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62113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doc

万科集团师资管理规定(2004修订版)(阅读:

103)

生效期 2004年8月18日

1. 目的

培养和激励企业师资,提升工作水准,有效利用培训资源,建设万科师资队伍。

2. 范围

集团总部及各一线公司师资。

3.  职责

3.1集团师资管理组负责师资管理工作。

组长为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成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一线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组成。

各区域中心或一线公司成立师资管理小组负责该区域或公司师资管理工作。

成员由相应人力资源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组成。

3.2集团师资管理组负责集团四星及以上师资以及总部师资的认证。

各区域中心或一线公司师资管理组负责该区域或公司三星级及以下师资认证,认证结果及时呈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

3.3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组和一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对师资的培养、评价、监督、申报和激励等管理工作。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内部师资的管理

4.1.1内部师资定义与分级

内部师资是指经师资管理组授予星级师资证书,协助、参与人才培养和课程讲授工作的职员。

未经授权而担任授课任务的职员,称为内部教员。

内部师资按其授课的综合能力和经验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和五星讲师。

讲师星级每年评审一次。

每次评审星级讲师如根据相关条件,需降星级,原则上每次只降一个星级。

4.1.2 内部师资认证

4.1.2.1师资认证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组织备课会认证或采取听课认证。

4.1.2.2三星及三星以下级别讲师认证,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参加备课会/听课认证,并在星级讲师认证表上签字认可。

四星及以上级别星级讲师认证备课会/听课认证由集团师资管理组组织,参加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并且不少于2人:

集团师资管理组组长(或其授权人)、该专业高级人员、四星讲师。

4.1.2.3认证后由师资管理人员填写《集团星级讲师认证表》上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

集团总部师资及一线公司四星及以上师资由集团颁发星级讲师证书。

一线公司三星及以下级别讲师证书由集团统一编号管理,由一线公司颁发。

4.1.2.4讲师的星级晋升,由师资管理人员填写《集团星级讲师申报表》,上报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申请晋升,认证及审批程序同前述相应规定。

4.1.3内部师资义务

4.1.3.1课程讲授义务

经认证的星级讲师,每年必须完成至少6小时或三次以上的授课任务。

4.1.3.2课程资料提供

经认证的讲师应向所属师资管理组提供课程资料供备案保存,课程资料包括:

授课讲义、PP演示稿、学员资料、测试题及答案、相关教学辅助参考资料、工具等。

4.1.3.3维护职责

当课程内容发生变化(如规范修订、数据变更)时,讲师应对所讲授课程进行修订。

修订结果及时向所属师资管理组备案。

4.1.3.4管理人员授课义务

授课是将自己的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传承的直接有效手段。

集团管理人员都应履行培育人才的职责,这也是衡量工作绩效的参考信息。

总部业务经理、一线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都应当承担授课义务。

4.1.4集团讲师课酬标准(课酬单位:

元/小时)

 

项目

工作时间

非工作时间

一星讲师

100

120

二星讲师

120

150

三星讲师

150

180

四星讲师

180

200

五星讲师

200

250

备注:

1、  经审批的内部教员授课,按80元/小时付酬;

2、  培训助教课酬按50元/小时计;

3、  团队训练师课酬:

工作时间为200-400元/日,非工作时间为300-500元/日;

4、  培训专职人员工作时间授课,课酬减半。

4.1.5集团课酬发放规定

4.1.5.1因授课产生的讲师差旅费用由培训受益单位承担。

4.1.5.2课酬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财务规定申报、领取和统一制单并发放。

4.1.5.3各部门邀请内、外部师资讲课,如需发放课酬,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通过培训日程及内容、讲师资料等,并提供讲义备案,配合进行讲师评估。

4.1.5.4内部讲师以公司名义对外单位授课,由师资管理组统一安排,课酬以公司与外单位双方协定之市场价格给付。

4.1.6认证激励:

所有内部讲师的授权记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在公司内部公布,并且在职员年度绩效评估和专业系列认证时予以参考。

4.1.7评奖激励:

每年组织一次集团优秀讲师评比,根据每位讲师的授课时数、学员综合满意度、开发新课程数目、所开发新课程学员满意度等指标评选,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申报,优秀讲师将获得奖金或其它形式的奖励。

4.1.8课程开发奖励

公司鼓励讲师/教员开发新课程,对新课程开发成功并通过备案的职员给予新课程开发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4.1.8.1新课程开发须提供讲师讲义、演示PP稿、学员资料、课程资料及其他配套资料等授课资源,由集团培训组确认备案。

4.1.8.2相应师资管理组应安排新课程认证会。

根据新课程开发人员在集团内第一次正式讲授所开发课程的学员满意度确认奖励标准。

4.1.8.3新课程开发者在领取奖金之前须与集团签订《课程开发协议书》。

4.1.8.4授课效果评估和奖励标准

 

每门课程奖励

课程要求

2000元

l            全新内容的课程开发

l            3.5小时以上,与专业或管理密切相关的核心课程

l            80%以上人对课程内容满意,70%以上人对授课技巧满意

1000元

l            原有课程重新开发,内容有重大改动

l            3.5小时(含)以下,与专业或管理密切相关的核心课程

l            80%以上人对课程内容满意,70%以上人对授课技巧满意

 

500元

l            原有课程重新开发,内容有较大改动

l            核心课程但无法达到以上满意度

l            非核心课程且80%以上人对课程内容满意,70%以上人对授课技巧满意

 

授课效果评估标准简要说明:

 

评估档次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课程

内容

针对性很强,理论与实用性结合紧密,学员收获很大

针对性好,易于理解,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学员有收获

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足,课程指导意义不够,收获少

其它情况

授课

技巧

表达清晰生动,善于运用授课工具,与学员互动性强

表达清晰,能与学员互动

表达一般,与学员没有互动

其它情况

4.2外部师资管理

4.2.1万科外部师资分为:

特聘讲师和管理顾问。

特聘讲师是指特别聘请的外部师资。

管理顾问是指以聘用国内著名企业的优秀管理者、专业管理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管理学者的方式实现解决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并提供咨询服务。

4.2.2外部师资课酬标准

4.2.2.1特聘讲师

 

高校

企业

咨询公司及社会团体

课酬标准

教授及以上级别

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士及相同级别人士

著名顾问、学者

1000-3000元/小时

副教授、讲师及以上级别

管理人员、专业人士及相同级别人士

知名顾问、学者

500-1000元/小时

讲师及以下级别

相关专业人士

一般顾问、学者

100-500元/小时

4.2.2.2管理顾问,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协议确定课酬标准。

4.2.3内部职员对外授课课酬标准

      内部职员对外授课,须在经公司批准情况下方可进行。

对外授课课程收费,由公司与培训受益单位协议确定。

内部职员对外授课课酬标准,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职务

课酬标准

集团总监、总部部门第一负责人、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

1000元/小时

总部部门总经理助理、一线公司总监级别以上人员

800元/小时

总部业务经理、一线公司部门负责人

600元/小时

总部业务经理级别以下、一线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

400元/小时

 

星级

课酬标准

五星级讲师

1000元/小时

四星级讲师

800元/小时

三星级讲师

600元/小时

二星级讲师

400元/小时

一星级讲师及以下

200元/小时

内部职员对外授课领取课酬,在以上职务及讲师星级标准中就高领取。

集团副总级别以上人员对外授课,由集团培训组与集团办公室公共事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酬数额。

5.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6.支持文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课程开发协议书(请点击打开)

 

7.表格

万科集团星级师资认证表格(请点击打开)

新课程开发认证表(请点击打开)

星级讲师申报表(请点击打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财会金融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