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537624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docx

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吴起县关于促进大学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缓解我县大学生就业压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7号)以及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延人社发[2013]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吴起为主题,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方针,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进一步创新就业创业政策,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构筑就业创业平台,建立“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大学生参与”的就业创业机制,努力开创我县环境优良、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扶持到位的就业创业工作新格局。

2、目标任务

着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多渠道、多领域的就业创业长效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促进更多的大学生就业;制定更加优惠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一线、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在2014年建成吴起县大学生创业园区,力争使我县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适用对象

在吴起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备案的未就业大学生。

4、主要措施

(1)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

1、鼓励大学生参加中省市县各类招聘考试。

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聘”、“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以及中省市县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

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在我县大学生中为因自然减员、机构新设等空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结合我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类岗位,安置大学生就业。

一是鼓励大学生从事保安、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类工作。

由大学生注册公司,用工主体为我县在册未就业大学生,实行自主用工,自主经营。

对从事政府公益性事业的,由财政出资购买,并拨付适当的启动资金和管理运营等费用。

企业员工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每工作一年增加基本工资的20%,最高不超过3000元标准。

达到最高工资标准后政府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增资政策。

企业因扩大经营,拓展业务范围,从事有偿服务的,根据吸纳大学生的数量,给予每位大学生每月工作补贴200元,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企业要加强对每位在岗大学生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管理办法,每年进行工作业绩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不得增加下年度20%增资;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每年企业要把员工考核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

人社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我县各类招聘考试中,对评为优秀的给予加分。

工作满一年且评为优秀的加2分;工作满两年且评为优秀的加4分;工作满三年且评为优秀的加6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是鼓励大学生到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社会管理的意见》(吴发[2013]9号)精神及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县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从事城乡居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治安维护、计划生育、社区教育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业人员严重短缺,吸纳库存未就业大学生充实到基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

通过考试择优的办法进行选聘。

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3、鼓励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

为鼓励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从2014年起,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招用毕业未就业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名大学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缴纳部分)补贴,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吸纳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就业并组织岗前培训的,按省市政策给予岗前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工商部门在著名、驰名商标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推荐方面予以倾斜。

为鼓励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从2014年起,凡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年底前到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

4、建立健全就业见习制度。

建立和完善我县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支持我县各类企业积极申报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基地。

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

县财政补贴每人不低于800元,见习期不超过6个月。

见习期满,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政府一次性奖励见习单位每人次1000元奖励金。

5、积极鼓励大学生服兵役。

积极鼓励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并将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年龄放宽至28岁;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分类给予适当加分或免试入学。

退役回吴起的大学生,本科生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自谋职业的,给予7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优先享受我县各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专科毕业生服役期满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优先享受我县各类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6、加大对困难家庭大学生的帮扶力度。

对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家庭的未就业大学生,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职业介绍指导和技能培训;对符合我县开发的基层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类岗位和公益性岗位要求的,优先予以安置,并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家庭中的大学生创业,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给予1-3万元创业资助。

(2)加强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

1、切实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给予开放,放宽资本注册限制,大学生申办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以下的,允许零首付,并大力支持大学生以产权、发明专利等入股兴办企业。

大学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免收登记费及年检费。

(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毕业3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大学生创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不含2万元)、次(日)营业额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免征营业税。

(4)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为鼓励我县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凡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对于大学生合伙经营从事微利项目的,可给与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于大学生从事微利项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可给与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贷款期限2年,财政按规定据实贴息。

县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时间定为每年的3—6月,县人才交流中心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短信、网络等形式通知大学生。

每年发放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不得低于年发放任务的70%。

(5)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县财政设立300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用于支持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自主创业。

符合创业条件的,在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上,个人自筹10万元,由县财政补贴10万元的3年无息创业资金。

创业资金由县资金担保机构负责发放管理,县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制定具体的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按期全额收回。

鼓励我县大学生申请省、市大学生创业基金,省、市创业基金与我县大学生创业基金可同步申请。

(6)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机制。

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3名以上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新增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建立吴起县大学生创业园区

为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区,为入园创业的大学生和入园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基本的办公条件和各类后勤保障服务。

对入驻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免费提供各类创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服务;优先享受我县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3)强化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1、开展技能培训。

团委、妇联、人才交流中心、就业中心、人人技能办、职业教育中心等单位要免费为大学生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升大学生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要注重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所有培训费用统一由县财政补贴。

2、实施大学生订单培训计划。

通过主动走访大学生、开展座谈、电话回访摸底等,了解我县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意愿、基本技能、特长及培训意愿,并结合我县基层企业用工特点,开展定向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用工培训上岗协议,促进大学生生职业技能培训和上岗就业无缝对接。

(4)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1、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大力开展面向大学生的就业服务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档案托管、就业指导等服务,并组织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各类促就业活动。

2、做好大学生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工作。

严格按照《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为大学生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依托陕西省大学生实名登记系统,摸清我县滞留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情况,做到去向清楚、底数准确,做好持续跟踪,每三个月至少一次电话回访,准确掌握其就业状况。

3、推进我县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建设。

建成吴起县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站,开通吴起县大学生信息库及公众查询系统,及时发布大学生求职意向和企事业单位用人信息,大学生可免费网上登记注册并进入到人才库供用人单位选择。

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吴起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付天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庄庆萍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

王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俊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斌团县委书记

薛晓亚县妇联主席

蔺彦锋县工会副主席

刘博华县公安局局长

王建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德伟县财政局局长

赵荣山县民政局局长

齐乃珂县教育局局长

齐应宏国土资源局局长

吕立军县卫生局局长

刘锋县工商局局长

冯志辉县科技局局长

李志胜县安监局局长

李伟县地税局局长

邵王林县国税局局长

苏永祥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雷明军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

薛德龙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刘光显吴起镇镇长

刘卫华洛源街道办主任

臧红艳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姬绪利县就业中心主任

徐志永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慕生会金马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文继资金局副局长

张勇县石油协调办副主任

杨茂春县农行行长

朱军飞县工行行长

刘岗县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建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多形式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社团,招募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加入到我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去,社团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强化工作协调。

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部门联动机制,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制定和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和各项社会保险的落实,切实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整体推进工作;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所需经费,并配合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发放工作;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及我县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市场行情,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工商、税务、金融、司法、科技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注册登记门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严格落实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大力提供融资服务,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就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办、人人技能办要加大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力度,积极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同时要大力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公安部门要积极妥善为大学生办理户口登记和管理工作,为组建保安公司提供保安培训服务和指导;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要积极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项目支持、政策优惠和教育培训,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同时要做好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孤儿、女性等弱势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国土、经发、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切实保障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的土地审批、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工作,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吸纳大学生就业,同时要为大学生创办微小企业提供基础服务和指导。

 

2013年11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