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五项全能技能竞赛方案中职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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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五项全能技能竞赛方案中职组

2018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学前教育(五项全能)技能竞赛方案(中职组)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现举办2018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五项全能)技能竞赛,为了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竞赛方案。

一、竞赛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比赛时间:

上午比赛。

地点:

二、比赛项目及形式

学前教育专业五项全能(个人赛)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原则

参赛对象:

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

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

组队原则:

此赛项为个人赛,每校限报2人,限报5名指导教师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教师资培训基地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设立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五项全能)技能竞赛执行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赛项执委会构成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赛项仲裁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

裁判长(兼)

成员:

五、奖项设置

团体赛项目和个人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按参赛人数(队数)四舍五入方法确定,其中:

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0%。

为团体(个人)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

六、竞赛规程

根据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技能竞赛规程(见附件),对比赛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判。

七、选手资格审查

承办单位对参赛选手的参赛条件进行统一身份核查(以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为准),对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将作出禁止参赛处理。

参赛选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参赛选手报到时需提供加盖了本校印章的《参赛证》(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籍证明材料:

普通中专(含高职院校中专部、五年一贯制三年级以下学生)、成人中专需带录取花名册(需盖有省考试院中招处印章)原件及复印件,职业高中带参赛学生学籍表(需盖有设区市教育局职成科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4.高职院校需提供盖有省考试院印章的录取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参赛证及其他原件查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查。

对于各代表队赛前报到时,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身份造假的选手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后若发现参赛选手身份造假的,将收回证书,并通报批评。

八、竞赛费用

省级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竞赛期间食宿自理,由承办学校统一安排,参加竞赛的学校领队、教师、学生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按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九、比赛注意事项

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十、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用物,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参赛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通知领队。

3.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学校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违者按弃权处理。

 

学前教育(五项全能)赛项规程(中职组)

一、赛项名称

学前教育专业(五项全能)

赛项组别:

中职组

二、竞赛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同时,依据专业所对应的学前教育机构就业岗位对核心技能的要求,遴选体现幼儿教师重要技能作为赛项,以切实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目的,满足我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竞赛内容

钢琴弹唱(成品曲目弹奏和儿童歌曲即兴弹唱)、舞蹈编创(成品舞蹈表演和舞蹈即兴编创)、讲故事、手工制作、绘画五个项目比赛,最后依据五项总分累计按高低排名。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每位选手均参加钢琴弹唱、舞蹈编创、讲故事、手工制作、绘画五个项目个人技能比赛。

五、竞赛流程

日期

时间

内容

11月23日

下午

各参赛队报到

晚上

领队、指导老师会议

分组抽签

11月24日

上午

选手集中候场、进入赛场

分组竞赛

中午

午餐、休息

下午

选手集中候场,进入赛场

分组竞赛

11月25日

上午

集中候场(验证入场)

手工制作项目竞赛

绘画项目竞赛

六、竞赛试题

(一)手工制作项目

现场命题,选手根据主题,在A4大小的白色书写塑料垫板上利用超轻粘土独立创作手工作品一幅。

表现形式手法不限。

(选手要把抽签号用记号笔写在塑料垫板的右下角处)。

(二)绘画项目

现场命题,选手根据主题或故事,在8开素描纸上现场即兴创作一幅儿童画,画面中要求具有5种元素(动物、人物、植物、静物、建筑、交通工具、数字、科技等元素中任选5种)进行创作。

表现形式为儿童画。

绘画工具可以使用油画棒、水彩笔、水粉颜料、水彩颜料。

(三)讲故事项目

选手根据现场抽取的图画内容,自由创编讲演一个故事。

说明:

组委会提供儿童图画备选,先由选手抽题,然后进入备赛室准备10分钟,准备时间到后进入竞赛场进行自编故事讲演。

(四)钢琴弹唱项目

(1)弹奏自备钢琴曲目一首。

说明:

比赛时间3-5分钟,选曲要求符合本专业水平和专业特点并且具有三个段落层次以上的曲目,建议不选择流行音乐改编曲及通俗钢琴作品。

(2)即兴幼儿歌曲弹唱。

(现场抽题)

说明:

从组委会提供的幼儿歌曲中抽取一首,准备时间10分钟后进入赛场进行即兴弹唱。

(五)儿童舞蹈编创

(1)成品舞蹈展示。

说明:

自备成品舞一个,时间3-5分钟,表现形式、题材、内容不限。

(2)即兴儿童舞蹈编创表演。

说明:

现场抽取儿童歌曲一首,进行即兴舞蹈创编。

由3个选手为一组赛前抽取曲目一首,同时进入备赛室准备10分钟,准备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3个选手到赛场共同进行即兴创编表演,限时3分钟。

七、竞赛规则

1.手工制作项目

(1)竞赛须知:

①学前教育专业参赛选手佩戴好抽签号,手持盖章后的参赛证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号对号入座进行手工制作项目竞赛;

