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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细则0614

石家庄融创中心商品房一期项目

9#地块

(塔吊)

编制:

审核: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融创中心商品房一期9#地块项目监理部

年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依据 4

三、监理主要工作内容4

四、塔机各部件的具体监理控制要求5

五、监理部日常工作计划   9

 

一、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石家庄融创中心商品房一期项目9#地块

2、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仓盛路北侧,建华南大街东侧,规划路南侧:

3、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工程性质:

新建

5、设计单位:

河北九易庄宸科枝股份有限公司

6、勘察单位: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承包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

143217.21m2;

2、地上总建筑面积:

109457.71m2;

3、地下总建筑面积:

33755.50m2;

4、建筑密度:

22%;容积率:

3.19;绿地面积:

33%。

(三)各单体建筑面积及层数:

1、1#楼17513.77m2,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一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97.95m;

2、2#楼17765.90m2;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一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97.95m;

3、3#楼17159.13m2;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一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97.95m;

4、4#楼16307.86m2;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一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96.89m;

5、5#楼16122.88m2;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一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96.89m;

6、6#楼16515.89m2(保障房);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六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73.39m;

7、7#楼18589.25m2(保障房);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六层;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73.74m;

8、大堂281.53m2;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6.7m;

9、地下车库22961m2,建审用控制性建筑高度:

7.4m。

(四)建筑物体特征描述:

1、建筑类别:

高层住宅(1#一7#为住宅),6一7#为保障房;公建(地下车库);

2、建筑物体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3、抗震设防烈度:

7度,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

4、建筑耐火等级:

地上一级,地下一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二级;局部一级(电气专业功能房间,电梯基坑);

6、屋面防水等级:

Ⅰ级;

7、地下车库:

大型车位数:

731辆,两双车道;

8、防水等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局部一级(电气专业功能房间、电梯基坑)。

(五)结构形式:

主楼为现浇剪力墙结构及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结构,车库采用框架结构,楼板采用无梁楼盖,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沿街商业区采用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六)本工程采用2台TC6012型塔机,1台TC6015型塔机,1台TC6020型塔机;1#塔吊(TC6020)采用60米臂长,2#塔吊(TC6012)采用60米臂长,3#塔吊(TC6015)采用55米臂长,4#塔吊(TC6012)采用60米臂长。

二、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7《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

 

三、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起重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1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

1.2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 

1.3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1.4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 

1.5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 

1.6验收试验应作:

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1.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① 风速大于6级不安装;

② 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③ 设计满足要求的砼基础:

荷载及稳定要求;

④ 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⑤ 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

2、塔吊监理要点  

2.1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 

2.2 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

2.3 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3.4 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 

2.5 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 

2.6 验收试验应作:

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大于5级不安装;

②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③设计满足要求的砼基础:

荷载及稳定要求;

④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⑤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

四、塔机各部件的具体监理控制要求

1、力矩限制器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

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 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限位器

2.1超高限位器:

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2变幅限位器:

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

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3、小车变幅:

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4、动臂变幅:

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

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

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5、行走限位器:

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

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6、保险装置

6.1吊钩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

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6.2卷筒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6.3爬梯护圈: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

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7、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7.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7.2附墙装置:

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

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8、安装与拆卸

8.1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

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

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8.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9、塔吊指挥    

9.1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9.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10、塔吊基础   

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11、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现场采用TN系统,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10Ω。

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

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12、安装验收  

12.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

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

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技术检查:

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空载试验:

按提升、回转、变幅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回转联合动作试验。

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额定载荷试验:

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 (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

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12.2塔吊安装前,认真检查塔吊起重机产品出产检验报告、合格证、塔吊起重机牌、吊钩产品合格证、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热轧圆钢产品质量证明书、机械性能试验报告、螺母质量检查报告单、光面质量检查报告单、关门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许可证。

  

12.3塔吊安装前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核安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认真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塔吊安装完毕后及时督促施工方通知建设机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塔吊方可使用。

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安全监控。

   

13、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应注意以下几点:

 

13.1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为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

负责塔吊的安装单位或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装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不允许将塔吊交给没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入安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13.2塔吊安装时,塔顶最高处风速要小于13米/秒,风速大于13米/秒时应停止安装,否则会造成塔吊机倾翻事故,必须遵循塔吊的安装程序,塔吊各部件所有可拆的销轴高强螺栓、螺母均是专用特制零件,用户不得随意代换,必须安装并使用保护和安全设施,如护梯和护栏等,标准节的安装不得随意交换方向,否则顶升作业无法进行。

塔吊在施工现场的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塔吊机的最大旋转部分如吊臂、吊钩等要求离输电线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3.3将底架置于混凝土平台上,装上压板,拧紧地脚螺栓,测量底架上的四个支腿上平面的水平度,其误差应在1.5毫米以内。

若超差则在底架与基础的接触面间用楔形调整块及铁板垫平,注意垫块必须垫实垫牢,不允许垫块有任何可能的松动,再次拧紧地脚螺栓,双螺母母防松,将加强节吊装到底架上,用8件M30*325高强螺栓将底架和加强节连接,在吊装第二加强节用M30*325高强螺栓连接好,将加强节安装完毕后在安装标准节,在地面上先把塔顶与过渡节连接好,然后将塔顶上的平台,栏杆扶梯导向轮组装好为使安装平衡臂、起重臂方便事先在塔顶的左右两边各装上一根平衡臂拉杆,起重臂先后拉杆各一根,随后把塔顶吊到上转台上,用4件销轴将塔顶与上转台连接好,吊装时应将塔顶垂直的一侧朝向臂方向,司机室内的电器设备安装齐全后,把司机室吊到上转台的驾驶室的撑杆上用螺栓连接好。

待塔吊组装完毕,并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后进行顶升操作顶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无论是升塔或者降塔,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负责跳闸时及时关闸送电,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装拆紧固连接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不允许擅自启动泵闸开关或其他设备。

2)只允许在四级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风力加大,应停止工作并立即紧固好连接本螺栓,使上下塔连成一体,当遇到恶劣天气时也应停止顶升作业。

3)每次顶升前后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发生,操作手柄应回到中间位置,液压系统的电源应切断等。

4)升塔和降塔一般应在白天进行,若因特殊原因需夜间作业时必须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5)塔机在拆除之前,顶升机构犹豫长期停止使用应对顶升机构进行检修和保养。

6)在升塔或拆卸过程中,一旦上部与下部脱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否则若违反其中任何一条都有造成机毁人亡的可能:

A.顶升过程中必须利用回转机构制动器将吊臂制动住。

严禁起重臂回转,保证起重臂与引入标准节方向一致。

B.严禁启动变幅机构,保证起重小车不移动。

C.严禁启动起升机构,禁止起升作业。

D.若要连续加几节标准节,在每加完后,用塔机自身起吊下一节标准节前,塔身各主弦杆和下转台必须有一个高强螺栓连接。

E.所有标准节上的支承块必须与已有标准节对正。

F.顶升前将导轮和标准节主肢之间的间隙一般应调节在2—3毫米的范围内,当下转台和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拆除后,调整起重小车的位置,直到达要求为止,吊起一节标准节,使其落在套架引进梁上的引进小车上,调整小车位置使得塔机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的位置上,小车位置大约在吊臂根部。

五、监理部日常工作计划   

1、建立安全检查各项制度,按照JGJ59-99标准以及有关消防法规、劳动法规实施、检查。

   

2、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3、项目施工中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遵章守纪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及时处理。

  

4、发现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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