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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业发展情况分析

  

 

  

深圳律师业发展情况分析

 

  

 

 

 

 

 

 

 

   

 

 

 

 

 

2015年作为“十二五”收官之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深圳律师业同样如此。

在这一年,深圳律师队伍加速发展,律师人数预计会在2016年底提前突破万人大关;深圳律师的综合素质在不断优化,已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一深圳律师业2015年发展概况

2015年,在改革创新的驱动下,深圳市律师业健康稳步发展。

全市律师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学习氛围,各专业领域推陈出新,全市律师业务、律师创收呈较快增长态势;公益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和专业法律服务,三个法律服务体系逐步成型,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各社区实现全覆盖,同时还向揭阳和河源分别输送55名和140名律师,开展对口支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光明事故发生后,根据协会重大社会事件律师专业应对工作机制,立即成立律师应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紧急抽调由8名律师组成的专家顾问团和43名律师组成的律师服务团加入善后处理小组;律师服务与社会民生相对接、律师服务与法治建设相对接、律师服务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涌现了一批政治表现良好、专业素质较高、工作作风务实的律师团队,推动了一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建设;以前海自贸区发展为平台,着力构建深圳律师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深圳律师国际化发展体系,在前海设立的一批分所以及合伙联营所正式运作且初见成效。

二深圳律师发展情况

(一)深圳律师规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律师总人数为9353人,比2011年同期增长37.67%,比2014年同期增长9.25%,每年度的律师增量在持续走高(见图1、图2)。

图12011~2015年深圳律师人数增长情况

图22012~2015年深圳律师人数年度增量

(二)深圳律师类型分析

深圳律师队伍的主体是专职律师。

截至2015年12月底,深圳有专职律师9207人(含30名专职法援律师),占98.44%;非专职律师146人,占1.56%(见图3)。

其中,兼职律师82人(兼职社会律师43人,兼职法援律师39人),占0.88%,公职律师31人,占0.33%,公司律师33人,占0.35%。

图3深圳律师类型

(三)深圳律师性别比例情况

深圳律师队伍呈男多女少的特点,男律师占67.86%,女律师只占32.14%(见图4)。

但女律师2015年增长的速度高出男律师1.14个百分点。

图4深圳律师男女比例

(四)深圳律师学历情况

虽然深圳执业律师总体学历水平较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7.96%,但高学历律师占比不高,其中硕士学历律师仅占23.35%,博士学历律师更是只有0.79%(见图5),与上海相比,差距明显(详见本文第五部分)。

图5深圳律师学历情况

(五)深圳律师执业年限情况

执业不满5年新律师多、执业10年以上资深律师少。

截至2016年2月16日,深圳律师队伍中,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占24.29%,执业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律师占25.31%,执业不满5年的律师占50.40%(见图6),超过一半,而且所占比例会继续逐年增加。

图6深圳律师执业年限情况

(六)深圳律师党员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深圳律师队伍中,中共党员共有2871人,约占30.70%,民主党派有96人,约占1.03%(见图7)。

图7深圳律师中党员比例

(七)实习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深圳实习人员数量为1806人,比2011年同期增加704人,比2014年同期增加266人(见图8)。

图82011~2015年深圳律师实习人员数量

三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

(一)深圳律师事务所规模情况

深圳律师事务所数量稳步上升,从2004年的195家到2015年的598家,已经增长了2.07倍,比2011年同期增长49.13%,比2014年同期增长16.34%(见图9、图10)。

图92011~2015年深圳律师事务所数量

图102012~2015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度增量

(二)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各区的分布情况

深圳各区都有律师事务所,其中福田区最为集中。

2015年,在深圳598家律师事务所中,有257家设立在福田区,占42.98%(见图11、图12)。

图112015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各区分布情况

图122015年深圳市各区律师事务所比例

(三)深圳律师事务所类型情况

2015年,深圳各类型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比例分别为:

普通合伙所380家(占63.55%);特殊合伙所7家(占1.17%);个人所210家(占35.12%);前海联营所(已备案)1家(占0.17%)(见图13)。

其中,个人所的数量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见图14、图15)。

图132015年深圳律师事务所类型情况

图142011~2015年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数量增长情况

图152012~2015年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年度增量

(四)设在深圳的本市所与外地分所情况

2015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共有本市所527家(占88.13%),外地分所71家(占11.87%),外地分所中北京分所41家,上海分所8家,广东分所10家,海南分所2家,湖南分所3家,广西分所1家,山东分所1家,山西分所1家,贵阳分所1家,重庆分所1家,四川分所1家,云南分所1家(见图16)。

图162015年深圳本市所与外地分所情况

(五)深圳本市所在外地开设分所的情况

根据2015年律师所年度考核数据统计,本市所在外地设立分所34家,比2014年多1家。

其中:

北京3家,上海3家,天津3家,重庆1家,四川1家,成都2家,长沙2家,武汉2家,大连1家,杭州1家,郑州1家,文昌1家,广州6家,珠海2家,潮州1家,梅州1家,佛山1家,茂名1家,江门1家(见图17)。

图172015年深圳本市所在外地开设分所情况

四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展情况

2015年,市律协以营造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为己任,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明确律师执业纪律方面有所作为,具体表现如下:

