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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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

思考与对策

摘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提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实质就是要在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中,确实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即劳动保护权),维护劳动者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企业内部组织形式多样化、劳动用工多元化和管理体系多异性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给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何应对挑战,开拓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是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关键词: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关系劳动者家庭的幸福和稳定,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首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首先,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广泛开展群众监督,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不受侵害,是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其次,工会劳动保护的工作重点是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

抓住了劳动者这一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和中心环节,就是遵循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

第三,强化企业工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参与,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利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当前,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如果企业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参与机制不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尚需完善,发挥作用不理想,很难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劳动保护需要。

因此,只有牢牢把握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给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带来的机遇,坚持自主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勤于完善提高,才能在推进安全发展中开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含义及要求

(一)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法律上、技术上、教育上、管理上和组织制度上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性的保护措施。

我国的劳动保护管理体制包括“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其中“群众监督”是这一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实施“群众监督”的最主要主体,而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则是实现“群众监督”的最主要渠道。

(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并强化工会劳动保护长效监督机制,全过程参与劳动保护管理和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推动群众性的劳动保护活动向纵深发展,最终实现维护劳动保护权这一职工群众最大、最基本、最重要权益的根本任务。

具体要求是:

一是在建立并强化工会劳动保护长效监督机制方面,要制定完善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建设一支劳动保护专业干部队伍;二是在参与劳动保护管理和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方面,要充分利用平等协商机制、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等,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三是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活动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支持企业行使劳动保护管理权,协助并监督企业在劳动保护方面建章立制、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等;四是保护职工享有在劳动保护方面的知情权、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作业权、紧急避险权,教育职工自觉履行在劳动保护方面遵章守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生产指挥、及时报告险情等义务;五是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职业病危害及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做好劳动保护后期保障工作,保护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的法定权利不被侵犯;六是在推动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向纵深发展方面,要坚持群防群治的方针,创新劳动保护监督手段,丰富劳动保护监督内容,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素质,调动职工预防和整治职业危害的主观能动性,谋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的最大成效。

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前面临的新问题及存在的不足

(一)近年来,企业进行了多次改革改制,大量年轻职工进入到一线操作岗位。

虽然在上岗前,企业对他们都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和危险源告知,但由于他们现场工作时间较短,对忽视安全所造成的伤害缺乏深刻认识,所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现场危险的预知判断能力相对较差。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现场危险的预知判断能力是企业当前必须解决和面对的课题。

(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使单一的劳动用工制度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一些原来由企业正式职工承担的工作,或采取区域承包的外协作业模式,或采取岗位插入的协力作业模式交由外协员工承担。

虽然外协员工与正式职工同在一个单位甚至同在一个岗位工作,但由于身份属性的不同,加上外协员工文化程度、安全意识和技能与正式职工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违章违纪时有发生,给企业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三)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许多企业加快了生产线升级和设备改造步伐。

新建项目的开工,大量的项目建设单位进入到企业和生产现场,导致进行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不仅身份多样,而且缺乏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安全技能,这也是企业当前安全管理的一个难点。

(四)随着建设项目的竣工投产,大量的先进设备进入调试安装和试生产阶段,许多企业在先进设备进入调试安装和试生产的过程中更重视的是设备尽快调试完毕并进入大生产阶段,潜在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五)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与当前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工会干部普遍“身兼数职”,投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精力受到影响。

高学历、高素质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少,影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六)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式方法与企业不断变化的生产作业条件、环境、对象以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不相适应,劳动保护三级网络虽有组织架构,但发挥作用不够,班组安全基础依然薄弱。

(七)职工劳动保护的档次与新时期企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当前的职工劳动保护,还仅仅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更深层次的劳动保护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如劳动保护工作标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外界对各个岗位操作者的影响、生产劳动环境对生产劳动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以及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等。

(八)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与新时期企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企业工会是实施职工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最主要的主体。

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了全体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决定了职工工作和劳动的安全健康水平。

但是,当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专业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且岗位人员不固定;2.专业劳动保护工作岗位定员不足,各企业大力压缩工会定员,劳动保护专责岗位只能兼职而且是三、四个岗位职责一人兼,穷于应付,严重影响职工劳动保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3.一些工会在企业中还存在安置型倾向,年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严重缺乏。

