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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年度工作总结

政风行风年度工作总结2018

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省民政厅和莆田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大氛围评议大力度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单位领导都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式“一岗双责”,既管业务,又管政风行风,实行了强有力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析政风行风建设形势,部署、指导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点挂钩、分级部署、分段落实,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措施有力,建立了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

在工作机制上,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市局正副职联动;二是强化中层基层责任,机关科室和基层的联动、科室之间的联动;三是强化人人参与责任,领导与干部职工的联动;四是强化监督员责任,赋予他们调查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推动上下联动;五是加强沟通联系,省评议代表、市评议代表们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我们扎实有力、卓有成效的指导,带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六是强化追究责任,推动责任落实。

通过这六个互动,达到系统上下人人有压力、有责任,共同推动政风行风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制度”五到位,保证评议工作持续有效。

同时,针对不同评议对象,制订量化评议标准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评议规定,保证了评议工作规范有序。

三、重在实效,发挥了评议监督员的重要作用

放手鼓励评议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并赋予评议监督员们充分的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

市局三名评议监督员心系民政,情注评议,分工协作,主动介入救灾专项资金执法监察、“访民察廉百村行”活动、低保工作检查、殡葬工作检查、民间登记管理检查等多项工作,实地察看、座谈访问、问卷调查、民意测评、明察暗访,用心倾听基层各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细心了解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专心地梳理归纳问题与意见,尽心尽职履行职责,并通过个案调查、回访征询、跟踪督查等形式,宣传民政政策,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今年来三位评议监督员人均下乡40多天,深入一县四区二个管委会、29个乡镇(街道)、29个村(居),走访257户民政对象,召开30多场座谈会,帮助各地查找问题12个,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

四、创新选题,增强了选题评议的效果

为了确保评议工作的整体推进、重点突出,防止在评议工作中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创新选题方式,提高评议效果。

一是认真分析研究,筛选了“救灾资金透明度”作为今年选题评议的具体内容。

二是推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工作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传达。

三是细化评议标准,把选题评议成效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各方面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投入选题评议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反馈。

五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救灾资金监管,一如既往地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落实好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持做到救灾资金下拨程序规范,手续齐备、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坚持做到救灾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市局利用政府公开栏、单位公开栏、“莆田市民政信息网”和“莆田市廉政网—评议工作专栏”,对救灾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开,县区、乡镇利用政府公开栏或民政网进行公开,村(居)委会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进一步延伸公开到受灾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全程跟踪、全面监督,通过执法监察、参与“访民察廉百村行”活动、财务检查、救灾资金审计、明察暗访、设点投诉、民生热线等多种途径,查找救灾工作存在问题,发现乡镇存在救灾资金被拖欠、挤占、改变用途及发放手续不规范完整等问题21个,村(居)委会存在问题8个。

问题整改按照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整改后效果不明显不放过“三不放过”的要求,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增强选题评议实效。

五、注重民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

通过设立政风行风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参与“莆田民生热线”、设点投诉等形式广泛收集有关意见和问题。

组织市局评议监督员、各县区民政局评议监督员深入一县四区二个管委会的6个乡镇召开6场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与街道干部、各级民政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谈会,收集有关问题。

目前,我局已梳理归类后形成个案5个,其中涉及低保方面1个,救灾方面3个,殡仪服务方面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及时处理“民生热线”投诉咨询问题9个,处理信访件4件,尚余1件正在处理中。

六、注重运作,落实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救灾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为扎实推进救灾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一是加强工作领导。

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及时成立专门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

研究制定并下发《莆田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量化考评内容。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

采取“四个结合”措施强化救灾资金监管。

加强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

合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协调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做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尽快完善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内部监控,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

依法公开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所有信息,以便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做到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相结合。

配合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健全制度与严肃纪律相结合。

通过监管发现和纠正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管理。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主动融入,在配合民政部门党组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职责,加大对信访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救灾工作纪律。

四是召开工作会议。

召集各协调小组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县区自查自纠工作。

五是组织工作检查。

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6-7月,我局成立了专门小组,抽调救灾救济科、财务人员、监察室等有关人员深入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北岸管委会,采取听汇报、群众座谈、个别谈话、入户抽查查访、村内随机访问、实地查看村务公开情况、查阅会议记录和会议账目等方式,检查24个乡镇(街道)的24个村,召开座谈会24场,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受灾户、村干部、老协会代表等座谈会对象346人次,抽查走访受灾户123户,发放测评表272份,个别访谈58人次,随机询问村民76人。

发现被挤占、改变用途和挪用的资金34笔,18.3696万元,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是开展整改工作督查。

9月11日,协调小组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县区汇报自查自纠情况和对审计、访察和执法监察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分别于9月23日一27日和10月8日一9日,由监管成员单位组织人员采取联合检查方式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将再下达整改通知书,逐一进行整改,同时对各县区监管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

2、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协调小组结合我市实际,一是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莆田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指出要做到“三纠正一规范”,即:

坚决纠正少数行业协会违反非营利原则,以服务为名牟取私利,以及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坚决纠正少数行业协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摊派会费的行为。