②手工制作竞赛时间90分钟,开赛10分钟后不进入赛场的选手,视为自动弃权;

③参赛选手进入赛场时只能携带竞赛文件规定的自备工具,不得带入任何参考资料及半成品;如在评分时发现选手的作品出现了与赛场提供材料不相符的情况,按舞弊处理,成绩视为0分;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制作或比赛结束仍继续制作的,由现场评委或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在竞赛过程中,如若发现舞弊、夹带、抄袭等现象,选手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损坏赛场提供的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④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场,若要去洗手间,一律由工作人员陪同;

⑤当竞赛结束室,各选手必须停止比赛,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放置自己的作品到指定区域,整理清理好自己桌面,把残留的材料,分类放好,把不要的废料丢到垃圾筒处,并在自己座位上等候下一场项目的比赛。

不允许选手将作品带离开赛场,如有发现选手成绩将视为0分。

(2)竞赛规则

①比赛内容

泥塑命题创作

现场命题,选手根据主题,在A4大小的白色书写塑料垫板上利用超轻粘土独立创作手工作品一幅。

表现形式手法不限。

(选手要把抽签号用记号笔写在塑料垫板的右下角处)

②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90分钟

③赛场提供的材料

A4白色书写塑料垫板、24色超轻粘土(盒装)、油性记号笔(细)

④选手自备工具

可带入作品制作过程中的刀具、粘合剂等制作工具(不得带入各种造型的塑形模版)

⑤评分标准及分值

根据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制作,手工制作项目满分为10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作品设计

10分

富有童趣和教育意义

10分

能灵活运用素材的特性进行造型

20分

构思巧妙,具有创造性;

作品表现

25分

构图美观、造型工整、准确,特征明显、整体比例协调;

15分

突出主题,表现手法多样化

10分

色彩搭配协调具有美感

10分

作品整体完整,整体效果好

2.绘画项目

(1)竞赛须知:

①上午绘画项目竞赛竞赛时间60分钟,所有学前教育专业参赛选手按照抽签号对号入座进行竞赛;

②参赛选手只能携带竞赛文件规定的自备工具,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绘制或比赛结束仍继续作画的,由现场评委或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在竞赛过程中,如若发现舞弊、夹带、抄袭等现象,选手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损坏赛场提供的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特别是使用水粉、水彩颜料的选手,不得将颜料、水迹甩在地面及桌面,如有此行为者视情节扣5-10分;

③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场,若要去洗手间,一律由工作人员陪同;

④当竞赛结束时,各选手必须停止比赛,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放置自己的作品到指定区域,整理清理好自己桌面,把残留的材料,分类放好,把不要的废料丢到垃圾筒处方可离开赛场。

不允许选手将作品带离开赛场,如有发现成绩视为0分。

(2)竞赛规则

①比赛内容

选手根据主题或故事,在8开素描纸上现场即兴创作一幅儿童画,画面中要求具有5种元素(动物、人物、植物、静物、建筑、交通工具、数字、科技等元素中任选5种)进行创作。

表现形式儿童画,绘画工具可以使用油画棒、水彩笔、水粉颜料、水彩颜料作画,可选择一种。

(将抽签号写在素描纸的反面右下角处)

②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60分钟

③赛场提供材料

8开素描纸

④选手自备工具

铅笔、橡皮、油性记号笔及上色等绘画工具(如油画棒、水彩笔、水粉颜料、水彩颜料,请在考前自行装好水带入考场)

⑤评分标准及分值

根据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绘画项目满分为10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作品设计

10分

富有童趣和具有教育意义

25分

构思巧妙,创意独特,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作品表现

15分

主题突出,构图完整,

20分

作品形象生动、满足五种元素

15分

作品完整、饱满,富有艺术感染力

15分

色彩搭配协调,符合主题,色彩表现技法巧妙

3.讲故事项目

(1)竞赛内容

选手根据现场抽取的图画内容,自由创编讲演一个故事

说明:

组委会提供儿童图画备选,先由选手抽题,然后进入备赛室准备10分钟,准备时间到后进入竞赛场进行自编故事讲演。

(2)竞赛时间

比赛分组进行,比赛时间3-5分钟。

(3)评分标准及分值

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事讲演,讲故事项目满分为10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内容

25分

作品结构合理,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故事性、趣味性强;情节有创新;

构思

25分

主题鲜明,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故事情节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形象

10分

要求参赛选手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仪表端庄,体现幼儿教师的精神风貌;

讲演

15分

背图脱稿,普通话标准,语句流畅,吐字清晰,音量和语速处理得当;

15分

叙述语言和角色语言区分明显,声情并茂,语言抑扬顿挫,感染力强;

10分

动作自然,充满童趣,符合故事特点。

(4)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①违反比赛规定,在规定的准备时间内超时,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②违反比赛规定,指导教师进入备赛区及赛场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③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有关纪律,无故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由评委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依据情节扣1-5分;