推动深圳市两级法院正式为律师开辟了免安检“绿色通道”;协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从充分尊重律师、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等5个方面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协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办法(试行)》,进一步保障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知情权等权利;与深圳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律师在法院诉讼行为及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指导意见》,从规范律师和法官的关系、规范律师礼仪、明确律师在诉讼中的执业纪律、畅通律师与法官的沟通渠道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同时,市律协在2015年还完成了以下工作:

与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第一巡回法庭专设“律师志愿服务室”,遴选并派出261名专业律师轮值,每周安排8名律师全天候值班4天,为涉诉信访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引导;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合作,在市律协设立立法调研基地,公开遴选出34名专业律师为基地首批法律专家,并组织律师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等六个草案的调研工作,形成逾18万字的文本起草和修订成果,基地还承接并完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与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共建深圳社会组织法治创新基地,发挥专业优势在社会组织立法、法治课题研究、法律援助、咨询培训和公益服务等方面展开务实合作;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法院执行工作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出版后入选国家智库,这在全国开创了建立律师对法院工作进行评价制度的先河,开通了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渠道,开辟了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新平台。

五存在的问题

(一)总体上与北上广存在差距

2015年,北京有律所2100家,律师25224人;上海有律所1212家,律师17400人;广州有律所564家,律师9788人;深圳有律所598家,律师9353人(见图18)。

无论是律师事务所数量还是律师总人数,深圳均与北京、上海有较大差距。

图182015年北上广深律所和律师数量比较

从从业人员学历横向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深圳律师受教育水平与上海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见图19)。

图192015年深圳与上海律师从业人员学历横向比较

(二)律所出现“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是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这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

“马太效应”在深圳律师行业同样存在。

随着执业律师人数的增多,全行业内的律所在规模上呈现一种新的态势,一方面大所的律师数量迅速增加,另一方面大部分小所存在越来越小型化的趋势。

(三)律师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

目前,由于深圳律师行业高端业务律师较为短缺,传统业务律师人数严重过剩,因此,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

六2016年展望

(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将逐步落地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

可以预见,在2016年,这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将逐步得到落实,律师执业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二)律师服务价格逐步市场化,价格竞争将日益加剧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规定,除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下列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第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第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虽然部分省市律师协会发布了地方性的律师收费指导价,但因缺乏上位法的支持,难以具有强制力。

可以预见,2016年中国法律服务价格将进一步市场化,在一些常规性的法律服务领域价格竞争将日益白热化。

(三)新型法律电商继续成长,为其他行业进入法律服务行业打开缺口

“互联网+”的时代,法律电商应运而生,不断冲击着传统的律师行业。

互联网与法律服务行业的深度融合带来了巨大的市场,也为其他行业进入法律服务业打开了缺口,不少机构开始进行跨界、转型以及融合,形成新的业态,创造新的价值,比如法大大、赢了网、安盾网、律伞、无讼阅读等法律电商和产品崭露头角。

法律服务行业如何更好地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抓住这个时代的新机遇,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可以预见,2016年新型的法律电商将继续成长,将有更多非法律人士投入该领域试水或淘金,但这会不会对传统的律师行业带来巨大冲击,仍有待观察。

(四)政府法律服务体系将逐步形成,行政法律服务业务将大幅增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战略部署,为了落实这一制度全国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预计到2016年底前,各级政府将基本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其相适应的行政法律服务业务量将大幅增长,行政法律服务将专业化。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将成为新常态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政府主导和高度参与的活动,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主要依靠社会律师,政府主要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或者公益法律服务的方式进行。

可以预期,2016年中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律师将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生力军。

律师在参与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等社会治理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六)律师事务所联盟将成为新潮流

近年来中小律所生存面临巨大挑战,为了抱团取暖,中小律师事务所正在谋求联盟合作。

联盟的优势在于促进知识和管理的分享,在协同合作之余还能坚持独立自主。

可以预见,2016年将会涌现一批新的律所联盟,律所联盟将成为中小律师事务所谋求发展的新潮流。

(七)律师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拓宽

构建法治社会需要律师的参与,律师整体质量好坏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志。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律师能够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方式参政议政,律师还可以通过受邀担当监督员、观察员等方式实现参政议政。

可以预见,2016年律师的参政议政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八)律师职业培训多元化发展,培训产品多元化

长期以来律师职业培训主要依靠律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高质量的职业培训较少,难以满足律师的执业需求。

2016年,随着网络平台和远程服务教育的开展,可以预见,律师职业培训将进一步多元化,培训产品也会推陈出新,远程教育、视频教育、在线交流会将会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

结语

2015年,深圳律师顺应时代发展,在提升自身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同时,积极推动律师服务向多元化发展,并且积极推动深圳的法制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但与此同时,深圳律师在数量、学历、创收等方面仍然与北京、上海的律师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这个既有机遇又有挑战的时代,深圳律师应继续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能力的途径,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从而形成与北京、上海并驾齐驱的律师第一方阵。

市委书记马兴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以及市政协、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多次调研、视察深圳市律师工作,对于深圳市律师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律师业将继续以丰富的人才资源为基础,建设更规范的自治机制,形成更专业的服务体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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