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程序文件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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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FB-D-2010第136页共136页
目录
颁布令…………………………………………………………………………3
一、文件控制程序……………………………………………………………4
二、记录控制程序……………………………………………………………11
三、体系策划与运行控制程序………………………………………………15
四、内外部信息沟通控制程序………………………………………………19
五、管理评审控制程序………………………………………………………25
六、人力资源控制程序………………………………………………………31
七、基础设施控制程序………………………………………………………41
八、环境保护程序……………………………………………………………49
九、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53
十、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程序………………………………………………57
十一、采购控制程序…………………………………………………………61
十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69
十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79
十四、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85
十五、顾客满意程度测量控制程序…………………………………………91
十六、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控制程序…………………………………………97
十七、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05
十八、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109
十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17
二十、数据分析控制程序……………………………………………………123
二十一、纠正措施控制程序…………………………………………………127
二十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133
颁布令
依据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第三版进行了修订,修改版序为第四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
本手册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本公司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总经理:
2010年1月1日
一、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相关部门和各生产场所及时得到和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企业所有与管理体系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外来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控制,不适用于其它类型文件的控制,如行政文件等。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登记、发放以及作废文件的回收控制工作,全质办负责公司第一、第二层次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改、修订以及换版工作。
3.2各车间负责本单位文件以及相应第三层次文件的编制、发放、控制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质量文件的分类
4.1.1第一层次文件:
《质量手册》
4.1.2第二层次文件: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4.1.3第三层次文件:
a.确保公司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操作规范、作业指导书、各类管理制度、计划、方案、报告等)。
b.证实产品符合要求和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记录。
c.与体系相关的各种外来文件。
4.2文件编制
4.2.1本公司《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由总经理授权,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人员负责编写,编审组审定,各相关部门传阅会签,总经理批准实施。
4.2.2第三层次文件由使用部门负责编写,经各专业人员会审,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
如果使用部门关系到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授权编写小组编写。
技术类文件由全质办负责编写。
4.2.3文件编号采用统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质量体系文件编号如下:
a.质量手册用Q/YFA-D
其中:
Q——指质量体系文件。
YF——指本厂商标“尧峰”牌的拼音首个字母。
A——是手册类。
D——版本号(1994版手册号为A版,2002版为B版,2007版手册号为C版,2010版手册号为D版,版本号为E…依次类推。
)
b.程序文件用Q/YFB-D
其中:
Q——指质量体系文件。
YF——指本厂商标“尧峰”牌的拼音的首个字母。
B——指程序文件类。
D——版本号(1994版手册号为A版,2002版为B版,2007版手册号为C版,2010版手册号为D版,版本号为E…依次类推。
)
c.其它相关文件编号规则见质量手册。
4.2.4文件编写完成后,报综合办公室汇总备案。
4.3文件的审核、批准和发布
《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发布实施。
除《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以外的第三层次管理文件、作业文件均由使用部门负责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由使用部门组织发布并实施。
4.4文件的日常管理
4.4.1各种受控文件应及时列入《文件受控清单》,《文件受控清单》应明确标明各种受控文件的修订状态。
修订状态由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为几表示第几次修订,其后划“/”杠,“/”后注明修改日期。
4.4.2综合办公室应在《文件分发、修改、收回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文件的分发、修改、收回情况。
4.4.3文件资料的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
4.4.4所有技术类、质量类以及有密级要求的文件,借阅应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及区域内查阅,外部人员借阅,应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并进行登记备查。
