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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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实施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1]36号)、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三支一扶办[201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高校根据实际,在校内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广泛动员,安排职能部门负责“三支一扶”报名及资格确认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各高校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请组织有意愿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招募方案认真核查学生报名资格,确认后请按照毕业生填报服务地分别封装;按顺序填写《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同时排列好毕业生上交照片并用绷带固定妥当。

以上材料务于6月15日下午5时前交至我办(委托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届时将在郑州市河南饭店3号楼3125、3126房间集中受理。

三、所有报名考生均到报考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报考服务地所在省辖市参加笔试。

报名考生于6月17日—6月18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5:

00—18:

30领取准考证。

未尽事宜,请致电0371-(省“三支一扶”办公室)、0371-(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指导研究部)、0371-或(河南饭店)。

附件:

1.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省委

文件

豫人社〔2011〕36号

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

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要求从2011年起五年内,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做好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截至2010年,全省共选拔3445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这项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支一扶”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做好基层岗位需求统计。

各地要立足“十二五”期间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形势下基层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在“三支一扶”框架下,适当扩大项目的覆盖范围,增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岗位,充实农业农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

要扎实开展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合理确定招募计划,及时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核定后下发各地。

三、认真开展选拔招募工作。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选拔招募工作。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招募工作结束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时上传至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四、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服务。

各地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2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日常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对招募到岗的高校毕业生,要认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协调服务单位,结合岗位需求,“一人对一岗”确定服务岗位,及时安排上岗服务,并解决好食宿、交通等问题,同时积极提供在职培训机会,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县(区)团委要继续做好从接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择优选拔条件适合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日常服务、考核考评等信息采集、管理、更新、上报等工作。

对在岗服务的大学生,要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方针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参与计划实施和基层服务;大力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锻炼的突出事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进一步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

要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为“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待遇。

自2011年7月1日起,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情况,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政策和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同时严格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七、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

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定向考录等政策,组织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工作。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

各地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各类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

对201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县(市、区)年度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总量5%的要求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省辖市年度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也要按一定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所在服务单位直接聘用,若服务单位无职位空缺或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的,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其他事业单位调剂聘用。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各地要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按照《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和《关于实施河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豫人社〔2010〕131号)等文件要求,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建立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信息库,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设立专门窗口,为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帮助促进各项目参加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就业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各地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后仍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要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

(五)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各地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

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26号)的规定执行。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

八、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即将启动,时间紧,任务重。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不断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力度,切实保障现有政策落实到位。

2011年6月3日

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文件

豫三支一扶办[2011]16号

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共招募800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志愿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

服务范围:

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基础上适当扩大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本次招募录用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同时,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二)201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各县(市、区)年度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总量5%的要求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省辖市年度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也要按一定比例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所在服务单位直接聘用,若服务单位无职位空缺或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的,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其他事业单位调剂聘用。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仍按照豫人社发〔2010〕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于2011年6月8日—6月1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大河报、河南商报,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6月15日。

报名地点为河南饭店(3号楼3125、3126房间,电话:

5、)或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报名方式:

(1)应届毕业生由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及资格确认工作,并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指导研究部,联系电话0371-),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2)2010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河南饭店或所报服务地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认定。

6月15日报名结束后,各省辖市将报名资料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6月16日各省辖市统一到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省外高校毕业生(2010-2011年)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直接到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填写《河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表格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另交同底板彩色1寸照片2张。

4、每个考生只限定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报。

5、考生于6月17日、18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5:

00—18:

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名咨询电话:

0371—(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0371—、(河南饭店)。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按照岗位需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1、笔试

考试满分为100分。

由省人社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各省辖市统一在6月19日下午分别组织考试,考生为所有报考本辖区的高校毕业生。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招募计划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统一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

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合格、审批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1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指导,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实施。

7月上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要求携《2011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并参加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辖区基层岗位需求状况,提前落实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精心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加强管理,搞好服务。

要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上岗服务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参与,赢得社会和群众的支持。

与此同时,大力宣传“三支一技”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号召广大高校毕业生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金轩

联系电话:

0371-

传真电话:

0371-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450018

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

附件1

河南省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及岗位

省辖市

支教

支医

支农

扶贫

基层服务

招募计划数

郑州市

10

10

10

10

20

60

开封市

8

8

8

4

4

32

洛阳市

15

10

10

10

10

55

平顶山市

5

5

5

5

3

23

安阳市

6

5

6

3

5

25

鹤壁市

7

5

3

3

2

20

新乡市

10

10

10

10

10

50

焦作市

15

9

5

8

4

41

濮阳市

8

5

0

3

9

25

许昌市

10

8

8

7

2

35

漯河市

2

2

2

2

2

10

三门峡市

5

5

5

5

4

24

商丘市

6

6

6

6

6

30

周口市

20

10

10

5

5

50

驻马店市

40

10

5

5

10

70

南阳市

30

10

10

10

15

75

信阳市

50

20

10

10

20

110

济源市

30

15

10

0

10

65

合计

277

153

123

106

141

800

附件2

河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辖市: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照片

(一寸彩照)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历

院系、

专业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迅

地址及电话

服务意向

服务地

(18个省辖市)

服务志愿地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服务岗位

类别

A、支教B、支农

C、支医D、扶贫

E基层公共管理服务

服务志愿项目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个人简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

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校

院(系)专业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联系

电话

服务地

第一志愿

服务地

第二志愿

是否服从分配

服务岗位第一志愿

服务岗位第二志愿

是否

服从

分配

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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