④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4.钢琴弹唱项目

(1)比赛内容

①弹奏自备钢琴曲目一首;

说明:

选曲要求符合本专业水平和专业特点并且具有三个段落层次以上的曲目,建议不选择流行音乐改编曲及通俗钢琴作品。

②即兴幼儿歌曲弹唱。

(现场抽题)

说明:

弹奏自备钢琴曲目一首,比赛时间3-5分钟;即兴项目由从组委会提供的幼儿歌曲中抽取一首,准备时间10分钟后进入赛场进行即兴弹唱。

(2)赛场提供的设备

钢琴

(3)评分标准及分值

钢琴弹唱项目满分为10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自备钢琴曲目

占40分

15分

选曲得当,弹奏曲目要旋律节奏准确。

15分

自然流畅,曲调优美,富有感染力。

10分

情绪饱满,衣着得体,台风自然大方。

即兴幼儿歌曲弹唱

占60分

30分

自弹自唱曲目要节奏准确,吐字清晰。

20分

弹唱自如,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体现童真童趣。

10分

情绪饱满,衣着得体,台风自然大方。

(4)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①违反比赛规定,在规定的准备时间内超时,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②违反比赛规定,指导教师进入备赛区及赛场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③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有关纪律,无故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由评委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依据情节扣1-5分;

④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5.舞蹈编创项目

(1)比赛内容

①自备成品舞一个

说明:

表演成品舞一个,比赛时间3分钟;表现形式、题材、内容不限。

②即兴儿童舞蹈创编表演

说明:

由3个选手为一组赛前抽取儿童曲目一首,同时进入备赛室准备10分钟,准备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3个选手到赛场共同进行即兴编创表演,限时3分钟。

(2)赛场提供的设备和工具

播放音乐设备

(3)选手自备工具

音乐MP3格式,载体为U盘或光碟,如有特殊音效请自备播放设备。

(注:

报到时将音乐拷贝入赛事组电脑中)

(4)评分标准

舞蹈编创项目满分为10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自备成品舞

占40分

10分

选材适当、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象生动、表现力强;

10分

作品有富有艺术表现力,节奏把握准确,乐感好,动作自然流畅,舞姿优美,富有感染力;

5分

情绪饱满,衣着得体,台风自然大方;

15分

作品中含有跳、转、控等技能技巧动作准确到位,表情丰富,造型新颖;

即兴儿童舞蹈创编

占60分

15分

舞蹈风格把握准确,主题鲜明,能充分体现童真童趣的特征;

35分

创编的舞蹈动作与音乐伴奏配合协调,舞蹈有创新,动作准确到位,表情丰富,富有感染力;

10分

情绪饱满,衣着得体,台风自然大方。

(5)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①违反比赛规定,在规定的准备时间内超时,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②违反比赛规定,指导教师进入备赛区及赛场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有关纪律,无故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由评委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依据情节扣1-5分;

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八、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环境应安静、整洁;须设立紧急疏散通道,医疗服务站;

2.比赛场地应满足同时比赛要求,且满足比赛所需的设备设施;

3.各个比赛场地附近须设抽签和预备室一间,满足选手备赛。

抽签和预备室可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公开、透明。

九、技术规范

按照竞赛内容和规则要求,保证公平、公正、透明。

十、技术平台

比赛器材:

垫板、24色超轻粘土、纸张、弹唱设备、电脑及音响设备。

场地要求:

讲故事教室(3个)、钢琴教室(6个)、美术室(2个)、舞蹈房(5个)。

弹唱赛场配备121型号钢琴。

十一、成绩评定

1.比赛评分采取五个比赛内容分别计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2.每个比赛内容均按评分内容设置分值比例分别计分,分数按分100分计算。

3.按选手比赛总成绩(五个比赛内容成绩的累计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获奖比例确定最终奖项。

4.选手参加完钢琴弹唱项目、舞蹈编创项目、讲故事项目的比赛后,均须对自己的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5.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干扰评审等不文明参赛行为,裁判长有权扣减选手该比赛内容的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

6.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过程及结果上暗示、提示或标注含有本参赛队的信息,一经发现,即给予降低获奖等级直至取消奖项评比资格的处罚。

十二、赛项安全

1.比赛专门设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由比赛主办方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到人,加强管理,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2.比赛将制定科学、严谨的安全预案。

3.比赛现场严格检查灯光、音响及舞台设备设施稳妥安装及具备良好的使用性能。

4.所有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比赛现场,按照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检工作。

5.参赛选手应守时、守纪、守规,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6.参赛选手不得随意触动现场任何专业设备及设施。

7.参赛选手须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进入非比赛区域。

8.所有人员自带的贵重物品需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

9.参赛选手如对比赛过程及评判有异议,需通过领队向仲裁组反映。

对于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的选手,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并取消参赛资格。

10.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需严格服从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如遇紧急情况须服从安全保卫人员指挥,有序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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