4.4.5文件资料使用者将所用文件遗失,应书面陈述原因申请重领,并根据文件发布授权范围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补发,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补发时用采用新的编号,以示和原丢失文件区别。
4.4.6未经许可,文件使用者不得私自复制文件,更不得外借。
当需要复制文件时,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能复印,复印文件要编分发号。
4.4.7文件的版本一律以A、B、C……X、Y、Z的次序表示。
4.4.8文件控制状态分:
受控和非受控,受控文件应保证文件处于下列受控状态:
a、所编文件应编有分发序号,有审核、批准手序,受控文件封面正中央印有“受控文件”。
外来文件有审核、批准手续,封面左上角应注明文件分发号,右上角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b、文件按规定发放和收回,并由专人负责,文件的发放应有签收。
c、保证现场使用的文件均为相应的有效版本。
4.4.9各部门文件设专人管理。
4.5文件的更改
4.5.1文件在使用期间,若发现内容有不适用的地方,需要修改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更改申请报文件编写部门,由文件编写部门组织审核修改。
文件编写部门也可根据文件执行情况,下发《文件更改通知单》。
4.5.2文件更改的审核、批准由原文件的审核、批准人(部门)负责,由文件控制部门下发《文件更改通知单》。
4.5.3当原文件的审核、批准者不在而又急需更改文件时,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当相关人员均不在时,由管理者代表或文件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批,但事后需将《文件更改通知单》传递给原文件的批准者。
4.5.4文件持有者接到《文件更改通知单》时,应及时将更改单纳入文件并在《文件分发、修改、收回登记表》上签收。
4.5.5文件经过5次更改或更改内容超过原文件的三分之二时,文件应重新进行换版。
4.6外来文件的控制
4.6.1外来质量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控制、管理。
各部门负责收集与本
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文件,每季度由专人与省标准化研究所联系,索取国家与行业标准,确保企业能及时获得与公司业务有关最新信息。
其它资料类外来文件由综合办公室档案室收集管理,每季度公布一次最新归档技术资料目录,以便于使用者获悉查阅。
4.6.2综合办公室收到与公司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经审核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在其文件封面右上角加盖“受控”文件章并登记编号后按程序分发,以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
原文件登记后交档案室归档。
4.6.3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使用文件是否为有效版本、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对过期文件要及时更换。
4.7文件的销毁
4.7.1文件作废但还需存档的,应加盖“作废”章以免误用。
4.7.2其它作废文件需全部销毁,在销毁前由综合办填写《文件销毁审批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进行销毁。
4.8文件评审
4.8.1综合办根据反馈意见及原文件背景材料,组织有关部门对文件适宜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4.8.2必要时由管理者代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并填写《文件会签单》。
5相关文件:
GB/T19001—2008/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质量手册》
6记录:
《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分发、修改、收回登记表》
《文件复制申请单》
《文件复制登记表》
《文件更改申请单》
《文件更改通知单》
《文件销毁审批单》
《文件借阅登记表》
《文件会签单》
二、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有关公司管理体系要求的所有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并对各种管理活动符合规定要求和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同时为实现可追溯性,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等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全质办是记录的主控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等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现场运行记录的管理、保护、贮存。
4工作程序:
4.1全质办应建立《记录清单》,对全厂使用的质量记录进行登记汇总、编号。
4.2记录的编号以《质量手册》“记录保存期限与处理权限表”中编号为准。
4.3各部门所有能证明产品质量信息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报告、图表等都由相关人员收集,并按程序规定的时限汇总后在相关的职能科室传递。
4.4所有记录均要及时填写,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量值准确,并按所记录对象和项目进行标识,以便于检查和追溯,记录应注明日期,并经授权人签字。
4.5记录的更改
4.5.1记录的一般性更改,由填写者在原文字上划两横杠,在原字体上方进行更改并加盖更改者印章。
4.5.2记录重要数据或重要信息的更改,应注明更改原因,并经授权人签字方可进行更改。
4.5.3记录名称、格式更改,需要全质办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更改。
4.6记录的传递、存贮与保管
4.6.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内质量记录及体系运行记录的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与保管。
归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4.7记录的查阅要经过记录管理员同意,一般不得复制,需复制时应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批准,记录的借阅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4.8如果合同规定客户可查阅有关体系运行记录,客户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及期限内查阅合同规定的记录内容,严禁复印或外带。
4.9记录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并配有防虫、防火、防盗措施的地方。
4.10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记录至少保存三年,质量台帐应长期保存,所有记录保存和处理权限按《记录保存期限与处理权限表》执行。
4.11记录在超出保存期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