规范行业协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收费的管理,坚决纠正行业协会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规范会费收取的标准和办法。

会费收取的标准,由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后方能生效。

二是制定并下发《福建省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莆田市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清理整顿规范工作自查登记表》、《福建省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莆田市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汇总表》、《行业协会收费整改情况汇总表》,在全市社团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调做到“五个到位”(即专项治理的政策、会议精神要及时向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到位,专项治理要专人负责到位,组织、部署要到位,自查自纠要到位,表格的填、报要到位)、“五个清楚”(即清楚专项治理需要参与的行业协会数量,清楚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清楚专项治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清楚专项治理的特别要求,清楚汇总汇报材料和表格上交的时间)。

三是在社团自查的基础上,9月底利用5天时间,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县区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共抽查仙游县9个、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各8个社团。

从抽查的情况看,各县区登记在册的社会团体还存在许多问题,如:

个别社团不重视专项治理工作。

没有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区专项治理自查登记表平均回收率只有61.5%。

其中,仙游县49.5%,荔城区100%,城厢区78.3%,涵江区21.7%,秀屿区91.7%;社团收费不规范、程序不合法。

抽查的41个社团中,有14个社团没有收取会费、10个社团成立后均未开展活动、15个社团收取会员费。

收取会员费的15个社团的会费标准的制定均没有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11个社团使用收据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

7个社团接受社会捐赠,只有1个社团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社团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混管的情况普遍存在。

抽查的41个社团中,有18个社团会计由业务主管单位财务人员兼任,有15个社团没有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

针对检查的情况,协调小组下发了通报,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要深入检查,发现问题;规范程序,落实整改;依法依规,促进发展。

目前,县区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没有活动资金的29个社团,已劝其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对开办前弄虚作假、抽逃开办资金的,成立之后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的,两年或两年不参加年检的35个社团,将予以撤销登记。

四是制定下发《加强我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的管理,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七、服务发展,树立了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我局把城乡低保工作、殡仪服务作为重点评议,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优化服务,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市低保办注重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低保对象评定“三公开两公示”制度落实,规范低保金存折发放,确保低保金发放到户。

按照执法监察的要求,由叶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13名,用1个多月的时间,深入24个乡镇检查低保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召开座谈会24场,进村入户核查低保户120户,梳理需要整改的4个问题,限期要求县区整改落实。

抓好仙游县直接发放低保金存折试点工作,采取核对低保户领折人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对象审批花名册的办法,在各乡镇设点直接发放低保金存折。

通过认真核实询问,取消了50户176人的低保,8个村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抽人保、合并保问题。

市福山殡仪馆坚持以人为本,抓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出台12项管理制度。

同时围绕“取信于民、让利于民、服务于民”的服务理念,继续推出殡仪服务为民办实事举措,所有收费项目上墙公布;与丧属事前办理签约自愿性选择服务项目手续;投入资金建设800平方米公益性骨灰楼,安放社会上五保人员、“三无人员”、无名氏等人员遗体骨灰;减免优抚对象、五保户、城乡低保户、残疾人等多种对象火化费,自建成以来让利群众155万余元;专设坐化炉,全程免费提供接送和焚化佛教徒遗体服务,解决寺庙焚化场所设施简陋、环境污染问题。

八、增强实效,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评议工作的带动下,今年民政工作得到了促进和发展。

救灾救济工作不断加强。

健全救灾应急体系,制定出台了《莆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升了我市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实救灾物资储备,棉被、衣裤仓储量分别达到5000床、5000套;购买了蜡烛、手电、手套、草席、锅、碗等救灾应急物资,并与多家企业签订食品应急供应协议,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农房统一财产保险制度,与莆田财产保险公司联合查勘63户,赔付27.65万元;做好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工作,截止9月28日,接收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捐款5172.59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110万元。

为民解困力度不断加大。

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86792人(含五保对象6731人),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3142人。

规范低保运作和资金管理,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7月份起,农村低保对象(含五保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10元,月人均补差60元(五保户月人均供养标准达141元);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15元,月人均补差140元;对1123人城市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2元,月人均补助24元;全市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对象107972人,累计医疗救助6362人次234万元;顺利完成“肢残助行工程”,全市245名肢残患者受助,方便日常生活。

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莆田市XX年—XX年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城市社区建设谋划工作;全市11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取得阶段性成效。

城厢区作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探索“两委+六站”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双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协调解决了驻莆73661部队自来水供水工程建设问题、驻莆73306部队生产服务中心扩建问题、驻莆73305部队网络建设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

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全市重点优抚对象6804人定期抚恤补助及时发放到位,定期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实施每年6%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12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完成全市3160名参战退役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全市烈士纪念物普查工作,修缮恢复原28军烈士墓群。

社会福利彩票销量增加。

1-9月全市共发行福利彩票3890.99万元(其中,电脑票2947.02万元,中福在线193.97万元,网点即开票750万元),完成省福彩中心下达任务数的110.38%。

