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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突措施计划教学内容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2016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二十八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审批,分管负责人、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的规定,同时根据能源公司及矿井负责人的统筹安排,编制2015年年度矿井防突生产建设计划及防突措施计划,内容如下:

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编制我们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相关要求,认真计划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工作程序,结合生产实际不断规范完善防突治理体系,明确工作责任目标,扎实做好矿井“防突治理”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稳定生产。

一、年度防突措施执行计划

(一)防突钻探地点布置

年度防突钻孔地点主要围绕11173采面上下巷、1177采面上下巷迎头预抽钻孔以及本煤层钻孔、1177瓦斯治理巷钻场穿层钻孔、回采采面上下巷、1278采面上下巷本煤层钻孔以及底板穿层孔等地点开展具体工作。

迎头抽放孔掩护迎头掘进,本煤层钻孔提前预抽煤层瓦斯,1177瓦斯治理巷穿层钻孔预抽1177运输巷掘进区域瓦斯掩护其掘进,底板抽放孔预抽临近层涌出瓦斯。

(二)防突钻机分布及使用计划

我矿现配备矿用ZDY3200L履带式钻机1台;ZDY-1250钻机2台;ZDY4000L履带式钻机1台;ZD1900S钻机2台;ZDY-850S钻机1台;DY750D钻机16台。

计划在11173采面上下巷设置2台ZD1900S钻机和2台DY750D钻机用于本煤层钻孔以及钻场、迎头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地质探放水钻孔施工;1177瓦斯治理巷设置1台ZDY-1250钻机和1台DY750D钻机用于穿层钻孔施工和地质探放水钻孔;回采采面上下巷设置1台ZDY-1250钻机和2台DY750D钻机用于施工钻场、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和底板穿层钻孔;1278采面上下巷2台DY750D钻机用于施工钻场、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和底板穿层钻孔。

其他需要打钻地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钻机。

(三)采空区、上隅角瓦斯抽放采取的措施

年度11173工作面、回采采面、1194采面以、1278采面及1177采面回采过程中重点加强上隅角抽放力度,根据掘进期间以及以往该煤层已采采面瓦斯涌出情况,选择留管安设情况。

抽放期间两条上隅角的管路分别确保在7KPa以上,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关措施。

采空区抽放如下图所示:

同时,为抓好各个采面后部老空区瓦斯抽放治理工作。

7#煤层采面回采期间,为防止采动来压时上临近层9#煤大量瓦斯涌入7#煤层,需要提前从回采运输巷、1278运输巷施工底板穿层孔预抽临近层瓦斯

二、年度区域防突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

(一)区域危险性预测

金佳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煤层均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于近距离煤层群开采,各煤层瓦斯含量大,根据勘探钻孔取样分析及矿井开采情况统计:

瓦斯含量的垂向分带明显,瓦斯含量随着埋藏深度的增加而加大;走向上瓦斯含量从西到东逐渐增加,2016年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58.93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2.62m3/t。

金佳矿对井下主采煤层的基础参数进行了测定,从各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值分析,金佳矿主采煤层属于典型的“高瓦斯—高突出—低透气性”煤层。

但是由于采高关系部分距地表比较近的工作面可以在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面所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实际情况分析,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采用直接测定掘进区域内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在所掘进工作面每掘进到60m的位置时,根据现场情况施工不同个数的长探钻孔进行抽放校检,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确保掘进区域内无突出危险性,以此类推。

效果检验临界值如下表: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在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期间沿巷道前方每隔50m设置一个检验区域,每个检验区域至少设置1个检验测点,对检验测点进行现场取样实测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工作面按设计施工钻孔,用作取煤芯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只有当残余瓦斯含量全部小于8m3/t时,方可视该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并判定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检验测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严格按照DGC型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的操作规程操作,测出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若实测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且检验期间在施工钻孔时无喷孔、响煤炮、卡钻、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方可判定该区域内防突措施有效;若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大于或等于8m3/t,或者施工钻孔时有喷孔、响煤炮、卡钻、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检验区域仍属突出危险区,必须继续实施补充防突措施。

(三)区域验证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巷道掘进期间的区域验证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作为巷道掘进期间的区域验证方法。