4.基层工会的劳动保护检查员,在责、权、利不匹配、激励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能积极主动进行劳动保护检查,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就不能很好的发挥。

(九)工会对于与职工劳动保护相关的决策不能及时参与,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采纳,只能事后监督,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三、劳动保护工作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原因分析

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与新时期企业的高速发展存在许多的不适应,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普遍存在的重生产、重基建、重营销的倾向,对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非常重视。

但是,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是在生产作业中的身体健康、工作环境对职工健康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工会、职工代表和安监部门三者的配合协调不到位,优势不能互补。

特别是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中,职工劳动保护只是安监部门的事,所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在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单打独斗”的局面。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落实,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特别是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受到限制。

(四)工会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权设定限制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力度与效果。

(五)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相对手段落后,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不能保证,工作条件限制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四、完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发电企业具有生产高度自动化的特点,其独特的生产运行系统,使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区别于一般工业企业的特殊要求。

切实做好以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立足发电企业特性,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做好新时期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坚定不移地理直气壮地坚持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职责。

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三个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监督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二)协调与处理好工会与安监部门、专业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关系。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同安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目标相一致的,只是职责和运作方式方法不同。

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处理好与安监部门的关系。

只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能得到党、政的支持,职能部门的配合,才有人力物力的保障,各项活动的开展才能较为顺畅,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

要处理好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关系。

安全生产管理是系统工程,在管理的机构、职责、制度、规章等方面,工会同安监部门各有侧重,要共同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与“安康杯”竞赛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劳动保护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安康杯”竞赛的各个环节,实现与“安康杯”竞赛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

在不断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保护的意识与水平,做到让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充分行使劳动保护的权利,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

善待生命,才能善待人生。

工会劳动保护要从新时期电力企业的发展出发,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电力设备、工作环境、企业外部因素等对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知情权”。

针对年轻职工安全意识和现场危险的预知判断能力相对较差的问题,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宣传教育职能,在年轻职工中开展以“感受现场事故回放,吸取教训增强意识”为主的案例教育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

以“师徒带教”为载体,组织具有丰富现场操作经验和安全技能的师傅在传授业务知识的同时,对青年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和现场危险预知知识的“传帮带”,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努力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壮大力量,故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落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解决工会劳动保护专责兼职过多的问题,配备好专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努力构筑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安全网”,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要求。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的培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层次,灵活多样,讲究实效。

对持证的劳动保护专职监督检查员要定期集训,在“专”字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发展;对基层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要做到有适应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法。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和专业技术水平。

将安全生产人员与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相互交流,提高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解决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与所要监督检查的专业不对口造成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企业工会要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的模式。

可以采取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到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短期挂职学习和参加安全管理培训班等专题学习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从中寻找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与企业安全管理的切入点,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与企业安全管理融为一体的过程中,形成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特色,建立起一支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的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促进工会劳动保护护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五)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护的民主管理活动。

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职工享有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待遇。

托职代会行使对企业劳动保护措施予以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力,依托职代会生产安全专委会检查、监督职代会关于劳动保护方案的决议和有关提案的执行与处理以及集体合同中有关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托职代会征集提案的渠道,集中反映生保护、改善作业环境的方案等。

建立健全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保护决策的相关制度,积极参与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规章制度的活动,努力实现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

(六)认真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改善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的工作条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检查设备及工具,为适时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创造通畅的工作环境。

认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质量、足额发放,是企业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安全投入的重要标志。

要根据劳动强度和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应随着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生产作业人员操作方式的变化、工作环境的变化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手段也应更新。

工作重点也应随着转移,以确保劳动保护工作起到实效。

针对外协员工缺乏对企业安全文化“认同感”,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工会组织要将他们视为“自家人”,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家的温暖”,自觉地接受企业的安全管理,并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从而减少违章违纪和事故的发生。

针对新项目的竣工投产危险源辨识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的问题,企业工会可以在新生产线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归类,督促企业行政进行整改,并要求企业行政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从而消除新项目竣工投产后潜在的安全隐患对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历史赋予各级工会的使命。

在企业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不断创新,发动职工全员注重安全与健康,增动保护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水平,组织职工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解决企业劳动保护的实际问题,企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就能够有新的突破,达到更高的档次与水平,就能消除与蓬勃发展的电力事业的许多不适应,从而对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和谐社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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