业调整、休学创业、弹性学制等的标准和细则,

RW-44地区、有关部门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高等职业院校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出台了《威海职业学院学生劳动实践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劳动教育改革、后勤管理模式改革和学生资助管理模式改革,按照项目化管理模式,将校园环境整治、设施维修改造、绿化美化等工作任务作为实践项目,对学生进行公开招投标。

组织学生成立小微公司,按照社会企业运作模式,承接学院的各种服务业务,通过实践学习和锻炼,提高学生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锻炼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统筹安排后勤保障服务经费,优化经费支出,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支持,2016年,安排经费73.13万元。

RW-48鼓励示范性和沿边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和学院品牌、专业优势,加大招收留学生宣传力度,吸引境外学生来校学习研修。

2016年,招收韩国、尼泊尔短期进修生89人,韩国长期进修生3人。

四、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一)促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RW-50完成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

2015年,《威海职业学院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发布,2016年,学院认真贯彻实施学院章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全面梳理规章制度,修订、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建立章程及配套制度网站专栏,公开发布了一批规章制度。

RW-51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参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设立学术委员会;一批(不少于20%)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

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威海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016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审议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发挥了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作用。

成立理事会筹备领导小组,初步拟定了理事会各方代表人选,起草了理事会章程草稿,计划于政府换届完成后举行理事会成立大会。

(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RW-52巩固学校、省和国家三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

认真编制高等职业质量年度报告、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通过系部、主管部门、学院三级审核监管,提高年报的撰写质量。

推进质量年报公开发布的措施,开展年报的网络发布,系级年报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学校年报在学院、省厅、教育部三级网站上发布,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RW-55一批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制定执行反映自身发展水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双师型”教师标准。

2016年12月,出台《人员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标准:

专业课教师每两个聘期(6年)须到合作企业参加一次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顶岗实践,能够独立从事相关专业岗位的实践工作,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

其中:

高级职称的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二级(技师)或相当职业资格,中级职称的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的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我院的“双师型”教师标准,以能够真正完成专业岗位工作任务为基本标准,以与教学岗位相对应的职业资格为补充条件,按照持续提升的要求来设计,具有现实针对性,识别性强,从职业能力的获取度上看高于国家规定的“双师型”标准。

RW-56推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根据我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职称评出制度改革,经过深入调研,拟定了《第四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第四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文件,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方面进行了系列改革:

一是将教学业绩、学术成果作为晋升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二是建立了涵盖任职能力、教学业绩、学术业绩、管理服务业绩、师德师风等关键指标的综合性评价体系;三是建立了灵活的聘期任务管理机制,适应了教师学期任务及发展的个性需求;四是实行了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权下移,根据办学水平将各级教学岗位设置到系部,以系级为主体组织开展岗位聘任和评价工作。

进一步完善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按照岗位管理思路,推进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的结合。

改进岗位聘任设岗办法、调整评价标准,将岗位聘用的要求更加聚焦到能够反映岗位真实能力和业绩的指标上来。

取消了部分与岗位能力业绩不相关的条件,提升了岗位竞争性。

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定编定岗工作。

根据工作性质分别核定了各系部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人员编制数量,由教师个人根据自身能力特点、资格条件和职业发展规划,分类竞争取得相应的编制岗位。

通过定编定岗工作,使每位教职工所聘任的岗位与实际所从事的工作一致,各类编制的人员将执行本编制内对应的职务(职称)等级及待遇,为按岗聘用、分类竞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W-57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我院自第三聘期(2014年至2016年)开始,就明确规定了各级教师岗位的聘期工作任务,对专任教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聘期应完成的教学、科研等岗位任务作出了要求,并将相关任务纳入到了聘期岗位考核中。

目前,学院现有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中,学期最少授课数为60课时,平均198课时,能够实现每人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高职教育理论研究

RW-58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投入支持相关研究工作;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专门教育研究机构,开展教学研究。

2005年,成立高职教育研究所,与科研处合署办公,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从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处级以上干部中聘任了32名兼职研究员。

高职教育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进行学院发展规划、运行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顶层设计,以及专业和课程建设、学生管理、校企合作、毕业生质量研究、考核评价等主要办学业务的研究工作。

2016年,学院共立项院级科研项目14项,发表核心期刊教学研究成果11篇,一般期刊教学研究成果774篇。

五、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RW-59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公开招考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

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就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政策等做出具体安排。

2016年,开展了“学生工作理论研讨”论文征集活动,评选出优秀论文7篇;承办了山东省职业院校德育创新工作暨校园文化建设研讨会,全省160余名德育工作者参加;组织辅导员赴曲阜、邹城开展“学习孔孟思想精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专题培训;组织辅导员参加各类竞赛、评比,2名辅导员获山东省首届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3名辅导员获山东省高校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辅导员工作论坛、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名辅导员荣获第七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

RW-60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高职院校按师生比1:

200配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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