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571889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docx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

招标师考试经典案例练习题

  案例(政府采购的招标问题):

  1.某县甲事业单位2006年初准备使用财政性资金修缮和装修一幢办公楼,预算金额为8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确认,此次采购项目已经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

该单位委托A招标公司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已知A公司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为乙级。

  A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确认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7日。

招标活动中,A公司确定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为5家,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为B建筑公司。

  工程于当年2006年10月1日完工验收,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相同。

由于施工质量极佳,事业单位准备再将其另外一幢楼房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外墙修缮,但不再进行内部装修,并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合同的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2007年初,该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甲事业单位2006年的财政活动进行检查时发现,甲单位将国家划拨的财政资金未及时入账,而是记入了自己法定账册以外擅自设置的账目中,并将财政资金私自存放在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财政部门当即责令其改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了私存私放的资金,对甲单位作出了1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的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的罚款。

  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招标公司是否有权代理该政府采购项目?

并说明理由。

  

(2)A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仅为5家,是否应予以废标?

请说明理由。

  (4)甲单位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5)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否有权进行财政检查?

  (6)甲单位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7)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A招标公司有权代理该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规定,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本题中,该工程项目的预算金额为800万元,低于规定的标准,因此A公司是有权代理的。

  

(2)A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期限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本题中,招标文件的该期限少于20日(2006年2月1日-2006年2月17日),因此不符合规定。

  (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为5家,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应予以废标。

根据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

本题所述的情况,不应予以废标。

  (4)甲单位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金额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本题中,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为100万元,已经超出了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800×10%),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5)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进行财政检查。

  (6)甲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为。

(7)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不合法。

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本题中,财政部门甲单位作出了1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的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的罚款的处罚是不符合规定的。

 

案例二(招标投标和评标的程序问题)

1.某国立高校教学楼(建筑面积28000平米)进行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为二级以上资质,①请选用招标方式,说明为什么;共有13家单位报名参加,其中3家为私有企业(资质为二级),在资格预审时,有人提出不能用私人企业,②请说明你的观点。

在现场察看时,有两家企业未参加,③是否可以继续参加投标。

该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共有12家在规定时间内交上,④问共有几家企业可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一家企业因路上堵车吃到30分钟(事先打过电话),⑤问能否继续参加开标会;一家企业标书未按规定加盖企业法人章,⑥请判断最后共有几家企业可参与到正式评审中。

⑦评委一般如何组成。

评审过程中,发现某家企业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⑧应如何处理;最后专家评委按照招标要求推荐了3名候选单位,但排名第一的企业未说明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⑨请问应如何处理。

⑩所有投标企业保证金应如何处理。

2.加入得到上面的招标信息,你所在企业为一级,①你作为负责人应如何处理;加入确定要参加投标,②请写出你所要做的基本工作程序

参考答案(仅供参考,欢迎纠正)

1.公开招标,凡是公共事业的建设项目,设计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采购都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而且,建设规模,已经超过公开招标的要求限度以上。

2.不能用民营企业的要求是错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排斥投标人,或者以不平等的要求对待投标人,不管是民营还是国营都应相同对待。

3.勘察有企业未参加,所造成的对预算的估计不足等后果,由企业自己承担,企业也可自行勘察现场,不影响继续投标

4.投标保证金交足的企业才可以参加投标,只有12家交足投标保证金,就只有这12家可以参加

5.开标会议,迟到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事先说明的也不可以。

6.企业的投标书没有加盖法人章的,按无效标处理。

7.只有10家可以参加

8.评委,应有招标办在专家库随即抽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9.金额的大写小写不符合的时候,以大写金额为准。

10.没收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以第二顺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

1).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人要求,参加投标

2).到招标办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编制投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招标会。

案例三(招标和重新招标问题)

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

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

2000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

投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

其中,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

结果,其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与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

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

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

200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

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

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

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

为什么?

(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

为什么?

参考答案(仅供参考,欢迎纠正)

答:

1.不妥之处:

a.招标人对省内外的投标人提出不同要求。

公平公正原则,不能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

b.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开标时间之间的间隔太长。

时间长会可能导致不公平公正公开的怀疑。

c.标底复核时间太长。

2000年时还不是使用的清单计价,那时招投标使用的是暗标底,即开标前投标人是不知道标底价的,投标人在开标后是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但审核、复合时间太长会导致许多滋生问题,比如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返回时间、投标人内部原因(项目经理有其他安排等)、招标人的工期问题等多方面。

d.招标人在省建委同意后确定某公示为中标单位。

如果招标人可以擅自选择投标人,那招投标就失去意义了。

2.E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要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有无特殊要求。

如果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那E单位为无效标书,废标;如果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递交,那E单位的标书有效,应参加评标。

3.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时间。

如果撤回时间在招标文件所标明的有效期之内,那D单位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D单位在有效期之后(因招标人未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D单位有权利在有效期后撤回投标书另作安排),招标人应允许其撤回并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作为招标人(医院),因为标底出现重大偏差,可以要求重新招标,但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可以参与投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投标人投标,原投标人因其他事宜放弃,那招标人应同意。

若原6个投标人中愿意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那招标人可以重新发布公告重新招标,也可以直接发包(得上级监管部门批准同意)。

5.招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提及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费用事宜,那招标人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如果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投标费用明确表示不予支付,那投标人应自己承担。

 

案例四:

(招标过程和废标问题)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

2004年10月20E1下午17:

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

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

00送达。

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

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

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请考生朋友们参考,核查是否正确)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

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因为C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④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⑧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是正确的。

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案例五(招标和评标处理问题)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u)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角度考虑,倾向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案例练六(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

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五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

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

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了新的标底。

A、B、C三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

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

1.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

为什么?

2.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

为什么?

3.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4.A、B、C三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作法是否:

正确?

为什么?

5.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

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答:

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

因该工程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1年:

风险较小。

2.答:

应该含有赶工措施费。

因该工程工期压缩率(460—365)/460=20.7%>20%

3.答:

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

 

(2)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

 (3)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

 (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4.答:

(1)不正确。

 

(2)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

5.答:

(1)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因招标属于要约邀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IT认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