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对劳动者身体及生命财产严重危害的事件。
为确保灵新煤矿各单位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保证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达到防止次生灾害,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伤亡和损失的目的,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灵新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新煤矿所属单位生产经营
过程中因各种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
本的原则。
1.4.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
则。
1.4.3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
1.4.4坚持自救互救的原则。
1.4.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
1.5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灵新煤矿主要从事以煤炭开采及洗选生产
与经营。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粉尘、噪声、有毒化学物质
等重大危险源。
以上重大危险源一旦引发职业病危害事故,
往往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程度极大。
所属单位应根据各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1.6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严重程度、灾难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
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
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
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5人以下的,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
下的。
特大事故:
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
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造成特别重
大社会影响的。
2组织领导及机构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
部及职责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保证受灾现场各个系统高效、快速运转,成立职业病危
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成如下: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工会主席、分管职业卫生副矿
长、总工程师
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宁煤总院中心区医院、宁东救护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
责:
2.1.1.1统一领导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
2.1.1.2协调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
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各救援部门、施救单位之间的
关系。
2.1.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决策、
组织、指挥等工作。
2.1.1.4其他工作。
2.1.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
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负责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2.1.2.1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
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综合管
理及协调工作。
2.1.2.2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
援规划、预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2.1.2.3接收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
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2.1.2.4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
救援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
2.1.2.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6建立维护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分析预测重大事故风险,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2.1.2.7其他工作。
2.1.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工会主席担任总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主要职责:
2.1.3.1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2.1.3.2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参与现场救
援。
2.1.3.3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
疏散和安置工作。
2.1.3.4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
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灾害的扩大,尽
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1.3.5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
2.1.3.6写出紧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报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3.7其他工作。
2.1.4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灵新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救
援工作组,各专业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
作。
2.1.4.1技术专家组:
由灵新煤矿总工程
师任组长,成员由灵新煤矿内、外有关技术专家、专业技术
人员等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
职业病危害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1.4.2抢险救灾组:
由灵新煤矿宁东救
护中队队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救护队、辅助救护队及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所属其它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1.4.3医疗救护组:
由灵新煤矿办公室
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宁煤总院中心区医院、区内外医疗专家
和相关医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急救和
护理。
2.1.4.4物资供应组:
由供应科科长任组
长,成员由供应科和事故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保
证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的紧急调集和及时供应。
2.1.4.5治安保卫组:
由治安保卫队科长
任组长,成员由治安保卫队及灵武市中心区的派出所人员组
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人员的疏散、戒严、维持治安秩序
保障交通畅通。
2.1.4.6后勤保障组:
由物业公司经理任
组长、成员由物业公司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
食宿接待、车辆调度、通讯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2.1.4.7善后处理组:
由矿工会主席任组
长,成员由矿工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
抚恤、理赔、走访慰问等善后事务处理工作。
2.1.4.8事故调查前期取证组:
由灵新煤
矿驻矿安监处处长任组长,成员由驻矿安监处、安全管理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配合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卫生厅等政府部门,负责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损失等情况进行前期的调查取证。
2.1.4.9新闻信息组:
由矿组宣科科长担
任组长,成员由组宣科、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应急救援指
挥部的授权对外发布消息,保持与外界的沟通渠道,正确引
导公众舆论。
3预警和预防
3.1危险源监控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
法规和神宁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
患管理制度和危险源监控系统,采取人工和安全监测监控系
统两种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控。
结合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
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危险源台帐,强化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管控。
对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事故的预兆,按
照预警机制,采取预警行动,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2预警行动
根据所属单位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3.2.1下达预警指令。
3.2.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
关整改要求。
3.2.3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
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2.4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采取相应
防范控制措施。
3.3信息报告与处置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接收日常各类职业病
危害事故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3.3.1员工有义务通过110、119、120、
122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事故信息。
一旦发现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调度室。
3.3.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矿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的态势和严重程度,确定是
否启动Ⅱ级响应,如确需启动Ⅱ级响应,应急救援指挥部立
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下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专业
救护队火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通讯电话详见
附表:
应急救援通讯录。
3.3.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总指挥
的命令迅速向神宁公司、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等相关上级政
府部门报告。
3.3.4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必须写出书面
报告,并按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和方式逐级上报。
报告应包
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
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
附示意图。
(6)需要神宁公司和上级部门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