在巷道掘进期间进行区域验证时,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参照表2-2进行验证,如果实测得到的S值、K1值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在施工钻孔时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喷孔、顶钻、响煤炮、夹钻等突出预兆现象),则判定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2-2钻屑指标法预测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钻屑量S

mL/g•

kg/m

0.4

3.2

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时必须按如下标准进行

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钻杆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0m的区域验证钻孔,验证孔分别布置在巷道工作面的中部及两侧,两侧的区域验证孔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范围。

二)回采工作面

(一)区域危险性预测

金佳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煤层均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于近距离煤层群开采,各煤层瓦斯含量大,根据勘探钻孔取样分析及矿井开采情况统计:

瓦斯含量的垂向分带明显,瓦斯含量随着埋藏深度的增加而加大;走向上瓦斯含量从西到东逐渐增加,2016年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58.93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2.62m3/t。

金佳矿对井下主采煤层的基础参数进行了测定,从各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值分析,金佳矿主采煤层属于典型的“高瓦斯—高突出—低透气性”煤层。

但是由于采高关系部分距地表比较近的工作面可以在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结合回采工作面所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实际情况分析,回采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采用直接测定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或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表5-1根据煤层瓦斯压力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

P≥0.74

W≥8

有突出危险

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

1、测定孔必须按设计施工,采用取芯钻杆取芯,取芯完毕后使用煤样罐密封煤样,严格按照DGC型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的操作规程操作。

测定出煤层残余顿煤瓦斯含量。

只有当所取煤样的残余瓦斯含量全部小于8m3/t时,方可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并判定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2、若煤样的残余瓦斯含量大于或等于8m3/t时,则该区域的区域防突措施均无效,必须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直至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

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施工的钻孔出现喷孔、响煤炮、卡钻、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该区域防突措施判定无效,仍属突出危险区,必须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3、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

(1)采用直接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时,根据公司通字【2013】13号文《关于印发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我矿回采回采工作面回采过程中采取在回风巷、运输巷每隔50m施工一个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孔,即在回采区域每隔25米施工了一个效果检验孔,回风巷钻孔设计孔深60m,运输巷钻孔设计孔深80m,钻孔在煤层中开孔,钻孔垂直于煤壁。

效果检验孔采用水泥砂浆封孔,封孔深度20m。

(2)效果检验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封闭测试,测试人员对压力测试表进行读数并记录压力变化情况,只有当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时,方可视为该区域内的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该区域内无突出危险。

(3)若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大于或等于0.74MPa,认为该区域内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重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施工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及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范围内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即施工钻孔处前后方各100m范围内乃属突出危险区,必须重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采取在1275回采工作面该范围内施工本煤层抽放钻孔,直至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区域验证。

(4)我矿采取被动测压法,即测压钻孔被密封后,利用被测煤层瓦斯向钻孔揭露煤层处或测压气室的自然渗透作用,达到瓦斯压力平衡,进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方法。

按照上述方法,综合我矿实际,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我矿采取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与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相互结合的办法,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与煤层残余瓦斯压力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钻孔,一个检验点首先施工钻孔测量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之后将此钻孔施工为测压孔,测量煤层残余瓦斯压力。

只有当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时,方可认为该区域内无突出危险。

(三)区域验证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作为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的区域验证:

在回采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时,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参照表5-2进行验证,如果实测得到的S、K1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5-2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钻屑量S

mL/g•

kg/m

0.4

3.2

1、选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验证时,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取临界值为0.4mL/g.min1/2,Smax取临界值为3.2kg/m。

当每次测定的K1≥0.4mL/g.min1/2或Smax≥3.2kg/m时,判定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1<0.4mL/g.min1/2且Smax<3.2kg/m时,判定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

(1)回采工作面采取沿工作面推进方向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每隔15m施工1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0m区域验证孔。

(2)若施工的区域验证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则评判该地点半径100m范围内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采取重新执行防突措施进行补充消突,直至钻孔无喷孔等异常情况后方可重新进行验证。

(3)回采工作面连续两次区域验证中只要任何一个钻孔出现一次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性则证明该区域内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立即停止回采工作,采取重新执行防突措施进行补充消突工作。

二、年度局部防突措施

二)掘进工作面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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