社会福利事业稳定发展。

莆田SOS儿童村供养孤儿164人,市福利院供养社会弃残婴幼儿和“三无”对象224人,分别实行家庭寄养、家庭助养、模拟家庭、青年公寓等供养模式,养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市慈康医院至9月底日均床位276床(最高峰时达291床),环比增长3.8%;药品销售100多万元,环比增长16.2%;实现医保定点全省联网,方便广大患者就医。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发展,现有公办养老机构4家,农村敬老院22所。

已审批11家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其中4家进入土地规划审批。

全市福利企业稳步发展,现有福利企业50家,安置残疾人和民政服务对象2800人(其中残疾人1800人),年创产值近8亿元,年检合格率为100%。

民间组织得到很好发展。

1—9月,全市办理民间组织登记10家,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

殡葬改革力度明显提高。

1—9月份,全市火化率达93%,同比提高7%;加大执法力度,共挖棺起尸火化59例,清坟1290座;开展骨灰管理试点前期工作,全市现有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384座(其中,已使用的公益性公墓98座、骨灰楼(堂)145座,在建公墓68座、骨灰楼(堂)73座)。

婚姻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全市办理结婚登记27753对、离婚登记1750对,并实现涉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和国内婚姻登记全省联网。

区划地名工作有效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地名命名和推广标准地名的通知》,县区行政区划图相继编辑出版,开展乡镇道路标志设置试点工作,全市制作各类门(楼)牌12147块、发放门牌证11863本,采集录入门(楼)牌号信息55.6万条,完成35条乡镇界线外业联检,继续开展“平安边界”活动,仙游县分别与毗邻的各县区签订了边界地区平安建设协作协议书。

老区扶建力度不断加大。

莆田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对老区建设提出“八个优先”要求;市财政预算中于XX—XX年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老区建设发展;在实现村村通安全饮用水的总安排中,对老区村人口补助标准在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上追加5%;“十一五”期间,革命“五老”及遗偶、原老区草湖、白伏两个耕山队队员定补标准每年递增10%;对每年老区劳动力培训名额问题,由市劳动部门给予优先倾斜支持。

政风行风年度工作总结最新

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纠风办《XX年广州市花都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强化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为我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由童志辉副书记任组长,赵东辉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和各科室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了对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行风评议组织协调、联络督导等日常综合事务。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我局积极多方征求意见,总结往年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经验与不足,制定了《花都区人社局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范围、目标要求、评议内容、评议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部署,明确责任追究内容,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强透明度为保障,使行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将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每个季度有重点,重要工作有特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深似一步”,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人性化执法队伍。

二、广泛动员,狠抓落实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的认识,我局认真学习政风行风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提高对政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参加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并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进行了深入的思想发动,使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各科室、各部门站在全局的高度,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更加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行风(机关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高的标杆、更严的要求,以一抓到底的决心,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以行风评议为契机,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使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

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纠正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今年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可概括为:

机关效能明显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队伍形象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实践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阳光行政。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突出内容、形式、时间和效果等重点,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两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穗府办[XX]17号)规定,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监督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对政务公开的范围、事项、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让群众详尽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依据和标准,方便了群众办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同时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提高了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二是限定公开时间。

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特别是规定了办事时限,各经办机构、部门的业务办理,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凡是有规定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予以办结。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报纸和刊物,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任、免职通知,公开招考方案及成绩公布,医保、社保、就业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人才招聘信息等。

此外,我局还在第一时间把局内的重大新闻和动态公布上网,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增加了我局的知名度和透明度。

(二)强化纪律管理,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

主动加强巡查监控,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变集中突击式执法为经常性执法,变被动受理投诉为为主动下乡维权维稳,深入到镇街、企业、车间、工地开展执法检查。

今年上半年共处置劳资纠纷740宗,涉及6147人,涉及金额9065.25万元;开展了年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整治、劳务派遣用工等多次执法专项检查,共出动465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330户,涉及职工人数114022人,并对花都联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爱博皮具厂、广州旭能机械有限公司、花都四建等违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规范了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行为,减少了劳资纠纷的发生。

二是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扎实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在工作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裁量标准,加强自查自纠,加大法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干部调配提拔、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和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程建设、行政审批以及社保基金、专项资金使用、职工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劳监执法、医保报销等工作,严格按程序、按条件、按规定执行,不变通、不走样,不漏一个环节,不省一个过程。

对监管不到位、不作为和越权执法、擅自改变执法标准等乱作为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执法责任。

(三)加大行政监督,维护人社形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今年我局主办的区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项,承办的人大建议2项;主办的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共4项,承办的政协提案11项,内容涉及社保、医保、就业、薪酬待遇等关系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我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对承办的4项人大建议、15项政协提案进行了仔细梳理、分类整理,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承办科室、制定办理方案,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办,做到从交办、办理、催办、答复各个环节层层落实,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全部建议已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二是自觉接受专项监督。

重点加强保险基金管理、人事调配、公务员考录和职称评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的监督,做到制度严、职责清、程序明、权限分,利用制度和程序的规范力、约束力,控制权力运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同时,借助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舆论监督。

结合执法监察案例和监察发现的问题,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予以曝光,通过展示现场执法的力度和社会舆论的评论,起到“严查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是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评议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开门评议”的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采取抽查、普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针对服务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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